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教育環境反性別歧視的發展
教育環境中,反性別歧視的積極作法即是發展性別平等教育,而性別平等教育的 推動與落實,與婦女運動息息相關。長久以來因為兩性之間在公私領域中確實存有結 構及資源上的種種不平等,一代代婦女遂起而進行改革、爭取權益,而為了解釋造成 性別差異諸多錯綜複雜的原因,進而有各種流派女性主義研究的產生。但其共同點皆 特別強調性別差異主要是由後天文化所建構,以取代過去生理決定論的主張。作為文 化建構其中一環的教育(包括學校、家庭、社會),當然必須接受檢驗與改造,一方面 檢視過去教育如何扮演複製性別不平等的「共犯」角色,二方面同時積極創造全新的、
立基於性別平等理念的教育內涵,並加以落實,此之謂性別平等教育。
由此看來,婦女運動、女性主義研究與性別平等教育三者之間,具有發展先後、
精神相通的密切關連性,這是不能也不必否認的事實,如刻意加以迴避,不僅漠視了 歷史的進程,也完全喪失了性別平等教育的精義。以下即就性別平等教育的發展加以 說明:
一、從婦女運動到性別平等教育:西方婦女運動--以美國為例
「女性主義」一詞,出現在十九世紀的法國。十八世紀英國的烏絲東奎芙特(Mary Wollstonecraft)、十九世紀美國的芙樂(Margaret Fuller)、十九世紀英國的米爾(John Miller)都為文描述過婦女的處境並提出解決之道,但一般而言,有組織的婦女運動起 於十九世紀中葉(1848 年)在美國西尼卡瀑布鎮(Seneca Falls)所舉行的婦女大會 (Women,s Convention)。在該次大會中,由婦女代表和與會人士共同發表「婦女權 利宣言」,正式楬櫫第一波婦女運動的開啟。第一波婦女運動的目標主要在於爭取公 領域中婦女的各項權益,如參政權、教育權、財產權等。歷經超過大半個世紀的努力,
美國婦女終於在1920 年爭取到投票權等參與公共事務的權益,也為此波婦女運動劃 下句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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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三、四十年,婦女再度察覺,爭取到基本公共權益並未讓婦女脫離「第二性」
的處境,公領域的平等尚未全面達成,而私領域的種種壓迫更嚴重傷害剝削了婦女,
革命尚未成功,還有漫長的路要走。貝蒂傅瑞丹(Betty Friedan)先於 1963 年出版[女 性的迷思](The Feminine Mystique),繼之在 1966 年創設「全國婦女組織」(the 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Women,NOW),開啟第二波的婦女運動。第二波婦女運動除了繼續 公領域各項權益的爭取、揭露私領域婦女的第二性處境之外,又在與其他社會運動互 動與結合等種種因素之下,發展出多元的運動路線。此波婦女運動另外一個重大成 就,在於推動學院中的女性研究/課程與發展女性主義理論。
根據顧燕翎教授在[女性主義理論與流派]一書中的闡述,「所謂女性主義理論 便是在:一、描述男女不平等的現象,或女性的第二性處境。二、以女性觀點解釋其 原因。非女性主義學者也曾注意到兩性社會處境和心理狀況之異,但他們往往以生理 決定論(女性先天有缺陷)或交換理論(女性為了延續種族而自願放棄自主性以換取 男性保護與供給)來解釋,而導致女性地位無法改變或不需改變的結論。女性主義者 則著眼於社會文化因素的分析,使的改革顯得不僅可能,而且可欲。三、尋求改善之 道。女性(或多性)平等或婦女解放的目標。四、進而探討如何根除宰制與附庸的權 利關係,建立平等共存的新文化、新社會。」(顧燕翎,1996)
婦女運動帶動了女性主義各種流派與理論的提出,婦女/女性研究與課程也在高 等教育/研究學府中蓬勃發展,從七○年代初約三十年之間,在全美國開設有女性研究 相關課程的系所已超過五百所。除了高等學府之外,美國關心性別平等議題的教育人 士也很快體認到,欲根除宰制與附庸的權力關係,建立平等共存的新文化、新社會的 早日到來,性別平等教育課程非得往下紮根不可,因此他們更進一步在中小學等基礎 教育中推動性別平等教育(Gender Equity Education)。
二、美國兩性平等教育課程的推動
根據兩性平等及消除歧視的原則,在美國推動兩性平等教育,由相關法案的制定 開始著手。1972 年首先制定「教育法修正第九條」(Title IX of the Education Amendments of 1972),並據以實施。實施至今已達成顯著成果。根據聯邦教育部在 1997,也就是 該法實施25 年所提出的報告書中指出「美國在給予女性高等教育的機會上位居世界 領先地位」(U.S.Department of Education,1997)。影響所及,女性在教育和勞動力上 的角色都有顯著的改變,確保了學生和僱員免遭受歧視,並且保障她們有不受到性騷 擾的權利(Valentin,1997)。另外,美國聯邦政府更以「肯定行動」(Affirmative Action) 來鼓勵各州給予女性等弱勢團體在大學入學、招聘僱員、簽訂聯邦合約時,確保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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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參與的機會。
根據吳佳倩在[美國兩性平等教育之經驗與啟示]一文中的整理與討論,美國先 後頒佈過上述1972 年教育法修正案第九條、1974 年「女性教育平等法」(Women,s Education Equity Act of 1974),以及 1976 年「職業教育法」等作為推動兩性平等教育 的法源依據。根據這些立法,美國更設立了許多推廣、諮詢、計畫機構,來確保兩性 平等教育工作的執行,在教育部之下的民權辦公室也配合接受性別歧視的申訴,此 外,還有許多民間團體的贊助參與。其中主要的機構如:全國女性教育計畫諮詢委員 會(National Advisory Council on Women,s Education Programs,NACWEP);WEEA 平等教育中心(WEEA Equity Resource Center);民權辦公室(Office of Civil Right,
OCR);兩性平等專家小組(Gender Equity Expert Panel);全美大學女性聯合會(American Association of University Women,AAUW)等。九○年代之後,在原先的努力之外,更 著重於兩性平等教育師資培育計畫、教育場所中性騷擾之防治與處理、鼓勵女孩發展 數理科技、「從學校到工作」(School to Work)—非傳統性別的職業選擇等工作事項。
(吳佳倩,1999)
根據上述的介紹,美國在各層級學校推動兩性平等教育的用心與努力明顯可見,
誠然,距離真正達成兩性平等社會的目標為期仍遠,但不開始則永無可能,只要有此 體認,總能一步步累積成果,逐漸朝往目標邁進。
三、台灣推動性別平等教育的過程
台灣推動性別平等教育的過程,和美國有許多相似之處,都是由婦女運動啟其 端。台灣自光復以及國民政府遷臺之後,由於特殊的政治環境,較有組織規模、以集 體方式進行的婦女運動遲至七○年代以後才出現。談到台灣的婦女運動,一般都以呂 秀蓮在1972 年所提倡的「新女性主義」作為開端,此階段因 1979 年呂秀蓮受美麗島 事件的牽連入獄而中斷。1982 年李元貞等人創辦「婦女新知雜誌社」承繼婦女運動 的香火,在未解嚴的台灣社會以雜誌社的名義從事婦運工作。1987 年解嚴後「婦女 新知雜誌社」改名為「婦女新知基金會」,是台灣成立最早、最具組織規模的民間婦 運團體。解嚴之後,不同類型的婦運團體如雨後春筍般紛紛成立。這些團體平日各有 其專注之議題,必要時則相互聲援連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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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小學基礎教育中的性別平等教育
遠在八○年代末,當婦運者和婦女研究學者還在為婦女研究的學術定位爭論不休 之際,婦運團體和少部份女性主義學者已經開始注意到欲締造性別平等的社會,非得 從基礎教育開始紮根不可的問題,在此方面著力最深的首推婦女新知基金會。他們首 先從檢視教科書開始著手,1988 年婦女新知基金會展開對國小、國中及高中國語文 及社會公民等人文學科教科書性別觀全面性的檢視工作,發現問題嚴重,婦女新知遂 召開公聽會將這些結果公佈,並出版[兩性平等教育手冊]。當時,除了呼籲教育部 及國立編譯館儘速改進之外,並提出開放民間編印教科書的訴求。除了呼籲改進教科 書之外,婦女新知亦深知教材不足以自行的道理,無論在正式或非正式的課程中,教 師才是傳遞正確性別觀的靈魂人物,因此亦開始持續舉辦教師培訓營的活動。
除了改編教材和教師培訓之外,性別平等教育牽涉的其他問題繁多,亟待更多人 投入努力。1993 年女性學學會(以下稱「女學會」)的成立,為推動兩性平等教育工作 增添了新的生力軍。1995 年是具有突破性、值得記錄的一年。首先在女學會召開的
[台灣婦女處境研討會]中,謝小芩教授針對國內教育問題,以女性主義觀點提出以 下批評:在學校教育方面,他指出其中含藏的問題有:一、男尊女卑的人事結構;二、
性別區隔的課程設計;三、性別偏見與歧視的教材;四、非正式課程與師生互動;五、
威脅女學生安全的校園性侵害等問題。最後,謝小芩並提出下列對兩性平等教育的展 望與建議:一、教育政策的制定,應擺脫人力規劃的迷思,而以受教者的全面發展為 考量,並應有更多女性參與教育決策;二、檢討正式課程結構,打破男女學習領域的 區隔,積極鼓勵學生朝往非傳統性別領域的發展;三、全面檢討各級教材中不利於女 性的意識形態,去除歧視與扭曲的內容;四、重心設計非正式課程,避免落入刻板性 別分工的窠臼,增加兩性合作與互動關懷的活動;五、加強學生身體自主與身體安全 教育,培養學生應變與自衛的能力;六、在師資培育課程中,增加性別議題,加強準 教師對相關問題的重視與敏感度;七、鼓勵開設婦女研究課程,推動婦女相關議題的 研究;八、教育部成立「兩性平等教育委員會」。(謝小芩,1995)
同年,在國人對教育改革的殷切期盼下,行政院成立教育改革審議委員會(以下 稱教改會),由中研院李遠哲院長領軍,準備以兩年的時間完成教改政策規劃。在第
同年,在國人對教育改革的殷切期盼下,行政院成立教育改革審議委員會(以下 稱教改會),由中研院李遠哲院長領軍,準備以兩年的時間完成教改政策規劃。在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