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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文學寫作與童話故事

壹、 文學寫作的觀點

一般人對於「文學」(Literature )常常認為是在寫作文章的領域裏,因而大部分 的人認為是具有恆久價值之寫作。例如:詩、小說及其他歷久彌新之著作(黃慧真,

1986)。所以一般對文學的認知,指的是文學作品具有作者創作的想像力,與擁有藝術 般品質存在寫作的文體。但文學需要的語言是喚起感受,並非論述。文學語言同科學要 求的論說區別在於後者要排除的恰恰是主觀的感受,靠的是界定、推理和判斷(高行健,

1998)。所以在許多的文學作品裡,好的文章能引發出讀者情感上的悸動、內心的共鳴 與認同。而作家創作文章的主要目的,是希望藉由文章的細緻描述,激發閱讀者與文章 陳述有類似感受。或引領讀者進入文章脈絡中的異想世界,進而喜歡或認同文章裏陳述 的意境與意義。故而魯肯(Lukens,1986)將文學界定為「以適當的要素及值得回憶的語 言表達,一個意義重大的真理」(引自蔡秋桃,1991)。

另外國內作家林良先生對文學內涵意義的闡述為:「文學的重點是在表達,閱讀者 讀的是作者對題材的處理,而不是題材的本身。」(萬麗慧,2000)。因此;文學作品應 該用什麼樣子的形式,或架構摹寫與呈現主題與內容,才能表達出創作的價值,引起讀 者的閱讀動機呢?誠如馬景賢先生曾經引述林良先生所說的話『文章要讓人感動;但是 你要感動他人,也要感動自己,如果你自己看了都不感動的話,那就沒有意義了。』民 生報少年兒童組主任桂文亞,則說到:「我們應該讓孩子體會什麼是『美』-這美不一 定是視覺上的好看,而是一種感動的感覺,使得最後促成一種行善的力量」(林文寶,

2001)。傅林統先生也表示「感動」是呈現主題最重要的方法。因此作者所寫的,必須 先能感動自己,所謂創作就是把感動的過程,細緻的寫出來,並不是在主題上繞圈子(傅 林統,1995)。再則國內作家林良先生認為「文學的價值是在滋潤心靈」,他希望能夠透 過作品的呈現,讓讀者更能體察出日常生活中的樂趣(萬麗慧,2000)。

貳、 文學寫作與兒童理解

文學作品不能沒有主題,而且主題要明確,只是它的呈現要不著痕跡,不可拿到 抬面上強調(傅林統,1995)。因而文章常會運用不落痕跡的方式描述或摹寫,將主題 呈現在作品中。這樣的寫作風格常常需要閱讀者以經驗、智慧或對文字的意會,來瞭解 文章內容所要表達的意義,是為文學作品隱喻(metaphor)的呈現。

而在文學寫作中「隱喻」方式所表達的意義是什麼呢?Lakoff 和 Johnson(1980) 的看法,隱喻的本質乃是藉由他物、他者(another)來了解和體驗某物。隱喻有助於我 們對某一事物的部分了解,但相對的它也隱藏了事物其他的面向(引自胡紹嘉,2006)。

有些人認為隱喻運用的方式,是從兩個表面上截然不同的單字或句子中,找出某個相似 點,由此用其中一個單字或句子去比喻另一個單字或句子(陳淑敏,2000)。換另一個 方式闡述,就是利用兩個單字或句子,有相似的特性來促使彼此間意義的連結。讓閱讀

意義。另外隱喻在使用上通常為談話者或文章的作者,順應當時的情境、文章結構或為 述說的前後脈絡的舖陳,而創設的詞語或語句,例如在華語裏,成語是以許多歷史故事 為基礎的語詞,它是文字與語言濃縮後的精華。它以數個精簡的字,完整的表達出整段 文字或語言脈絡的主旨;而隱喻則會依據當時的情境或前後文字陳述的脈絡而改變,在 字數上並沒有限制,隱喻也較講求符合情境的創新性(陳淑敏,2000)。所以從這一段 文字中所敘述意思瞭解,隱喻在運用的標準並不屬於語句上的結構,而是在瞭解語詞或 語句上,有沒有象徵性的相關意義聯結或是概念上有依存性的存在,因此在華語裏所使 用的成語,可以視為一種隱喻的運用。

兒童對於在文章、語詞裡的隱喻方式,在理解能力上的發展有許多的研究都說明,

兒童對以隱喻方式所呈現的語詞或語句的意義,他們的理解能力會隨著年齡的增加,而 有逐漸增長的趨勢(柯華葳&趙德昌,1993; 陳淑敏,2000;Caramelli & Montanari , 1995; Siltanen , 1986; Winner , Rosenetiel & Gardner ,1976)。因為經過歲月的 增長、字詞的習熟、經驗的累積,一般年齡較大的兒童會使用隱喻來解釋語詞或語句的 方式,比年齡小的兒童多;在另外一方面年齡較大的兒童他們瞭解隱喻的運用,有另一 種屬於抽象的層次意義,所以當他們不了解某些隱喻的運用,在語句前後脈絡的真正含 意時,就會試著由抽象的層面去解釋那些隱含在字面背後的意義。

如果兒童不了解語詞或語句中某些隱含的意義時,他們通常只能從字面上推敲含 義。對於文章或語句前後脈絡的概念,則是讓閱讀者所建構的意義與所要表達的原始意 含差異化,也可能讓閱讀者對文章、語意的理解降低;如果他們熟悉語詞或語句上藏在 隱喻後面的意義時,則會從抽象的層次去試著解釋或瞭解隱喻的意義。因此當兒童不瞭 解或不熟悉某個概念時,常會將語詞或語句中的意義減化(Keil ,1979)。所以有些研 究者認為隱喻的理解能力是呈階段性發展的,每一個階段都有質的變化(Asch &

Nerlove ,1960; Cometa & Eason ,1976)。他們將兒童隱喻的理解能力發展大致區分為

兩個階段,第一階段為瞭解字面意義的階段(literal stage),兒童依據文字的意義,

解釋語詞上象徵性的語言;第二個階段則是瞭解非字面意義階段(non-literal stage),兒童嘗試從字面的意義聯結到抽象意涵,詮釋語詞象徵的意義。

然而有些研究者認為兒童對於文章中隱喻寫作方式的理解能力,會伴隨著不一樣的 因素;例如情境或累積的經驗而有不一樣的理解表現,因此兒童隱喻理解能力的表現,

不宜用階段論來說明。陳淑敏(2000)在兒童隱喻理解能力之發展研究中也指出兒童的 隱喻理解能力並非呈階段性發展。他們認為兒童在隱喻理解的能力發展上,是呈現連續 性而不是階段性的發展(Ackerman,1984;Keil,1986;Vosniadou,ortony,Reynolds., &

wilson,1983)。

另外在給兒童閱讀的文章中運用隱喻的方式呈現,從實際的研究中顯示,以事物「屬 性」相近的隱喻方式,比利用「關係」相近的隱喻方式,比較容易被兒童瞭解與接受;

另一方面,用「事物具體」特質相似的隱喻方式,比利用「心理抽象」特質相似的隱喻 方式,比較容易被兒童瞭解與接受(vosniadou,1986)。

參、 兒童文學

文學與兒童文學區別的主要目的為何呢?林文寶(1995)引用兒童文學工作者蔣 風,在「為什麼要為兒童寫作」一文論述,認為人類的孩童時期生長過程與其他動物的 生長不一樣,因為人類的兒童期特別長,兒童期的可塑性也特別大。因此提供給兒童期 學習的媒材,不同於成人的文學作品,將其區分出來。依據魯肯(Lu kens ,1986)的 看法,兒童文學與成人文學之差別,是在於程度上的差異而不是種類的不同。兒童文學 應該和成人文學有一樣的功能,就是能夠給兒童或成人理解作品的內容和欣賞文學的樂 趣。黄岚;刘中顼(2007)則指出在兒童文學中,人性關懷是指把兒童放在和成人平等的 地位,尊重兒童的人格、尊嚴和權利。蔡秋桃(1991)認為兒童文學係適合兒童閱讀的

文學作品,有些研究者也持有相同的見解,認為「兒童文學」是指適合兒童閱讀的文學 作品。廖卓成(2004)也說明了文學作品無論古今中外,作者不論成人兒童,只要適合 兒童閱讀,都是兒童文學,這樣的概念是以閱讀者的觀點作為解釋兒童文學的依據。但 是也有人抱持著不同的觀點,認為「兒童文學」應該是特定為兒童而創作的文學作品,

這樣的看法,則是以創作者的寫作意圖為依據來說明。另外部分的作家認為兒童文學,

在內涵上與一般成人文學的特性還是有一些差異。兒童文學的內涵是以兒童為主要對 像,其具有教育性、遊戲性與文學性的特質(林文寶,1995)。

在兒童文學還是屬於兒童讀物的範疇裡,廖卓成(2004)說明指出文學都是可以 閱讀的東西,但是讀物卻不一定是文學。依據這樣的觀點而言,歸類在文學的作品應該 是具備有較好寫作品質的創作,將這樣的原則運用到年齡層較小的兒童閱讀書籍的範 圍,即可以說明兒童文學包含在兒童讀物裡,兒童讀物卻不是只包含兒童文學作品,還 有許多適合兒童閱讀非文學的東西,並且兒童文學不一定是紙本印刷的,也可能以錄音 帶、錄影帶、光碟等等媒材表現。

兒童文學是一個重要的文學形態,體現和寄寓了人類的愛心教育(王蒙,2005)。而 兒童文學的張力,反映兒童的想象力,培養兒童的創新思維能力,是兒童文學的重要功 能性特徵 (张玉玲,2006)。在創作兒童文學時,林良認為讓孩子認識或瞭解社會的歷 程,應該是漸進的學習,所以林良先生的兒童文學作品,傾向選擇以兒童生活中能有直 接經驗到的單純事物來創作,像是小狗、小鴨、山、水果……等。另外林良先生還會選 擇具有教育意義的題材來創作兒童文學作品,主要是希望以說故事的方式,幫助兒童了 解一些基本符號、形狀或名稱,他表示「創作這類作品的目的,並不是用來考試之用,

而是以讓孩子親近、熟悉周遭的事物為主要的目標」希望透過文學的魅力,讓孩子們能 發現更多生活中的趣味(萬麗慧,2000)。林良先生相信兒童文學領域有可以獨立存在

而是以讓孩子親近、熟悉周遭的事物為主要的目標」希望透過文學的魅力,讓孩子們能 發現更多生活中的趣味(萬麗慧,2000)。林良先生相信兒童文學領域有可以獨立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