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五章 「格義以明教」:「漢文著述」之借佛釋回

第二節 文學比附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生也。」232「都阿」即祈禱(Dua),乃穆斯林雙手捧於胸前向真主禱告乞求之 儀式。其次,在對事物的形容上,他們常用「迷途」、「苦海」、「迷津」等禪 宗常用的比喻來形容今世的苦難與無常,將伊斯蘭的宗教思想與實踐視作得渡彼 岸的「慈航」。如劉智所言:「掌慈航,渡迷人,便寓真誠惻隱心。」233馬注則 更引用《金剛經》四句偈「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 如是觀。」(CBETA, T9, no.235, p. 752, b30)來形容今世的虛妄與無常。而在 形容數量巨大時,他們則以「無量」一詞加以描述:「亦不可去聖教教規,妄立 己見,自悮悮人,造無量罪。」234。再者,在對人的稱謂上,穆斯林常用「尊者」

一詞來指稱蘇非功修中的得道之人,如前文王岱輿所提提及之「訪喇必安尊者」、

「爸野賚德尊者」以及張中所言之「滿素爾尊者」、「祝耐得尊者」等。王氏在

《希真正答》中則更以「居士」之稱謂與眾僧人辯論,而佛教所言之「眾生」亦 被穆斯林菁英們加以借用:「主恩雖慈,其如眾生之謎謬何?故云獨慈,獨字內有 無窮嘆息意。」235。最後,在對事物的稱謂上,他們以佛教所言「胎卵濕化」來 概括「四生」,如「平心淨氣細想參,談論高道理最元。胎卵濕化元機奧,無中 生有主專權。」。而在針對佛教所言的「四大皆空」時,他們亦有相似的論述:

「一念執地礙之;一念愛水溺之;一念忿火焚之;一念妄風飄之,此皆有我之故。」

236,不過以地、水、火、風四大元素為宇宙構成基本元素的「四元素說」無論在 古印度還是在古希臘均廣為流傳、深入人心,而前述伊本·阿拉比與魯米等蘇非 思想家亦多沿用此說,故穆斯林菁英們採用「四大」之說,更有可能源自伊斯蘭 的宇宙生成論傳統。

第二節 文學比附

一、《四篇要道譯解》之「清淨」禪語

《四篇要道譯解》一書充滿了佛門禪語,其著作者張中之言行亦頗具禪門宗 風,這在穆斯林學者中極為罕見,故其弟子沙維崇曾評價其師曰:「老師積思通

232 張中,《四篇要道譯解·第一篇解明認識以麻呢》,頁 111。

233 劉智,《五更月》,頁 231。

234 張中,《歸真總義》,頁 269。

235 張中,《四篇要道譯解·總旨》,頁 41。

236 張中,《歸真總義》,頁 267。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元,孤情直上,每於松風月露之下,焚香偶坐,顯示宗旨,證徹圓明。痛延門作 活者,認六賊為己身。悲到岸尋船者,執空花為實相。」237,可見,在其弟子眼 中,張氏儼然如一位證悟的禪宗大師,在向弟子開示禪宗心法。

《四篇要道譯解·第一篇解明認識以麻呢》是張中運用禪語最為顯著的部分,

其主要以「清淨」指代其它穆斯林學者所談之「清真」等概念,使得其文風形成 了獨特的禪宗風格。「清淨」之說,源自佛教,乃指遠離各種惡行的過失與煩惱 的污染。張中深刻體悟到「清淨」之佛教內含,並將其概念引入伊斯蘭思想的漢 文翻譯之中,以擴充、光大此一概念。不僅如此,其更於文中大量引用禪語與「話 頭」之概念,使其文章雖未論及禪宗,但卻無處不充滿禪意。

開篇〈總旨〉一節,張氏以一般穆斯林學者、教長慣用之「太斯米」(Bismillah) 作為開端,張氏譯為:「我憑普慈今世,獨慈後世,真主尊名起。」238,而在解 釋此句含義時,張氏便開始用禪門之「喝」與破除「我執」之法論道:「我字要 看得好,乃是憑真主之我,喝一憑字出,有令人通身放下意。」,進而以「欲度 盡世人」來解釋真主之「普慈」,以「清淨本然」、「至清至淨」描述真主之本 體。

在面對「以麻呢之首是甚麼?」239一問時,張氏以「唸清淨之言」240作答。

此處「以麻呢」即專指伊斯蘭的信仰,而「清淨之言」實指一般所稱之「清真言」

(Shahada,La illaha ill Allah, Muhammadur Rasul Allah),張氏解釋道:「清者,

清其心;淨者,淨其體。一云清者,一塵不染;淨者,我相俱忘。」241,可見,

其所謂之「清淨」,一方面指身心清淨;另方面,則以佛教之「染凈」、「我相」

概念加以解釋,強調「清淨本體」與一切無干。

在探討「清淨之旨」時,張氏將「認主獨一」上昇到蘇非認主學中的終極層 面:「人能體貼清淨之旨,通身放下,一塵不染,即如浮漚一散,通身是海,此 中覔我了不可得。故云只有真主常有常在,此等妙境,人不易到,唯證認者能之,

所謂束乎隄是也。」242 ,此處之「束乎隄」(shuhud)即為「見證」,乃是人

237 張中,《四篇要道譯解·四篇要道譯解敘》,頁 35。

238 張中,《四篇要道譯解·總旨》,頁 39。

239 張中,《四篇要道譯解·第一篇解明認識以麻呢》,頁 52。

240 張中,《四篇要道譯解·第一篇解明認識以麻呢》,頁 52。

241 張中,《四篇要道譯解·第一篇解明認識以麻呢》,頁 52-53。

242 張中,《四篇要道譯解·第一篇解明認識以麻呢》,頁 59。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對獨一造物主的神秘知識,而張氏所描述的境界,即是本文第二章所言之「見證 單一論」(Wahdat al-Shuhud,Oneness of appearance),在物我消融後、見證到 的「真主獨一」。

而在論述如何達到上述境界時,張氏以「無我」作答:

清者,有所不染;廉者,有所不取。必行到極清極廉地位,方能 見其真主。何以謂之極清極廉。曰:無我也。世人只因有我一念,卻 被名利榮辱生死障蔽了。本來妙明,便一紙千山,若能通身放下,眼 前便是。勿謂遠且難也。243

即強調透過拋棄一切執念尤其是我的執著,方可去妄存真。

最後,在功修上,張氏亦十分強調齋戒的作用,並用「染淨」之概念賦予齋 戒以更具心性論的詮釋路徑:「夫齋是七竅俱閉,七竅俱忘,全然不染,分明還 其本來清淨,故云持齋,乃以麻呢之正果。」244

二、《希真正答·剩語》之智慧公案

《希真正答》就整部書的文學特色而言,是以一問一答的形式記錄王岱輿與 客、僧、道人、羽士、縉紳等各色人等對話的言行記錄,每段之間並無必然聯繫 且最終結果以王岱輿的成功宣告結束。就角色而言,對話的參與者包含了穆斯林、

佛教徒、道教徒、儒士等,體現了該書形式的多元性。尤其對於佛教僧侶這一身 份,更有眾多具體的法號加以稱謂,包括:僧覺空、海潮和尚、西山和尚、靈云 和尚、鑿空和尚、得空和尚、得一和尚、天通、掃宗等。此外,還有一些以地名 來描述的僧侶,如來自博山、天童的和尚。這些法號與地名的選取顯然有明確的 目的,因為文中許多問題的展開都是以解釋這些僧侶的法號所代表的含義而出發 的,抑或以僧侶居住地曾有的高僧大德的公案而展開的。因此,筆者以為,《希 真正答》應為王岱輿及其弟子自己設計的一套回佛對話集,其中人物雖描述的栩 栩如生,然而應為作者虛構,以便理論,這也是為什麼所有的論辯都以王岱輿的 獲勝而結束的情形。

《希真正答·剩語》在語匯的選擇上大量運用佛教術語進行論述,正如前文

243 張中,《四篇要道譯解·第一篇解明認識以麻呢》,頁 117。

244 張中,《四篇要道譯解·第一篇解明認識以麻呢》,頁 97。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所述,一方面,直接使用佛教用語並保持其原意;另方面,將原屬佛教的概念進 行再創造以解釋伊斯蘭的概念。這些概念的借用,主要源於《圓覺經》、《心經》、

《壇經》等禪宗所重視的經典。不僅如此,王氏還仿照禪宗公案、語錄與佛教辯 論,其中共引用禪宗公案超過 13 則,著名的「德山棒」、「臨濟喝」、「云門 餅」、「趙州茶」在文中均有體現。有時一段對話出現數則公案,有時同一則公 案出現多次,如「佛祖西來意」、「佛是麻三斤」便在不同對話中反復出現。其 對公案的借用,一方面,以伊斯蘭的觀點批判佛教,另方面運用禪宗自身的理論 邏輯來反駁禪門後學之言行。其對話其不僅在文學形式上借用禪宗公案、燈祿之 文學體例,在開悟方法上也常運用前文所述之「棒喝」法。此外,在公案的運用 上,王氏亦根據自己的理解重新賦予一些公案原本所沒有的新意,如「問一僧:

何為佛是麻三觔?答云:四十八願君須記。老人云:何用麻為?答云:正犯商量,

求居士開示。老人云:成的繩來好縛牛。僧拜服」245。禪宗傳統中,對於「佛是 麻三斤」的解釋往往專注於破除對「偶像之佛」的祈求,因而將佛比作是物質上 的麻繩,而放棄對其外在形象的執著。在禪宗傳統中,《牧牛圖頌》借用牧人馴 牛的經過,來表現修行者調伏自心的禪修過程,而王氏「縛牛」之說,即是套用 此說,將「佛」理解為調整、馴服修行者內心的麻繩,此種解釋可謂對禪宗典故 及修行理論的再詮釋,且仍遵循禪宗之解釋路徑,因此筆者以為此處之真回老人 王岱輿,儼然成為了一位創造公案的禪宗大師。

三、《回回原來》之歷史傳說

佛教傳入漢地的時間,大約在西元前後,即西漢末年至東漢初年,針對此一 問題,歷史上有許多不同的記載與傳說, 其中流傳最廣、影響最為深遠的便是

「明帝感夢」之說,據《四十二章經·序》所載:

昔漢孝明皇帝夜夢見神人,身體有金色,項有日光,飛在殿前,

意中欣然,甚悅之。明日問群臣:「此為何神也?」有通人傅毅曰:

「臣聞天竺有得道者,號曰佛,輕舉能飛,殆將其神也。」於是上悟,

即遣使者張騫、羽林中郎將秦景博士弟子王遵等十二人,至大月支國 寫取佛經四十二章。在第十四石函中登起立塔寺,於是道法流布,處 處修立佛寺。遠人伏化願為臣妾者,不可稱數,國內清寧,含識之類

245 王岱輿,《希真正答·剩語》,頁 385。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蒙恩受賴于今不絕也。(CBETA, T17, no.784, p.722, a14-23)

該說乃將「佛」描述為法力高超的神仙,並將佛教傳入之歷史事件描述為皇 帝夢見異象的靈異事件,以此來強調「佛」及佛教傳入中國的神秘性與神聖性,

用以提高佛教在中國之地位。類似的記載亦見於《魏書·釋老志》、《漢法本內 傳》等書,從南北朝至隋唐,此說一直被官修史書作為佛教傳入中國漢地的開端。

與佛教同樣作為外來宗教的伊斯蘭,在描述伊斯蘭入中國之傳說時,亦強調

與佛教同樣作為外來宗教的伊斯蘭,在描述伊斯蘭入中國之傳說時,亦強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