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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的學生不當行為隔離意向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教師的學生不當行為隔離意向

壹、 隔離的定義與運用

所謂「隔離」是指當學生表現出某種「不受歡迎的行為」時,教師可以終止 或拿掉學生所嗜好的正增強,以削弱不受歡迎的行為,這一種行為改變的策略稱 為隔離(林正文,1996)。個體表現出不適當行為時,我們可以終止或停止她現 在正在進行的喜愛活動,來降低或消除這種不適當行為,即是所謂的「隔離」, 隔離包括排除學生賺取正增強的機會,像有趣的活動、同儕注意及教師注意等;

隔離是一種經常使用的行為改變介入技巧,Zebal(1986)問卷調查發現,70﹪

的教師在教室運用某種形式的隔離(張世慧,2007)。由次可知隔離是教師進行 學生管教時,一種常用的策略,幫助教師進行教學及解決教學時學生發生的不當 行為問題。隔離雖然可以廣泛運用於許多不同的行為上,但以糾正不良行為較為 有效,例如:咬人打人等攻擊性的行為、吼叫大聲哭鬧等壞脾氣、玩火玩電器等 危險動作、一再吵鬧作弄別人、鬧彆扭的情緒問題、害怕恐懼等安全感問題、忘 記或不做功課的行為(林正文,1996)。由此可見,教師對於學生在學習時發生 的不當行為,可以使用隔離來制止甚或改變學生的不當行為,使教學的進行更加 順暢而並且更有成效。

貳、 教師的學生不當行為隔離意向內涵

一、 學生不當行為的類型

Dreikurs(1968)認為學生不當的行為,皆源自其「錯誤目標」,其一是想要 獲得注意:當學生感受到自己沒有價值,就以不當行為來獲得注意,甚至樂於接

(2011) 學習困擾行為

2.就前項情形,教師應告知已實施之輔導管教措施或提供輔導管教紀錄,供 其參考。

3.各處室人員將學生帶離現場後,得安排學生前往其他班級、圖書館或輔導 處室等處,參與適當之活動,或依規定予以輔導與管教。

4.學務處、訓導處或輔導處室於必要時,得基於協助學生轉換情境、宣洩壓 力之輔導目的,衡量學生身心狀況,在學務處、訓導處或輔導處室人員指導下,

請學生進行合理之體能活動,但不應基於處罰之目的為之。

教師在處理學生不當行為的反應通常分為三種分別是不果斷的與敵對的及 果斷的(Canter & Canter, 1992)。教師常用的「初級預防」管教方式為鼓勵、讚 美及秉持對事不對人之雙向同理對談的方式來輔導學生;教師多能依「正當法律 程序」,以口頭糾正等「一般管教」方式來管教學生偏差行為;教師對特殊情形 學生所採之「特殊管教」方式多以正向輔導方式進行(歐于惠,2012)。Cheesmen 與 Watts(1985)提出對兒童不當行為有兩種懲罰方式,第一種是給予不愉快的 事物如喊叫、忽視、隔離、留置;另一種是免除其獎賞的權利,如不能玩球或剝 奪其遊戲時間(吳清山,2010)。多數國小教師認為以正向行為支持處理策略及 處罰策略在處理學生不當行為能具有管教效果(李鴻源,2012)。台北市國小教 師選用最多的管教措施為「口頭糾正」,其次是「列入日常生活表現紀錄」、「通 知家長處理」。國小教師選用最少的管教措施為「經教師同意,於行為當日,暫 送他班學習」,其次為「在教學場所一隅與其他同學保持適當距離」(童宛鈴,

2010)。教師對幼兒問題行為的管教措施最常使用的前五名分別是:幼兒口頭道 歉、調整座位、完成未完成之作業或工作、口頭糾正、正向管教措施,最少使用 的管教措施是:留置幼兒輔導、暫時轉送其他班級學習、要求幼兒站立反省等(鄭 金緞,2009)。合法管教措施中,教師最常使用口頭糾正、正向管教措施、要求 學生完成未完成之作業或工作(黃雅慧,2010)。

綜合上述將教師針對學生不當行為的處置整理如下

表 2- 6:

表 2- 6 內隔離(In School Suspension)以為參考;根據六個地方或學校對學生不當行為 處置情況整理成下表 2- 7:

表 2- 7

停止下課休息、禁止參加或接觸課程或設備等;短暫隔離(short-term time out)

安置於其他教室或行政人員辦公室、離開教室接受監督、學生移離課堂、到校內 一個受監管的地方等類似的方式。

四、 教師的教師對學生不當行為隔離意向

教師對於隔離可能曾經有過實施的經驗,但不曾對此做法有系統性的整理與

向,而這種傾向可由個體的外顯行為推測(張春興,1986)。教師態度則指教師 對於教學、課程、學校、學生、教育目標、教師本身、教學方法及教學環境等的 看法;亦即與教師有關的人、事、物及概念之認知、情感、行動上較為持久的一 致性傾向(陳密桃,2000)。態度含有個人的價值與道德判斷在內,是人格的一 部分,不容易測量;態度的三種成分也未必前後一致;因社會環境的期許或家庭 教養的影響,個人內在所持的態度不一定真正表現出來,往往會用社會能接受的 方式表現;另一種內外不一致的原因是個人正在面臨某些衝突或困擾,於是知是 一回事,行又是一回事(鄭芬蘭,2000)。

綜合上述,研究者為避免教師在知行方面不一致的情況產生,排除教師對學 生不當行為隔離的認知情況與情感意向只取教師對於隔離方式的行為傾向,編製

「教師對學生不當行為隔離意向量表」對教師進行測量,依總量分數高低界定教 師對過對教師對學生不當行為隔離意向,由此可以更精確了解教師對教師對學生 不當行為隔離意向。經整理後以表呈現各種隔離的作法內容如表 2- 8:

表 2- 8 隔離的作法

教室內隔離 離開班級隔離 免除其獎賞的權利

改變座位 離開教室接受監督到校內一

個受監管的地方

取消參加正式課程以外之活 動

完成未完成之作業或工作 於課堂剩餘時間向學務人員 報到

禁止參加或接觸課程或設備

停止下課休息 改變班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