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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方法論:詮釋學

本節將針對詮釋學方法論,從其發展系譜、核心概念、研究方法等層面,進 行說明。

一、 詮釋學發展的系譜簡述

詮釋學的源起西方基督宗教的聖經文本解讀與傳譯,並自宗教改革時期,產 生解讀與傳譯的角色、權力等爭奪,衍生出方法學與哲學層面的發展與思辯

(Palmer, 1969)。從這裡開始,黃光國(2000)將詮釋學的發展分為三個主要的 轉折階段,從一開始的聖經詮釋學,將詮釋聚焦於神職的責任與義務,由神職人 員承擔詮釋的責任,負責轉譯神的意旨為人的語言文字;到第二個階段的心理主 義與歷史主義詮釋學,認為詮釋者不該涉入詮釋的歷程,而該抦棄個人偏執、成 見地進入詮釋對象的世界之中;及至第三個階段的存在與哲學詮釋學,將「詮 釋」從方法策略的方法學位置,移動為本體論。

依據這三個時期,黃光國分別列出其中五位扮演思潮轉折的重要詮釋學者:

Schleiermacher、Dilthey、Husserl、Heidegger、Gadamer。從畢恆達(1996)、楊 明磊(2000)、陳慧女(2003)、管貴貞與連秀鸞(2005)的彙整裡,詮釋學的 思潮演化,從 Schleiermacher 到 Gadamer,還包括 Ricoeur,這樣一路發展下來,

最主要的轉折乃在於理解(understanding)的轉移。

從最初的聖經詮釋學,「詮釋」是神職人員虔敬地將上帝封存在聖經文字之 內的意旨,精確而無誤地轉譯傳達給人們。在這段理解的過程中,詮釋者努力地 依據聖經的文字本身來理解它所封存的神的旨意。在這裡,詮釋者只是一個管 道,提供作者話語出現的平台。

在 Schleiermacher 的心理主義觀點,將理解視為是詮釋者再經驗作者內在心 理意圖的歷程,將詮釋的對象從文本(原來的聖經或語言文字)拉開至作者身 上,主體由文本移轉至藉由文本說話的作者。詮釋者透過文法的詮釋解析文本的 內在意義,同時藉由心理的(或技術的)詮釋理解作者的生命歷史,進而發掘作

者意圖透過文本溝通的動機。這個兼具文法與心理的詮釋過程中,詮釋者便須不 斷來回於語言文字與作者意圖之間,形成一種動態的理解歷程,亦即詮釋的循環

(hermeneutical circle)。在再經驗的歷程裡,詮釋者是去除個人主觀偏見,而是 中立且客觀,或外於文本與作者的角色。

到了 Dilthery 的歷史主義觀點,理解除了發掘作者的內在意圖之外,更重要 的是,進入作者的生命世界之中,因為,Dilthery 認為文本不只是作者一時的內 在意圖,而是反映出作者的生命體驗,包含這個體驗所交織的社會脈動與歷史推 演。因此,理解乃是理解生命,進入作者動態而具有歷史堆疊的發展世界史觀 中,才能更加具有系統、脈絡與發展性地從文本體會作者。這個進入而體會的理 解歷程,便如同畢恆達所引述的「神入(empathy)」一詞,宛若心理諮商的同 理歷程。與 Schleiermacher 相似的是,在這個神入的歷程裡,詮釋者仍舊與文本 是獨立二分的個體,維持著一段距離;不同的是,Dilthery 觀點底下的詮釋者開 始投入在文本之中,進入作者世界之內,而如同旅者,雖然仍自外於古城的歷史 變遷,但已踏足城內,探索著古城的歷史。

到了 Husserl 的生活世界(life world)時,顯然的,他所關注的焦點,並不 是詮釋的對象,並不是文本本身,無論是它的文法或語意,也不是作者的內在意 圖、或作者的生命脈絡;因為,這些都隱含著詮釋者外於作者,而得以客觀地審 視或分析,而仍舊追求著一個客觀的人文科學。Husserl 所提的生活世界概念,

所關注的乃是詮釋的終點。他認為客觀科學世界只是另一層表象的人造世界,只 是生活世界「之一」,而仍舊只是理解的歷程之一,而非理解的目的地。那目的 地乃在於還原至一個最為原初,並足以穿透文化差異或歷史堆疊的意義架構,超 越主體的絕對基礎。Husserl 的生活世界概念,一方面,雖然否定客觀人文科學的 位階,但卻以另一個更具絕對與恆定性的基礎替代之,而形同把詮釋學的科學觀 推到最高點;而同時,在另一方面,生活世界的多重觀點,意味著文本不再只存 在作者位置的詮釋,也等若將詮釋者這個人也拉進了文本的世界之中,而開啟了

「詮釋者的詮釋」這扇窗。

藉由 Husserl 的轉折,Heidegger 把「歷史性」置於客觀科學法則之上,再結 合著 Husserl 的生活世界觀點,提出「在世存有(being-in-the-world)」的概念。

他認為被拋擲於世的人,其生命處境並非客觀科學法則所能涵蓋,科學知識也僅 能通用於某種的生活世界範疇之內,亦即並不存在一個超越主體的恆定基礎,因 此,他不再尋找生活世界背後的終極基礎,相反的,認為人的存有是所有人文研 究的重心。Heidegger 認為存有的問題不再是人如何主觀地形構出外在客觀世界,

而是人究竟是什麼;理解不僅僅是針對人的研究裡的最重要概念,理解更超越了 知識的認識模式,是一種造就自身的存有模式。從這個論點開始,詮釋學不再只 是回應「如何理解」這個涉及方法學的問題,而開始聚焦在理解這個行動本身究 竟是什麼,又如何能夠存在。在此,理解的對象不再是外於詮釋者這個人的文 本、或作者、或世界,甚至,也不再是詮釋者這個人,而是理解本身。

延續著歷史性的重視,Heidegger 認為「理解就是存有」,從被拋擲於世開 始,人便已存在某種存活於世界裡的理解方式,那便構成了人的存有。隨著生活 世界的開展,進一步成為人們生活裡的先前理解(pre-understanding),並且,藉 由這些先前理解人們得以繼續理解各種事物。而在人們持續理解的過程中,也不 斷堆疊與改變原有的先前理解,宛如不斷地在現在經由理解而重新建構過去。這 也表示,理解本身並非是獨立存在的行動,而是奠基在歷史與傳統的積累,同 時,此刻的理解也將成為未來理解的歷史與傳統。也就是說,當 Heidegger 將詮 釋學轉向本體論的同時,詮釋者這個人,包含他的生命與歷史,便無法自理解抽 身,而必然與文本共同交融在理解的歷程裡。

在 Heidegger 對於理解的歷史與傳統觀點下,及至 Gadamer 的哲學詮釋學

(philosphical hermeneutics),則認為人的理解是立足於過去的歷史,因此,詮 釋者在理解時,都已有先見(pre-judice),並以先見為理解新事物的基礎。同 時,無論文本(作者)或是詮釋者,在其生活世界裡均有其各自獨特的傳統,也 就是他所說的理解背後的視域(horizon),而使得理解本身受到各自傳統的限 制,所以,Gadamer 認為藉由文本(作者)與詮釋者的先見彼此的交疊與融合,

能夠拓展視域(傳統)的有限性,產生意義,而達到真正的理解。這個視域融合

(fusion of horizons)的過程,如同 Gadamer 所說的「理解是共同意義的參與活 動」。

當理解乃是一種共同參與的活動,意味著理解是一個不存在終點的持續動態 歷程。這個動態歷程中,理解不斷擺盪在作者的視域與詮釋者的視域之間,也等 於是不斷拉扯在作者的語言文字與詮釋者的語言文字之間,直到視域融合後,誕 生出另一種不同於作者與詮釋者,卻又包含了作者與詮釋者的語言文字(而後,

再次進入循環與擺盪)。從這個理解的動態,猶如正反合的辯證歷程,也看得出 來 Hegal 的辯證思維對於 Gadamer 的影響(陳榮華,2011);這也就表示,

Gadamer 認為的理解,不僅只是解釋、理解,還包含了批判、省思的意涵(沈清 松,1993)。

相對於 Heidegger 與 Gadamer 將詮釋學置於本體論的位置,而排斥設立理解 的方法,降生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前的 Ricoeur,則顯然對於現代化有更多的體會,

而認為因應現代世界的特質,需要提供方法路徑,才能讓詮釋學的核心概念,被 彰顯出來。因此,Ricoeur 的詮釋學又被稱為方法詮釋學。而這個方法,Ricoeur 認為生命的存有是無法直接指認出來,而需要藉由某種象徵性的言語或畫面,以 迂迴訴說的方式,完成理解的行動。因此,他主張的理解方法是一種方法的迂 迴,藉由進入文本(作者)世界,產生詮釋者的詮釋後,詮釋者將帶著這些對於 文本(作者)的詮釋返回自身世界,進而與詮釋者自身的生命產生呼應、共鳴,

使得詮釋者與文本(作者)視域融合,繼而因著這個理解他者的歷程,使得詮釋 者更加理解自己。所以,理解的迂迴是「一個出去又再回來的過程」(楊明磊,

2001)。

二、 詮釋學的核心概念

(一)理解(understanding)

詮釋學認為理解的目的是要尋回在自然科學中所失去的歷史意識(Palmer 1969),也就是重視人的整體性。對詮釋學而言,意義不是昭然可見,而是隱晦

浮流的,故而理解到絕對之認知無法直接地被掌握,而是在語言給出處,尋找下 一個步伐出發的方向。只能在歷史與文化中,在交談和文學的媒介與詮釋中,不 斷地開顯存有的意義。

「理解」這個詞彙所隱含的意義,便呈顯出人們在面對「我與他人之間的差 異」的這個現象時,試圖消解差異的意圖與行動。由於人類的理解行為包含著三 重結構的關係:先設所有(先有)、先設觀點(先見)、先設概念(先設),使 得我們往往先驗地將他人的狀態拉進我的世界裡,再依據我的理解框架將之消 化,轉化成為我的世界的一部分。這個理解的方向是「他人進入我」,這是 Risser(1997)所謂的同化(assimilation):將他人與我之間的差異,以我所理解 的架構與規格同化成為我的世界;而此刻,被理解的他人就成了 Risser 所指稱的

「噤啞的他者(far and alienated speaker)」。

相反的,對於理解,Risser 認為,理解是一個動作,具有方向性的動態歷

相反的,對於理解,Risser 認為,理解是一個動作,具有方向性的動態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