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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樣本統計分析與研究

第四章 研究結果分析與討論

第一節 調查樣本統計分析與研究

本 研 究 係 以 新 北 市 立 國 民 中 學 行 政 教 師( 含 完 全 中 學 及 國 中 小 )為 研 究 母 群 體 , 採 隨 機 分 層 抽 樣 施 測 , 共 發 出 問 卷 324 份 , 收 回 319 份

( 回 收 率 98%)。 經 檢 視 剔 除 無 效 問 卷 1 份 , 即 針 對 其 餘 有 效 問 卷 318 份 進 行 編 碼 , 並 以 SPSS for window XP 套 裝 軟 體 第 17 版 進 行 統 計 分 析 。 其 中 樣 本 個 人 背 景 資 料 分 析 分 述 如 下 :

一 、 性 別 ︰

「 男 性 」 151 人 , 佔 47.5%;「 女 性 」 167 人 , 佔 52.5.3%, 顯 示 新 北 市 立 國 民 中 學 行 政 教 師 填 答 者 男 女 比 例 差 不 多,女 性 教 師 比 例 稍 多,

推 測 國 民 中 學 女 性 教 師 比 例 較 高 , 因 此 回 收 問 卷 中 之 女 性 教 師 佔 六 成 以 上 , 是 為 合 理 數 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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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年 資 :

「 5 年 以 下 」78 人,佔 24.5%;「 6~10 年 」58 人,佔 18.2%;「 11~15 年 」 78 人 , 佔 24.5%,「 16~20 年 」 50 人 , 佔 15.7%,「 21 年 以 上 」 54 人 , 佔 17.1%。 顯 示 新 北 市 立 國 民 中 學 行 政 教 師 , 5 年 以 下 以 及 11~15 年 年 資 者 所 佔 比 例 最 多 , 顯 示 將 近 四 分 之 ㄧ 的 行 政 教 師 為 年 資 淺 之 教 師 , 以 及 年 資 11~15 年 之 教 師 , 在 國 民 中 小 學 新 進 教 師 即 擔 任 行 政 職 亦 時 有 所 聞。而 各 年 資 行 政 教 師 之 比 例 未 有 過 於 懸 殊 者,顯 示 年 資 不 同 之 教 師 均 有 擔 任 行 政 職 務 之 安 排 或 意 願 。

三 、 學 校 類 型 :

「 一 般 」學 校 填 答 者 278 人 , 87.4%;「 偏 遠 」學 校 填 答 40 人 , 佔 12.6%。 新 北 市 國 中 一 般 類 型 之 學 校 共 66 所 佔 82.5%, 偏 遠 共 14 所 佔 17.5%, 本 問 卷 調 查 之 比 例 十 分 符 合 。

四 、 學 校 規 模 :

「小型學校(24 班以下)」50 人,佔 15.7%;「中型學校(25 班至 48 班)」

137 人,佔 43.1%;「大型學校(49 班以上)」131 人,佔 41.2%。新北市小型學 校共 14 所,佔 17.5%,中型學校共 30 所佔 37.5%,大型學校共 36 所佔 45%,取樣 比例之呈現與新北市實際比例相符。

五 、 學 校 所 屬 分 區 :

「七 星 分 區 ( 汐 止 、 金 山 、 萬 里 區 ) 」8 人,佔 2.5%;「三重分區(三 重、蘆洲區)」31 人,佔 9.7%;「三 鶯 分 區( 三 峽、鶯 歌、樹 林 區 )」74 人,

佔 23.3%;「文 山 分 區 ( 坪 林 、 深 坑 、 新 店 、 石 碇 、 烏 來 區 ) 」37 人,佔 11.6%;「淡 水 分 區( 三 芝 、 石 門 、 淡 水 區 )」13 人,佔 4.1%;「板 橋 分 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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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板 橋 、 土 城 區 ) 」89 人,佔 28%;「新 莊 分 區 ( 八 里 、 林 口 、 泰 山 、 五 股 、 新 莊 區 ) 」45 人,佔 14.2%;「瑞 芳 分 區 ( 平 溪 、 貢 寮 、 雙 溪 、 瑞 芳 區 ) 」13 人,佔 4.1%;「雙 和 分 區 ( 永 和 、 中 和 區 ) 」8 人,佔 2.5%。隨機 取樣學校中以板橋分區、三鶯分區之比例最高,其次新莊分區及文山分區,而雙和 分區、七星分區比例最少。由於發放問卷時考量不同學校規模行政教師人數不同之 差異,以學校規模為抽樣分級之依據隨機抽取,未依分區分層取樣,加上回收狀況 的不同,呈現出以上的數據。探討比例最高之板橋分區學校數量為九大分區之冠有 12 所,三鶯分區次多有 12 所,故兩分區抽取比例最高顯示合理。比例最少之七星 及雙和分區,雖非校數最少之分區,然取樣學校各僅 1 所故數量較少,各分區實際 校數及回收問卷數之比例詳如表 4-1-1。

表 4-1-1

新北市分區國中校數及各區問卷比例

分區 七星 三重 三鶯 文山 淡水 板橋 新莊 瑞芳 雙和 分區內

校數 6 9 12 8 5 13 13 6 8 實抽問卷數

比例

2.5% 9.7% 23.3% 11.6% 4.1% 28% 14.2% 4.1% 2.5%

六 、 擔 任 職 務 :

「 教 師 兼 任 主 任 」 89 人 , 佔 28%;「 教 師 兼 任 組 長 ( 含 副 組 長 )」

229 人 , 佔 72%, 填 答 組 長 ( 含 副 組 長 ) 人 數 為 主 任 之 2.5 倍 , 合 乎 每 處 室 設 主 任 1 人 , 組 長( 含 副 組 長 )2 至 5 人 之 比 例 。 另 若 以 新 北 市 每 校 平 均 約 4 個 主 任,組 長 8 至 13 人 以 10 人 估 算,2.5 倍 比 例,本 問 卷 發 放 38 校 每 校 平 均 填 答 組 長 ( 含 副 組 長 ) 人 數 為 6 人 , 主 任 約 2.3 人 之 比 例 亦 顯 合 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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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任 職 處 室 :

「 教 務 處 」93 人 , 佔 29.2%;「 學 務 處 」128 人 , 佔 40.3%;「 總 務 處 」 27 人 , 佔 8.5%;「 輔 導 處 」 58 人 , 佔 18.2%;「 教 導 處 」 2 人 , 佔 0.6%;「 其 他 」10 人,佔 3.2%。其 中 任 職 學 務 處 之 行 政 教 師 人 數 最 多,

顯 示 業 務 主 責 單 位 填 答 比 例 最 高。輔 導 處 比 例 略 少 亦 屬 正 常,環 境 教 育 業 務 由 學 務 處 主 責,環 境 設 備、硬 體 空 間 規 劃 屬 總 務 處,融 入 教 學、課 程 領 域 部 分 屬 教 務 處 相 關,輔 導 處 多 數 負 責 志 工 籌 募、資 源 連 結( 如 家 長 會 、 高 中 職 、 社 區 等 單 位 ), 與 環 境 教 育 實 施 執 行 之 直 接 性 稍 低 , 故 推 測 填 答 人 數 在 四 個 主 要 處 室( 教 務 處、學 務 處、總 務 處、輔 導 處 )中 較 少 為 合 理 。 比 例 最 少 之 教 導 處 係 因 學 校 規 模 小 於 6 班 之 學 校 無 教 務 處 和 學 務 處,僅 設 置 教 導 處,此 類 學 校 全 新 北 市 僅 5 所,故 比 例 偏 低 屬 合 理。任 職 總 務 處 填 答 教 師 27 人 之 數 字 表 示 發 放 38 校 中 有 27 所 學 校 總 務 主 任 填 答 問 卷 , 因 為 新 北 市 公 立 國 中 之 總 務 處 僅 有 總 務 主 任 為 教 師 身 分 , 餘 由 職 員 ( 公 務 員 身 分 ) 擔 任 組 長 。 選 項 「 其 他 」 填 答 10 人 中 2 人 未 填 具 內 容 , 任 職 圖 書 館 者 有 5 人 , 圖 書 館 為 高 中 編 制 , 因 本 問 卷 對 象 包 含 新 北 市 設 國 中 部 之 高 中( 以 前 稱 完 全 中 學 ),故 有 此 處 室。

填 答 補 校 者 有 2 人 , 經 查 新 北 市 國 中 設 置 補 校 之 學 校 共 35 所 , 本 次 問 卷 對 象 學 校 中 有 15 所 。 唯 有 1 人 填 答 任 職 「 環 教 中 心 」, 經 查 新 北 市 唯 一 設 置 環 境 教 育 中 心 之 學 校 為 桃 子 腳 國 民 中 小 學 , 該 校 透 過 組 織 再 造 之 機 制 為 推 動 環 境 教 育 特 別 成 立 環 境 教 育 中 心 並 有 正 式 編 制 值 得 探 討 。

八 、 是 否 具 有 環 境 教 育 人 員 資 格 :

「已領有證書」56 人,佔 17.6%;「已具備資格,正在取得證書」15 人,佔 4.7%;「不具資格」247 人,佔 77.7%。顯示不具有環境教育人員資格者佔大多數,

然依規定各校至少要有一位具有環境教育人員資格者,由「已領有證書」56 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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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顯示,學校具有資格者平均每校可達 1.5 人,超過每校最低人數 1 人之要求。

九 、 學 校 是 否 曾 獲 環 境 教 育 相 關 獎 項 :

「 是 」117 人, 佔 36.86%;「 否 」201 人 ,佔 63.2%, 未 獲 得 環 境 教 育 相 關 獎 項 之 學 校 多 於 獲 獎 學 校,然 36.8%曾 獲 獎 比 例 表 示 已 具 有 相 當 數 量 之 學 校 曾 因 環 境 教 育 之 推 動 獲 得 表 揚 獎 勵。本 題 並 開 放 選 項「 是 」 描 述 性 自 由 填 答 獲 獎 獎 項 名 稱 , 總 計 填 答 新 北 市 環 境 教 育 執 行 成 果 獲 獎 計 有 30 次 ( 包 含 所 列 不 同 年 度 ), 環 境 教 育 課 程 或 教 案 相 關 獎 項 10 次 , 綠 色 夥 伴 學 校 掛 牌 計 8 次 , 全 國 學 校 經 營 創 新 KDP 環 境 主 題 國 際 認 證 計 7 次 , 節 能 水 資 源 獎 項 4 次 , 校 園 建 築 相 關 獎 項 4 次 , 食 農 教 育 五 項 競 賽 2 次 , 環 境 教 育 知 識 擂 台 賽 1 次 。 顯 示 曾 獲 獎 學 校 獲 獎 項 目 經 常 不 只 一 項,亦 有 連 續 年 度 獲 獎 情 形,如 新 北 市 環 境 教 育 執 行 成 果 連 續 兩、三 年 均 有 獲 獎,表 示 該 校 連 續 推 動 環 境 教 育 成 果 優 異,非 短 暫 為 之 。

上述描述統計之分析資料彙整如表 4-1-2。

表 4-1-2

回收有效問卷樣本描述統計分析表

區 分 N(次) 所 佔 比 例

( %)

回 收 有 效 問 卷 之 樣 本 總 數 318 100

性別 男 151 47.5

女 167 52.5

年 資

5 年 以 下 78 24.5 6~10 年 58 18.2 11~15 年 78 24.5 16~20 年 50 15.7 21 年 以 上 54 17.1

(續下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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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分 N(次) 所 佔 比 例

( %)

學校類型 一般 278 87.4

偏遠 40 12.6

學校規模

小型學校(24 班以下) 50 15.7 中型學校(25 班至 48 班) 137 43.1 大型學校(49 班以上) 131 41.2

學校所屬分區

七星分區 8 2.5

三重分區 31 9.7

三鶯分區 74 23.3

文 山 分 區 37 11.6 淡 水 分 區 13 4.1 板 橋 分 區 89 28.0 新 莊 分 區 45 14.2

瑞芳分區 13 4.1

雙 和 分 區 8 2.5

擔任職務 教師兼任含主任 89 28.0

教師兼任含組長(含有副組長) 229 72.0

任職處室

教務處 93 29.2

學務處 128 40.3

總務處 27 8.5

輔導處 58 18.2

教導處 2 .6

其他 10 3.1

是否具有環境教 育人員資格

已領有證書 56 17.6

已 具 備 資 格 正 在 取 得 證 書 15 4.7

不具資格 247 77.7

學校是否曾獲環 境教育相關獎項

是 117 36.8

否 201 63.2

另將上表(問卷樣本描述統計分析)各項目之次數(N)製成長條圖(圖 4-1-1 問卷樣本描述統計圖),一覽各項目人數分布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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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4-1-1 問卷樣本描述統計圖

151 167

78 58

78

50 54 278

40 50

137 131

8 31

74

37 13

89

45

13 8 89

229

93 128

27 58

2 10 56

15 247

117 201

0 50 100 150 200 250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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