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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三節 文獻回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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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表達筆者對於反對性工作者的論述除了指謫為意識型態外,並非僅是單純的批 評,而更能進一步用馬克思的方法,達到意識型態的再批判這一層次。藉此除了 對性工作交鋒的整套論述能有更深入的背景和社會探討之外,對於馬克思的理論 及其操作,也能有更進一步的了解。

第三節 文獻回顧

由上述研究方法可知,本文會提及並回顧的文獻以馬克思的原典和與其意識 型態有關的二手文獻。研究馬克思意識型態理論的文獻,國內外都相當豐富,本 文會以馬克思的《德意志意識形態》為原典的主軸,輔以孫善豪老師和其他從事 馬克思主義研究學者對其意識型態的見解,討論一般在理解馬克思的意識型態時 會有哪些不同差異,例如外國學者曼海姆、海伍德,以及中國學者王曉升便有各 自不同的看法,因此本文將會整理上述二手文獻對馬克思描述之意識型態的看法,

並採取一種筆者較能接受的觀點來與性工作相關的議題結合。

一、馬克思意識型態的研究

針對馬克思意識型態的研究,筆者會以馬克思《德意志意識形態》為主,並 輔以《哥達綱領批判》、《黑格爾法哲學批判》等有提及或牽涉意識型態論述的文 本,來分析馬克思所指的意識形態意涵。早期有于治中老師於《台灣社會研究季 刊》發表<論馬克思的”意識型態”>,討論意識一詞究竟從何開始?意識又是 什麼情形下產生?並提到馬克思強調人的意識和具體生產的物質條件間有一定 的關係,且人類意識應該是會受外在物質條件所影響的,因此意識就像外在世界 倒映在視網膜底下所產生之物。然而若意識倒過來重構了另一套社會現實,則便 會發生頭腳顛倒,使人的幻想進一步影響現實、重塑出新的社會情境了,對馬克 思而言,這種缺乏物質條件和生產基礎的「顛倒」,就是一種意識形態19。而在該 篇文章中,于治中老師亦引用國外學者柯恩的見解來佐證,並點出考夫曼在分析 馬克思的意識型態時,便是忽略了這一層如外界-光影-視網膜的差異20。而在

19 同第一章註 14。

20 見于治中(1996)<論馬克思的”意識形態”>,台灣社會研究季刊,第 23 期,頁 198-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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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篇文章最後,于老師還提到從馬克思意識型態這層「顛倒」的論述來看,與認 識論有著何種關係,並引用阿爾圖賽和歐西業的文章來旁證其對馬克思在認識論 上的說法。然而,該文最後,于老師卻認為,馬克思在意識型態的論述中未有完 整的系統,甚至與資本論所談的「商品拜物教」觀點,在重要概念上是有斷裂或 香牴觸的,而這則是筆者須藉其他學者和文獻資料來探討這牴觸的原因和有無解 決之可能。

因此,本文還會爬梳孫善豪老師收錄於《批判與辯證》論文集中的<馬克思 論意識型態>之文章,探討孫老師對馬克思的理解與于老師有何不同,針對意識 型態的部分,孫老師又有何種見解,是否如于老師所說,馬克思的意識形態論述 與其之後「商品拜物教」之說法有所扞格。該文第一部分便從上層建築和下層建 築的關係談起,提到馬克思認為意識不會是自己蹦出來的意識,而一定是人在生 產關係下所生,它不該被描述成有眼睛、耳朵、有本質的力量21。因此意識作為 人的產物,必定是從這個實際的歷史生活過程產生出來的。之後文章並開展到從 意識到意識型態是如何被顛倒,意識如何形成一種意識形態倒過來影響著社會。

此外,孫老師還進一步將馬克思的《資本論》作結合,談商品拜物教其實是意識 形態的一種表現,錢之謎就是一種從最簡單不過的樣子而成為錢的形式。因此與 于老師的見解恰好是不同的。筆者因此會進一步討論《資本論》第一卷關於錢的 秘密與形式,究竟如何使錢成為一種商品拜物教,並由此研究究竟馬克思的意識 型態理論在此會否與其《資本論》所言之商品拜物教有所衝突,在可解決或詮釋 其體系是一致的情況下,方可進一步檢視以下性工作的討論,是否有許多論述期 食用馬克思的話來說就是一種意識形態,甚而係將性當成一種商品拜物教22。 二、過去對性工作看法的論述與交鋒

而在性交易的論述中,筆者係以甯應斌老師的<性工作是否為「工作」?-

馬克思的商品論與性工作的社會建構論>這篇文章為發想,也與筆者過往思考過

21 同第一章註 14,頁 73。

22 同第一章註 5,頁 113-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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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問題一致,究竟為何不能將性工作當成一般的工作看待呢?如果是馬克思,會 如何看待性工作呢?看完這篇文章後確實得到對性工作與筆者亦有一致看法的 收穫,因此便開始著手蒐集相關可能的其他文獻或書籍。總體而言,台灣雖有許 多學者對性工作發表過自己的看法與研究,但多是就性交易這件事的倫理學和政 策探討進行評估,少有以馬克思的觀點剖析之,縱然有亦僅從剝削的立場出發,

認為性工作是對勞動者進一步的剝削而反對之;或是用商品論和勞動論的觀點來 論述性工作與一般工作沒有不同,因此應給予合法化,雖然筆者基本上亦贊同此 看法,但本文想進一步了解,如果性交易就只是一個一般的勞務工作,那麼為何 許多人都用這麼特殊的角度看待性,認為性就是不應或不能作為交易的客體,這 背後原因究係為何?有沒有可能只是一種意識形態?過去有許多討論性工作的 角度和思考,但似乎未見將這個議題作為一個意識型態來討論,因此本文試圖以 這樣的角度探討性工作的討論與意識型態的關係。

目前為止在性工作的探討文獻中,如上所述雖未有清楚指明對性的「特殊性」

討論可能是出於一種意識形態,但於許多支持性工作的文章中卻有隱約的蛛絲馬 跡可循,例如甯應斌老師在文章中便曾指出,性工作這件事不需要因為工作摻雜 了性,就將其神聖或神祕地看待,否則就有如馬克思所說的「拜物教」一般,只 是單純地以類似道德直覺的方式作評價。此外,在甯老師《賣淫的倫理學探究》

和《性工作與現代性》書中,亦有整理許多認為性不該被買賣,有許多包涵「賣 淫就是錯」、「性應該與親密關係或婚姻連結」等對性有出於本質性應該為何的理 解,在甯老師這篇文章中是指出其他反例或內部邏輯的矛盾來回應這些說法,但 筆者認為,也許能更深入探究反對者性將當作如此特殊的對象的原因為何?背後 是否有其物質基礎或生產條件支持,使得我們必須用這麼特殊的角度去看待性;

若無,則是否用馬克思的話語來說,就是一種將對性的觀念透過頭腳顛倒的方式 形成一種意識形態,而建構出一套自我幻象的現實,因此這樣的思想和圖像,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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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是可以被打破的23。而筆者在此除了依據甯老師的整理之外,如陳美華老師則 站在反對性工作的並引用如佩特曼、Alan Goldman、MacKinnon 等國外學者的文 章,從其原文去觀看她們反對性工作者的理由,並比較與甯老師所整理得是否有 所出入,而將這些反對和支持的論述,透過前述整理出的馬克思意識型態理論來 檢視,到底這一連串的性工作討論,是否只是出於一種意識形態。

最後,仍必須整理關於性社會學和性史方面的書籍,如李銀河老師寫的《性 社會學》、《性的問題》,劉達臨老師針對各種性的文化史或娼妓史所整理出與性 有關的社會學圖像,以及國外學者如 Anthony Giddens、Richard A. Posner 等社會 學者,對性或親密關係在社會學的發展所得到的研究探討真正影響性交易之所以 被禁止的社會物質條件或生產因素何在?雖然目前文獻上未有直接指涉性交易 之所以開始被禁止,與某種物質或社會基礎有關,或是與階級利益的衝突有關,

故僅能爬梳上述與性相關的社會學著作,從社會研究的蛛絲馬跡推敲出可能使性 由可被交易到不被交易,受到什麼樣的社會因素影響了人的思想意識,例如可能 因為在資本主義取代了封建莊園時代後,私有化的情形透過財產權的建立而更加 牢不可破,婚姻與家庭制度也成為保障財產權可透過繼承延續的再鞏固,因此任 何有關違背家庭婚姻制度的行為或活動,都將被禁止,連帶地性交易自然在禁止 之列。因將涉及較多的性社會學和性的歷史學相關之研究,其可能因素複雜而龐 亂,而筆者在歷史學和社會學背景上的囿限,與寫作篇幅上的限制,僅能在閱讀 部分文獻且消化後,從中抽絲剝繭出可能的理由與想法,而未能進行全面性的論 證與批判,在此可能是關於此部分較為不理想而研究未能深入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