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國民中學辦理「新北市 110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特色招生專業群科甄選入學」(以下簡稱特 色招生專業群科)之集體報名作業,應依「新北市 110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特色招生專業群科 甄選入學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所訂定之招生簡章及共同注意事項辦理。
二、各國民中學辦理特色招生專業群科作業,應依本會訂定之「新北市110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特 色招生專業群科甄選入學辦理日程表」所定之日程辦理。
三、各國民中學應協助辦理事項如下:
(一)代購新北市 110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特色招生專業群科甄選入學簡章暨術科測驗說明彙 編,每份工本費新臺幣(以下同)85 元(可於 13 所辦理學校網頁下載)。
(二)派員參加本會於110 年 2 月 19 日(五)上午 10 時於新北市立瑞芳高級工業職業學校所舉 辦之「國中承辦組長說明會」,並熟悉相關作業程序。
(三)協助轉知學生如欲報名參加其他入學管道分發作業,必須在指定期限內放棄其已具備之 特色招生專業群科錄取資格(附件 11),各項入學管道學生僅能擇一錄取報到。
(四)彙整學生報名資料、審核學生報名資格及代收報名費。報名相關資料如下:
1.將「學生報名資料袋」依「國中報名明細表」(請檢視資料袋是否已依照校科碼排序) 順序由小至大、由上至下順號排列。
2.以特殊身分報名者,請將「特殊身分學生報名相關證明文件影本黏貼表(白色)」按順 序裝入「學生報名資料袋」內。請協助查驗證明文件正本(驗後發還),影本加蓋 與正本相符及承辦人員職名章。
3.以經濟弱勢身分報名者,經國中學校審查符合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者,無須繳交 證明文件。
4.集體報名費請匯款至指定公庫(或現場繳納現金亦可)。
銀行名稱:臺灣銀行板橋分行,行庫代碼:0040277,戶名:新北市立瑞芳高級工業職 業學校保管金專戶,帳號:93011702701044 【請勿使用 ATM 轉帳繳費】,另請在備 註欄附註:○○國中-110 特色招生專業群科報名費。
各種身分別之實際匯款費用請查閱下表:
第一階段書面審查 單位:元
身分別 報名費 作業費 匯款金額
一般生 100 30 70
低收入戶及失業勞工子女減免 0 0 0
中低收入戶 40 30 10
第二階段術科測驗 單位:元
身分別 報名費 作業費 匯款金額
一般生 230 0 230
低收入戶及失業勞工子女減免 0 0 0
中低收入戶 92 0 92
(五)彙齊各類表件及報名費,於特色招生專業群科之指定期間內,按本會排定之時段,攜帶 國中承辦處室戳章及承辦人職章,向新北市立瑞芳高級工業職業學校辦理集體繳件。
1.第一階段書面審查報名:
(1)第一階段書面審查國中報名總表及國中報名明細表。
(2)報名費(匯款證明影本或現金)。
(3)國中報名作業費收款收據正本。
(4)學生報名資料袋每位一袋【內含第一階段書面審查報名表、特殊身分學生證明文件 影本黏貼表(一般生免附)、生涯發展規劃書影本黏貼表(僅需附師長綜合意見影本)、
書面審查證明文件檢核表及相關證明】。註:各相關證明資料請於右上角填寫頁碼,
並於檢核表上之佐證資料欄位填上相對應證明資料之頁碼。
(5)查驗下列表件與各類證明文件,並由各校相關職務之承辦人員核章。
序號 表件名稱 產生方式 報名學生 國中學校
1 第一階段書面審查報名表(A1) 系統產出 簽名核對 核對並核章 2 特殊身分學生報名相關證明文件影
本黏貼表(A2) 系統產出 黏貼證明文件影本 核對並核章 3 生涯發展規劃書影本黏貼表(A3) 系統產出 黏貼生涯發展規劃
書正反面影本 核對並核章 4 書面審查相關證明文件檢核表(A4) 系統產出 填具表件 核對並核章 5 書面審查相關證明文件 學生自行準備 繳交證明文件影本 核對並核章 6 學生報名資料袋(小 4K 可裝之 A4 牛
皮紙袋26*33.5cm) 學生自行準備 裝入各項報名文件 檢核 7 學生報名資料袋封面頁 系統產出 黏貼於「學生報名資
料袋」上 檢核
8 國中報名總表 系統產出 核對並核章
9 國中報名明細表 系統產出 核對並核章
10 特殊身分學生清冊 系統產出 核對並核章
11 減收報名費學生清冊 系統產出 核對並核章
12 繳費試算表(含學生報名費匯款證明
或現金及各校報名作業費領據) 依規定辦理 核對並核章
(6)第一階段國中集體報名時段(依九大分區):
3 月 08 日(一)上午:淡水分區、三鶯分區、板橋分區。
3 月 08 日(一)下午:三重分區、臺北市國中、基隆市國中、桃園市國中。
3 月 09 日(二)上午:新莊分區、瑞芳分區、七星分區、文山分區。
3 月 09 日(二)下午:雙和分區、其他縣市國中、非應屆畢(結)業生個別報名。
2.第二階段術科測驗報名:
(1)第二階段術科測驗報名清冊。
(2)報名費(匯款證明影本或現金)。 (3)第二階段術科測驗報名表。
(4)第二階段國中集體報名時段不分上下午當日皆可送件(依九大分區):
3 月 29 日(一):板橋分區、雙和分區、新莊分區、三重分區、淡水分區。
3 月 30 日(二):瑞芳分區、三鶯分區、七星分區、文山分區、基隆市國中、臺 北市國中、其他縣市國中、非應屆畢(結)業生及其他個別報名。
(5) 查驗下列表件與各類證明文件,並由各校相關職務之承辦人員核章。
序號 表件名稱 產生方式 報名學生 國中學校 1 第二階段術科測驗報名表 系統產出 簽名核對 核對並核章
2 第二階段術科測驗國中報名總表 系統產出 核對並核章
3 第二階段術科測驗國中報名明細表 系統產出 核對並核章
4 特殊身分學生清冊 系統產出 核對並核章
5 減收報名費學生清冊 系統產出 核對並核章
6 繳費試算表(含學生報名費匯款證明或現金) 依規定辦理 核對並核章
(六)完成報名手續後,不得要求退還、修改或抽換報名表件亦不得申請退還報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