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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馬克思的意識形態理論看性交易的合法性 - 政大學術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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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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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立. 政 治 大. ‧ 國. 學. 從馬克思的意識形態理論看性交易的合法性. ‧.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指導教授:陳起行 博士 研究生:王晨瀚. 中華民國一 O 二年九月.

(2) 謝詞 其實,這篇論文的誕生,其實是純粹來自於一個雨後咖啡廳的閒談,但也感 謝那次的閒聊哈啦,才能夠讓我進一步處理偶爾就會浮上心頭,卻始終沒能好好 思考的那些問題。自己常有感而發地認為,在這資本主義的社會,對經濟弱勢者 在各方面確實都相當不友善。在這社會上,資產階級不僅握有豐富的政治和社會 資源,可以透過各種管道保有階級優勢並階級複製,在尋求交往或結婚對象上亦 明顯較經濟弱勢者順遂許多,甚而,可以透過「合法」地酒店消費、夜店獵豔甚 至是包養的方式,獲得性需求上的滿足;然而身處底層社會又無出眾外表的一群,. 政 治 大 社會評價為骯髒或非法的手段,例如看 A 片打手槍、購買使用自慰道具等,即 立. 不僅難以尋求長期穩定交往之對象,甚至連最基本的生理需求滿足,都被這主流. ‧ 國. 學. 使係在合法的管道下取得,亦無法獲得社會投以正常之眼光看待,更別說性交易 這件事在這社會下更被視為不可提的禁忌,始終難以爭取合法化的地位。然而這. ‧. 究竟是為何?同樣是與金錢有關的「性」 ,難道上層社會的遊戲就真的比較高尚,. sit. y. Nat. 底層社會的慰藉及相互取暖之手段就真的比較骯髒,骯髒到需要被這社會以法令. al. er. io. 來禁止嗎?難道單單一句「性是不可以被出賣的。」就可以解釋這一切了嗎?. v. n. 那天下午的討論,啟發了我思考是否在禁止性交易背後,亦有奇妙的階級意. Ch. engchi. i n U. 識在作祟,甚而整個社會都被這樣的意識所主導,成為一種意識形態在根深蒂固 的影響著我們,在資本主義的社會中,各種的勞動和商品幾乎都可以被販賣,就 獨獨只有性被禁止,而當整個社會教導你「性是不可以被出賣」的時候,法律制 度又默許了某種上層或資產階級社會可以用隱諱地金錢交易模式(包含上夜店撒 錢尋歡、帶酒店小姐出場、包養等)在檯面下交換著性,或許就如同馬克思、恩 格斯於《共產黨宣言》裡提到的:「其實,我們的資産者裝得道貌岸然,對所謂 的共產黨人的正式公妻制表示驚訝,那是再可笑不過了。公妻制無需共產黨人來 實行,它差不多是一向就有的。我們的資産者不以他們的無産者的妻子和女兒受 他們支配爲滿足,正式的娼妓更不必說了,他們還以互相誘姦妻子爲最大的享樂。 i.

(3) 資產階級的婚姻實際上是公妻制。人們至多只能責備共產黨人,說他們想用正式 的、公開的公妻制來代替僞善地掩蔽著的公妻制。其實,不言而喻,隨著現在的 生產關係的消滅,從這種關係中産生的公妻制,即正式的和非正式的賣淫,也就 消失了。」感謝葉浩老師在這問題上提出幾個重要的思考點,而成為本篇論文的 問題意識與切入重點,也感謝小比爾、麗菁、楷立從馬克思和左派的角度與我一 起討論,也提供了許多滿好的文獻與建議,才有了本篇論文的誕生。 當然,更要感謝指導老師陳起行老師對我論文的充分支持與授權,即便原先 我要寫的是針對蘇格拉底對話錄研究的題目,嗣後始完全翻轉成不同方向的本篇. 政 治 大 篇章架構到參考文獻,都給我許多實質且相當受用的意見,並提供我許多從不同 立 論文,仍相當鼓勵我對自己真正有興趣的題目持續研究,並從論文的章節安排、. 空間,真的非常感謝陳起行老師的指導與幫忙。. 學. ‧ 國. 角度與方向看待性交易和意識形態等概念,在研究過程中也給予我高度的自由與. ‧. 另外,也要謝謝政治系的孫善豪孫老師,除了在研究所期間修習孫老師的<. y. Nat. 資本論>給我許多啟發之外,在我對馬克思理論之理解與文獻檢閱遇到瓶頸與困. er. io. sit. 難時,亦從專精馬克思研究學者的角度給我不少的建議,也使本文在馬克思意識 形態理論上的爬梳能更為完整。此外,也要感謝甯應斌老師和江玉林老師在擔任. al. n. v i n 口試委員時分別從自己研究的研究領域,提供不同面向的意見,使本文可以更臻 Ch engchi U. 於完善。. 這三年的研究生生涯,認識許多優秀的學長姐和同學,雖然研究和感興趣的 領域和我多不相同,但在修課及平常中心討論的過程中,亦從他們身上學習到不 少知識與學問,更能多方面地思考研究問題。此外,閒暇之餘一起唱歌、玩遊戲、 喝點小酒聊聊天,從國家大事到八卦小事無不暢所欲言,為我平淡的研究生生活, 曾添不少繽紛的色彩,包含存孝學長、宗恩哥、可捷學姐、卡姆哥、Gigi 姐、朝 欽、峻傑、以哲、大口等,不管在生活上或學業上都給我很大的幫助與鼓勵,尤 其更感謝朝欽在我寫報告或論文寫到極其崩潰時,常帶著私藏的佳釀來寢室找我. ii.

(4) 喝酒談心,在論文上也給我不少優秀的建議,在研究所期間相當高興能認識這群 好朋友。其實,在我的求學過程中,真的還有許多該感謝的老師、學長姐、同學, 或是學弟妹,但實在族繁不及備載,也請容許我籠統地謝謝所有在我出現在我生 命中的每一位朋友,即便是損友,對我也有不同的幫助與刺激,謝謝各位! 再者,自然也要感謝我的父母,從我決定要念社會組、政治與法律雙修、念 研究所、考國考等各種決定,父母一路都很支持我、鼓勵我,尤其在研究所期間, 雖然也都會疑惑為何其他科系的研究所只要念兩年就好,我要念到超過三年,但 經我解釋後他們也都會欣然接受,也不會給我在考試或畢業上太大的壓力,求學. 政 治 大 我才能專心地求學、完成學業並考上律師,真的很感謝他們!最後最後,我更要 立 期間一直是我最大的心靈支柱,有他們的支持與栽培,並在背後當我的避風港,. 感謝我的女友,雖然她是在我口試完離開學校,到法院擔任我到替代役後才認識. ‧ 國. 學. 並進一步交往的,但畢竟一離開學校進入職場,就很難再提起勁重拾書本,將最. ‧. 後該做的收尾工作完成,因此,要謝謝她的鼓勵與鞭策,讓我能在口試完後,拖. y. Nat. 了這麼久的時間,才將本文修改地更好,進而領到學位證書,沒有她,這件事真. er. io. sit. 的不知道還會拖多久才會完成,也因為認識她,我才有繼續前進,追求更上一層 樓的動力與信心,真的非常非常感謝她,謝謝我的小怡!. n. al. Ch. engchi. i n U. 2015/9/12. iii. v. 王晨瀚(大寶)寫於溫暖的家.

(5) 摘要 本文源自近年來台灣討論各種「性」產業的相關討論,及主流社會、大眾傳 播媒體對性工作者的各種評價性言論而來,啟發了筆者想探討,究竟對台灣社會 而言, 「性」是怎麼樣的一件事,台灣社會對於「性」的評價是否因為行為者的 身分地位而有所差異。本研究係以馬克思對於意識形態的描述及評論,來探究在 資本主義的市場下,「性」究竟以何種面貌被看待,尤其在什麼勞動力及商品都 可以被販賣的今天,獨獨「性」不可被販賣的理由是什麼?在資本主義的世界裡, 可以合法地允許勞動力剝削,從生產線上的工人到服務業裡的店員、服務生,甚. 政 治 大 受罰,或給予勞工們適當的賠償,絕不會因為「剝削」而成為禁止該職業或商品 立 至是 24 小時的幫傭、看護,不管遭遇剝削的情形多嚴重,充其量只是雇主因此. ‧ 國. 學. 的理由,然而,反對性交易或性工作者,便係以此做為反對的理由。但從上述各 種職業的現況看來,剝削似乎不是禁止性交易的主要理由,因此,「性」究竟有. ‧. 什麼樣的個殊性,使得性交易被禁止,被認為是一種剝削呢?本文即以此問題意. sit. y. Nat. 識出發,企圖透過馬克思對意識形態的詮釋,找出該問題的蛛絲馬跡,以釐清性. al. er. io. 交易被禁止的真正原因。. v. n. 本研究在第一章先較詳盡地介紹筆者的問題發想、問題意識,並說明何以用. Ch. engchi. i n U. 馬克思在意識形態上所講述的觀點討論性交易這個議題,並闡釋從何種角度連結 性交易與馬克斯意識形態理論的關係,並說明本研究主要研究的範圍,係聚焦在 台灣過去對於性交易的評斷與論述上。此外,本文係以馬克思對於意識形態的闡 述與思考,來看待性交易的問題,檢視究竟前開論述是否符合馬克思所述的意識 形態要件。第二章則提到意識形態一詞的起源及發展歷史,探討意識形態最早是 如何被使用,及哲學家們在提到意識形態時,對其評價為何?接著再闡述馬克思 係在何種脈絡下提到意識形態,並爬梳了解馬克思識如何建構意識形態在他學說 中的地位與批判,又是如何看待意識形態在各種社會議題和思想討論上的地位。 第三章則回到台灣對於性交易的論述,因現況下台灣的性交易仍是非法,雖 iv.

(6) 有合法化的討論,但主流論述多半反對之,因此筆者先回顧國內外反對性交易的 理由,接著爬梳從台灣廢娼以來,針對不應該使性交易合法的理由又係那些,並 初步分析這些理由背後代表著的究係是何種考量,藉此回歸思考到性或性工作的 本質究竟是什麼,而這樣的論述背後,究竟代表著什麼樣的意識形態。本文第四 章便順著第二章和第三章的脈絡,從馬克思的意識形態理論,去看待台灣在談論 性交易時,是否對性有種特別的、神聖的意識形態,在這樣的意識形態下,台灣 的性工作者又是被何種角度看待,而在這樣的觀點下,是否存在著如馬克思所說 的「拜物」特徵,使性被神秘化了。因此,在徹底剖析性被神秘化、神聖化的內. 政 治 大 最後,本研究仍是希望性交易或其他相類的性工作,能以抽離意識形態後的 立. 涵後,要如何用唯物的觀點看待性,也是本文主要探討的重點。. 態度來討論,即回歸雇傭勞動及一般服務業的角度觀之,從社會及經濟層面的唯. ‧ 國. 學. 物觀點來思考所有的勞動關係,在這個意義下,性工作及性交易也就能正常地看. ‧. 待它,最起碼以一般勞務工作的角度看待。誠然,不管非法或合法化底下,性工. y. Nat. 作或性交易都會有其問題存在,但去除掉性的神秘面紗後,性交易或其他性工作. er. io. sit. 所產生的問題,就可以用一般正常的管制措施去規範它,如此一來性工作者的權 益亦將得到保障,而非僅係用單純用意識形態的神秘面紗來反對性交易,使性工. al. n. v i n 作者在現行娼嫖皆罰的制度下,只能更躲藏於黑暗之中,然而檯面下的問題卻始 Ch engchi U 終層出不窮。. v.

(7) 目錄 第一章. 緒論 ................................................................................................................................. 1.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問題意識 ...................................................................................................... 1. 第一款. 研究動機 ..................................................................................................................... 1. 第二款. 問題意識 ..................................................................................................................... 4. 第二節. 研究範圍界定與方法 ...................................................................................................... 7. 第一款. 研究範圍界定 ............................................................................................................. 7. 第二款. 研究方法 ..................................................................................................................... 9. 第三節. 文獻回顧 ........................................................................................................................ 12. 第四節. 章節安排 ........................................................................................................................ 15. 第二章. 政 治 大. 馬克思意識形態理論之論析 ......................................................................................... 18. 第一節. 意識形態學說的形成與發展 ........................................................................................ 18. 立. 意識形態的源起 ....................................................................................................... 18. 第二款. 意識形態理論的發展................................................................................................ 21. ‧ 國. 第二節. 學. 第一款. 馬克思意識型態理論的建構與批判 ............................................................................ 26. 馬克思意識形態學說的形成與發展 ........................................................................ 26. 第二款. 小結:馬克思對意識形態的總體批判 .................................................................... 37. 反對台灣性交易合法化的一般論述 ............................................................................. 43. sit. 第一節. y. Nat. 第三章. ‧. 第一款. 主張性交易非法的相關論述 ........................................................................................44. io. 台灣廢娼簡史及其相關討論(釋字 666 號之前) ................................................ 44. 第二款. 性道德觀下的反娼說法............................................................................................ 48. 第四款 第二節. al. v i n Ch 現今台灣性交易開放與否之論述(釋字 e n g c h i666U號之後) ........................................53 n. 第三款. er. 第一款. 批判理論下性交易之思考........................................................................................ 60 初步回應:性交易「真實」的議題核心..................................................................... 65. 第一款. 法政社會層面上的考量............................................................................................ 65. 第二款. 性是什麼?性工作的本質........................................................................................ 67. 第四章. 意識形態下的性與性的「工作」 ................................................................................. 70. 第一節. 性的「幽靈」與拜物教 ................................................................................................ 70. 第一款. 性的意識型態之分析................................................................................................ 70. 第二款. 唯物觀點下的「性」................................................................................................ 76. 第二節. 回歸雇傭關係底下的性交易 ........................................................................................ 82. 第一款. 抽離意識形態後的性交易........................................................................................ 82. 第二款. 性工作的未來 ........................................................................................................... 88. 第五章. 結論 ............................................................................................................................... 95 a.

(8) 沒有所謂的天才,我只是把別人睡覺的時間用在工作上。-日本著名 AV 女優蒼 井空.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問題意識 第一款. 研究動機. 性工作是自人類社會久遠以來就一直存在的活動,自遠古的巫女以性作為 獻祭的神聖工作,到後來進入政治社會的家妓與官娼,以至民間的私娼,性工作. 政 治 大. 的歷史可說源遠流長,不管在東西方皆是如此1。然而在進入現代社會後,除了. 立. 「性」被當作是特別親密和私密性的行為而不容對外張揚、散布外,因為啟蒙時. ‧ 國. 學. 代以來對身體權、自主權的重視,性交易被視為一種身體和人格的買賣2,除了 蓄奴的禁止外,也開始正式討論起禁娼的問題,尤其在 20 世紀女性主義昂揚後,. ‧. 倡妓更被視為壓迫女性或加強這性別不平等現象的產物,因此許多女性主義者在. y. Nat. sit. 宣揚男女平等的同時,其中一個重要主張變是廢除合法娼妓,全面禁止賣淫和性. n. al. er. io. 交易3。但在 20 世紀後半以後,因為後現代主義的解構和性解放聲音的抬頭4,即. i n U. v. 使是女性主義者對於性交易的看法也出現紛歧,部分人士認為色情和性本身並無. Ch. engchi. 關乎道德,真正使女性受到性別歧視和禁錮的,反而是家庭制度和倫理規範5, 因此應該勇於展現自己的身體,以無關乎道德的眼光來看到性,因此性交易就只 是與一般勞動一樣的工作,因此應該開放之,並主張在性交易合法化之情形下, 反而可以讓更多性工作者進入正常的職業市場中討論並得到合法管道的保護,甚 至,在性工作者因為這職業而取得較高的經濟收入後,可改變其弱勢的經濟和社 1. 關於妓女或性交易的起源,詳見劉達臨《情色文化史》 ,頁 76-78。 Marshall, S. E. (1999) “Bodyshopping: The Case of Prostitution.” Journal of Applied Philosophy 16:2, pp.139-150. 3 詳見劉達臨《世界性史圖鑑》 ,頁 120-138。 4 關於後現代與性解放的論述,見何春蕤<解放大業仍需努力:二十世紀的性解放>,中國時報 1999/12/30 開卷版。 5 甯應斌老師於<性工作是否為工作?-馬克思的商品論與性工作的社會建構論>一文中,在社 會建構論的第十部份以下指出束縛女性不平等形象的,是傳統的婚姻而非賣淫。 1 2.

(9) 6. 會地位 。 而在台灣也持續有這兩股聲浪爭執不下,直到民國 80 年制定社會秩序維護 法第八十條確立罰娼不罰嫖的原則後,台灣娼妓產業也就轉入地下化。民國 86 年台北市廢公娼之後,合法娼妓更正式走入歷史,雖然有許多妓權運動者和公娼 本身為性工作者爭取權利但皆未果,而且在修法後我國性交易採罰娼不罰嫖之制 度,認為娼者較可能與更多人從事性交易行為,為維護公序良俗,從根本降低性 交易發生的可能性而制定之,然如此不但無法禁絕性交易的發生,反而造成性工 作者處境更加艱難,遇到交易上的糾紛亦求助無門而只好尋求黑道勢力保護,又. 政 治 大 對「罰娼不罰嫖」的規範表態,然而大法官並不正面回應性交易合法化之問題, 立 陷入處境更糟的層層剝削中。直到民國 98 年才有人為此申請釋憲而請求大法官. 而僅針對該條文違反平等原則而宣告限期失效,並將性交易合法的問題再度交給. ‧ 國. 學. 立法機關決定7。. ‧. 然而,性交易為什麼會從合法到非法,這是筆者始終百思不得其解的問題。. y. Nat. 在筆者 26 年的人生中試圖用真心尋找愛情和人生伴侶卻未嘗得,但卻見生活周. er. io. sit. 遭和報章雜誌的經驗,有人可因為錢財、外表、口才等因素,而在情與慾的道路 上一路順遂,甚至不斷辜負其他有心人。而在情感上未能尋求互重互愛的伴侶而. al. n. v i n 轉求在肉體上了表慰藉時,社會卻又跳出來阻止,認為這是非法的,性應該是出 Ch engchi U. 於婚姻和感情的互愛上的,但這社會卻又對上夜店或酒店灑錢,進而獲得他方肉. 體,甚至是富商出錢包養的行為視而不見,充其量只是在道德上給予譴責而已, 但這行為難道沒有比性交易更剝削?沒有比性交易更物化人8?連帶地只會讓筆 者想到,許多與筆者一樣,可能是不擅於人際交往互動或身無分文的窮學生或藍 領階級,但不但在情愛的路上未能順遂,連唯一在肉體可了表安慰的出口都遭法 6. 詳見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所編著的《公娼與妓權運動》一書,頁 26-30 敘述其遭遇與非法化 底下更危險的處境。 7 此部分法律相關的論述,詳見大法官釋字第 666 號解釋文及理由書,以及台灣法學雜誌-公法 特刊,有各個法學者對於該號釋字之看法與評析。 8 同註 5,頁 108-110,甯老師指出許多現代性行為間的「交易」事實上是很難區分的,但主流 反娼論述企圖用「性工作普遍化」的方式「孤立」性工作,其策略反使優勢的性商品勞務不會視 為性工作,如包養,但在階級弱勢的性商品勞務則被視為性工作而制止之。 2.

(10) 明文禁止。而真正可能尋求性交易的人從來就不是上流社會的人,而是窮學生或 其他受薪階級,對上層階級的人來說,跟本不須透過這些管道尋求慰藉或抒發, 甚至還嫌性交易髒。但上層階級(不管是經濟上、地位上或外表上的上層階級) 從劈腿濫交、包養、上酒店等各種對性更不尊重、對人更踐踏的各種行為卻為法 律所容忍,難道不是另一種社會階級的意識灌輸到主流社會的壓迫嗎9? 而有論者以為性交易必然帶來對性工作者的不尊重,然而真是如此嗎?這不 尊重究竟是因為主流社會對性工作不明究裡的歧視與排斥,還是在性交易非法化 的現狀下,因為無法尋求合法管道保護所造成被白嫖或傷害而求償無門的情形呢?. 政 治 大 加深男女不平等和性剝削的情形,但確實是如此嗎 ?究竟是性本質上對男性就 立. 此外,亦有女性主義者主張,因為女性的性需求不如男性強,因此性的交易必然 10. 是一種優勢,還是是在社會性保守的觀念底下所造成對性理解上的偏見呢?因此. ‧ 國. 學. 也造成近日有女性因為在事發當下亦想從事多人性行為,但事後卻因為這樣不道. ‧. 德轉而提告男方的情形11。是否表示女性反而是在社會對性有某種預設的親密想. y. Nat. 像,而非在性本身底下而被壓迫了呢?然而,對性關係真的該只有一種理解方式. er. io. sit. 嗎?而對於非親密關係或婚姻底下的性交往,就真的需用不道德甚至是法律上禁 止作為評價嗎?故筆者不諱言,想從事此研究,除了希望深切探討性交易非法化. al. n. v i n 背後的思考之外,也是希望藉由本文幫性工作者 、有性交易需求的人和自己發聲, Ch engchi U. 除了非法化的不合理之外,更是對這主流社會下的制度在內部邏輯矛盾上的控訴。 這社會在經濟和情愛的場域上已經有一群佔優勢的人了,然而這群人卻因為某種 恐懼和不滿,透過立法的方式禁止了在經濟和情愛上弱勢的一群自我取暖的可能, 這難道不是另一種歧視和壓迫嗎?. 9. 在馬克思和恩格斯發表的《共產黨宣言》裡頭提到,「資產階級的婚姻實際上是公妻制。人們 至多只能責備共產黨人,說他們享用正式的、公開的公妻制來代替偽善地掩蔽著的公妻制。其實, 不言而喻,隨著生產關係的消滅,從這種關係中產生的公妻制,即正式和非正式的賣淫,也就消 失了。」可見資產階級包養、性愛派對等實質上與公妻無異。 10 見甯應斌《賣淫的倫理學探究》,頁 84-85。 11 見蘋果日報 2013/1/22<女進男舍「想要」嘿咻性侵不成立>,內文提到:「事後女學生坦承: 『我當時也是一時想要!』並非有意陷害三人,是因對自己一晚與三人嘿咻感到罪惡,姊姊得知 後堅持報警。」可見反而是社會對於性觀念的保守壓抑了女性對性自主的慾念。 3.

(11) 第二款. 問題意識. 在民國 100 年後修正公布的新條文,在地方所開辦的特區內進行性交易者不 罰,該區域外之性交易則娼嫖皆罰12,如此看似已開放性交易的規範,並以制度 化管理方式達到低限度的控管,但卻因各地方政府的民意反彈聲浪甚大,故全台 至今仍未有特區可從事性交易,性交易行為形同陷入娼嫖皆罰的窘境,而性交易 究竟有何可議之處,使得從司法機關到立法機關都無法作出明確的答覆和價值判 斷,而民意為何對於性的交易行為明明並非一面倒地反對,但面對性交易特區成 立於自己生活周遭卻又會有如此大的反彈?筆者便因而想研究,性作為一種商品. 政 治 大 歷史或社會因素。而支持和反對性工作的理由究竟為何?雙方的立論基礎和中心 立 的爭議,其背後是否真就如前述女性主義者們所爭執的原因一般而無其他可能的. ‧ 國. ‧. 12. 學. 思想為何?而在這些論述下,此議題是否仍有不同出發點和思考可能性?此外,. 根據社會秩序維護法第 80 條第 1 款:「有下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 一、從事性交易。但符合第九十一條之一第一項至第三項之自治條例規定者,不適用之。」、第. y. Nat. sit. 91-1 條直轄市、縣(市)政府得因地制宜,制定自治條例,規劃得從事性交易之區域及其管理。. io. er. 前項自治條例,應包含下列各款規定:一、該區域於都市計畫地區,限於商業區範圍內。二、該 區域於非都市土地,限於以供遊憩為主之遊憩用地範圍內。但不包括兒童或青少年遊憩場。三、. al. n. v i n Ch 所應辦理登記及申請執照,未領有執照,不得經營性交易。五、曾犯刑法第二百三十一條、第二 engchi U. 前二款之區域,應與學校、幼稚園、寺廟、教會(堂)等建築物保持適當之距離。四、性交易場. 百三十一條之一、第二百三十三條、第二百四十條、第二百四十一條、第二百九十六條之一、兒 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二十三條至第二十七條或人口販運防制法之罪,經判決有罪者,不得. 擔任性交易場所之負責人。六、性交易場所之負責人犯前款所定之罪,經判決有罪者,撤銷或廢 止性交易場所執照。七、性交易服務者,應辦理登記及申請證照,並定期接受健康檢查。性交易 場所負責人,亦應負責督促其場所內之性交易服務者定期接受健康檢查。八、性交易服務者犯刑 法第二百八十五條或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二十一條之罪者,撤銷 或廢止其證照。九、性交易服務者經健康檢查發現有前款所定之疾病者,吊扣其證照,依法通知 其接受治療,並於治療痊癒後發還證照。十、不得有意圖性交易或媒合性交易,於公共場所或公 眾得出入之場所廣告之行為。本法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一月四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已依直轄市、 縣(市)政府制定之自治條例管理之性交易場所,於修正施行後,得於原地址依原自治條例之規 定繼續經營。依前二項規定經營性交易場所者,不適用刑法第二百三十一條之規定。直轄市、縣 (市)政府應依第八十條、本條第一項及第二項性交易服務者之申請,提供輔導轉業或推介參加 職業訓練。 4.

(12) 在這一連串問號底下,所令筆者最感興趣的問題卻亦可能是解答問題的關鍵便是, 「性」究竟是個什麼樣特別的存在,讓民眾和學者都以如此特殊的方式去看待其 本質,並導致出不同的結論?究竟是性太神聖了而不該被拿來交易,還是性太骯 髒了而不能接受她在市場上流通呢?以上都是筆者想討論的問題。 一、傳統性交易合法化或禁止的基本論述和價值 在談筆者自己理解性工作的方法與視角之前,因為性交易合法化的議題在近 年已有許多完整的論述,並且具有相當的影響力,因此仍必須釐清在傳統性交易 的相關討論中是如何看待性工作,對性又是什麼樣的看法,以此種觀點談性工作. 政 治 大 如前述略為提及的,許多主張性交易合法化的人,係將性工作者的工作權、 立. 會有什麼樣的得失,才能進一步從其不足之處發展出新的觀點去看待性工作。. 個人性自主權等各種權利,拿來當作主張性工作者合法的的理由,然而性交易合. ‧ 國. 學. 法化的主張是否真的純粹是價值選擇和倫理道德的問題?此外,以權利主張的背. ‧. 後可能遇到的問題是,公共利益與各種權利考量的平衡問題,即使證明了性交易. y. Nat. 行為確實有著性自主權和工作權的合法權利,卻還是可能因為各種管理政策.其. er. io. sit. 他權利的抗衡或是公共秩序善良風俗等原因而告終。而在這些論戰的背後,筆者 以為最關鍵的因素就在於「性」是否是給以出售或交易的,可說大多數性交易合. al. n. v i n 法化的問題都是圍繞著這個前提而來,一旦肯認其可交易性,許多公共政策上爭 Ch engchi U. 執可能產生之問題,其實都可在管制制度上加以防範。因此,性交可否被拿來交 易一直是正反雙法主要論辯的戰場,然而,筆者一直有個疑惑,性究竟有著什麼 樣的特殊性,使得雙方在面對這個問題時如此慎重而爭辯激烈,許多商品的合法 性與否,討論焦點不外乎其對人體的危害、是否存有暴利行為等等實質在國家社 會有重大且明顯的負面影響,但獨獨「性」這個「商品」,從一開始就必須被質 疑其交易的可能性與正當性。這方面的討論看似想從事物本質去討論其交易的可 能性,但其實忽略了許多交易背後就是社會建構論的,亦即許多本質性的定義,. 5.

(13) 13. 原本就是社會結構衍生 ,而非本來就當然存在的,而一旦跳進這種定義或本質 之爭,很容易就形成忽略社會脈略和物質條件的意識形態,尤其在這快速演變的 現代社會,死守著本質性定義的討論來主張一個行為是否該合法,可能會流於與 現實脫節,反而無法客觀看待事情的真相。 除此之外,將「性」視為是某種特殊的物品或行為而討論其是否可交易或買 賣,若從馬克思的勞動觀點來看,反而是將某種物品神聖化或是神祕化了,對於 馬克思而言,如果不先質疑資本主義市場下交易和雇傭勞動的正當性,而反而是 在理所當然的市場交易底下,獨立討論各種物品是否可能成為商品的本質,就有. 政 治 大 的拜物教」觀點中把性神聖化,甚至神秘化了,在這種脫離物質條件和社會基礎 立 如一種商品拜物教般不可理解,而今許多對性交易的討論,就是在這種類似「性. 下,從抽象形而上或類似本體論式的方式討論性交易,某種程度上是否會可能流. ‧ 國. 學. 於一種簡單的道德直覺,或者是一種脫離社會的意識形態,甚至是馬克思觀點底. y. Nat. 二、從馬克思意識形態的理論檢視性交易的論述. ‧. 下的「偽意識」(false consciousness)14,都是筆者想深入探討的核心。. er. io. sit. 筆者在這一兩年粗淺接觸馬克思主義或唯物論的理論後,認為馬克思所運用 以物質基礎和生產條件來看待各種議題的方法論,是馬克思最不同於其他思想家. al. n. v i n 之處。他認為一件事物的發生或變化必然有其社會結構上的條件,任何的思想或 Ch engchi U. 制度的改變,都受社會的生產工具和物質條件變化而影響,因此在追訴溯事件成 因時不可直覺地歸結於文化或思想的改變,反而應反問影響這文化和思想的背後 是什麼樣社會結構造成的,這也就是馬克思特別區分政治經濟為下層建築,作為 思想制度等上層建築之基礎的原因15。一旦一套思想或意識脫離了其背後的物質 和生產條件卻持續地相信其存在時,此時從馬克思的觀點就可說是一種意識型態, 這種意識型態反而會使我們離所想看到的真相更遠。這種方法雖然與多數哲學或. 13. 同第一章註 5,頁 123-125。 關於偽意識之所以稱為「偽」之描述,詳見孫善豪《批判與辯證:馬克思主義政治哲學論文 集》頁 74。 15 同前註,頁 72-73。 6 14.

(14) 思想家重視從最上位的價值和思想一步步推導到制度、思想的脈略相去甚遠, 卻也提供了另外一個角度思考這個議題,筆者也深信,這種唯物的方法將可以提 出不同於以往且更接近真實社會的哲學理論,縱然無法大膽地說這是看待這世界 最理想的方式,但起碼為 20 世紀以後的政治哲學帶來了新的革命。 基於上述,筆者便主張性交易的議題也可以用這套方法來檢視,除了可能為 支持性工作提供另一種不同的論述之外,也可補強在傳統爭執性工作上可能遇到 的難題。因為認為用上位價值倫理或是權利來討論性工作的論述,除了可能會在 形上層次爭論不休而無法對具體社會政策上有確定性的結論外,還可能流於意識. 政 治 大 論述的人,是否是在出於一種直覺性思考下所作的道德判斷,在脫離物質和社會 立. 形態的懷疑對於反對性工作者的論述,尤其是使用「性」怎麼可以拿來交易這樣. 條件的脈絡下去作類似義務論或信仰式的宣稱。而這種看法在馬克思的理論中就. ‧ 國. 學. 會稱之為意識形態,而這種意識形態可能會使思想近乎成為一種信仰,這是馬克. ‧. 思索不樂見的。因此,筆者在本篇論文中試圖用唯物而非純粹倫理學的角度去看. y. Nat. 待性交易,其從普遍存在到禁止存在著何種物質條件或生產基礎,是否除了人權. er. io. sit. 和人性尊嚴等因素之外,背後真正的因素究係為何?而傳統在討論性交易合法化 與否的論述,從馬克思唯物論思考的框架下,是否只是一種意識形態,反而對於. al. n. v i n 性的討論會過於受限而不夠呼應社會。若得到的結論是肯定的,那是否應該回到 Ch engchi U 一般勞動或商品的本質來看待,也許在馬克思的架構底下會主張,所有的雇傭勞. 動對勞工來說都是一種剩餘價值的剝削,但在現今資本主義肯認僱傭勞動和市場 交易的前提下,是否就應該將性工作視為與一般勞動沒有本質上差異的工作而看 待之,以上便是本文所預期得到或追求的目標。. 第二節 研究範圍界定與方法 第一款 研究範圍界定 雖然性交易在人類的歷史源遠流長,世界各地在 18、19 世紀以後也都有針 對性交易是否應該禁止的各種討論,但本文基於研究能力上的受限,以及筆者著 7.

(15) 重的焦點系在台灣本島的廢娼議題是怎麼被論述的,因此無法將性的歷史和性何 時開始成為交易客體這古老且涉及性社會學的的文獻與資料放入本文討論。且因 為本文主要關切的便是性交易的從合法到非法的過程中,反對性工作的論述和理 由為何,因此焦點將會放在開始有這些主張以後,其基本論述和社會背景條件為 何?是否有其物質條件和生產關係的脈絡改變可循。 又因為本文著重研究的部分在台灣社會,筆者試圖想了解從社會秩序維護法 和台北市明文廢公娼以來,關於反對和支持性交易的論述究竟有哪些,並試圖整 理出一個體系再一一檢視之,因為筆者初步觀察,不管是支持或反對性工作者的. 政 治 大 論,因此常會將各思想流派對於性交易議題的看法,只要是與自身立場相同的, 立. 言論,或多或少都會出於某種先驗地道德直覺而得到性交易應該合法或非法的結. 就會直接引用之,而未能見其完整的體系分類與建構,因此筆者希望能將這些論. ‧ 國. 學. 述細緻化整理後分門別類,再一一針對這些說法回應之。又因為這些論述多還是. ‧. 從女性主義學者或倫理學等西方學界所繼受過來,台灣並未發展自己獨立的一套. y. Nat. 論述去闡述性工作,頂多僅將西方學者所提出的理論套到台灣社會觀察之而已,. er. io. sit. 因此不免還是必須處理到從自由主義、女性主義、馬克思主義等學者如何看待這 個問題的爭議,但因為筆者要整理的是他們針對這議題的論述,而非回應整套他. al. n. v i n 們主張的核心,因此無法很深入地評析各種思想流派的完整想法。此外,本文雖 Ch engchi U. 然討論的範疇泛指與性或性服務有關的性工作,但是在論述上將集中於性交易, 亦即「以性行為為交易對象」的工作,因為此行為在現行法未有特區的情形下, 就是絕對非法的,而其他與性服務有關的工作,如酒店陪酒公關、AV 女優、脫 衣舞孃等因為在台灣有部分是合法的,所以並非本文立證的核心,或說若在性交 易合法的前提下,以上的其他與性有關的工作亦更有合法的理據,或者說在筆者 的想法裡,因為「性」而限制其合法性本就是有問題的,因此在性行為作為交易 對象亦係主張合法化的前提下,對於其他性工作,更應採開放的態度面對之。因 此,本文在討論上或許或觸及其他性工作,但僅作為比較或類比討論之用,論述 的核心仍在性交易的合法化上,在此作研究範圍的限縮與澄清。 8.

(16) 而在意識形態的論述方面,因為「意識型態」這字眼在自由主義思想學者或 其他相關領域的議題也都會使用,分別指涉的對象和不同的定義,也不同於馬克 斯般對於意識型態大多抱持著批判的態度,因此本文在之後相關的討論上勢必需 釐清何謂本文指涉的意識形態,筆者會舉出一般在敘述意識形態時通常會指哪些 意涵,並舉出馬克思所說的意識形態與其他學者或思想家所說意識形態有何不同 之處,並將本文討論的重點縮限在馬克思所說的意識型態框架中探討。接著整理 當前討論性工作合法與否的論述,整理清楚後再用馬克思意識型態的理論框架去 檢視這些主張和立場是否是一種意識形態。此外,筆者希望能進一步用馬克思唯. 政 治 大 係為何?背後是否與社會背景或資本主義的發展下,使得性交易與社會大多數人 立 物論的觀點進一步釐清,真正影響性交易從合法到非法的物質基礎和生產條件究. 之階級利益有所違背,因而產生廢除性工作這樣的思想或意識,亦即筆者希望幫. ‧ 國. 學. 主張性交易不應非法的人找到背後真正的物質基礎,並在馬克思的辯證法下再進. ‧. 行一次反思,以真正達到意識型態批判的目的,期盼透過本文除了能清楚掌握馬. sit. y. Nat. 克思在唯物論和意識形態上的方法論,並提供另一種觀點來思考性交易。. io. al. er. 第二款 研究方法. v. n. 本文因為係研究性工作看法的論述本身,並用馬克思的意識形態的理論去檢. Ch. engchi. i n U. 視是否為一種意識形態,因此在方法上主要可區分成馬克思意識形態的理論詮釋 部分和性交易論述的整理。筆者想藉由爬梳馬克思相關的文集和選集原典,釐清 馬克思所指的意識形態究係為何,以及從馬克思《德意志意識形態》 、 《資本論》、 《哥達綱領批判》 、 《黑格爾法哲學批判》等論及其研究方法的著作,探討其對於 思想或意識如何受物質條件影響的唯物論式研究如何進行,以及針對所謂意識形 態要如何批判,擷取馬克思在思想研究上的方法套用到性交易議題的操作。 一、馬克思意識形態的文獻處理與解讀 因為馬克思除了自身的論述眾多外,後人在解讀其文獻更有青年馬克思和晚. 9.

(17) 16. 年馬克思之分 。此外,馬克思主義的學派又分古典馬克思主義和新馬克思主義. 17. 的解讀,因此在使用馬克思的各種理論或主張時必須釐清上述提及不同「馬克思」 之差異。本文在此系採用較晚年馬克思和古典馬克思式的解讀,因為這也是筆者 認為馬克思最不同於其他思想家之處。因為青年馬克思在實質內容上,雖然是更 關注弱勢保障和人類核心本質這類問題18,但在方法論上並不那麼強調唯物論, 因此整體理論呈現上有種仍是以人類本質之定義為前提,一步步由價值與概念演 繹下來的思考順序,與其他西方思想家並無太多的相異之處,也就失去了他的特 色;而晚年的馬克思比較強調其唯物論式的思考,認為黑格爾式用唯心的方式由. 政 治 大 能會因此使思想受限於一種意識形態,因此晚年馬克思對於人類本質或人論的著 立 抽象思想推論具體社會物質和生產條件的想法,是一種頭腳顛倒的思考,而且可. 墨就較少,而著重在社會和經濟學的研究,以他所定義下的底層建築來解釋制度. ‧ 國. 學. 和思想的變遷。而古典馬克思主義者在解讀馬克思留下的文獻時也都偏向由下而. ‧. 上的角度,由物質條件而影響上層建築來解讀各篇馬克思的文本,對於馬克思的. y. Nat. 人論就較少提及;但新馬克思主義則又重新將馬克思的人論視為馬克思理論的核. er. io. sit. 心與出發點,並借黑格爾的唯心辯證和自由主義的市場經濟等理論結合,拋棄無 產階級專政和剩餘價值論等馬克思主義的核心,重新建構與詮釋馬克思,將馬克. al. n. v i n 思描述的好像是市場社會主義者。但筆者不採此見解,因為依新馬克思主義者的 Ch engchi U. 解讀將會使馬克思失去其體系的一貫性,並好像僅是在自由主義市場經濟的框架 下的修正而已,不但與馬克斯強調的無產階級社會相去甚遠,其獨特的唯物方式 思考亦被完全抹除,使得馬克思與一般自由主義的左傾思想家並無二致,也背離 了馬克思在學術的研究生比起哲學家或思想家,更自詡為政治經濟學家的意涵。 在馬克思意識形態的理論研究上,筆者會透過文獻檢閱的方式爬梳整理馬克 思對於意識形態的定義與描述,主要以馬克思本人於《論德意志意識形態》的原. 16. 關於青年馬克思在學術上的描述,詳見鄭學稼《青年馬克思》 ,頁 541-561。 詳見魯子青收錄於《馬學新論》書中之<一九六 O 年代美國新左派運動之社會功能面的探究 >,頁 62-85。 18 同前註。 10 17.

(18) 典為主,並輔以《資本論》第一卷、《哥達綱領批判》、《黑格爾法哲學批判》等 著作,並用傳統唯物論的方式解讀馬克思文本,試圖釐清馬克思所指的「意識型 態」就係為何?在資本主義社會中又是如何表現?並分析馬克思對於這些意識型 態又是如何進行批判,藉此對於本文關懷的反對性工作者之論述進行意識型態的 檢驗與批判。在此將會以孫善豪老師於《批判與辯證》書中收錄的<馬克思論意 識型態>一文為參考和詮釋的基礎,並輔以其它國內外關於馬克思意識型態的二 手文獻作為理論基底,來檢視性工作相關的討論,期以達到針對馬克思意識型態 較精確與全面的理解。. 政 治 大 在研究性交易的議題討論上,本文著重在台灣本島的學者文章或輿論,於社 立. 二、性交易合法化的論述與整理. 會秩序維護法正式將性交易行為納入處罰範圍到台北市廢除公娼後激起一連串. ‧ 國. 學. 性交易的討論為研究目標,將這些論述依女性主義、馬克思主義或其他道德直覺. ‧. 的說法整理出他們各自的體系和分類後,再一一從馬克思意識型態的觀點去檢視. y. Nat. 之。其中有些說法可能本身自我的邏輯或是從現代社會的發展看就有矛盾或是不. er. io. sit. 融貫的,筆者也將會點出,但因為本文重點不在檢視各論述的內部邏輯矛盾,因 此僅會簡短帶過進入研究核心。亦即對於這些論述來說,其本質或論述的重點是. al. n. v i n 不是在性的特殊性,而這些論述又是怎麼樣解釋或看待「性」何以特殊的原因, Ch engchi U. 這些原因是否只是出於一種先驗的道德直覺或是脫離物質條件、社會脈絡的意識 形態,以致於只要提到「性」,就使他們認為絕不能等閒視之。 甚而,本文希望進一步運用馬克思對於意識形態批判的立場,對於這些反對 性工作的論述抽絲剝繭,針對性交易從合法到禁止這段時間的社會,作初步的研 究與觀察,找出真正主導這個意識走向背後的物質條件或生產基礎就係為何,背. 後是否與階級利益或階級意識有關,使得性工作在這一世紀以來不斷地被打壓或 明文禁止。而這一層次因為個人研究能力對於社會學和性的歷史學並未鑽研,若 真正處理其社會學變遷的過程,受限於本人的專業能力和文章篇幅,無法很詳盡 地交代清楚,因此僅能略微提及筆者在初步觀察後所認為可能的原因或基礎為何? 11.

(19) 以表達筆者對於反對性工作者的論述除了指謫為意識型態外,並非僅是單純的批 評,而更能進一步用馬克思的方法,達到意識型態的再批判這一層次。藉此除了 對性工作交鋒的整套論述能有更深入的背景和社會探討之外,對於馬克思的理論 及其操作,也能有更進一步的了解。. 第三節 文獻回顧 由上述研究方法可知,本文會提及並回顧的文獻以馬克思的原典和與其意識 型態有關的二手文獻。研究馬克思意識型態理論的文獻,國內外都相當豐富,本 文會以馬克思的《德意志意識形態》為原典的主軸,輔以孫善豪老師和其他從事. 政 治 大 會有哪些不同差異,例如外國學者曼海姆、海伍德,以及中國學者王曉升便有各 立. 馬克思主義研究學者對其意識型態的見解,討論一般在理解馬克思的意識型態時. ‧ 國. 學. 自不同的看法,因此本文將會整理上述二手文獻對馬克思描述之意識型態的看法, 並採取一種筆者較能接受的觀點來與性工作相關的議題結合。. ‧. 一、馬克思意識型態的研究. sit. y. Nat. 針對馬克思意識型態的研究,筆者會以馬克思《德意志意識形態》為主,並. al. er. io. 輔以《哥達綱領批判》 、 《黑格爾法哲學批判》等有提及或牽涉意識型態論述的文. v. n. 本,來分析馬克思所指的意識形態意涵。早期有于治中老師於《台灣社會研究季. Ch. engchi. i n U. 刊》發表<論馬克思的”意識型態”>,討論意識一詞究竟從何開始?意識又是 什麼情形下產生?並提到馬克思強調人的意識和具體生產的物質條件間有一定 的關係,且人類意識應該是會受外在物質條件所影響的,因此意識就像外在世界 倒映在視網膜底下所產生之物。然而若意識倒過來重構了另一套社會現實,則便 會發生頭腳顛倒,使人的幻想進一步影響現實、重塑出新的社會情境了,對馬克 思而言,這種缺乏物質條件和生產基礎的「顛倒」 ,就是一種意識形態19。而在該 篇文章中,于治中老師亦引用國外學者柯恩的見解來佐證,並點出考夫曼在分析 馬克思的意識型態時,便是忽略了這一層如外界-光影-視網膜的差異20。而在 19 20. 同第一章註 14。 見于治中(1996)<論馬克思的”意識形態”>,台灣社會研究季刊,第 23 期,頁 198-208。 12.

(20) 該篇文章最後,于老師還提到從馬克思意識型態這層「顛倒」的論述來看,與認 識論有著何種關係,並引用阿爾圖賽和歐西業的文章來旁證其對馬克思在認識論 上的說法。然而,該文最後,于老師卻認為,馬克思在意識型態的論述中未有完 整的系統,甚至與資本論所談的「商品拜物教」觀點,在重要概念上是有斷裂或 香牴觸的,而這則是筆者須藉其他學者和文獻資料來探討這牴觸的原因和有無解 決之可能。 因此,本文還會爬梳孫善豪老師收錄於《批判與辯證》論文集中的<馬克思 論意識型態>之文章,探討孫老師對馬克思的理解與于老師有何不同,針對意識. 政 治 大 與其之後「商品拜物教」之說法有所扞格。該文第一部分便從上層建築和下層建 立 型態的部分,孫老師又有何種見解,是否如于老師所說,馬克思的意識形態論述. 築的關係談起,提到馬克思認為意識不會是自己蹦出來的意識,而一定是人在生. ‧ 國. 學. 產關係下所生,它不該被描述成有眼睛、耳朵、有本質的力量21。因此意識作為. ‧. 人的產物,必定是從這個實際的歷史生活過程產生出來的。之後文章並開展到從. y. Nat. 意識到意識型態是如何被顛倒,意識如何形成一種意識形態倒過來影響著社會。. er. io. sit. 此外,孫老師還進一步將馬克思的《資本論》作結合,談商品拜物教其實是意識 形態的一種表現,錢之謎就是一種從最簡單不過的樣子而成為錢的形式。因此與. al. n. v i n 于老師的見解恰好是不同的。筆者因此會進一步討論《資本論》第一卷關於錢的 Ch engchi U 秘密與形式,究竟如何使錢成為一種商品拜物教,並由此研究究竟馬克思的意識. 型態理論在此會否與其《資本論》所言之商品拜物教有所衝突,在可解決或詮釋 其體系是一致的情況下,方可進一步檢視以下性工作的討論,是否有許多論述期 食用馬克思的話來說就是一種意識形態,甚而係將性當成一種商品拜物教22。 二、過去對性工作看法的論述與交鋒 而在性交易的論述中,筆者係以甯應斌老師的<性工作是否為「工作」?- 馬克思的商品論與性工作的社會建構論>這篇文章為發想,也與筆者過往思考過. 21 22. 同第一章註 14,頁 73。 同第一章註 5,頁 113-114。 13.

(21) 的問題一致,究竟為何不能將性工作當成一般的工作看待呢?如果是馬克思,會 如何看待性工作呢?看完這篇文章後確實得到對性工作與筆者亦有一致看法的 收穫,因此便開始著手蒐集相關可能的其他文獻或書籍。總體而言,台灣雖有許 多學者對性工作發表過自己的看法與研究,但多是就性交易這件事的倫理學和政 策探討進行評估,少有以馬克思的觀點剖析之,縱然有亦僅從剝削的立場出發, 認為性工作是對勞動者進一步的剝削而反對之;或是用商品論和勞動論的觀點來 論述性工作與一般工作沒有不同,因此應給予合法化,雖然筆者基本上亦贊同此 看法,但本文想進一步了解,如果性交易就只是一個一般的勞務工作,那麼為何. 政 治 大 背後原因究係為何?有沒有可能只是一種意識形態?過去有許多討論性工作的 立. 許多人都用這麼特殊的角度看待性,認為性就是不應或不能作為交易的客體,這. 這樣的角度探討性工作的討論與意識型態的關係。. 學. ‧ 國. 角度和思考,但似乎未見將這個議題作為一個意識型態來討論,因此本文試圖以. ‧. 目前為止在性工作的探討文獻中,如上所述雖未有清楚指明對性的「特殊性」. y. Nat. 討論可能是出於一種意識形態,但於許多支持性工作的文章中卻有隱約的蛛絲馬. er. io. sit. 跡可循,例如甯應斌老師在文章中便曾指出,性工作這件事不需要因為工作摻雜 了性,就將其神聖或神祕地看待,否則就有如馬克思所說的「拜物教」一般,只. al. n. v i n 是單純地以類似道德直覺的方式作評價。此外,在甯老師《賣淫的倫理學探究》 Ch engchi U 和《性工作與現代性》書中,亦有整理許多認為性不該被買賣,有許多包涵「賣. 淫就是錯」 、 「性應該與親密關係或婚姻連結」等對性有出於本質性應該為何的理 解,在甯老師這篇文章中是指出其他反例或內部邏輯的矛盾來回應這些說法,但 筆者認為,也許能更深入探究反對者性將當作如此特殊的對象的原因為何?背後 是否有其物質基礎或生產條件支持,使得我們必須用這麼特殊的角度去看待性; 若無,則是否用馬克思的話語來說,就是一種將對性的觀念透過頭腳顛倒的方式 形成一種意識形態,而建構出一套自我幻象的現實,因此這樣的思想和圖像,應. 14.

(22) 23. 該是可以被打破的 。而筆者在此除了依據甯老師的整理之外,如陳美華老師則 站在反對性工作的並引用如佩特曼、Alan Goldman、MacKinnon 等國外學者的文 章,從其原文去觀看她們反對性工作者的理由,並比較與甯老師所整理得是否有 所出入,而將這些反對和支持的論述,透過前述整理出的馬克思意識型態理論來 檢視,到底這一連串的性工作討論,是否只是出於一種意識形態。 最後,仍必須整理關於性社會學和性史方面的書籍,如李銀河老師寫的《性 社會學》、《性的問題》,劉達臨老師針對各種性的文化史或娼妓史所整理出與性 有關的社會學圖像,以及國外學者如 Anthony Giddens、Richard A. Posner 等社會. 政 治 大 被禁止的社會物質條件或生產因素何在?雖然目前文獻上未有直接指涉性交易 立. 學者,對性或親密關係在社會學的發展所得到的研究探討真正影響性交易之所以. 之所以開始被禁止,與某種物質或社會基礎有關,或是與階級利益的衝突有關,. ‧ 國. 學. 故僅能爬梳上述與性相關的社會學著作,從社會研究的蛛絲馬跡推敲出可能使性. ‧. 由可被交易到不被交易,受到什麼樣的社會因素影響了人的思想意識,例如可能. y. Nat. 因為在資本主義取代了封建莊園時代後,私有化的情形透過財產權的建立而更加. er. io. sit. 牢不可破,婚姻與家庭制度也成為保障財產權可透過繼承延續的再鞏固,因此任 何有關違背家庭婚姻制度的行為或活動,都將被禁止,連帶地性交易自然在禁止. al. n. v i n 之列。因將涉及較多的性社會學和性的歷史學相關之研究,其可能因素複雜而龐 Ch engchi U. 亂,而筆者在歷史學和社會學背景上的囿限,與寫作篇幅上的限制,僅能在閱讀 部分文獻且消化後,從中抽絲剝繭出可能的理由與想法,而未能進行全面性的論 證與批判,在此可能是關於此部分較為不理想而研究未能深入之處。. 第四節 章節安排 在爬梳了前述的文獻後,認為在章節安排上應該先從本文要引用的馬克思意 識型態的理論下手,因此,本文在第一章緒論先提到筆者想研究這個問題的動機, 在爭論性交易合法與否的論述下看到哪些問題,有著何種問題意識,對於這些問. 23. 同第一章註 14,頁 103-114。 15.

(23) 題有哪些可能的思考與切入點。接著提到本文的研究範圍,係針對台灣本島性交 易合法與法的爭論作檢視,而較少觸及關於性交易歷史學和社會學的問題;而在 研究方法上,本文系採以文獻回顧和爬疏為主的研究方式,觀察過去學者在性交 易議題的討論上,有著什麼樣的交鋒和想法,再以馬克思提出的意識型態理論去 檢視這些說法到底算不算是一種意識形態。而在本章最後則說明本文的章節安排 與架構。 第二章則從意識型態的意義開始,從政治學、社會學和哲學的意識型態,大 致上可區分成哪些意涵並概述之,但重點仍在大量運用意識型態這個詞的馬克思,. 政 治 大 原典中,引述其如何書寫和描述意識型態,並引用曼海姆和海伍德怎麼來詮釋馬 立. 如何解釋並看待意識型態。在本章第二節將會針對馬克思在《德意志意識形態》. 克思所說的意識型態,以及王曉升老師、于治中老師、孫善豪老師在解讀馬克思. ‧ 國. 學. 的意識形態時,又分別有何不同的差異,而這可能包括新馬克思主義和古典馬克. y. Nat. 而此對幫助理解馬克思之文本又有何助益。. ‧. 思主義解讀上的不同所致。最後解釋本文為何會採取古典馬克思主義主義的解讀,. er. io. sit. 第三章討論並整理針對台灣的性工作議題,女性主義學者、自由主義學者、 馬克思主義學者又分別有何不同見解。主要係針對反對性工作的論述作整理,接. al. n. v i n 著再提出一般而言支持性工作者的回應又會是什麼?接著會區分在這些交鋒過 Ch engchi U. 程中,筆者會劃清某些係屬政策方面的討論,因為一方面非本文討論核心,一方 面這問題本就可以經由政策制定解決,因此將討論範圍僅限縮在「性」相關思想 得討論上,分析出這些眾多論述背後,她們主張的核心價值究係為何?對性和勞 動這件事的想像,又是何種圖像。 本文第四章則在釐清了馬克思所講的意識型態所指為何,也分析針對性工作 的議題,雙方最終的核心爭點和價值差異在何處後,便著手將馬克思的意識形態 理論和性工作的爭論結合,分別將這些論述拿來一一檢視,,究竟以馬克思的觀 點,這些立論和價值會不會只是一種意識形態,一種將性特殊化或神聖化的方式 去論述它,其背後究竟有沒有物質條件或生產基礎支持著,抑或僅是確實出於道 16.

(24) 德直覺,甚至背後僅是因為代表著少數人的階級利益所萌生出的階級意識。而不 只是反對性工作的論述,是否在支持性工作所提的論述也指是一種意識型態,其 實並未能真正地從社會和物質基礎來觀察它。 在第五章中筆者將試圖以相當有限之所學,試圖為反對性工作的論述尋找背 後真正的生產條件或物質基礎何在?背後是否代表著資產階級或其它主流階級 的階級利益下所衍生出的思想與意識,例如可能一夫一妻制的保障可能與資產階 級在財產權制度的維繫有關,因此所有可能違反一夫一妻制存在的行為或制度都 應該使之非法化,進一步因為這些階級掌握了權力後,出於其利益在立法時有意. 政 治 大 輯所形成的一種意識型態,並接著針對此種意識型態研究背後的物質基礎和生產 立 或無意使自己的意識成為全部人民的意識,而久而久之大家也肯認這個價值和邏. 條件於現今是否存在,若不存在則該意識型態亦應宣告終結,於此達到意識型態. ‧ 國. 學. 的批判。. ‧. 最後一章本文將在檢驗了性工作的討論是否為意識型態後,若得到肯定的見. y. Nat. 解,那麼將回歸性工作應該作為「工作」而非「性」來看待,亦即使性工作得到. er. io. sit. 如一般勞動般的評價看待之,因此時代表性已無特殊性可言,就是一個以特定勞 動或服務而得到報酬的僱傭工作,自然就已證立了性作為交易客體的可能性與正. al. n. v i n 當性。縱然結論得出反對性工作的論述非出於意識形態,亦表示我們仍可從中找 Ch engchi U. 到證立其論述的物質條件和生產基礎,故亦非代表性工作之合法化為絕對不可能, 從馬克思的說法將會是,若該社會的物質條件和生產基礎以到達該階段,則一個 新制度將會應運而生,亦代表著另一制度的崩解,而對於性工作在此結論上,亦 可以此方式理解之。. 17.

(25) 第二章 馬克思意識形態理論之論析 第一節 意識形態學說的形成與發展 第一款. 意識形態的源起. 一、意識與社會意識 要談到意識形態的起源,首先先從意識本身究係為何開始談。意識 (Bewuβtsein)一詞,可從希臘文的「理念」 、 「概念」或「想像」 (ἰδεο)發展而 來,也就是心中的想法或是形象. 政 治 大 識,進而對周遭的環境事物依其意識而改變之 ;但若從唯物主義的角度來看, 立 1. ,從唯心論思考,這可由人自身衍生或產出的,亦即人自身便會產生出意 2. 意識其實也就是人腦對外在事物之存在所反映出的產物,它不會自行產生,頂多. ‧ 國. 學. 只是會因外在事物的產生或改變而投射進人腦3,由此就可看出哲學家們對於意. ‧. 識乃至於意識型態中看法的分歧,因此也可以說,意識的討論其實就是自古以來. y. Nat. 哲學家爭執與討論的重點。從古希臘以來蘇格拉底、柏拉圖就十分關切外界存在. er. io. sit. 物所反映至腦中想法的關係,以柏拉圖的穴喻為例,就很深刻地表達他對於外界 存在物以及人內心所想連結的看法4。此外,雖然在柏拉圖的經典裡,並沒有直. al. n. v i n 接使用到意識這個詞,但文本中提及理念和概念等抽象事物,其實才是最接近真 Ch engchi U 理的物質,所指涉的其實也就是類似意識這樣的概念5。而他這樣的想法,同時 也是開啟了日後許多哲學家從唯心的角度討論意識或意識形態這類議題的先 驅。 而在討論上有學者會區分意識有自然意識與社會意識之分,自然意識係指關 於自然或是自然科學存在的意識,亦即對於自然界存在物的理解或看法;社會意 識則是指人們對社會存在的反映和想法,因此當我們在提到意識的時候,有可能 1 2 3 4 5. 見托拉西《觀念學要素》第一卷,人民出版社 1975 版,頁 286。 Andrew Heywood(1992), Political ideologies: an introduction, at 4-6. Andrew Heywood(1992), supra note 26, at 2-3. D McLellan(1995), Ideology, at 5. 見俞吾金《意識形態論》 ,頁 15-16。 18.

(26) 6. 包含這兩個面向 。但其實在我們討論到意識形態這個詞時,其中的意識多半是 指社會意識,因為所討論的是針對在人類社會的活動中,如何去思索這套制度或 這個體制的運轉,不管是經濟、社會或是政治層面,人類的想法都不會超脫出人 與人之間或是全體社會的關係,相對地因為自然意識就純粹是人類對於自然界的 理解,可歸為自然科學的領域,即使人類在面對自然界時,經常透過使用或加工 資然資源的方式而跟自然產生鍊結,但此時可說人類已開始進行社會活動而非單 純對自然的理解,因此已走出自然意識而仍為社會意識的一種。因此,在哲學的 討論上,因為多半是處理人類社群對於外在環境的理解以及人與人間互動模式的. 政 治 大 社會意識以及其意識形態究竟表現為何觀之,而不處理自然意識的問題 。 立. 看法,故多半不涉及自然意識的討論,本文亦隨著這個脈絡,所說的意識是針對 7. 二、何謂意識型態及其討論源起. ‧ 國. 學. 意識既是指人們對於外在事物的理解,那麼意識形態便是進一步基於人類意. ‧. 識所衍生而出的概念了,但二者間之差異就係為何?吾人可以俞吾金老師於《意. y. Nat. 識形態論》一書看到,意識形態其實就是「意識」或社會意識的一種。因為馬克. er. io. sit. 思認為,意識形態是在階級社會中才會出現的,反之,社會意識則是只要有人類 社會就會出現。而意識形態在馬克思看來多係以批判的角度觀之,但社會意識只. al. n. v i n 是描述社會的想法與態度,只是一種描述性的概念。而對於馬克思來說,因為只 Ch engchi U. 要與人類社會發生關係的意識,就是一種社會意識,所以科學也是社會意識的一 種,但卻不是意識形態。 而意識形態這用語,吾人可以簡單稱為「觀念的學問」 (Ideo-lodos)8,目前 也有許多不同的理解和角度,當代學者萊蒙德.格斯也曾區分三種不同的意識形 態概念,一是描述意義上的意識形態,即是在描述某種社會結構時,其意識形態 只是對那個社會總體結構所採的態度和想像,只是「所有政治運動、利益集團、. 6 7 8. 見黃瑞祺《曼海姆-從意識型態論到知識社會學詮釋學》 ,頁 130-132。 同第二章註 5,頁 124。 見孫善豪《批判與辯證》 ,頁 71。 19.

(27) 9. 黨派乃至計畫草案各自固有的願景」 ,不具有評價的意味,這也是目前在政治學. 界評斷或測量人們對政治光譜的態度時最常見的看法;二是肯定意義的意識形態, 也就是不只承認意識型態的存在,對其內容和價值亦採取肯定的的態度,認為其 可以幫助人釐清並強化認識社會的存在與本質,因此樂見意識型態的形成與鞏固 10. ;第三則是在批判的意義下看待意識型態,認為意識形態的存在只是對於社會. 或環境的反映,但卻常常會因為意識形態的固結與深化而曲解現實世界的真實面 貌,甚至會脫離真實世界而成為無物質基礎與條件的意識形態,大多數唯物論者 如馬克思,就是因此而貶低並批判意識型態,若簡單地定義馬克思的意識型態概. 政 治 大 築形成起來,代表統治階級利益的情感、表象和觀念的總和,其根本特徵是自覺 立. 念可解為「在階級社會中,適合一定經濟基礎和在其基礎上之法律政治等上層建. 或不自覺地用幻想的聯繫來取代並掩蔽現實的聯繫。」11本章節便是依這個定義. ‧ 國. 學. 來討論馬克思的意識形態內容究係為何?在資本主義底下,意識形態是如何表現. ‧. 的,以及馬克思如何批判資產階級的意識型態。. y. Nat. 但馬克思並非第一個使用或討論這個詞的學者,因此在進入馬克思意識形態. er. io. sit. 的理論前,仍先須爬梳意識形態討論的源起與發展,以期了解意識型態之討論與 為何馬克思會批判之的原因。誠如上述,柏拉圖可說是對於理念世界的探討,可. al. n. v i n 說是意識型態討論的雛形,但最早使用意識型態這個詞且詳細地討論的可追溯到 Ch engchi U. 托拉西(Destutt de Tracy) ,他在《意識形態的要素》中從希臘語的理念、觀念體. 系性地解釋意識形態,對托拉西來說,意識型態可說是哲學的基礎。他從感覺主 義的角度出發,用知覺(perception) 、意志(will) 、判斷(judgment) 、記憶(memory) 這四種面向來表現人的精神活動12,凡這些感知可理解或觸及的,皆可成為觀念 的基礎,而反過來,如宗教或其他來自權威的知識或是形上學的學問,因為無法. 9. 萊蒙德.格斯《批判理論的觀念》 ,1981 年英文版,第 4 頁以下。 如黑格爾站在唯心論的角度上便會支持這樣的說法,見 Henry D Aiken(1957), The age of ideology: the 19th century philosophers, at 62-98。 11 同第二章註 5,頁 129。 12 參閱《布列塔尼加百科全書》卷 7,1967 年英文版,頁 311。 20 10.

(28) 13. 化成直接的感覺,因此對他來說是應該拒絕的 。托拉西用感覺來建立其意識型 態理論,只要是能透過感覺而得的,便是可證成且是原初給定的,也因為人類可 感知人與人間相互關係互動的結果,經濟、社會等制度也就以此構成,因此在這 種情形下所形成的意識形態,對托拉西來說其實是提供了政治社會一種科學性的 道德基礎,也由此建立了托拉西在道德哲學層次上的觀念學,透過由思想回溯到 感覺的方法建構政治、法律、經濟等各個學科的基礎14。由此而生的意識型態, 除了代表認識論上從宗教等觀念轉向感覺主義的革命,在實踐上也代表了對傳統 宗教社會和國家制度的批判。但托拉西的意識形態基本上仍是一種在上層建築層. 政 治 大 光簡單化感覺主義仍然無法真正建立出一套科學且堅強的基礎,而且也將流於心 立. 次的看法,也因此之後的唯物論者都還是將其學說看作是一種空想哲學15,畢竟. 中主觀,這也是日後馬克斯批判托拉西之處。. ‧ 國. 學. 但托拉西的意識型態理論,在當初與法國大革命對於自由和共和主義的擁護,. ‧. 因此搭上了這波熱潮,一直到拿破崙執政前期都還十分看重這樣的說法,因此意. y. Nat. 識形態的討論趁著這波浪潮運用在政治上,許多思想家們也就對於意識型態十分. er. io. sit. 看重,認為這可以提供自由和民主等思想提供堅實的基礎,因此也就許多哲學家 開始了意識型態的討論及研究,雖然之後因為拿破崙稱帝的行為與意識型態家們. al. n. v i n 產生紛歧,使得拿破崙亦指稱他們是空想家,但仍開豈日後對於哲學家們對意識 Ch engchi U 型態的討論風潮16。. 第二款. 意識形態理論的發展. 一、黑格爾下的意識型態 黑格爾並沒有直接使用德語的 Ideologie 這個詞,但卻在《哲學史講演錄》中 使用了法語 idéologie 這個詞,他對這個詞的理解是一種抽象的形而上學,對於 最簡單的思維規定作一種列舉和分析,但這只是黑格爾在批評法國意識型態學者 13 14 15 16. LP Baradat(1994), Political ideologies: Their origins and impact, at 7-9. 漢斯.巴爾特《真理與意識型態》 ,頁 22。 馬克思《資本論》第一卷,人民出版社 1975 年版,頁 8。 本段節自俞吾金先生於《意識形態論》中之觀點,見該作品之第 26 頁。 21.

(29) 時對於他們所用的這個詞缺乏完整和反思性所作的評論,不算是他自己所肯認的 意識型態之觀念17。 黑格爾所用的意識型態是德語的 die Gestalten des Bewubtseins 或 die Gestaltungen des Bewubtseins,在中文翻譯上可翻為意識諸形式,他在其《精神現 象學》著作裡提到:「精神的直接性在意識,具有兩個環節:知識以及與知識處 於否定關係的客觀性。精神就是在這一因素上發展著他各個環節,這些環節都包 含著上述的對立,並表現為意識的諸形式。」18由上述,吾人可以說,意識和其 自身相互辯證其客觀性,並以此為發展和鏈結的整個系統,其實就是意識型態。. 政 治 大 由於黑格爾的精神現象學自成體系且結構龐雜,以下就僅初步就概念及與馬 立. 究這個角度來看,精神現象學其實就是意識型態學。. 克思有關性的意識型態部分作討論,而不求將黑格爾的整套意識形態解釋清楚。. ‧ 國. 學. 因為黑格爾認為,概念就是最真的東西,思想本身也就是最真實的,因此在《精. ‧. 神現象學》<精神>一章,一開頭黑格爾曾說道:「當理性確信其自身即是一切. y. Nat. 實在性這一確定性已提升為真理,亦即理性已意識到它的自身即是它的世界、它 19. er. io. sit. 的世界即是它的自身時,理性就成了精神。」 而在他的思想下,唯心論發展成 相當完整且最龐大的體系,因此意識形態也是黑格爾不斷地運用辯證的方式而證. al. n. v i n 成的概念,但他又不以原子式的個人來理解整個精神或意識,而是以全體人類社 Ch engchi U. 群和歷史的宏觀角度來理解之,因此他也認為整部人類歷史就是意識或概念發展 衍生的產物,在這個意義下,「精神就是自己支持自己的那種絕對實在的本質」 20 (das Geist ist hiermit das sich selbst tragende, absolute reale Wesen) ,對黑格爾來說,. 在絕對精神的基礎上所建立的意識形態恰好是最接近真理之路的。 在意識型態的階段發展上,從以血緣基礎為倫理實體的第一階段-「真正的. 17 18. 19 20. 見《黑格爾全集》第 20 卷,法蘭克福 1986 年德文版,頁 219。 見《黑格爾全集》第 3 卷,法蘭克福 1986 年德文版,頁 38。 G.W.F. Hegel Critical Assessments(London: Routledge, v.Ⅲ, 1993), Robert Stern ed., at 538-554.. 見程諾蘭<黑格爾「精神」理念與歷史發展的主客辯證—體系思維到精神實踐>, 《華梵人文 學報》第 16 期,頁 98。 22.

(30) 精神」(der wahre Gesetz),在這種精神底下衍生出得代表學派為斯多葛主義或是 懷疑主義,精神將從現實世界中退出。之後過渡到以國家為權力核心的第二階段, 並且在該階段中,自身異化的精神(der sich entfremdete Geist)分裂為兩個世界, 一個為現實世界,一則為純粹意識的世界-信仰的世界。在現實世界中,他把不 同的意識形態理解為對現實所採取不同的態度。「高貴的意識」(das edelmütige Bewubtsein)認為國家權力與財富和自己是同一的,因此國家利益也就是自己利 益,願意為公共事務而奮鬥,並且對國家社會百依百順;「低賤的意識」(das niederträchtige Bewubtsein)則不這麼認為,而是認為國家權力和財富是壓迫並束. 政 治 大 Bildung)和「異化」這兩個詞語來說明接下來的狀況,而異化這個詞在日後也廣 立. 縛自己的,因而敵視統治者,但又渴望著財富。這時黑格爾就使用了「教化」 (die. 泛地被馬克斯使用和討論。黑格爾認為教化的目的就是為了形成高貴的意識以讓. ‧ 國. 學. 大多數人服從國家,而當國家權力為少數人而服務時,就容易激起低賤的意識而. ‧. 和國家對抗。在這裡黑格爾認為經由教化所得來的意識是虛假的,在教化世界中. y. Nat. 所體驗到的不管是善的意識還是惡的意識,都不具有真理性。在這個階段中啟蒙. er. io. sit. 運動所批判信仰、宣揚理性的觀念,將有助於從這樣的教化和蒙蔽的意識中脫離, (der 但黑格爾認為這還無助於克服異化了的精神,必須到了「自我確定的精神」. al. n. v i n seiner selbst gewisse Geist)進入道德世界後,才有機會真正在絕對精神的基礎上 Ch engchi U. 建立最接近真理的意識,而這個道德世界,基本上是以康德《實踐理性批判》的 基本架構為核心,在道德自律、無上命令和良心的前提上去建立意識,但黑格爾 還主張,為有經過宗教階段達到絕對精神的階段時,才能在概念中進入真正的主 客體合一以及對異化的揚棄。因此他說:「推動精神自己的知識形式向前發展的 21. 運動,就是精神所完成的作為現實歷史的工作。」. 在用詞上,黑格爾並不如托拉西一般,直接且大量地使用意識形態這語彙, 但在論述上,從精神的角度出發,以人類歷史和抽象意識的主軸貫穿,相比之下, 托拉西僅僅從觀念到感覺的還原,而欠缺如黑格爾般對意識的社會歷史作本質上 21. 上述觀於黑格爾所描述意識形態的發展階段,整理自俞吾金先生於《意識形態論》頁 29-34。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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