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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保服務人員背景變項與幼兒身體動作與健康課程實施情形對幼兒身體動

本研究欲探討教保服務人員之個人背景變項(包含:「幼兒園所在地區」、「幼兒園 性質」、「職稱」、「教師年齡」、「教育程度」、「服務年資」、「參與研習課程」)及其幼兒 園實施身體動作與健康課程情形(包括:「授課者」、「授課時數」)對「幼兒身體動作與 健康課程專業能力」之預測力,為了從數個自變項中找出對效標變項最有預測力的自變 項,以建構一個最佳的迴歸模式,所以採用「逐步多元迴歸分析」,此方法同時使用「前 進選取法」與「後退刪除法」,運用電腦特性篩選出一個最佳的複迴歸分析模式,「逐 步多元迴歸分析」乃是用來校正變項間發生共線性問題,適合做探索性的研究使用,因 而若使用了「逐步多元迴歸分析」後,再來檢核自變項間線性重合問題是沒有必要的,

而且也沒有實質意義(吳明隆、涂金堂,2012)。而在自變項之分組與第四章第二節及 第三節相同,因此不再贅述。本節分三部份探討,首先說明預測變項之轉換,接著探討 教保服務人員「個人背景變項」與「幼兒身體動作與健康課程實施情形」對於「幼兒身 體動作與健康課程專業能力」的預測力,最後,綜合預測結果與討論。

一、預測變項之轉換

由於進行多元迴歸分析時,其變項為連續變項,若變項為「類別變項」,就違反線 性關係假設,故在投入迴歸模式時應先轉化為「虛擬變項」(dummy variable), 使其 具有連續變項的特質,再將轉化後的「虛擬變項」作為多元迴歸的預測變項。本研究之 預測變項包括教保服務人員「個人背景變項」與「幼兒身體動作與健康課程實施情形」,

均為類別變項,需轉化成虛擬變項,茲分述如下:

(一)幼兒園所在地區

將「臺中市」設為參照組,其數值設為「0」,其他四組進行虛擬變項轉換,包括「彰 化縣(市)」、「南投縣(市)」、「苗栗縣(市)」、「雲林縣」,將其數值設為「1」。

(二)幼兒園性質

將幼兒園性質「私立幼兒園」設為參照組,其數值設為「0」,於「公立幼兒園」進 行虛擬變項轉換,將其數值設為「1」。

(三)職稱

將教保服務人員現任職稱「教保員」設為參照組,其數值設為「0」其他三組進行 虛擬變項轉換,包括「園長(主任)」、「教師」、「助理教保員」,將其數值設為「1」。

(四)教師年齡

將年齡「31-40歲」設為參照組,其數值設為「0」,其他二組進行虛擬變項轉換,

包括「30歲(含)以下」、「41歲(含)以上」,將其數值設為「1」。

(五)教育程度

將教育程度「大學」設為參照組,其數值設為「0」,其他二組進行虛擬變項轉換,

包括「高中職及專科」、「碩士」,將其數值設為「1」。

(六)服務年資

將任教年資「7-9年」設為參照組,其數值設為「0」,其他四組進行虛擬變項轉換,

包括「3年(含)以下」、「4-6年」、「10-12年」、「13年(含)以上」將其數值設為

「1」。

(七)參與研習課程

將「有參加研習課」設為參照組,其數值設為「0」,於「無參加研習課程」進行 虛擬變項轉換,將其數值設為「1」。

(八)授課者

將「外聘體能老師加教保服務人員」設為參照組,其 數值設為「0」,其他二組 進行虛擬變項轉換,包括「外聘體能老師」、「教保服務人員」將其數值設為「1」。

(九)每週授課時數

將授課時數於「31-40分鐘」設為參照組,其數值設為「0」, 其他六組進行虛擬 變項轉換,包括「30分鐘(含)以下」、「41-50分鐘」、「51-60分鐘」、「61-70分鐘」、

「71-80分鐘」、「81分鐘(含)以上」將其數值設為「1」。

二、教保服務人員背景變項及身體動作與健康課程實施情形對幼兒身 體動作與健康課程專業能力之預測力分析

爲探討教保服務人員「背景變項」與「身體動作與健康課程實施情形」對於「幼兒 身體動作與健康課程專業能力」的預測力,採用逐步多元迴歸分析。而判別實驗效果(R)

大小,以R≦.1為小的實驗效果,.24≦R<.37為中度的實驗效果, R≧.37為大的實驗效 果(黃瓊蓉譯,2005)。以下就教保服務人員「背景變項」與「身體動作與健康課程實 施情形」對於「幼兒身體動作與健康課程專業能力」各分量表及總量表之預測分別探討 如下:

(一)教保服務人員「背景變項」及「身體動作與健康課程實施情形」對於「課程設計」

專業能力的預測力

由表4-4-1得知,教保服務人員「背景變項」與「身體動作與健康課程實施情形」對 於「課程設計」專業能力的預測,經檢驗結果顯示:有8個變項達顯著水準,進入迴歸 方程式,此迴歸預測達.001之顯著水準(F=26.64,p<.001),具有統計上的意義,整體 R 2為.187,表示教保服務人員背景變項和身體動作與健康課程實施情形,可以解釋「課 程設計」專業能力18.7%的變異量。

進一步檢視各預測變項迴歸係數,結果發現如下:

1.參加研習課程

表4-4-1顯示「無參加研習課程」(β=-.293,p<.001)對於「身體動作與健

康課程專業能力」之「課程設計能力」的預測力為負向,其解釋變異量為12.6%,表示

「有參加研習課程」的教保服務人員,其在課程設計能力上,比「無參加研習課程」者 表現較佳。由此可知,有參加研習課程者在實施幼兒身體動作與健康之課程設計能力上 有較佳的表現。

2. 幼兒園所在地區

4-4-1顯示「彰化縣(市)」(β=-.197,p<.001)、「苗栗縣(市)」(β=-.125,

p<.001)、及「南投縣(市)」(β=-.067,p<.05)的教保服務人員,對於「課程設計 能力」之預測力皆為負向。三者共可解釋「課程設計能力」變異量為4.0%。

上述結果表示幼兒園所在地區為「臺中市」的教保服務人員在「課程設計能力」上 優於「彰化縣(市)」、「苗栗縣(市)」、「南投縣(市)」,由此可知,幼兒園所在 地為「臺中市」的教保服務人員在幼兒身體動作與健康課程設計能力上有較佳的表現。

3. 服務年資

表4-4-1顯示「年資3年以下」(β=-.068,p<.05)的教保服務人員對於「課程設計 能力」預測力為負向,其可解釋變異量為0.6%。表示「年資7至9年」的教保服務人員在 課程設計能力上比「年資3年以下」者表現較佳。

4.授課時數

表4-4-1顯示「授課51至60分鐘」(β=.093,p<.01)和「授課41至50分鐘」(β=.072,

p<.05)兩組的教保服務人員,對於「課程設計能力」具有預測力,兩者共可解釋「課 程設計能力」變異量為1.0%。上述結果表示,教保服務人員服務之幼兒園的身體動作與 健康課程的授課時數為「授課51至60分鐘」和「授課41至50分鐘」者,在「課程設計能 力」上優於「授課31至40分鐘」。

5.職稱

表4-4-1顯示職稱為「教師」(β=.065,p<.05)對於「課程設計能力」預測力達顯 著,其可解釋變異量為0.4%。表示職稱「教師」的教保服務人員在課程設計能力上比「教 保員」表現較佳。由此可知,教師在實施幼兒身體動作與健康課程設計能力上有較佳的 表現。

綜上所述,「實施幼兒身體動作與健康-課程設計能力」的每個預測變項其F值均 達顯著水準(p<.001),且此迴歸模式具有高度的實驗效果(R=.432)。其中「有參加 研習課程」優於「無參加研習課程」,「臺中縣(市)」優於「彰化縣(市)」、「苗 栗縣(市)」和「南投縣(市)」,「年資7至9年」優於「年資3年以下」,而每週「授 課51至60分鐘」和「授課41至50分鐘」優於「授課31至40分鐘」,「教師」也優於「教 保員」,其中「有參加研習課」可以解釋「身體動作與健康課程實施情形-課程設計專 業能力」的變異量最高為12.6%,而「教師」可解釋的變異量最低為0.4%。

紀瑞珍(2010)針對桃竹地區公立幼稚園教師有參與研習課程者,在「課程設計」

的專業能力顯著高於沒有參加研習課程的教師。張鳳菊(2010)針對臺灣地區教保服務 人員在不同地區的教師、教保服務人員及幼稚園園長在身體動作專業能力方面有顯著差 異,且中北部優於南部,都市優於鄉鎮,但上述研究均採差異分析,而本研究為預測分 析,所以不宜過渡推論。

表4-4-1

教保服務人員「背景變項」及「身體動作與健康課程實施情形」對於「課程設計專業能 力」之預測力

投入變項順序 R R 2 ΔR F B β t

(常數) 35.34 126.44***

無參加研習課程 a .355 .126 .126 135.02*** -3.52 -.293 -9.35***

位於彰化縣(市) b .382 .146 .020 79.86*** -2.45 -.197 -6.02***

位於苗栗縣(市) b .401 .160 .014 59.38*** -2.34 -.125 -4.09***

位於南投縣(市) b .409 .167 .006 46.65*** -1.19 -.067 -2.19*

年資3年以下 c .416 .173 .006 38.83*** -.92 -.068 -2.24*

授課51至60分鐘 d .422 .178 .005 33.48*** 1.34 .093 2.99**

授課41至50分鐘 d .428 .183 .005 29.68*** .98 .072 2.33*

教師 e .432 .187 .004 26.64*** .70 .065 2.14*

註:* p<.05, ** p<.01, *** p<.001; 參照組:a「有參加研習課程」、b「位於臺中市」、

c「年資7至9年」、d「授課31至40分鐘」、e「教保員」

(二)教保服務人員「背景變項」及「身體動作與健康課程實施情形」對於「實施教學」

專業能力的預測力

由表4-4-2得知,教保服務人員「個人背景變項」與「身體動作與健康課程實施情形」

對於「實施教學」的預測力,經檢驗結果顯示:有二個變項達顯著水準,進入迴歸方程 式,此迴歸預測達.01之顯著水準(F=7.214,p<.01),具有統計上的意義,整體R 2為.015,

表示教保服務人員背景變項,可以解釋「實施教學」專業能力1.5%的變異量。

進一步檢視各項預測變項迴歸係數,結果發現如下:

1. 參加研習課程

表4-4-2顯示「無參加研習課程」(β=-.103,p<.01)對於身體動作與健康課程之「實 施教學能力」的預測力為負向,其可解釋變異量為1.0%,表示「有參加研習課程」的教 保服務人員在實施教學能力上比「無參加研習課程」者表現較佳。

2. 幼兒園性質

表4-4-2顯示「公立幼兒園」(β=-.071,p<.05)的教保服務人員對於「實施教學能 力」預測力為負向,其可解釋變異量為0.5%,表示「私立幼兒園」的教保服務人員在實 施教學能力上比「公立幼兒園」者表現較佳。

綜上所述,「幼兒身體動作與健康課程-實施教學能力」僅有二個預測變項,其F 值達顯著水準(p<.01),且此迴歸模式具有中高度的實驗效果(R=.123)。亦即,「有 參加研習課程」者其在「實施教學」專業能力的執行較佳,且「私立幼兒園」優於「公 立幼兒園」。

張財銘(2004)針對南部區域幼稚園園長,對幼兒運動遊戲課程內容認知程度在「身 心發展」構面上達顯著差異,「私立幼兒園」顯著高於「公立幼兒園」。沈連魁(2007)

研究指出,臺灣地區幼兒體能老師,不同背景教師其在有效教學表現的差異情形上,任 教於「私立幼稚園教師」,優於「公立幼稚園教師」。

本研究之預測分析發現,「私立幼兒園」之教保服務人員,其在「實施教學」專業 能力的執行力優於「公立幼兒園」,與上述研究相似,但因依變項並非完全ㄧ樣,因此 不宜過渡推論。

表4-4-2

教保服務人員「背景變項」與「身體動作與健康課程實施情形」對於「實施教學專業能

教保服務人員「背景變項」與「身體動作與健康課程實施情形」對於「實施教學專業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