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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教師組織與運作成效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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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章共分為四節:第一節為教師組織與運作成效的理念,第二節為學校教 師會與教師工會的發展現況,第三節為學校教師組織運作成效,第四節為相關 研究。茲分別敘述如下。

第一節 教師組織與運作成效的理念

壹、教師組織

教師組織是由教育人員自願組成獨立性、自律性的單一職業團體,大都以 維護利益、保障工作與生活、爭取權利及提升專業為目的。

一、我國教師組織

臺灣第一個教師組織「臺灣省教育會」成立於民國 35 年;在有心人士積 極展開運作下,民國 76 年成立臺灣第一個全國性的教師組織「中華民國教育 會」,該組織的成立,符合當時特殊政治情勢之下的團體型態,亦言之,不僅 附屬於行政體制之中,更是政黨的附屬團體;因此,雖標榜擁有全國十九萬教 師為會員之團體,但就爭取與維護教師權益而言,形同虛設,毫無建樹(王秋 絨,2003)。

臺灣教師組織的發展歷程以 1995 年教師法公佈實施為一個分水嶺,在教 師法公佈實施之前教師組織以「中華民國教育會」為主,教師法公佈實施之後,

陸續成立學校教師會、地方教師會、全國教師會等完整的三級教師組織,從此 進入一個新的里程碑。依據年代及發展歷程,整理如表 2-1。

各國教師組織與專業權發展,303-336。臺北市,高等教育。

(一)法源

當今我國教師組織(教師會)法源依據有中華民國憲法、人民團體法、教 師法及教師法施行細則,分述如下(王馨羚,2006;趙怡婷,2004):

1.中華民國憲法:第 14 條:「人民有集會結社的自由。」此為教師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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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教師法:第 26 條:「教師組織分為三級:在學校為學校教師會;在直 轄市及縣(市)為地方教師會;在中央為全國教師會。」此條文明白指出教師 得以組織教師組織;地方教師會需有行政區內半數以上學校教師會加入,始得 設立,全國教師會需有半數以上之地方教師會加入,始得成立。

4.教師法施行細則:為補充教師法之不足,在第 25 至 29 條特別針對我國 三級教師會的定義、成立標準、程序等做更進一步的規定與說明。

綜合上述,我國教師會是在「憲法」保障之下,依據「教師法」成立,並 遵循「教師法施行細則」及「人民團體法」而執行;尤其教師法第 8 章的「教 師組織」更提供了籌組教師組織的法源依據,也確立了三級組織的架構。

(二)定義

「教師組織」一詞,有關「組織」的定義,英文常用的是 association、union、

organization 三字。通常以 organization 統稱組織,以包括工會型態的 union、

及專業協會的 association。有的則以 union 為統稱,而以 labor union 稱具有勞 工身分的教師工會,以 professional association 稱具有專業型態的教師協會(劉 文聰,2007)。

以下列舉幾位研究者對教師組織所下的定義,整理如表 2-2。

1.朱玉璽(2007):假若依照教師組織的功能及目標來分,可分為工會取 向與專業取向。前者強調透過集體的壓力以改善工作環境;後者則重視對客戶

(學生)的服務與透過團體的力量提升服務品質。

2.劉文聰(2007):教師組織,是指由一群從事相同職業的教師所組成,

其性質是長期性、獨立性及職業性團體,且是正式及專業的組織。其扮演兩個 角色:一是壓力團體的角色,就是代表教師團體來爭取教師權益的角色;另一 角色是專業自律的角色,即約束其成員,使成員符合專業倫理。教師組織之目 的在於結合眾人的力量,督促學校管理者或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以改善教師的 工作條件、保障教師權益,並協助教師提高專業水準,進而提昇教育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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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2 教師組織定義的相關研究

研究者 年份 定義簡述

朱玉璽 2007 依教師組織的功能及目標來分,工會取向強調透過集體的 壓力以改善工作環境,專業取向則重視對學生服務與透過 團體的力量提升服務的品質。

劉文聰 2007 從事相同職業的教師所組成。目的在結合眾人力量,督促 學校或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以改善教師的工作條件、保障 教師權益,並協助教師提高專業水準,進而提昇教育品質。

洪振庭 2008 教師組織分為三級,在學校為學校教師會;在直轄市及縣

(市)為地方教師會;在中央為全國教師會。

林佩瑾 2010 教師組織是由具有會員資格的教師以及相關教育人員所 組成。具有自主性,獨立性與自律性。其不只是為教師團 體爭取工作的福利和權益,也關注與教育事務相關的政治 性、倫理性議題。

陳怡如 2011 教師會是「教師法」第 26 條所指之教師組織,可分為三 級。教師工會是依據新「工會法」第 4 條所成立之教師組 織,包含教師職業工會與教師產業工會。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整理

3.洪振庭(2008):教師組織分為三級,在學校為學校教師會;在直轄市 及縣(市)為地方教師會;在中央為全國教師會。又依據教師法施行細則規定:

「學校教師會由同一學校(含附設幼稚園)專任教師三十人以上,依人民團體法 規定組成之,冠以學校名稱。」所以學校教師會係指最基本的教師組織。

4.林佩瑾(2010):教師組織是由具有會員資格的教師以及相關教育人員 所組成。此專業性團體的特徵為具有自主性,獨立性與自律性。其不只是為教 師團體爭取工作的福利和權益,也關注與教育事務相關的政治性、倫理性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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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議題,並且也維持及提昇教師對於教育相關事務的專業地位。

5.陳怡如(2011):教師組織包含教師會與教師工會:教師會是「教師法」

第 26 條所指之教師組織,可分為三級:在學校為學校教師會;在直轄市及縣

(市)為地方教師會;在中央為全國教師會。教師工會是依據新「工會法」第 4 條所成立之教師組織,包含教師職業工會與教師產業工會。

綜合上述,本研究「學校教師會」是指:臺北市立高級中學教師依「教師 法」第 26 條成立之教師組織,並依「人民團體法」向臺北市政府社會局申請 報備立案。以維護教師權利、保障工作與生活、提昇專業地位為目的的基層學 校教師組織。「教師工會」是指:學校教師依「工會法」第 4、6 條成立之教 師組織,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在地方為直轄市及縣(市)政 府勞工局。以促進勞工團結、提升勞工地位、改善生活條件為目的的教師勞工 組織。

(三)特色

我國教師會組織的角色定位仍有相當的模糊色彩,當教師們的工作條件遭 到單方面任意改變時,更加突顯出組織功能的不完整,以及組織定位的模糊性

(薛鴻輝,2005)。根據楊深坑(2003)整理我國教師會組織的特色,包含:

1.成員身分單純,全部都是教師;2.兼具專業與工會取向;3.有學校級教師組 織;4.主要幹部均為兼職;5.教師會為單一型的教師組織;6.無特定支持之政 黨或團體;7.集體談判權的範圍較小。

另依據教師法第 26 條,我國教師組織分為三級,全國教師會負責建立規 則、交涉政策,地方教師會負責發展進步的教育環境,學校教師會則參與學校 經營,三者之間不但功能互補,還可跨級互助。整體而言,全國教師會負責大 方向的擬定,與教育部商議教育政策,與立法院協商教育法案;地方教師會則 擔任中繼的角色,一方面要上承全國教師會的意志,轉知給學校教師會,一方 面也要跟地方政府交涉,為學校教育品質與教師權益把關,再一方面要接受學

美國教師組織主要有「美國全國教育協會」(The National Education Associa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 簡稱 NEA)與「美國教師聯盟」(American Federation of Teachers, 簡稱 AFT),主要內容如表 2-3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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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組織成員

NEA 最初是一個由大學校長、教授所領導,並成為著名制定教育政策及 研究教育問題的組織,他們不僅成功的建立公立教育模式,而且即使後來他們 離開 NEA,此公立教育模式至今一直沒有改變(沈春生,2005)。NEA 會員 來源廣泛,至 2002 年止,其會員人數已超過 270 萬人,約占全體教師 88%,

任職於教育界各層級,會員的主要來源大致有以下幾類:(1)在職會員:真正從 事教學者;(2)學校職工會員:助理教師、秘書、學校午餐人員、學校警衛、校 車司機、校護;(3)退休教師:有過五年以上會員資格,但已從教職退休之會員;

(4)學生會員:接受師資職前教育的學生(鄭彩鳳,2003)。

AFT 的會員主要為中小學教師,著名的教育學家杜威便是該組織的創始會 員之一(AFT 會員證第一號),科學家愛因斯坦也是該聯盟之會員。原本不招 收教育行政人員,因為 AFT 認為教育行政人員與教師立場對立,並不是站在 同一陣線上。會員從成立的初期 1500 人,1960 年初只有會員五萬人,1976 年 該會宣稱已擁有近 45 萬會員,至 2002 年已超過一百萬人,約占全體教師 33

%,其主要會員有公私立學校教職員、大專院校教職員、公務人員、護士和醫 護人員。

2.組織目標與性質

NEA 成立於 1857 年,是屬於專業性的協會,主要目的著重於改善公立教 育的品質,以及提升教師的專業地位,為美國最大的教師組織,每州均設有分 會(姜添輝,2003)。此種專業取向的政策在 1960 年代初產生明顯的變化,該協 會在面臨另一教師組織 AFT 採罷教抗議助長影響力及會員大幅提升的競爭壓 力下,開始改變策略,改走較為激進的罷教、示威路線(蔡清華,2003)。

AFT 成立於 1916 年,是較為工會性質的教師組織,設立的起因是對 NEA 未能有效處理教師申訴案件及幹部有圖利自身的現象,且認為 NEA 較注重教 師專業的成長,對於教師福利的爭取不夠積極,因此有意籌組一個與 NEA 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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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的全國性教師組織(張曉蕙,2002)。AFT 在 2000 年會議中,其任務聲明 如下:「改善其成員及家庭生活條件、提供成員在經濟及社會期望上合法專業

同的全國性教師組織(張曉蕙,2002)。AFT 在 2000 年會議中,其任務聲明 如下:「改善其成員及家庭生活條件、提供成員在經濟及社會期望上合法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