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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假設、途徑與方法

壹、研究假設

2003 年,作者在黃人傑教授的引薦之下,首度接觸到省參議會之議政史料。

埋首在龐雜的省政議案和民眾的陳情案,內心感到最訝異的是,原來台灣第一屆 省級民意機構,議事運作主動積極,參議員問政鏗鏘有聲,與原本的刻板印象-

威權體制下寂然順服的應聲蟲迥然不同!

一方面欣喜於資料的豐富與多樣,一方面卻為不知從何著手而傷神!在後續 資料蒐集中發現,省參議會任內完成諸多省政措施,在政治方面,最大的成就是 完成地方自治和行政區劃,為日後台灣地方自治奠下基礎。作者決定朝這兩個方 向做初步的研究。

自 2004 年迄今,本人對這些議題做了幾篇相關之研究後,發現台灣地方自治

的涵蓋面相當廣,從歷史的縱向面可以探討日治時期台人的非武裝抗日運動;橫 向面可包羅地方政府的建構和選舉等層面。

台灣地方自治運動肇始於日據時期,這些政治運動者表面上屈服於殖民統 治,卻長期不懈的爭取台灣人民有限度的自治權。這種精神延續到戰後,匯集更 多的力量(半山以及御用仕紳),爭取更符合民主尺度的地方自治權。

戰後政治運動最大的施展空間是省參議會,總計省參議員在十一次大會問政 過程中,對實施地方自治之訴求,皆以不厭其煩、窮追猛打的態勢一再提出。尤 其在地方自治與行政區劃方面,「台灣省各縣市行政區域調整方案」與「台灣省各 縣市實施地方自治綱要」均於省參議會任內(1950 年)先後擬定完成,奠定台灣 地方政治建設之基礎。

更重要的是民意反映與參議會之運作,有效的影響決策當局,將民意納入政 策。這段民眾、參議會、省府、中央之間的互動,將呈現戰後台灣民眾與地方議 會積極參政的歷史場景。

目前戰後台灣之歷史論述,在二二八事件的陰影下,被眾多學者塑型成國民 黨「鐵板一塊」的威權統治。18然而作者在上述研究中,發現實情似乎大相逕庭。

事實上,戰後國內外環境錯綜複雜,在不甚完備的政治體制下,台灣之主其政者,

反而廣開言路,實施開明政治,民意機構也深具使命感,採用體制內努力建言與 體制外政治運作,雙管齊下,達到爭取台民自治權的目的。

貳、研究途徑

就方法論(methodology)而言,研究途徑(approach)是一種選擇研究論點 和相關資料的判斷準則,研究方法(method)則指蒐集、處理資料的方法、技術、

過程。研究途徑決定我們切入研究主題的觀察面向以及研究方向與準則,並幫助 選擇適當的理論或方法來進行研究;研究方法則幫助我們選擇科學的、合適的執 行工具,來獲取與處理研究所需要的資料,進而得到結論。19

然而,研究途徑有優劣良窳,沒有一個途徑是完善的,雖各有特色,也有不 足之處,本文涉及的要素既多且廣,如何尋找合宜的研究途徑才能統攝、解釋現

18 目前戰後初期的研究中把一切罪責歸諸於陳儀政府,把國民黨政府鐵板一塊的論述恐怕無法釐 清二二八事件發生前後的政治力源。參閱徐秀慧(2007),《戰後初期(1945-1949)台灣的文化 場域與文學思潮》,台北:稻鄉出版社,頁 10。

19 朱浤源師(1999)《撰寫博碩士論文實戰手冊》,台北:正中書局,頁 250。

象,掌握全貌,殊為不易。

經過一番深思熟慮後,本文決定採取歷史結構的研究途徑(historical-structural approach),此研究途徑強調兩方面變遷動力之互動:一方面是重視「縱面向」

(longitudinal or vertical)的歷史變遷(historical change)動力;另一方面則是探 討「橫面向」(horizontal)的結構變化(structural change)動力。20

就時序而言,本研究主要著眼於戰後省參議會時期(1945至1951年)間,台 灣地方自治爭取與研擬的歷史動態過程,但為掌握整體歷史變遷的動力,也必須 探及日據時期政治運動的歷程。

就結構而言,戰後的台美關係、國共關係、台灣內部政治、經濟、文化各層 面,如何影響政治行動者,亦為本論文探討的重點所在。

從方法論而言,歷史結構主義是強調事實層面的社會科學觀,強調歷史事實 的分析及因果關係的掌握,注重實際存在的因果網絡關係。21歷史結構的觀點是指 返回當年,將心比心,探索行為者在客觀存在的歷史脈絡中,其各自的結構地位,

極大化各自的利益,從而形成一複雜的互動網絡與因果關係;而且隨著行為者在 不同時空環境下的新互動內涵,而呈現動態的發展。

換言之,歷史結構的觀點就是在歷史生生不息的洪流中,掌握特定事件發展 的因果關係,只要攸關事件發展的因果,不論大小或重要程度如何都是構成歷史 不可或缺的一部份;而且,只有整體地串連歷史發展的脈絡,才能建構特定事件 從過去、現在到未來發展的因果關係。依此研究途徑,要掌握台灣省參議會對決 策的影響,就必須從整體歷史發展的脈絡中來探知,並且從內外環境的動態發展,

可以推論戰後台灣省政府與中央政府何以積極研擬地方自治相關方案,促成縣級 以下地方自治的完成。

參、研究方法

研究方法(method)一般係指蒐集與處理資料的程序。社會科學的研究方法,

若 依 其 研 究 設 計 的 性 質 及 資 料 蒐 集 的 程 序 , 則 可 分 為 「 非 實 驗 性 的 方 法 」

(non-experimental method)、「準實驗性的方法」(quasi-experimental method)和「實

20 宋鎮照(1995),《發展政治經濟學》,台北:五南文化事業公司,頁 16。

21 蕭全政(1994),〈兩種社會科學典範〉,《社會科學論叢第五期》,台北:台大政治系,頁 61。

驗性的方法」(experimental method)等三類。22由於本文乃是針對台灣戰後地方自 治政策擬定過程中,中央及省府、省參議會及各地民眾之意見投入所進行之研究 與分析,就研究性質而言,屬於質化研究之範疇,故在研究方法之取向上,基本 上採取「非實驗性的方法」。此一研究方法乃是指,研究者在蒐集資料時,對其所 研究對象,並無設下任何控制條件,但試圖透過蒐集事實性的資料來進行研究的 一種研究方法。

一、文獻分析法

所謂文獻分析法,係指研究者針對研究主題相關文獻進行廣泛之蒐集,經研 讀文獻內容後加以歸納與整理,並對其內容予以描述與分析,進而推論出結果。

而文獻分析法之功用主要在還原某一特定時間內某一現象之狀態,或在某一時期 內,該現象之發展狀況。是政治學者最常使用的分析方法之一。分析的理由在於 辨別真偽、推敲歷史淵源及對後世的影響、部析其隱含的意義。就本文之研究而 言,作者希望透過戰後地方自治擬定過程中相關文獻之蒐集,例如:官方文件、

法規、出版品、報紙、期刊、學術論文、會議記錄、研究報告、專書著作等,對 其內容予以研讀、歸納、分析,並提出解釋。

本文引用之重要文件包括:

(一)台灣省諮議會典藏之「台灣省參議會檔案」

1950 年前後,全省各地基層民意機關、民意代表、一般民眾向參議會提出自 治與區劃之建議、陳情文件,予以歸納、分析,作為決策輸入之依據;再從省參 議會與中央機構、省政府往來之文件中,剖析省參議會決策系統中之運作功能。

(二)官方出版品

徵引台灣省政府公報、台灣省參議會大會特輯、台灣省文獻委員會出版品、

國史館檔案資料等,從旁佐證省參議會與其他機構之互動與定位。

(三)其它重要文件

中央圖書館台灣分館、台北市文獻委員會、國家檔案局等單位典藏之戰前、

戰後與地方自治相關之法規與政策文件,以及報紙刊登之相關資料為輔。

此外尚包括中文、西文相關碩、博士論文、相關研究報告、學術期刊等文獻

22 邱榮舉(2002),《學術論文寫作研究》,台北:翰蘆圖書出版,頁 35。

資料,與地方自治、行政區劃相關法令規章、期刊文章、學術論文、官方研究計 畫、研討會論文等,作為本文之參考。

二、歷史研究法

歷史研究的目的是描述歷史事實,並指出某一特定時空發生的歷史事件有什 麼前因和後果,因此,歷史研究是從個別歷史事實的因果關聯去「重建過去」(the reconstruction of the past)的ㄧ種工作。23

歷史研究法之史料蒐集,有賴參考概念架構,再憑以分析,進而檢證概念之 內的假設。本文依歷史研究法實施之步驟:選定題目、擬定大綱、史料之分類與 蒐集、史料鑑定、史料的解釋與分析、撰寫論文等六步驟進行。史料之蒐集方面,

除了第一手的政府檔案資料外,與政策相關之歷史因素與背景之文獻、書籍、人 物傳記亦廣泛蒐集,交互對照與判讀。資料蒐集整理後,再進行邏輯性的分析,

並做客觀性之解釋。

雖然地方自治與行政區劃相關議題,學界已有相當可觀之研究,唯獨戰後肇 始階段,或受限於佐證資料不足,以致部分論述或語焉不詳或逕自做主觀性之論 斷。

至於台灣省參議會之研究,由於原始議政史料近數年始公佈,本文擬引用議 政資料及相關佐證文獻,做為民意分析之樣本,再擷取台灣省參議會例行大會中,

省參議員有關地方自治相關提案與詢問,配合省府主政者之更迭,分析施政者與 參議員理念與現實之差異,以及決策系統內動態運作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