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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學校環境教育實施現況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新北市學校環境教育實施現況

學校環境教育是世界各國採認實施的正規基礎教育,此正規教育的普及有助於國 民素質的養成,與就業技能的培育。環境教育是人類為了關懷、保護與利用環境資 源而實施的教育,因此在全球教育改革思潮中,環境教育的理念奠基於學校教育體 制內的推動,是為新世紀學校環境的重要課題(汪靜明,2000)。

本節欲探討我國學校環境的發展,以蒐集新北市國民中學學校環境教育發展 計畫及成果(以 104 年度之成果資料為主)為研究資料,呼應新北市環境教育推動 政策及執行重點整理出學校環境教育之概況進行比較,俾便具體得知學校環境教 育推動之內涵及相關資料。

壹、資料來源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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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每年度針對轄內各級學校進行環境教育評比,發函各校須將環境教育 年度推動情形及成果於公開於校網連結,俾便了解各校推動環境教育概況,並透過 評選及訪視機制,表揚績優學校並發表分享,以達鼓勵及觀摩之效。研究者蒐集 104 年度年度各國民中學提報之資料,經彙整閱覽及分析後,進行相關探討。

研究對象包含市立國民中學、市立完全中學及市立國民中小學等含國中部之 學校,並以新北市政府教育局網頁提供之學校資料查詢,依學校規模、學校類型、

九大分區等分類進行歸納。另上述環境教育執行成果績效評比實施計畫內規定,獲 得「特優」之學校可於獲獎後免評兩年,故 102 年度高中組特優學校雙溪高中、國 中組特優學校漳和國中及 103 年度高中組特優學校三重高中、國中組特優學校二 重國中之成果資料,將參考 102、103 年度提報成果或兩校公布之相關環境教育推 動做為為研究資料。

執行成果評比面向包括校園環境教育行動計畫、校園基本配置及水電費統計、

與課程整合的績效、改善校園與社區環境的績效和創新作為等,其中基本資料須列 出各校參加教育部建置「臺灣綠色學校夥伴網路」平台,提報環境教育成果所獲得 之「葉片數」。上述成果項目及各校之計畫為本節研究之重要依據,唯若學校未依 教育局規定提報環境教育執行成果,將難以確切得知學校推動情形,另外所提報之 內容未符規格、無法透過提供資料明白辨識,或僅將部分環境教育推動提報綠色葉 片,該校該部分之環境教育現況亦只能就有限的資料進行探討。

貳、資料編類說明 一、依學校規模區分

依照學校班級數量區分為大中小共三類型不同規模,其中 24 班以下(含 24)

為小型學校,25 班至 48 班為中型學校,49 班(含 49)以上為大型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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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依學校類型區分

依學校類型區分為「一般」及「偏遠」兩類。教育部定義偏遠地區為 3 級,第 1 級為服務山地或平地偏遠地區,由服務處所至最近公共汽車招呼站或火車站須步 行路程,山地地區未滿 15 公里或平地偏遠地區在 5 公里以上而未滿 15 公里者;

第 2 級為服務山地或偏遠地區,由服務處所至最近公共汽車招呼站或火車站須步 行路程,在 15 公里以上而未滿 35 公里者;第 3 級為服務山地或偏遠地區,由服 務處所至最近公共汽車招呼站或火車站須步行路程在 35 公里以上者。以上 3 級為 偏遠學校,其他為一般學校。而依「新北市立國民中小學學校類型區分原則」規定,

學校類型依交通狀況及所處地理環境,分為偏遠地區學校、特殊偏遠地區學校及一 般地區學校三種類型。偏遠地區學校認定原則有三:其一是無大眾交通工具可達者;

或雖有大眾交通工具可達,但每日上午 6 時至下午 6 時間之班車數,平均每小時 未達 1 班次以上者。其三是校址距新北市政府 30 公里以上者。其中經新北市政府 認定有案者為特殊偏遠地區學校。不符合前二款類型條件之學校均為一般地區學 校。

新北市國民中學 80 所中,偏遠地區共 14 所學校,除 3 所為中型學校外,其 餘均為 24 班以下之小型學校。偏遠學校含 3 所完全中學(雙溪高中、金山高中、

石碇高中)及 2 所國民中小學(烏來國中小及豐珠國中小),其中豐珠國民中小學 為特殊之中途學校。一般學校共計 66 所,其中 36 所大型學校,27 所中型學校,

而小型學校僅 3 所。一般學校包括 2 所國民中小學及 14 所完全中學。推論偏遠學 校通學路途遙遠交通不便班級數少,故多半為小型學校居多。

三、依學校型態區分

分為國民中學、完全中學和國民中小學三類。其中國民中學最多,學校內只有 國中學生就讀,組成年段最單純。完全中學就讀學生有國中生及高中生,而國民中 小學校內除國中生之外尚有國小學生,組成份子不一樣各有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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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資料整理結果

在資料蒐集的過程中,小型學校全數依規定上傳繳交資料,中型學校有所未交,

缺交比例為 3.3%,而大型學校 5 所未繳交資料數量最多,缺交比例為 31%。顯現大 型學校對於環境教育執行成果繳交之意願比中小型學校低。缺交之學校 6 所學校 中 2 所是高中,在 17 所高中(完全中學)中佔了 12%,國民中小 5 所未有缺交者,

缺交之 4 所國民中學在所有 58 所國中中佔 6.9%,顯現國民中小學對於環境教育執 行成果繳交之意願比國中高,而國民中學對於環境教育執行成果繳交之意願比高 中(完全中學)高。

資料整理方式為閱覽所有學校的計畫及成果,透過計畫可了解各校推動環境 教育之組織職掌,推動面向及策略方案,再從成果資料呈現比對計畫項目,歸納出 各該校之推動狀況並彙整統計之,彙整狀況擇簡呈現如附錄一。

新北市各校推動環境教育計有下列方式:透過計畫及組織職掌推動環境教育;

綠建築校舍建造及改造;綠美化校園環境、可食地景營造;裝設更換或改造硬體設 施以節能節水;資源回收垃圾減量;落葉堆肥;禁用免洗餐具;設立社團或特殊班 /隊;教師進修增能;辦理教師戶外研習;發展教師社群提升專業發展或論文專題 發表等;結合外部資源(含社區)或志工協助;辦理環境教育相關宣導、影片欣賞、

講座等;辦理學生體驗或戶外教育;辦理環境教育相關主題比賽;課程設計融入教 學;國際/校際交流;展示環教布置(如走廊);環境教育專欄、手冊……等。

推動環境教育之範圍包含下列內容:濕地教育;空氣汙染防治及 PM2.5; 氣 候變遷;急救、防災;食育、食農、魚菜共生;綠美化、環境美學;綠色採購、環 保消費;文史教育;綠建築;生態、移除外來種、動物保護;節能、能源教育;二 手回收再利用;海洋教育;淨山淨灘淨溪;服務學習環境打掃;復育原生種(含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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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局諾亞方舟方案);山林教育(含教育部、教育局山野教育)……等。

肆、學校環境教育執行概況 一、學校推動環境教育方式

透過計畫及組織職掌推動環境教育部分,各型學校執行狀況未有太大差異,各 校較少打破處室業務屬性重新規畫執掌,幾依各處室業務律訂分工,通常教務處負 責與課程規劃與推動、融入各領域教學、教材設計及開發、教師專業進修研習、環 境教育網頁建置、維護及資料上傳……等。學務處負責規劃、督導及執行各項環境 教育推廣計畫及活動、相關會議之召開。總務處負責校園環境規劃及管理、永續校 園及場地維護、設施改建與更新、校園場所綠美化及修繕、水電節能器材、綠色採 購、硬體環境改善與空間活化、綠建築及低碳校園標章認證……等;輔導處通常負 責資源整合、志工、家長及社區資源與人力協調、諮詢等事務。唯大型學校提報環 境教育行動計畫之比例較中小型學校低,差異達 10%。

在綠建築校舍建造及改造部分,早期校舍之興建與現今建築法規及環保規定 不同,故除後期新設校較可依綠建築原則設計施工,舊校舍僅能在改建、修建時採 行綠建築之原則,故屬綠建築校舍之學校數量僅約十分之一。另外校園環境綠美化 部分及可食地景之營造,各規模學校呈現辦理狀況約 20%上下無差異;裝設更換或 改造硬體設施以節能節水部分,中小型學校辦理之成果比例均接近 60%,而大型學 校此項成果提報之比例為 44.4%較中小型學校低。

資源回收垃圾減量執行成果比例為環境教育推動方式辦理比例最高者,推測 因垃圾是每校每日均須處理之首要問題,涉及環境清潔維護及衛生安全,並新北市 落實收費垃圾袋之後,學校須編納經費購置專用垃圾袋方能清運廢棄垃圾,而資源 回收為顯著減少垃圾之有效方法,故各級、各類型學校均致力辦理之,本項推動比 例高達 63%,其中不包括已為例行辦理未提報成果之狀況。落葉堆肥實施比例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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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大中小型學校未有明顯差別。新北市自臺北縣時期即開始推動禁用免洗餐具,

唯近年除公文函示推辦理外無嚴格查緝學校辦理狀況之作為,各校仍有維持實施 之比例約 15%,無大中小型學校之差異。

設立社團或特殊班/隊方式推動環境教育可針對特定學生進行種子組訓之實 施達到加深加廣之效果,譬如成立「環保小尖兵社」、「自然研究社」、「生態社」、

「園藝社」、「環保服務隊」、「高關懷花卉園藝隊」……等,大型學校推動比例為 27.8%、中型學校為 10%,小型學校成立社團推動環境教育比例最高為 42.9%。

因應環境教育法規定各級機關學校均需辦理員工之環境教育研習,且規定每

因應環境教育法規定各級機關學校均需辦理員工之環境教育研習,且規定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