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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文化產業

社 區 總 體 營 造 的 理 念 開 始 推 行 之 後 , 實 際 操 作 由 人 、 文 、 地 、 景 、 產 五 個 面 向 切 入( 陳 郁 秀,2001)。到 了「 健 康 社 區 六 星 計 畫 」中 具 體 指 出 產 業 發 展 、 社 福 醫 療 、 社 區 治 安 、 人 文 教 育 、 環 保 生 態 及 環 境 景 觀 為 社 區 生 活 中 值 得 投 入 營 造 的 六 個 面 相 (行 政 院 , 2005)。 由 此 可 知 , 社 區 產 業 的 發 展 是 社 區 總 體 營 造 的 重 要 一 環。本 節 茲 就 社 區 產 業 中 的 文 化 產 業 作 一 探 討。

文 化 的 存 在 有 賴 所 有 成 員 以 有 意 義 的 方 式 詮 釋 周 遭 發 生 的 事 件 , 並 以 大 致 相 仿 的 方 式 「 理 解 」 其 所 處 的 世 界 , 意 即 將 文 化 概 念 化 為 一 群 人 共 同 接 受 的 生 活 方 式 , 包 括 了 語 言 、 宗 教 、 科 學 、 藝 術 、 法 律 、 風 俗 習 慣 和 價 值 觀 等 ,( 陳 振 烜 , 2005, 頁 13)

若 要 試 著 將「 文 化 」和「 產 業 」兩 詞 的 定 義 合 併,文 化 產 業 應 可 定 義 為 是 一 群 人 共 同 接 受 的 經 濟 生 活 方 式( 陳 振 烜,2005,頁 15)。黃 世 輝 (2002) 認 為 文 化 產 業 首 先 應 尊 重 傳 統 的 生 活 文 化 與 技 術 , 並 促 使 社 區 居 民 先 重 視 在 地 生 產 之 文 化 產 業 , 對 於 在 地 文 化 發 自 內 心 的 認 同 , 讓 文 化 產 業 內 在 的 光 輝 自 然 顯 現 , 勝 於 有 形 的 產 業 形 體 , 使 外 人 能 充 分 感 受 到 社 區 的 文 化 特 色 ; 且 在 適 度 的 發 展 條 件 下 , 以 內 部 的 社 區 資 源 進 行 文 化 產 業 之 推 動 , 以 達 永 續 的 經 營 與 發 展 , 而 上 述 這 些 特 質 亦 是 經 營 文 化 產 業 的 基 本 理 念 。

林 俊 源 ( 2007) 研 究 指 出 , 新 興 國 小 成 立 的 布 工 坊 成 功 的 使 文 化 與 產 業 結 合 , 新 興 國 小 利 用 公 部 門 的 資 源 將 學 校 定 位 為 一 教 育 及 行 銷 平 臺 , 透 過 對 學 童 的 關 心 建 立 起 社 區 與 學 校 的 互 信 , 將 傳 統 刺 繡 藉 由 學 校 這 個 學 習 平 臺 而 延 續 , 並 建 立 行 銷 管 道 而 達 到 永 續 經 營 的 目 的 。

楊 敏 芝 ( 2002) 將 文 化 產 業 分 為 三 種 類 型 : 1.大 眾 消 費 型 文 化 產 業 :

其 強 調 生 產 活 動 與 大 眾 消 費 心 理 需 求 的 結 合,主 要 仰 賴 全 球 性 經 濟 網 絡 下 的 消 費 市 場 。

2.設 施 型 文 化 產 業 :

強 調 消 費 活 動 與 空 間 經 營 的 重 要 性 , 具 有 空 間 依 存 性 , 如 博 物 館 。 3.地 方 型 文 化 產 業 :

具 空 間 依 存 性 與 地 域 依 存 性 , 是 利 用 地 方 文 化 之 獨 特 性 、 創 造 性 塑 造 出 屬 於 當 地 獨 有 之 文 化 圖 像 , 將 地 方 居 民 內 發 性 的 空 間 、 動 與 產 品 轉 化 為 可 消 費 的 商 品 或 體 驗 , 以 吸 引 遊 客 至 地 方 消 費 , 故 常 成 為 地 方 經 濟 再 生 與 文 化 保 存 延 續 的 重 要 策 略 。 與 文 化 產 業 略 有 不 同 的 是 , 地 方 文 化 產 業 是 一 種 屬 於 當 地 特 有 的 純 粹 的 文 化 活 動 , 它 可 能 是 生 活 性 的 、 宗 教 性 的 、 節 慶 性 的 , 沒 有 經 濟 利 益 可 言 , 但 經 過 企 業 經 營 管 理 的 過 程 之 後 , 便 可 成 為 可 交 易 的 商 品 。 且 生 產 模 式 已 不 再 限 於 傳 統 大 規 模 的 生 產 機 制 , 而 改 以 精 緻 化 、 特 色 化 、 小 規 模 的 生 產 模 式

葉 智 魁 ( 2006) 的 研 究 指 出 地 方 文 化 產 業 必 須 以 增 進 住 民 、 社 區 、 與 地 方 福 祉 為 最 優 先 考 量 , 是 藉 對 地 方 資 源 有 效 整 合 及 運 用 的 方 式 , 生 產 出 具 內 涵 的 產 品 來 吸 引 人 們 來 共 同 分 享 、 品 味 、 與 欣 賞 ; 而 不 是 以 消 耗 、 破 壞 、 與 浪 費 地 方 的 各 種 資 源 的 方 式 , 大 量 複 製 出 迎 合 消 費 者 需 求 的 商 品 讓 大 家 去 揮 霍 。 在 文 化 產 業 的 體 系 下 , 藉 創 意 、 想 像 力 、 與 科 技 來 呈 現 、 重 建 、 營 塑 、 開 發 或 創 造 出 具 地 方 特 色 ( 傳 統 、 文 化 、 風 格 、 意 象 ) 與 魅 力 之 具 內 涵 的 產 品 , 並 以 適 度 的 包 裝 及 運 用 適 當 的 行 銷 手 段 , 將 人 們 吸 引 到 當 地 來 接 近 、 認 識 、 與 了 解 地 方 。

黃 世 輝 ( 2001) 的 研 究 說 明 。 文 化 產 業 則 是 指 運 用 文 化 特 色 的 產 業 , 亦 即 將 生 活 文 化、生 態 文 化、 生 產 文 化 等 加 以 發 揮 應 用 而 形 成 的 產 業。當 一 部 份 的 產 業 開 始 發 揮 其 生 產 文 化 內 容 , 並 進 而 以 產 業 文 化 為 主 要 的 傳 達 資 訊 時 , 這 些 產 業 也 便 身 成 為 文 化 產 業 。 例 如 : 水 里 蛇 窯 。

綜 上 所 述 , 本 文 所 探 討 的 文 化 產 業 是 指 地 方 型 文 化 產 業 , 包 含 製 作 並 銷 售 文 化 商 品 的 經 營 行 為 , 與 提 供 從 事 文 化 活 動 的 服 務 行 為 。 而 生 產 、 經 營 、 提 供 在 消 費 者 的 接 收 過 程 之 中 , 使 文 化 產 業 不 僅 滿 足 人 們 在 精 神 生 活 的 需 求 , 也 提 高 社 會 經 濟 效 益 。 而 地 方 文 化 產 業 的 理 論 架 構 對 於 本 研 究 所

欲 探 討 的 範 疇 更 為 貼 切 , 這 種 屬 於 當 地 特 有 的 純 粹 的 文 化 活 動 或 環 境 , 經 由 整 合 並 賦 予 意 義 後 , 生 產 出 具 有 內 涵 的 產 品 來 吸 引 人 們 , 不 只 可 以 活 化 地 方 經 濟 、 解 決 地 方 經 濟 及 社 會 問 題 , 更 可 達 到 社 區 總 體 營 造 的 目 標 - 永 續 發 展 。

社 區 總 體 營 造 的 目 標 是 藉 由 而 社 區 總 體 營 造 理 念 , 促 進 地 方 產 業 文 化 化 、 文 化 產 業 化 與 地 方 經 濟 的 振 興 (行 政 院 , 2005); 而 地 方 文 化 產 業 必 須 札 根 於 地 方 土 壤 , 所 以 發 展 的 關 鍵 是 必 須 以 地 方 條 件 、 當 地 特 色 、 與 住 民 福 祉 為 優 先 考 慮 , 並 以 地 方 人 文 精 神 為 後 盾 , 同 時 注 入 地 方 人 獨 特 的 心 思 與 創 意。文 化 本 就 在 民 眾 的 日 常 生 活 中 呈 現, 生 活 中 處 處 皆 可 以 為 創 意 。 然 而 , 它 並 不 一 定 需 要 大 筆 經 費 , 而 是 需 要 社 區 的 人 一 起 來 發 現 , 並 加 以 營 造 。 社 區 都 有 一 些 獨 特 的 人 文 景 觀 與 傳 奇 人 物 , 如 果 能 加 以 營 造 編 織 成 故 事 , 相 信 會 是 膾 炙 人 口 的 地 方 文 化 產 業 。 是 故 地 方 文 化 產 業 往 往 在 社 區 總 體 營 造 的 過 程 中 被 發 掘 ( 葉 智 魁 , 2006) ; 換 言 之 , 社 區 總 體 營 造 的 推 動 可 以 促 進 地 方 文 化 產 業 的 振 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