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服務中心服務品質調查
第二節 新住民家庭服務中心服務使用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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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問卷信度分析
本研究共計評估五項服務。每項服務題目均包括重要度與滿意度。此外,基 於研究者對研究主題之瞭解主觀進行題目增刪,因此每項服務之題數並不一致
DeVellis (2016) 指出,當 Cronbach's α 係數大於 0.8 時信度最佳。透過表 4-2 可以發現到問卷題目的α 係數均大於 0.9,甚至達到 0.99。顯示問卷題目具有相 當不錯的信度。
表 4-2 問卷信度分析
重要度題目 Cronbach's α 係數
滿意度題目
Cronbach's α 係數 題目個數
電話訪問 0.94 0.98 9
婦女成長課程 0.96 0.98 13
親職教育暨親子活動 0.98 0.99 13
多元文化推廣活動 0.97 0.98 13
中心設施設備提供 0.97 0.98 3
第二節 新住民家庭服務中心服務使用情形
以下僅針對有填寫服務使用次數的受訪者進行探討,部分受訪者因忘記接受 服務次數等原因而導致漏填答之情形則未能記入討論。根據表 4-3 可以觀察到,
接受「電話訪問」服務的受訪者共計 35 位,其中接受公辦公營服務中心與公辦 民營服務中心服務者各佔 31%與 69%,近三年來接受服務的平均次數分別為 3.09 與 4.20,顯示在「電話訪問」服務中,公辦民營服務中心近三年的使用次數略高 於公營服務中心。再者,參與「婦女成長課程」的 41 位受訪者中,接受公辦公 營中心服務與公辦民營服務中心服務者各佔 27%、73%,其近三年接受服務的平 均次數分別為 2.64、3.83 次,顯示在參與「婦女成長課程」的受訪者當中,公辦 民營服務中心的受訪者較為踴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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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參與「親職教育暨親子活動」的受訪者中,接受公辦公營服務者 僅有 3 位,接受公辦民營服務者則有 24 位,在填答的比例上,各佔 11%與 89%,
而在近三年使用的平均次數上,則各為 3.67 與 4.13 次,顯示接受公辦民營服務 中心服務的受訪者較常參與親職教育暨親子活動。接著,在參與公辦公營中心與 公辦民營中心所舉辦的「多元文化推廣活動」的 39 位受訪者中,前者佔填答比 例的 23%、後者佔 77%,近三年來參與的平均次數則分別為 2.89 次、4.37 次,
由此顯見,公辦民營服務中心受訪者近三年參與多元文化推廣活動的次數較公辦 公營服務中心的受訪者為多。
此外,在「中心設施設備」的使用上,使用服務的 19 位受訪者中,公辦公 營服務中心與公辦民營服務中心的受訪者各佔 11%、89%,近三年使用「中心設 施設備」的平均次數分別為 7.5、3 次。由平均值的高低進行比較,可以發現到 公辦公營服務中心的受訪者對於「中心設施設備」的使用意願高於公辦民營中心。
此或許乃因除了至中心上課與活動外,新住民姊妹少有使用中心設備之機會,而 公辦公營的使用次數較公辦民營服務中心為高之原因,或許因其結合在地之社福 中心,因此民眾有較高的誘因去使用如托育等相關設施。
進一步針對經營模式對於服務接受者的服務使用次數進行平均數差異檢定 後,根據統計結果,各項服務均未因經營模式之不同而產生顯著差異。然值得一 提的是,或因受本研究樣本數較少所限,而影響顯著情形。故或許在樣本數增加 的情況下即可能會產生顯著影響,但也可能仍維持不顯著之情況。以下針對平均 數差異檢定情形說明之。
公辦公營服務中心與公辦民營服務中心的服務使用者對於「電話訪問」之使 用次數並無顯著差異(T=-0.70,p=0.49>0.05),顯示經營模式的不同並不會影響 電話訪問使用次數。同樣的,公辦公營服務中心與公辦民營服務中心的服務使用 者對於「婦女成長課程」之參與次數亦無顯著差異(T=-1.10,p=0.28>0.05),顯 示經營模式的不同並不會影響民眾參與婦女成長課程之次數。而不同經營模式服 務中心的服務使用者對於「親職教育暨親子活動」之參與次數亦無顯著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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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2.67,p=0.79>0.05),顯示經營模式的不同並不會影響民眾參與親職教育暨 親子活動之次數。再者,不同經營模式服務中心的服務使用者對於「多元文化推 廣活動」之參與次數並無顯著差異(T=-1.24,p=0.22>0.05),顯示經營模式的不 同不會影響民眾參與多元文化推廣活動之次數。最後,公辦公營服務中心與公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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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親子互動與多元文化推廣等動態性的活動有較高的偏好。最後,根據推論統 計檢定結果顯示,各項服務均未因經營模式之不同而導致服務使用次數上的差異。
惟,仍須注意因樣本數過少所影響統計結果之限制,與樣本數增加後所可能帶來 顯著情形之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