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地方自治之創議
第一節 日據時期台灣之自治運動
壹、政治運動興起原因
有關台灣政治運動興起的原因,日本與台灣學界的相關研究很多,日本方面,
宮川次郎在其所著之《台灣の政治運動》一書中,強調其肇始於台灣人受日本內 地及中國國內之思潮的影響。1
國內學者葉榮鐘以其個人留學東京之親身經歷,認為刺激台灣留學生民族自 覺的第一個因素是辛亥革命之成功;其次是美國威爾遜民族自決主義的影響;第 三是日本民本主義運動之刺激與啟發;第四是受到朝鮮獨立運動的刺激。基於以 上因素組成各種團體,以進入實踐運動。2
立場偏左翼的連溫卿親身參與文化協會的活動,在他所著的《台灣政治運動 史》中,提到台灣政治運動興盛的原因是:3
民族差別不公平與負擔,一般大眾及資產階級難於接受,又由於歐洲諸國 社會革命與殖民地民族革命之影響,台灣人從其中學習經驗,從而洞燭日 本帝國主義與其實施變態自治制度之企圖,遂醞釀成民族運動。
日據時期的台灣,日人與台人在各方面的差別待遇相當大,不管是資本家、
官吏、公務員、社員階級與自由職業等階層,幾乎都是日本人獨佔的局面。勞動 階級無論農、漁、礦工皆為台灣人。至於少數台籍資本家與中產階級則處於必須 與日本人競爭合作,但同時仰賴日本權貴的情勢。在政治上,更是處於支配者與 被支配者的局面。4
此外,殖民當局尚有一套統治手段,迫使台人不得不服從。日本學者若林正 丈將日本控制台人的方式,分三個層次說明如表3-1:
1 宮川次郎(1931),《台灣の政治運動》,台北:台灣實業界社,頁 1-10。
2 葉榮鐘(2000),《日據下台灣政治社會運動史》,台中:晨星出版公司,頁 98-103。
3 連溫卿(1988),《台灣政治運動史》,台北:稻鄉出版社,頁 49。
4 林國章(2004),《民族主義與台灣抗日運動(1895-1945)》,台北:海峽學術出版社,頁119-120。
表4-1:殖民地台灣的統治機制概念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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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源起
一次大戰後的日本,正值政黨政治、普選運動、民本主義當道的所謂「大正 民主」時期,國際間也瀰漫 Wilson 的「民族自決」原則與殖民地獨立風潮,使得 在東京台灣留學生對台灣政治改革的想法轉為積極。從1919 年秋天起,留學生們 相繼組織聲應會、啟發會、新民會,並發行《台灣青年》雜誌。
留學生們都認為,台灣人痛苦的根源是總督的專制造成-賦予總督台灣特別 立法權以及總督專制的法律依據「六三法」。8留日學生暑假返鄉,到各地舉行啟蒙 演講,組織工會,要求台灣總督實施民主自治。9
1920 年,新民會重要成員蔡培火等人為避免與總督府正面衝突,不敢貿然標 榜「台灣完全自治」的旗號,主張採取自治主義中最重要的民選議員的設置-台 灣議會請願運動。林獻堂等人決議以「台灣議會」設置為共同奮鬥目標。10在東京 的台灣人及留學生紛紛響應,簽名者共177 名。11
(二)理念爭辯
林獻堂的政治理念受到梁啟超的啟發,結交日本人中的開朗派以為奧援,利 用其民主制度展開和平的鬥爭。12台灣議會設置請願理由書中指出:13
參政權之程度視國民發達之狀況而予之,不應為母國所專有,殖民地人民 亦可參與,台灣住民所要求之台灣特別立法參與權,是正當合理之行為。
到第六次請願時,理由書中又增列「台灣統治現狀」一節,敘述台灣在因行 政、立法、司法三權集中於總督一人的獨裁政治現狀,包括總督任命的總督府評 議會、州市街庄協議會都只是諮詢機關,台人苦情無法上達,警察統治以保甲連 坐為輔助、刑法上殘酷至極的匪徒刑罰令、經濟上的專賣稅賦壓榨等等,種種統 治手段顯示,台灣只是日本移民經濟榨取地而已。14
支持台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者,並不挑戰日本帝國之對台灣擁有主權。僅一 再推崇如加拿大、澳大利亞等英屬殖民地的自治議會,期望台灣能比照設置。
儘管台灣議會設置案係以日本具有對台主權為前提,然在日本內地,仍有許
8 1869 年日本帝國議會通過法律第六十三號規定:台灣總督得在其管轄的區域之內,發布具有法 律效力的命令。
9 楊鴻儒譯(1996),林歲徳著,《我的抗日天命》,台北:前衛出版社,頁 71。
10 葉榮鐘(2000),《日據下台灣政治社會運動史》,頁 134。
11 黃旺成(1954),《台灣省通志稿》,台北:台灣省文獻委員會,頁 175。
12 王曉波(1997),《台灣抗日五十年》,台北:正中書局,頁 113。
13 葉榮鐘(2000),《日據下台灣政治社會運動史》,頁 137-138。
14 葉榮鐘(2000),《日據下台灣政治社會運動史》,頁 144-146。
多人認為其含有否認帝國的統治權及民族自決的精神。15故雖不乏同情者,但帝國 議會的態度皆是不採擇此項請願,頂多由議員組成台灣參政問題調查會。16換言 之,日本政界或許可接受台灣人立憲主義的訴求,但難以接受台灣人的自治主義。
另方面,台灣人亦有反對台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者。當時親日的台人如辜顯 榮等,視林獻堂、蔡培火、蔣渭水等領導台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者為洪水猛獸,
謂該運動將妨礙台灣的進步和發展。林熊徵、李延禧亦表示台人妄作此一要求根 本就是不對。17
具有社會主義傾向的台灣知識分子,卻是因理念之故,不支持此項運動。早 在1923 年就有信仰社會主義的台灣人,反對進行向統治者叩頭式的台灣議會設置 請願運動,而強調唯有無產階級革命運動才能解放全體台灣人。對他們而言,殖 民地的民族自決較重要;至於「資產階級」的立憲主義政體,他們並不稀罕得到,
因為那無助於「無產階級全面解放」。18
(三)取締對策
日本當局運用各種方式阻撓此運動:
1. 利用街庄長會議、保甲會議或群眾集會的場合,讓民眾徹底了解,絕 對不容許從事諸如關於本島統治方針、及設置台灣議會的自治運動。
2. 基於帝國統治台灣的方針,街庄長因具有促進發展公共團體的重大責 任,故不可參與本請願運動。
3. 有關台灣議會及文化協會運動,一般職員需要慎重,絕不可做出被他 們的運動利用的態度,或可供他們責難攻擊的資料。
4. 當議會請願及文化協會的幹部宣傳演講時,派精通台語的警察幹部蒞 會,不讓他們做出妨害治安的言動。
5. 如不肯服從前項的制止仍有妨害治安的言動時,依照違警條例處分。
此外,並動員林獻堂的妹婿楊吉臣,勸告林獻堂中止請願運動。19
(四)、請願經過
第一次請願書是 1921 年向日本帝國議會上下兩院提出,結果是「不採擇」,
15 (台灣議會設置請願懇談紀),《民報》,2 卷 18 號,1924 年,頁 11。
16 《民報》,2 卷 13 號,1924 年,頁 3。
17 吳文星(1992),《日據時期台灣社會領導階層之研究》,台北:正中書局,頁 215。
18 王泰升(1997),《台灣法律史的建立》,台北:三民書局,頁 244。
19 王乃信等譯(1989),《台灣社會運動史(1913-1936)》(台灣總督府警察沿革誌第二篇),台北:
創造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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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示統治者的冷漠與蔑視。然而請願委員鍥而不捨,一而再、再而三的提出請願。
第二次請願失敗後,林獻堂與蔡培火常到各處演講宣導。20
若林正丈在有關議會設置運動的研究曾提到,殖民政府收到這項請求時大吃 一驚,原因是這個運動的組織者與參與者是殖民當局最偏愛、並以親切態度努力 想與之合作的社會階層-地主資產階級與新興知識份子。21
1922 年 9 月,林獻堂率楊吉臣、林幼春、李崇禮等人會晤田總督,田總督表 示,除了帝國議會外,不容再設置近似議會。同時,林獻堂台灣銀行數十萬借款,
頻受催討,林獻堂遂聲明中止參加議會請願運動。22
1930 年代,日本的右翼勢力發展到最高峰,它主張撲滅以民族自決為目標的 政治活動,一方面要求強化台灣的統治,徹底彈壓反抗勢力,甚至台灣一部分知 識分子在「內台融合」、「亞細亞民族大團結」的主張之下,有了組織自發團體的 趨勢,使得議會運動雪上加霜。23
1934 年第 15 次請願仍舊失敗後,林獻堂等人鑒於國內外形勢不利,決定停止 台灣議會請願運動。24在發表中止活動宣言時,同時提出「台灣統治意見書」,表 明「統治機構依然未退專制政治之範疇,內台有顯著懸隔,統治多積弊,民心甚 鬱積…有速改革為立憲法治制度之必要。」此意見書被日警禁止頒布,台灣議會 之運動,遂終止於沉默之中。25
(五)、運動檢討
「台灣議會」的請願運動一共有15次之多,直至1934年為止,歷時13年,雖 然台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失敗,主要原因其實是日本當局認定此一運動是「有包 藏台灣獨立意圖在其裡面的不法運動之疑。」26日本當局擔心新選出來的議員,必 然全是台灣人,勢必與統治者對立,無法推行行政。議會與政府對立,必將帶來 民族對立的色彩,將對日本殖民帶來不良,甚至危險的影響。27
20 黃旺成(1954),《台灣省通志稿》,頁 178。
21 荊子馨(2006),《成為「日本人」:殖民地台灣與認同政治》,台北:麥田出版,頁 118。
22 黃旺成(1954),《台灣省通志稿》,頁 179。
23 周婉窈(1989),《日據時代台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台北:自立報系文化出版,頁 152。
24 葉榮鐘(2000),《日據下台灣政治社會運動史》,頁 185。
25 黃旺成(1954),《台灣省通志稿》,頁 186。
26 台灣總督府警務局編(1989),《台灣警察沿革誌》,第二篇,中譯《台灣社會運動史》第二冊,
政治運動,台北:創造出版社,頁101。
27 陳鵬仁(2004),〈日據下台灣人的反抗運動〉,《台灣殖民地史學術研討會論文集》,台北:海峽 學術出版社,頁158。
雖然在日方的打擊和壓力之下,議會請願運動總計有18,528總人次與12,818總 人數的參與簽署,而且每回都有不少公職人員參加,尤其是保甲役員佔最多數,
可見基層社會對請願運動之支持。28
可見基層社會對請願運動之支持。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