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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新聞倫理

壹、新聞倫理之意義

新聞倫理(Media ethics)一詞在國內常見的翻譯有新聞倫理規範和新聞道德規 範二種。倫理與道德二詞原即有許多相通之處。中國人解釋倫理,常把此二字 分開,認為「倫」是「類」,泛指萬事萬物間所有事務道理。理是「分」,是指 所有事物間所存在的道理法則;所謂「倫理」應指人與人各種關係中適當的行為 準則。而道德是指人際關係中人類品行卓越表現同時也是判斷是非之標準。大 抵而言,倫理偏重社會層面,要求全體社會遵守規範;道德偏重於個人層面,

(陳宗韓等,2006)以實踐為要務,只是要求個人品行完美。

因此何謂新聞倫理?所謂新聞倫理(Media ethics),是指媒體及媒體工作者出 於自律的需求,而訂定的成文或不成文規範。它是非官方、非法律性質、無強 迫性、無處罰條款的行為準則。(彭懷恩,1999)。馬驥伸教授(1997)則認為:

「新聞倫理是新聞工作者在其專業領域中對是非或是當與否下判斷的良心尺 度」。因而新聞倫理可說是新聞從業人員在工作過程中,出於自律的需求、憑藉 公眾信託,積極求諸從業人員高度道德感和秉持實踐社會責任的專業準則。

新聞倫理它包括新聞工作者的職業道德和新聞工作的社會公德兩部分容。

即新聞倫理內涵分為二層面:一、是新聞媒體之間共同遵守和認同之倫理觀念 以及新聞媒體組織內應有的倫理關係。二、是指新聞從業及人員在採訪傳遞訊 息以及運用專業知識從事新聞事件之分析報導評論的過程中必須遵守的倫理原

甚而媒體與媒體之間、 媒體與新聞來源、採訪對象、報導方式等皆有相關,因 而新聞倫理其範圍包含著採訪倫理、版面倫理、寫作倫理、評論倫理、編輯倫 理等(荆溪人,1992)。由此觀之,新聞倫理所涵蓋之層面與產生倫理議題實為 複雜。

新聞倫理不僅涵蓋層面廣且複雜,且是一門有系統的學問,有一套嚴謹的 理論基礎。它主要是運用哲學中的「倫理學」來訓練人思考及判斷能力(王淑貞,

1993)。因此討論新聞倫理此種專業倫理,則牽涉一般倫理學之辯證。倫理學是 哲學的分支,倫理學即在討論是非善惡之議題,其目的在確立人與人的正當關 係, 指示人應遵守的道德規範,以作為是非善惡的判斷,因此新聞倫理,它主 要利用哲學中的倫理學來作為判斷標準,而在討論新聞倫理專業議題中,不免 也要對幾個主要倫理學理論加以討論。

在各種倫理學規範中,較常被人們提及而當做行為判斷、道德量尺依歸的 學說,大致可歸納三種型態:一、是效益主義,又稱為「目的論的倫理學」;另 一個是「義務論的倫理學」,以康德的道德義務論為主 ;再來則是亞里斯多德 的中庸理論(王淑真,1993;沈清松,1996;;李琪明,2003)。

貳、新聞倫理的哲學基礎

一、效益主義

效益主義又稱功利主義。該學說的主要代表人物為邊沁、彌爾(J. S. Mill)。

效益主義著重於「效益原則」,該學說認為大多數人都是追求快樂的事、避免痛 苦,因此人的心理是趨樂避苦。而一個行為的善惡,在於能不能達到最大的善 或產生最小的惡,以達到最大效益。而所謂最大效益就是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快 樂,因此所謂善,即該行為能符合大多數人之利益,凡是促進所有人(大眾)的 利益的行為,都是道德行為,相反,凡是減少所有人的利益的行為,都是不道 德行為。

效益原則能為我們提供簡單原則來判斷行為對錯,符合我們的通常的道德

意識,而將複雜倫理問題簡化,較易解決義務衝突的問題。但效益主義的缺點 是不僅將道德與利益混同起來,且往往最大效益可能違反正義原則。而且效益 原則也不能解釋超義務的行為(余桂霖,1997;沈清松,1996;李琪明,2003;

黃藿,2001)。

二、義務論主張

義務論主要代表者為德國哲學家康德(Immanuel Kant,1724-1804)。他主要 認為行為是否為善,最重要事端賴行為的動機與原則,而不似功利主義者以目 的或結果來作為判斷依據。康德認為只有出於善良意志,對道德規則即「絕對命 令」無條件遵守的行為,才是真正道德的行為。換言之,義務論較關心的行動的

「動機」(motives),而非行動的「結果」。什麼樣的動機是可以決定行動的對 錯呢?康德認為,這樣的動機必須基於「善意志」。此「善意志」,康德稱為「定 言令式」因為道德的行為是不應有任何條件的。

義務論倫理學的優點是,康德嚴格區分開兩道德(自律)原則與幸福(他律)

原則,而將道德價值的根源建基於道德主體,如誠實、公平,而這些也是社會 已公認的道德價值,易使人們建立一個清楚的道德價值。義務論的缺點是較忽 略情感以致實踐上出現困難,且不同人對於甚麼才是要重視的義務與不同義務 間的衝突如何解決,無法提出解釋。而義務論過份強調普遍性與必然性,缺乏 評量的標準,以致較忽略考慮行動的具體情況(余桂霖,1998;沈清松,1996;;

李琪明 2003;黃藿,2001)。

三、德行論

德行論源起於蘇格拉底及柏拉圖,至亞理斯多集大成。亞里斯多德認為人 類的所有活動都抱有某種目的,而這個目的乃是善或〝至善。人生的至善就是

「幸福」。而真正的幸福在於符合「德行」(Virtue)的活動;換言之,人生的最終 目的是「追求幸福」,德行只是達到此一目的的手段,能夠獲致善或目的的行為

何謂亞里斯多德所謂之「幸福」呢?亞里斯多德以「德行論」和「中庸論」

來界說什麼是「幸福」。亞里斯多德認為培養獨有的理性能力,實現人類本質,

這就是幸福。一個人是否能達到幸福之途,其關鍵在於理性的卓越發展和實踐 領域之運用。亞里斯多德認為理性的原則就是適當和中庸。德行就是在「過」與

「不及」兩種極端之間所成立著的中庸態度。唯有實踐德目之規範,方能導致中 庸的德行。

因此亞里斯多德的倫理學是建立在他對「理性」的尊崇之上的,追求理性的 生活,便成為其「倫理學」的原則。在這樣的原則之下,人類依著理性的判斷和 思慮,在過與不及之間尋求一種「中庸之道」的平衡,這就是一條能夠獲致幸福 或善的幸福生活。以「德行」來界定幸福,這是亞里斯多德的倫理學被稱為「德 行論」的主因(沈清松,1996;李琪明 2003;黃藿,2001)。

叁、新聞倫理內涵

新聞倫理雖屬專業倫理規範之一,但新聞倫理不似醫生、律師等有明確專 業規範。相反的,新聞倫理是一種廣泛的概念,本身並無標準尺度,對記者和 媒體並不能做一有效規範,因此新聞從業人員而言,必需要有簡明具體的倫理 準則,作為新聞從業者應遵循的道德指標。新聞倫理信條的制定,是一件極其 煩瑣的工作,因新聞倫理本身並無標準尺度,新聞倫理信條的制定須依據社會 環境、文化背景等差異加以考量,須從各個角度進行種種考慮才能作出決議。

新聞倫理發展背景,在西方應以美國新聞倫理思潮演進為主。歐美報業在 十八、十九世紀一直奉行自由主義,但由於商業化經營,同時也出現了編造消 息、誹謗、抄襲新聞,為吸引讀者擴大銷量而不擇手段等不良現象,形成「黃色 新聞」的氾濫。直至美國新聞學者施伯特博士(Dr.Fred S.Siebet)提出「社會責 任論」,以遏止新聞自由主義的放任主張,而這也是新聞倫理的濫觴(荆溪人,

1994)。部分報業和新聞工作者為了改變這些弊病,則分別制訂《報業信條》、

《記者守則》等規則,作為自我約束、自我規範的行為準則,以達到保障新聞自

由和防止濫用新聞自由之目的。一九二三年,美國「報紙編輯人員協會」制訂的

《新聞規約》是西方第一個由新聞同業制訂的自律規約。一九五四年,聯合國草 擬了《國際新聞道德公約》,由聯合國大會頒發各會員國新聞工作者協會參照執 行。1978 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通過《新聞宣傳工具基本原則宣言》,“要求 在道德義務上具有尋求事實不帶偏見,傳播知識沒有惡意的基本紀律”(胡興 榮,2004)。

而記者信條則是從新聞倫理概念轉化成為具體可行之實體規範。記者信條 一般由兩方面的內容組成,一部份是社會公德,如尊重生命、不說謊、非必要 情況下,不能傷害任何人、服務社群等。另一部份是新聞記者的職業道德。如 獨立於政治經濟或權勢之外、不能做任何減損公眾對媒介信任之事、注意新聞 的廣度與深度、提供正確完整公平可被理解的新聞資訊、服務各種多元團體、

促進人權與民主、改善人類社會(黃秋雲,1989;Bertrand,2002)。如前所述,

因新聞倫理本身並無標準尺度,新聞倫理信條的制定須依據社會環境、文化背 景等差異亦加以考量,甚至因國情差也會影響記者對新聞專業倫理的選取,因 此記者信條多半是由媒體本身自訂,為媒體自律的一個主要規範。因此什麼才 是新聞倫理信條主要內涵?新聞倫理既是如此紛歧與複雜,本研究擬從學者之 見解和相關記者信條探討新聞倫理。

一、 學者之論著探討

新聞報導應遵循新聞倫理的理念,並非一開始即有。直至自二十世紀初 期,因對自由放任的報業之匡正,美國展開了新聞專業化運動,人們開始展開 新聞倫理的研究與討論。一般而言,人們關心媒體倫理不脫出三個議題:報導及 其他行為的準確與公平、記者素行以及避免利益衝突(王筱璇、勤淑瑩譯,2005)。 而此時對新聞倫理大量研究與討論,也歸納出包括追求真相、社會責任與言論自

新聞報導應遵循新聞倫理的理念,並非一開始即有。直至自二十世紀初 期,因對自由放任的報業之匡正,美國展開了新聞專業化運動,人們開始展開 新聞倫理的研究與討論。一般而言,人們關心媒體倫理不脫出三個議題:報導及 其他行為的準確與公平、記者素行以及避免利益衝突(王筱璇、勤淑瑩譯,2005)。 而此時對新聞倫理大量研究與討論,也歸納出包括追求真相、社會責任與言論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