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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二節 文獻回顧

文獻回顧取徑先因應核心發問界定主要範疇:都市聚落、文資保存以及都市 更新。從都市聚落理論出發,藉由相關研究進路探討堀仔頭現階段都市狀態,以 及作為一個邊緣化都市聚落的特殊性,再梳理都市更新乃至都市再生論述範型,

進一步探討當代文資保存面臨都市發展/開發/更新的處境,即為本研究聚焦的核 心:從都市更新、再生範型的轉向探討邊緣化都市聚落所面臨都市更新與文資保 存的衝突困境。

一、都市聚落研究的進路

(一)都市聚落 Urban settlement

都市聚落研究將聚落視為一空間指認範圍、研究單元,在類型定義就出現以 鄰里為都市聚落的一種形式(李其鴻,2013),或探討街市作為一個都市聚落的 空間形成與發展(張家菁,1993)。至於聚落意涵的層次,早期由林會承(1979)

提出,構成聚落的基本因子包括人群以及自然環境,聚落發展型態包括:(一)

河港聚落(二)商業聚落(三)血緣、地緣聚落(四)自然成長聚落,四種類型

(林會承,1979)。是一個社會的、空間的、生態的,與擁有文化自明性的生活 共同體(郭肇立,1998)。氏族群居的聚落,有著共同祠堂供奉始祖,按宗族劃 分空間領域(彭一剛 ,1991)。堀仔頭聚落為加蚋仔楊姓的發祥地,在 1749 年 間,福建泉州府同安縣十四都下庄鄉安仁里後溪堡耕道公後裔下庄楊 13 世祖楊 爾乙,即遷台卜居於此、開枝散葉,為一血緣聚落。

此外,從聚落發展脈絡來看,臺北的都市聚落可初步分為兩種類型,其一為 三市街時代的老舊城區聚落,亦即萬華、大稻埕以及臺北府城。另一類型則為自 發性聚落,或稱非正式聚落、自另營建聚落(林郁文,2015:17)。同樣是萬華少 數留存的合院聚落殘跡,座落於艋舺南隅,與鄰近的頂石路、中石路及下石路組 合而成聚落─下崁庄的洪厝,為清領時期慈善家洪騰雲世家居留處。特別的是,

萬華洪厝聚落在 2005 年被台北市文化局公告為市定古蹟,並非文資價值始獲官 方重視,而是都市更新開發建商容積移轉利得盤算下,主動提報古蹟的結果(康 旻杰,2012)。才使其文化資產的獨特性:興建年代久遠(清道光年間),見證艋 舺三邑人開拓史、建築格局、建材乃至工法講究甚具特色(臺北市市定古蹟艋舺 洪氏祖厝調查研究計畫,2010:2)等價值得以被彰顯。

即便是相似的聚落發展型態、區位條件,不同聚落個案研究也有不同意義與 內涵。王昀(2010)認為聚落作為一民間共同體,即使是處於相同時代的聚落,

各地的聚落也都各具特色,既不模仿其他聚落形態,也不按照相同的形式來建造 自己的聚落,而是根據各自地域的文化,包括風土條件(王昀,2010:39)。堀仔 頭在區位、年代上與洪厝相近,然而在拓墾氏族、因應風土條件所形成的聚落空

間皆不盡相同。是以聚落研究會因不同基地主體、對象而有不同意涵,相對於同 樣位於艋舺洪厝、陳厝等合院聚落,堀仔頭見證南萬華加蚋仔農業聚落的拓墾源 頭,其發跡的血緣、社會關係、脈絡,乃至爾後面對都市開發的走向皆不盡相同,

就聚落經驗內涵的層面而言,有其研究的特殊性。

有關傳統聚落的空間研究方法,相對於大多採取文字性描述的取向(一般通 論、聚落空間研究、社會學研究、歷史地理學、民間信仰及社會組織等等),李 琦華、林峰田(2007)以設計運算(computational design)探討建築空間的研究 取向,提出了社會關係、空間層次與環境認知等的基本原則。然而這種缺少時間 向度的數值量化分析,無法回應特殊行為模式與空間組織的關係,為一種相對靜 態、片段的聚落空間關係探討。另一方面,郭肇立(1998)則強調一種動態的聚 落空間研究方法,意即任何一種同時性的聚落空間組織或社會結構研究,只能置 於整體的歷史脈絡之中觀察才具備價值。任何一種貫時性的文化秩序的意義,也 唯有建立在許多嚴謹的同時性社會結構分析的集合之上(郭肇立,1998)。是以,

堀仔頭聚落研究須將變動的事件安放於歷史脈絡中,結構性分析現象成因。

(二)邊緣化的都市聚落

承上,堀仔頭作為早期漢人傍水而居、有機形成的社會產物,亦為一個被安 置/殘存於現代都市的傳統歷史聚落。高傳棋(1997)以加蚋仔庄的形成與轉化 為例,利用核心─邊緣的概念界定不同時期的空間形構因子,論證加蚋仔庄作為 位於核心都市邊緣地區裡的傳統舊聚落。

從「原住民聚落」、「血緣聚落」、「地緣聚落」,發展成具相當規模的「自給 自足農村聚落」、「艋舺農產品供應地」、「大稻埕包種茶葉的香花作物生產 地」、「臺北市茉莉花生產專業區」、「最近臺北市中心的旱作生產地」…等,

甚至過渡到今日為人所知「臺北建設最遲緩落後的地區」、「北市最大軍眷 住孛區」、「北市最大的貧民住孛區」、「北市最大的整建住孛及國民住孛區」、

「政府施政樣板區」、「勞動人口密集的住孛區」,到今天這個地域空間仍然 擁有全臺北市最大的「蔬果、家禽、漁類批發市場」、「印刷製造業」、「都 市公園綠地」,到作者所宣稱的「核心都市中的邊緣地區」(高傳棋,1997:

123)。

不同於美國都市研究將邊緣城市指認為一種郊區邊緣的邊境生活,倡議以

「連結社會資本」(bridging social capital)為基礎的網絡(Putnam, 2000),同時 具有自我運作機能的衛星聚落。歐美研究的邊緣都市、聚落對象偏向指涉族裔、

階級或公共住宅地區地區。本研究延續高傳棋以邊緣描述加蚋仔地區,試以「邊 緣」的概念來理解城市內部某些地方空間隔離和疏遠的強烈感覺、描述堀仔頭之 於中心的落差,而非套用邊緣城市的理論分析框架。這裡暗示的是,全球企業中 心的互連(interconnections)會使其他社會群體和活動邊緣化及脫節(Pile, Brook

& Mooney, 2000;王志弘譯,2006: 65)。

然而,有研究提醒,這些描述「邊陲」的社會再現其實都是社會的建構。伯 爾曼(Janice Perlman)關於里約熱內盧 favela 的研究,指出邊緣性是「迷思,也 是社會現實的描述」(Perlman, 1976: 242)。稱其為迷思,是指對 fevelas 的刻板 印象描述,成為統治階級用以辯護政策正當性的政治武器,增加了違建聚落居民 的污名化、排斥和邊緣化(Brook, C., Mooney, G., & Pile, S., 2006: 100)。

(三)都市村落 Urban Village

除了透過都市聚落分析個案,都市村落的規劃策略似乎可提供空間範型更多 討論的可能。都市村落(Urban Village)研究主要可分為兩種論述,其一源自 1950 年代由都市社會學家 Herbert Gans 觀察研究波士頓 West End 地區,義大利裔美 國人的移民社區與社會結構,由於族裔、階級、文化乃至空間使用的混合而呈現 的活力,以及面對以清理貧民區為目的的再發展計畫時,社區如何被視為「服務 和保護家庭與同儕團體的一組人和機構」(Gans, [1962] 1982: xi)。在此,Gans 以「都市村落」形容一種社會生活品質,並非明確指認某種社會結構或文化,同 時具有低廉房租、種族的等名詞意義。具體指涉美國第一、二波(尤其是來自歐 洲)的都市移民的 ‟settlement‟ (Gans, [1962] 1982: 4-5)。

另一方面,「都市村落」概念在 1990 年代與新都市主義理論匯流,秉著對於 衰敗地區清理政策、剷除式都市再發展的反思,成為以鄰里社區為要角的一種規 劃策略。Neal 在 „Urban Villages and the Making of Communities‟一書中,提及都 市村之規劃準則與「智慧型成長」、「永續社區」、及「新都市主義」等 1990 年代 之後具有代表性的都市規劃理論在方法上是一致的,同樣都是以建構混合使用並 且自足的永續生活都市為理想標的(Neal,2003)。一種為抵抗無限制的都市蔓 延,強調以便捷的大眾運輸、步行、自行車等路徑串連社區生活圈,結合住宅及 商業活力,深化社區認同,並以綠藍帶緩衝區間隔不同生活圈,有效進行公共設 施投資的規劃策略(康旻杰,2003)。以西雅圖為例,從 1994 年起不斷調適、研 提的城市總體計畫,則在都市村落要素(Urban Village element)章節中出現四種 層級/尺度/強度的都市村落(都市中心村落、核心都市村落、住宅型都市村落、

鄰里村落),各類型的都市村落藉由多元運輸系統及藍綠帶連結、建構出的整體 都市村落網絡(Seattle‟s Comprehensive Plan, 2005: 2.4)。實質內涵包括發展應該 集中在社區裡的商業區,並搭配適當的交通與經濟發展策略,進而保護以小家庭 為主的社區;此外,該計畫還在社區發展密度越來越高的同時,為社區增設新的 開放空間與便利設施(Diers, 2004;黃光廷、黃舒楣譯,2009:174)。

然而,曾於 1988-2002 年間擔任社區發展局局長的 Jim Diers 在《社區力量:

西雅圖的社區營造實踐》一書中,提及一開始西雅圖的綜合發展計畫並不是很受 到社區行動者的歡迎;對許多西雅圖人而言,這些以成長管理為目標、因應發展

邊界框出來的「城市村」(urban villages) 是由專業技術規畫者所訂定發展,但 得不到多數人的認同,對社區生活反而是一種威脅 (Diers, 2004;黃光廷、黃 舒楣譯,2009:174)。對此,社區發展局開始拜訪社區領袖參與討論,研擬一份 社區規劃的執行報告書,運用社區媒合基金來推動社區規劃的模式。透過這樣的 模式,社區自己發起規劃、決定規劃的範圍與規劃工作的範疇、自己聘任規劃師,

完整地參與整個規劃進行的過程(Diers, 2004;黃光廷、黃舒楣譯,2009:175)。

換言之,西雅圖都市村落的鄰里邊界並非僵固的行政邊界,而是因應社區需求而 彈性界定,因此社區提出的想像在許多地區是重疊(黃舒楣,2014)。這些被劃 為都市村落的地區藉由直接參與社區規劃過程,決定如何在鼓勵發展的同時,提

換言之,西雅圖都市村落的鄰里邊界並非僵固的行政邊界,而是因應社區需求而 彈性界定,因此社區提出的想像在許多地區是重疊(黃舒楣,2014)。這些被劃 為都市村落的地區藉由直接參與社區規劃過程,決定如何在鼓勵發展的同時,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