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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的基本概念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故事的基本概念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章共分為三節,第一節說明故事的基本概念,第二節介紹國民中學課程 標準及時空背景的演變,第三節整理出國中國文教科書相關研究,作為本研究 之實徵基礎。

第一節 故事的基本概念

本節主要針對故事進行定義性的論述,並經由文獻資料整理各專家對故事的 分類,探討故事的類別,以作為本研究檢視故事課文的類目架構依據。

一、故事的定義

蔡淑媖(2009)曾將故事比喻為一道菜,說故事的人像廚師要讓聽眾心滿 意足,在她的文字中可見故事是多麼美妙的東西:

在故事的大觀園內遊賞,細細觀察、分析每一類故事,這些故事就像花材,說故事的人採 擷它來創作花藝,如何調配、鋪排是一門學問,說故事的人需要花點時間慢慢摸索、學習,

才能迎合觀賞者(聽眾)的口味,讓他們心滿意足。而每一類故事也像是一道菜,說故事 人就像廚師,每道菜該如何烹調、佐味,上菜的順序如何安排才能達到預期效果,所有的

菜餚如何搭配,方能得到邊際效應……這些都必須花心思努力,才能讓老饕們笑逐顏開。

其它各家對於故事的定義也有不同的解釋:

林文寶(1990)認為故事是一些按時間順序排列的事件的敘述。故事指的 是有開頭、有高潮、有結尾,能讓大多數人感到興趣的事件,在歷史上,它的要 素包括過去的宗教、儀式、迷信或是過去的事件;在心理上,它是滿足人類基本 情緒的需要;在倫理方面,它是社會的凝聚力,有加強信仰和道德的作用。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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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身必須有一個完整的結構,它包含主題、角色、情節、背景、文體風格等要素。

張清榮(1994)認為故事就是「古事」,凡是異於「現在」的所有人、事、

物的活動,都是「故事」,一般所謂的故事,是界定在「以敘述事件」為主,交 代事情前因後果的文體。

蔡尚志(1989)認為故事的意義有消極和積極兩種。故事的消極意義,是指

「一些依時間順序排列的事件的敘述」、「強調個體敘述其本身或聽聞於他人的 經驗事件,並以時間順序加以敘述者」;而積極的意義,是指「用一定的次序,

把許多事情排列起來」,因而產生「故事化」的動人效果的有機敘述。

王瓊珠(2004)主張故事結構體因素包含六大項:主角和主角特質、時間和 地點的情境、主要文題和衝突、事件經過、主角的反應、故事的結局。此六項元 素包含了故事前、中、後的發展經過,同時也考慮主角的特質和主角的內心感 受。

林守為(1987)認為童話與故事的結構可分成開端、發展與結尾三部分,故 事的開端要明快、奇特,以吸引讀者的注意力;故事的發展要生動、活潑,重點 則在敘述人物轉變的過程;故事的結尾需清楚、圓滿。

綜合上述各學者對故事的定義,研究者認為故事是由小單位的細節組合而成 事件,而這些事件分為開頭、發展與結尾等部分,以及情節推展的過程,凡是一 切有人物、有情節的敘事性作品皆可稱作故事,其作用包括引發學生興趣、增進 學生知識、擴充學生生活經驗、啟發學生智慧、培養學生良好品德等功能。

二、故事的類別

許多故事學家,對於故事類別的分類觀點略有不同,有的學者直接以故事內 容與題材作為分類的依據,研究者參閱各家之言,整理出各專家不同的分類:(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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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1989、林文寶,1990、林守為,1987、許義宗,1981)

(一)吳鼎的分類:生活故事、神仙故事、科學故事、歷史故事、地理故事、衛 生故事、道德故事、民間故事、探險故事、藝術故事、文學故事、聖經故 事等。

(二)林文寶分為:生活故事、科學故事、歷史故事、自然故事四類。

(三)林守為的分類:生活故事、自然故事、歷史故事、民間故事。

(四)許義宗的分類:生活故事、歷史故事、科學故事。

另有以寫實性及想像(虛構)性作為分類依據的方式,例如:蔡尚志(1989)

在《兒童故事原理》中,是將兒童故事分為「寫實性兒童故事」與「想像性兒童 故事」,其中「寫實性兒童故事」包括生活故事、歷史故事與科學故事;而「想 像性兒童故事」則包括神話故事、民間故事、神仙故事、科幻故事、寓言、童話 等。

李慕如(1993)在《兒童文學綜論》是將故事分為「寫實故事」和「想像故 事」兩大類,分述如次:

(一)寫實故事:

以具體事實為依據所寫成情景詳實的故事。以反應人類思想及需要為主題、

適恰而合理的情節、強有力的角色,並以當時語法作直接描述。寫實故事分為生 活、歷史、科學三類故事。

(二)虛構故事:

是將人類的理想、幻想、藉著故事的特殊型態,杜撰出來的。這些故事含有 神秘、趣味、教育性、多彩多姿。而虛構故事,則包括童話、神話、寓言和民間 故事等多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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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汛濤(1989)在《童話學》一書中,提到童話的分類,有的主張按照童話 中的人物來分,如神仙類、惡鬼類、巨人類、國王類、盜賊類等;有的主張按童 話的故事來分類,如動物故事、精靈故事、魔法故事、人物故事等;有的主張按 童話的題材結構來分,如灰姑娘型、兩兄弟型、呆女婿型等。近年來的分類法多 是依照童話的表現手法來分,但一篇童話常常是很複雜的,其中有用這種手法,

也有用那種手法,或者很難說是哪一種手法的。

而葛琳則是依其內容及寫作方式可分為三個類型、七種題材:

現代創作(寫實故事、童話創作)、應用傳統的資料,賦予新風格形式的故事(民 間故事、神話、寓言)、應用歷史資料編寫的故事(歷史故事、傳記文學) 。

由上可知,故事具有多種分類方式及類別,各種類別故事分別依據其故事的 內容、特性、定義,而有各種不同的內涵。綜合以上各學者對兒童文學「故事」

作品之分類,研究者從兒童文學的形式與作品類別可發現,故事類作品是屬於兒 童文學散文類作品的一部分,包含了神話、寓言、兒童故事、童話、小說等作品,

而各類作品皆有其不同的定義與作品特色;若依作品的來源或呈現內容來分,兒 童故事可分為「寫實性兒童故事」與「想像性兒童故事」兩大類,其中「寫實性 兒童故事」的內容與範圍包含相當廣泛,各學者的分類也不盡相同,但生活故事、

歷史故事與科學故事三類,則是各學者看法比較相同的地方;至於「想像性兒童 故事」則包含了寓言、神怪、傳奇與民間故事等。

根據陳正治(1990)所述,寫作一篇童話,首先考慮到的是「寫什麼」?

決定寫什麼以後,接著考慮的就是「怎麼寫」?「寫什麼」是屬於作品的內容;

「怎麼寫」是屬於作品的形式,而童話作品的內容,最主要的是主題和題材。戰 後遷台至今的國中國文教科書中,發現有些類別沒有在國中國文教科書中出現,

例如:聖經故事、衛生故事,因為故事內容與範圍包含相當廣泛,各學者的分類 也不盡相同,有鑑於研究者的動機,是希望能藉由故事課文中的內容,改變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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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實際生活中的觀點、認知和判斷,藉由不同類別的故事能提升學生對教育性、

道德性、倫理性內容的接受度。因此「內容」才是研究者所關注的焦點,故以各 家分類為基礎,加上想像故事一類,因為以教科書課次來看,包含<定伯賣鬼>、

<大鼠>、<美猴王>等文章,其情節內容是幻想題材為主,自成一類較能突顯出 教科書故事體課文的差別,因此本研究將故事依據「內容」歸納為四項主類目,

並根據其不同內涵細分建立次類目,以凸顯故事課文選文之差異,說明如下:

(一)生活故事

以日常生活事件為題材的故事。擷取一般生活中,饒富人情味,能反映各種 生活情態,足以感動兒童、激勵兒童的意志情操的題材,加以演述而成的故事。

生活故事能吸引學生,因為不僅是描寫過去,更是具有真實性、令人感同身受的 故事,許多名人事蹟亦具有鼓舞作用。

(二)自然科學故事

以科學或自然現象為題材的故事。以自然物為主體,利用故事的演述,把自 然或科學方面的題材,深入淺出的介紹給學生。包含的範圍極廣,除了科學家、

發明家故事外,大自然動、植物、天文等皆包括在內。科學故事主要能啟發學生 對自然環境的關注,相對於生命教育就是達到人與環境這個方面,能培養學生愛 護自然、珍惜環境的觀念。

(三)史地故事

以歷史的人物或事實為題材,以及以地理風景名勝古蹟等為題材的故事。歷 史故事方面是以史實作為根據,記述過去有意義、有價值的人物和事蹟而寫成的 故事。藉此能培養學生判斷力及熱愛鄉土的情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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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想像性故事

將人類的理想、幻想,藉著故事的特殊型態杜撰出來的故事,包括傳奇、神 話、寓言、民間故事等。這些故事含蘊著民族的精神傾向,生活和感情,因為具 有想像的色彩,故此類故事也能引人入勝,想要一窺究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