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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教科書編審制度與意識型態

教科書相機政策規劃與執行之範圍極廣,包含課程設計、教科書編輯、審查、

核價、行銷、選用、採購、評鑑等過程,其中編輯與審查的實際運作歷程是決定 教科書內容與品質的最主要因素(藍順德,2002b)。本節將梳理臺灣現行教科書 編輯與審查制度,進而探討編審雙方互動過程與衍生問題,最後探討意識型態對 於教科書形塑之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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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我國教科書編輯制度

教科書業者為企業組織型態,以商業利業為導向,強調市場競爭機制。教科 書業者本質之特性,會決定教科書編輯團隊的組成與編輯過程,更影響教科書內 容。藉由了解編輯團隊之組成與編輯過程,將能夠做為了解教科書內容形塑之背 景與影響因素。

一、教科書編輯者組成

教科書編寫團隊包含出版社邀請撰寫教科書的課程專家、學科專家、教師,

及出版社編制內的文編與美編人員(卯靜儒,2012)。一般而言,教科書編輯團 隊組成方式有三種,其一由主編負責找編者組成編輯群,業者再主與主編簽約;

第二,以主編為主,與業者討論組成編輯群,業者再與主編簽約;其三,由業者 與主編討論組成編輯群,業者與主編、諮詢委員、編者分別簽約;目前國內教科 書編輯團隊以主編負責積尋覓適宜編者組成編輯群的方式最常見(藍順德,2006)。

而教科書業者也會依據學科領域性質、主編風格、編輯團隊運作情況等因素作為 考量,採取不同的組成方式。

二、教科書編輯制度運作

以下將梳理教科書編輯流程,並探討教科書編輯內容之影響因素,以了解教 科書編輯制度整體運作。

(一) 教科書編輯流程

卯靜儒(2012)訪談四位出版社的教科書編輯人員的經驗,依據訪談結果將 教科書編定分為四個階段,分別為:規劃、編寫、審查與發行,如圖 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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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2-2-1 教科書編定四階段

資料來源:卯靜儒(2012)。「尋找最大公約數?─高中歷史教科書編寫與審查互 動過程分析」。當代教育研究,2(1),頁 94。

依據上圖教科書編定四個階段,以下逐項說明:

1、 規劃階段:由出版社的管理高層、企劃部與編輯部共同參與討論教科書的市 場定位,並邀請、確認合適的教科書編寫人員。

2、 編寫階段:確認教科書編寫團隊後,編寫團隊即開始討論工作分配,根據不 同專長負責不同部份之撰寫工作。初稿完成前會經過多次的討論與修定,確 認書寫風格與名詞的統一、內容是否符合課綱、頁數的掌握與內容疑義的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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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等。文稿完成後,會以成書試閱的型態邀請過去合作過的教師試閱,以提 供意見進行修正。圖片的部分則為出版社請執筆者提供圖書或編輯負責尋找 圖片,待圖文均編輯完畢後,即可進入審查階段。

3、 審查階段:關於審查之流程於下一個篇幅將會有詳細說明。一般而言,各家 出版社在收到初稿審查意見後,處理方式有所不同,有些出版社會將審查意 見分別寄給不同章節的執筆者修改;有些意見若涉及章節架構的調整,則會 交由企劃部處理。通常大部分的出版社為順利取得審定執照,多半會配合審 查意見修改,但有些出版社仍會尊重執筆者的意見。

4、 發行階段:教科書通過審查後,即可取得教科書審定執照,進入發行階段。

在此階段教科書的業務行銷與市場調查成為出版社之重點任務,開放免付費 電話提供問題解答與服務,深入瞭解教科書市場反應,並提供優良的售後服 務。

(二) 教科書編輯內容之影響因素

臺灣教科書業者通常坐擁強大的人力、財力與社會資源,編輯一本優良的教 科書並非絕對的難事,但教科書之編寫內容在各個環節卻深受環境中許多因素影 響,例如編者個人意識型態與知識理念方面,依據編者個人專長與思維的不同,

所編寫的教科書內容即有所不同,例如教育理念的對教科書內容編寫的影響通常 高於學科知識信念;關於意識型態的影響則留待本節最後的篇幅再做探討。除此 之外,市場走向也深深影響教科書編輯內容,朱美珍、董秀蘭(2011)指出教科 書在審查通過後隨即進入市場行銷,故在「市場導向」的影響下,書商為了迎合 教師教學需要及顧及市占率,往往於修訂時會相互比較、參照修改,使得教材逐 漸趨於一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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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我國教科書審查制度

不同國家教科書審查制度的類型大致可區分為統編制、審定制、認可制、自 由制、綜合制(張煌熙,2007;藍順德 2002b),說明如下:

(一)統編制:教科書由國家主導編輯與審查,不開放給民間單位參與編輯出 版。

(二)審定制:由民間出版業者編輯教科書,經國家層級教育行政機關依課程標 準或課程綱要審定後,供各學校自由選用。如:日本、瑞士、西班牙。

(三)認可制:教科書版本經州省層級教育當局認可後,地方學區或學校可選用。

如加拿大、美國德州與佛州等。

(四)自由制:教科書版本開放民間出版業者編印發行,由地方學區或學校自行 評定選用,無須再經由國家層級或州省層級教育當局審查,但地方學區與 學校的教科書選用仍有一定的審查機制。如:英國、澳洲及美國的麻州、

賓州等。

(五)綜合制:中小學教科書選用依不同的教育階段,分別採認可制或自由制。

如美國加洲、西維吉尼亞州。

臺灣國中小教科書審查制度則自 1968 年開始實施教科書統編制,至 1989 年解嚴後才逐漸全面走向教科書審定制。教科書審定業務在 2001 年前由國立編 譯館負責辦理九年一貫教科書審定業務,至 2001 年三月後因國立編譯館與國立 教育資料館、國家教育研究院籌備處整併成為國家教育研究院,則由國家教育研 究院教科書發展中心承辦教科書審定業務。

教科書審定工作的直接目的在選出合格教科書,並發給審定合格証明,讓學 校選擇;另一目的在於肯定送審教科書具備的特色,指出不當之處讓編者編訂,

使教科書更加理想(黃政傑,1998)。以下分別針對臺灣教科書審查組成、職責、

流程與重要性做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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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科書審查委員組成與職責

臺灣自教科書開放後,教科書政策由統編制開始逐年開放為審定制,在教科 書全面開放審定後,審查委員的工作尤其重要,必須替眾多民編教科書的內容品 質做好把關工作,再由學校進行選用,以下將針對教科書審查委員的法律依據、

組成、職責與重要性進行說明。

(一) 法律依據

「國民教育法」第八條之二規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之教科圖書,由教 育部審定,必要時得編定之。教科圖書審定委員會由學科及課程專家、教師及教 育行政機關代表等組成。教師代表不得少於三分之一;其組織由教育部定之。」

(教育部,1999)配合九年一貫課程之實施,教育部依據國民教育法之規定,設 於 2000 年訂定發布「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科圖書審定委員會組織運作要點」

(教育部,2011b),明訂國中小教科書圖書審定委員組成、聘期、任務、審查方 式、待遇等事項,作為辦理教科書審查之依據,並由國立編譯館負責辦理九年一 貫教科書審查作業。

(二) 教科書審查委員組成與聘任方式

藍順德(2006)指出,教科書審查運作過程中包含審查單位與審查委員兩部 分,審查單位即為國立編譯館,為公權力行使之代表,強調公正、公平之程序正 義;審查委員則以專業性與代表性並重之原則組成,並以共議之方式決定審查結 果。

九年一貫各學習領域教科書圖書審定委員會依據教育部「國民小學及國民中 學教科圖書審定委員會組織運作要點」之相關規定,審定委員會成員的遴聘兼採 推薦制、比例制及聘期制,委員會的成員應以專業性與代表並重為原則(教育部,

2011a),以下逐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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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推薦制:由國立編譯館函請各大學院校相關科系、地方政府推薦後,考量受 推薦者之學經歷背景、相關著作、區域、校際、性別平衡後,彙整出推薦名 單送教育部遴聘。此外,嚴格規定受推薦者不能擔任教科書出版業者相關職 務。

2、比例制:現行國中小教科圖書審定委員會依各領域學習階段組成,審定委員 為七人至十九人,其中一人為主任委員,由學科及課程專家、教師及教育行 政機關代表等組成。其中教師代表不得少於委員總數三分之一。

3、聘期制: 審定委員會主任委員、委員採聘期制,聘期二年,期滿得予續聘。

但課程綱要修正,配合實施期程另行籌組之審定委員會,不在此限。

(三) 教科書審查委員職責與重要性

審查委員會之主要任務為依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科圖書審定辦法」之 辦法、規定、課綱及各學習領域審查規範等來審定教科圖書,其審定之辦法採共 議制,若無法達成共識則以出席委員過半數同意之(教育部,2011a)。共議之目 的在於使審查過程透過理性與公開論理過程尋求共善的審議結果,透過轉化過程 尋求最大公益,提出各方最能接受的共議與決擇,審查過程強調資訊透過、公共 分享、理性對話、共同證成、共負權責之民主精神(朱美珍、董秀蘭,2011)。

結果的判定需肯定送審教科書具備的特色,並指出不當之處,讓編者進行修訂,

使之臻於完美,最後給予審定合格之教科書發于審定合格証明,供學校選擇使用

(黃政傑,1998)。教科書審查委員之最大職責即為保障教科書的品質,為學生

(黃政傑,1998)。教科書審查委員之最大職責即為保障教科書的品質,為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