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測題目:靜物組合描繪(鉛筆)
二、施測程序:
(一)主辦學校統一說明考試內容和方式。
(二)主辦學校提供素描紙予考生。
(三)由考生個人於指定時間內,依施測內容進行術科測驗。
三、施測方式:由考生依題目(靜物桌上擺設之靜物組合),於限制時間內實際動手畫素描作品。
四、施測內容說明:
(一)術科測驗的目的在發掘性向具有美術繪畫特質或對美術有興趣的人才。
(二)以考生構圖、明暗表現、空間表現與繪畫完整度等基本能力作為評分標準。
(三)測試內容:靜物組合描繪
依題目(靜物桌上擺設之靜物組合),以適當之取景構圖在素描紙,上使用鉛筆描繪。
五、施測時間:120 分鐘
(一)試題說明:10 分鐘(含考生提問及評審解答)。
(二)畫架位置抽籤:20 分鐘。
(三)試題實作:素描90 分鐘。
六、計分方式:
(一)術科測驗占考試總成績70%。
(二)術科測驗以百分計算,由3 位校內外評審依「評分標準」進行評分,並取 3 位評審平 均成績(分數取至小數第1 位數,小數第 2 位數採四捨五入)為考生術科測驗成績。
(三)評分標準
美術科 評分項目 計分分數比率
1 構圖 30%
2 明暗表現 30%
3 空間表現與繪畫完整度 40%
合計 100%
七、工具與材料表
主辦學校 美術科 提供工具、材料表
項目 名稱 單位 數量 備註
1 8K 素描紙(黃素描紙) 張 1 每人乙份 美術科 考生自備工具、材料表
項目 名稱 單位 數量 備註
1 素描鉛筆 盒 1
2 8K 或 4K 畫版
(包含橫板、插銷) 組 1 固定紙張使考生能穩定做畫 3 紙膠帶(1 或 2cm 寬)或圖
釘 組 1 固定紙張用
4 軟橡皮、硬橡皮 個 1 擦拭錯誤線條、髒污版面 5 削鉛筆機或美工刀 台、
支 1 削鉛筆用
以下空白
貳、命題原則說明
一、命題原則分析
命題原則 分析結果
具聯接性 術科測驗考題能聯結與對準九年一貫課程綱要之自然與生活科技、
藝術與人文領域等能力指標。
可區別性 術科測驗考題符合空間、觀察、美感、創意等性向,能區別考生對 藝術群之學習興趣及發展潛能。
可操作性 術科測驗考題可運用材料、工具…等,經過主辦學校統一說明後,
考生能在一定時間內完成測驗。
可量測性 測驗學生構圖、明暗表現、空間表現與繪畫完整度等基本能力並給 與評分。
二、評分檢核細目分析
參、術科測驗考場時間配當表
項次 時間 活動內容 備註
1 08:30-09:00 報到 查驗考生身份。
2 09:00-09:10 術科測驗說明
1.含考生提問及評審解答。
2.術科測驗說明開始時,即不得入 場。
3 09:10-09:30 工作崗位抽籤
每個畫架座位所觀察的靜物組合角 度不同,由考生親自抽籤,對應 畫架上編號,以決定位置及觀察 角度。
4 09:30-11:00 術科測驗
5 11:00-11:10
考試結束
繳回工作(作品)、試卷
6 11:10- 整理術科測驗場地 考生離場前須完成個人考區之清潔 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