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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臺灣教科書政策之發展

課程政策隨著社會與政治環境變動不斷發展與改變,也牽動著教科書的制度 走向,故在了解教科書形塑過程前,須先釐清我國教科書政策發展歷程、教科書 開放的前因後果及相關衍生問題。本節將透過以上三部份之探究,做為藝術與人 文教科書形塑過程之研究基礎。

壹、臺灣教科書政策演進

教育政策受外在社會環境之變遷反覆變化,教科書編審制度也隨著教育政策 的變動持續演進。臺灣自日治時期始之教科書編審制度,可分為四個時期,分別 為日治時期 50 年間(1895-1945)為統編制;到了 1945 年臺灣戰後至 1968 年實 施九年國教間則為編審併行制、1968 年九年國教的實施至 1989 年為統編制,1989 年至 2002 年開始逐步開放至全面審定,2000 年至今則為全面審定制(陳明印,

2005;藍順德,2006)。透過了解臺灣教科書制度演變,除了可以探究近代教育 之發展軌跡,也可導引出未來教科書制度的前景,並提出建議。本研究因著眼於 九年一貫教科書形塑脈絡,而教科書制度之演變與所在地域之政治、文化、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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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外在社會環境息息相關,故本部份自臺灣戰後之教科書編審制度開始梳理,共 分四個時期,依序闡述如下:

一、編審併行制:臺灣戰後(1945)至實施九年國教(1968)

臺灣戰後,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教育處即開始實施與大陸地區一樣的課程標 準,但肇因於臺灣過去五十年為日治時期,戰後初期,教育出現極大語言文字方 面的障礙。同時大陸地區的統編本與審定本教科書也不符合臺灣的需求,故臺灣 省行政長官公署教育處於 1945 年擬訂「臺灣省中小學教材編印計畫」,作為編印 中小學教科書的依據,同年十一月成立「臺灣省中等及國民學校教材編輯委員會」, 負責中小學教材、教師用書之編輯及印行,當時教科書分別由編印、翻印、翻譯 與選用四方面供應(國立編譯館,1988),說明如下:

(一) 編印:由教育處教材編輯委員會自編或請專家編輯,以此方式編寫的教 科書主要以需適應臺灣地區需求的教科書為主,如歷史或地理教科書。

(二) 翻印:大陸地區編的國定版,選取可適用於臺灣省的國定本,選定翻印,

並另編補充教材。

(三) 翻譯:原先於日本教育制度之下的舊生,數理與技術科仍沿用舊版本;

但臺灣戰後,編輯委員會便將其各科之日文課本翻譯、修訂成中文版。

(四) 選用:從各書店出版的審定本教科書中,由教材編輯委員會選定適合臺 灣地區的課本,並商請原出版書局運臺銷售。

1954 年,中央指示從公民、國文、歷史、地理開始,籌劃編印中等學校各 科標準教科書,其餘科目仍採審定制。1962 年,教育部公布國民學校及中學課 程標準,開放音樂、美術二科教材審定制,其餘科目之教科書與常識等教科書、

各科教學指引統一由國立編譯館編輯;中學的部分仍維持不變。1962 年,教育 部公布「中等及國民學校教科圖書標本儀器審查規則」,以作為審查教科書之依 據(國立編譯館,1988)。臺灣戰後之初,因社會環境、學校制度與思想觀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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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與大陸地區有極大的差異性,故在教科書的編選制度上也呈現出一個特殊樣 貌。

二、統編制:實施九年國教(1968)至 1989 年

1968 年,時任總統的蔣中正先生頒發「革新教育注意事項」明示:「今日我 國學校不論小學、初中、高中之課程、教材與教法,希根據倫理、民主、科學之 精神,重新整理,統一編印。」配合九年國教的實施,同年教育部公布國民中小 學暫行課程標準,並指示國立編譯館統一負責編審國民中小學教科書(國立編譯 館,1988)。其編印要點包括:

(一) 國立編譯館組成國民中學各科教科書編審委員會,辦理國民中學教科書 編輯工作。

(二) 教科書之編輯,將倫理、民主、科學之精神編入教材中,同時蒐集並參 考世界各國之課程教材資料,擷取最新編製教材之精神與方法,使我國 教科書能合乎世界潮流。

(三) 因國民中學教科書數量龐大,為考慮提升教科書品質,並能隨時供應起 見,國民中學教科書之印制工作,接受有意承印教科書之出版業者自由 申請,並對其資格進行審查,凡資本額及過去銷售額達一定標準者,即 准予參加印行工作。

(四) 原由各書局編印之國民小學「生活與倫理」、「常識」、「音樂」、「美術」

四科教科書,與國民中學同一原則,交由國立編譯館編輯,合格書局印 行。

九年國教實施後,國中小教科書採精編精印原則,教科書不分科逐年改由國 立編譯館編輯,編審委員會負責教科書編審作業,該時期的教科書被稱為統編本,

亦可稱部編本或國編本(國立編譯館,1988)。為彌補過去之課程標準修訂及教 材編輯缺乏長期研究發展,1972 年起,教育部委請臺灣省國民學校教師研習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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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行我國國小課程及教材之實驗研究,此研究影響奠定之後課程教材由實驗、試 用後,再行推廣之模式,即板橋模式(藍順德,2006)。此時期的教科書完全以 統編版本做為學校唯一教材,被批評為政治服務、學習內容太過單一、窄化、教 師亦得不到專業成長,但隨著政治情勢與社會環境的變遷、人民自由意識的抬頭,

也下啟臺灣教科書政策之革新。

三、逐步開放至全面審定: 1989 年至 2000 年

臺灣在解嚴之後,民間教育改革團體認為統編版教科書是政府控制人民思想 的工具,故對於教育自由化的呼聲日漸高漲,為回應民間訴求,隔年二月教育部 遂召開第六次全國教育會議,決議「建議中小學教科書之編輯,應考慮逐步開放 為審定制」,教育部長於第 131 次、132 次單位主館會報,指示教科書制度採「統 編與審定併行制」。同年七月,教育部宣布自 78 學年度起逐年開放國中藝能學科、

活動科目教科書由民間出版業者參與編輯,並送經國立編譯館審查通過後發行;

至 79 學年度再開放國中選修科目教科書為審定本。此段期間,非聯考考科的教 科書為國編與民編同時並存,而聯考科目仍維持統編本(教育部,2003b)。

然而社會各界對於教育改革的呼聲不因教科書部份開放而停歇,各方仍持續 提出教科書全面開放之訴求。為回應社會之期待,1994 年六月教育部召開第七 次全國教育會議結論報告:「將慎重研究中小學教科書開放編輯之政策,並儘速 規劃審查相關制度。」同年十月,教育部修正發布「國民中學課程標準」,規定 與聯考有關之科目教科書仍維持統編本,其他藝能學科、活動及選修科目教科書 則為審定本,並預定自 87 學年度起逐年全面實施(藍順德,2006)。本階段為國 編與民編教科書同時並存之時期,雖然國編本的佔有率已逐年下降,但因國編本 仍使用政府資源進行編輯,故仍被民間業者質疑不公,立法院也為此多次提議刪 除國立編譯館編輯預算。至 1999 年,「國民教育法」修訂通過,其中第八條之二 從教科書全面統編改為「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之教科圖書,由教育部審定,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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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得編定之。」確定了今後臺灣國中小教科書審定制(教育部,1999)。隔年教 育部制定發布「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暫行綱要」,新課程的提出,連帶牽動 教科書制度的改變,2000 年六月,教育部發布「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科圖書 審定辦法」,九年一貫課程之教科書就此全面開放由民間出版業者編輯,並委託 國立編譯館辦理審定事宜(教育部,2003b)。國小的部份自 85 學年度起開始實 行;國中的部分為避免出版社短期內因新舊課程綱要之交替導致需重編教科書造 成浪費及書價過高的問題,故國中教科書的全面開放則是自 91 學年度起,配合 九年一貫課程於三年內實施,國編本的部分則分三年逐年退出(陳明印,2005;

張煌熙,2007),臺灣國中小科書自此正式全面邁入教科書民間本審定制時期。

四、教科書全面審定制至今:2000 年至 2014 年

解嚴與自由化是 1989 年促成教科書一綱多本的主因,然而隨著臺灣國中小 教科書自 2000 年正式邁入教科書之全面審定制,聯考考科之一綱多本的實施因 籌備過程過於倉促等原因,導致各界質疑與批評聲不斷,故於 94 學年度在民意 壓力下,教育部選擇知識結構性較強的數學及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進行部編本與 民編併行制(陳明印,2005)。其他領域在一綱多本教科書政策下,仍維持民間 編撰,教育部委託國立編譯館辦理教科書審定工作。九年一貫新興課程在課程理 論架構、配套措施與民眾認知尚未健全下即開始實行,造成許多教改亂象,也連 帶使教科書的編寫遭遇多重困境,牽扯出教科書制度問題與形塑過程中「人」的 問題,以下將就教科書開放政策再做進一步之分析探究。

貳、教科書開放政策

隨著臺灣社會環境的劇烈變遷,也影響了教育改革的重點與方向,教科書做 為教師傳遞知識之媒介,連帶有了重大的變革,為近代教科書帶來新興面貌與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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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教科書的開放實為國家邁向民主自由之具體表現,以下將就教科書開放政策 之演進歷程、意涵與衍生問題逐一探討。

一、教科書開放政策背景與演進歷程

隨著臺灣於 1987 年步入解嚴後,各方面逐漸朝向多元化、民主化、自由化 發展。在教育上,尤其致力於國民教育改革,其中教科書一綱多本即為改革訴求 之一。教科書開放政策之政策環境根據黃柏勳(2008)之一綱多本政策制訂過程

隨著臺灣於 1987 年步入解嚴後,各方面逐漸朝向多元化、民主化、自由化 發展。在教育上,尤其致力於國民教育改革,其中教科書一綱多本即為改革訴求 之一。教科書開放政策之政策環境根據黃柏勳(2008)之一綱多本政策制訂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