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A03 表演藝術科 壹、術科測驗說明

一、 施測題目:才藝專長 二、 施測程序:

(一) 主辦學校統一說明考試內容和方式。

(二) 主辦學校提供材料與工具予考生。

(三) 由考生個人於指定時間內,依施測內容(才藝專長)進行術科測驗。

三、 施測方式:由應考學生依指定之術科測試題目,並於限制時間內現場實際操作,

完成才藝專長之測驗。

四、 施測內容說明:

(一) 術科測驗的目的在發掘性向對戲劇、音樂和舞蹈等表演藝術領域有興趣的人才。

(二) 以考生的演出完整度及表達能力、創意發想、肢體協調等之基本能力作為評分標 準,採用綜合題型方式實作測驗。

(三) 測試內容:

考生準備三分鐘內的戲劇、音樂、或舞蹈等相關之才藝表演演出。

五、 施測時間:13 分鐘/每生

(一) 試題說明:10 分鐘(含考生提問及評審解答)。

(二) 試題實作:才藝專長3 分鐘。

六、 計分方式:

(一) 術科測驗占考試總成績70%。

(二) 術科測驗以百分計算,由3 位校內外評審依「評分標準」進行評分,並取 3 位評 審平均成績(分數取至小數第 1 位數,小數第 2 位數採四捨五入)為考生術科測驗成 績。

(三) 評分標準

表演藝術科 評分項目 計分分數比率

1 表演熟練度 40%

2 表演完成性 30%

3 表演技巧性 30%

合計 100%

七、 工具與材料表

主辦學校 表演藝術科 提供工具、材料表

項目 名稱 單位 數量 備註

1 CD Player 台 1

2 MP3 播放器 台 1

表演藝術科 考生自備工具、材料表

項目 名稱 單位 數量 備註

1 CD、表演道具及其他表演所 需工具材料

除主辦學校提供之工具 材料外,其餘表演所需 請自備。

以下空白

貳、命題原則說明

一、命題原則分析

命題原則 分析結果

具聯接性 術科測驗考題能聯結與對準九年一貫課程綱要領域之藝術與人 文學習領域能力指標。

可區別性 術科測驗考題符合觀察、美感、創意與語文推理、知覺速度與 確度等性向,能區別考生對藝術群之學習興趣及發展潛能。

可操作性 術科測驗考題可運用材料、工具等,經過主辦學校統一說明 後,考生能在一定時間內完成測驗。

可量測性 測驗學生透過才藝與專長表演,展現其個人藝術創作與審美 觀,以其熟練度、完成性和技巧性給予評分。

二、評分檢核細目分析

施測目的 測驗項目 測驗方式暨評分說明 相對應基本能力

術科測驗的目 的在發掘性向 對戲劇、音 樂、和舞蹈等 表演藝術領域 有興趣的人 才,以考生的 演出完整度及 表達能力、創 意發想、肢體 協調等之基本 能力作為評分 標準,內容不 分科目,採用 綜合題型測 試。

才藝專長

1.測驗方式:考生準備 3 分鐘之戲劇、

音樂、舞蹈等相關之才藝表演。

2.評分說明:由 3 位校內外評審依「評 分標準」個別評分,取平均成績為考 生術科成績。

3.評分標準:

表演熟練度 40%

表演完成性 30%

表演技巧性 30%

合計 100%

4.術科成績占總成績 70%

了解自我與發展

潛能。

欣賞、表現與創 新。

表達、溝通與分 享。

三、與九年一貫課程聯接性分析

A04 餐飲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