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明清時人對元宵狂歡與女性文化的議論明清時人對元宵狂歡與女性文化的議論

第一節 明人的評議

明景泰四年(1453),景帝下旨「市羊角為燈」,大臣耿九疇(?-1460)便 以蘇軾上疏宋神宗〈諫買浙燈狀〉為例,諫請景帝取消此舉,285景帝最後應允。

285 清.張廷玉等撰,《明史》,收入《二十五史》,第 10 冊,卷 158,〈耿九疇傳〉,頁 451-1,總 頁 8225。

98 ■ 明清節慶中的女性節俗與性別文化——以元宵節為中心

不過後來即位的憲宗就沒這麼從善如流,成化三年(1467)元夕,憲宗命令詞臣 撰詩詞進奉,章懋、黃仲昭(1435-1508)、莊昶三人隨即聯袂上奏〈諫元宵燈火 疏〉:

……則烟火之事,臣等又决知陛止之不樂於此也,今日之舉,或者兩宮皇太 后在上,陛下欲極孝養,奉其歡心,非為一身娛樂之計。然大孝在乎養志,

不可徒供耳目之玩好,以為養也。臣伏覩兩宮母后恭儉慈仁之德,著於天下 坤儀真靜,舉天下之珍奇玩好,皆不足以動其心,豈以烟火為樂哉。……若 曰上元之樂,乃微事耳,烟火之舉,乃細故耳,此不足為聖明之累,是殆不 然。書曰不矜細行,終累大德。又曰不役耳目,百度惟貞。若于此一事,厭 常喜新之念興,則他日之甚于此者,將無不至,不可以微事細故而不之謹 也。……臣等伏願陛下寬斧之誅、採蒭蕘之語,將此烟火等事,一槩禁止……

省此冗費以活流離困苦之民,賞征伐勞役之士,則干戈可息,災旱可消,百 姓可以富庶,四夷可以賓服,億千萬年享太平無疆之休。則陛下之所以奉養 兩宮者,其孝豈有大於此哉?286

疏中認為憲宗之所以執意舉行慶典,是為了取悅兩宮母后的孝養之心,但是若能 省此費用,轉而讓困苦蒼生受益,反而更能彰顯皇帝之孝心。奏疏寫得十分婉轉,

但憲宗卻認為元夕張燈乃祖宗故事,章懋等人的大膽勸諫,聽在耳裡不免逆耳,

《憲宗實錄》記載:

……惟元宵張燈誠歷代所有,祖宗舊行,今章懋等不仰體皇上奉兩宮之孝

286 明.陳子龍等選編,《明經世文編》(北京:中華書局,1962),第 1 冊,卷 95,〈章楓山文集〉,

總頁 833-1~835-1。

分寸之間——明清時人對元宵狂歡與女性文化的議論 ■ 99

心,不思考累代之故事,輒肆己見,過為論言,冐犯天威,實同狂瞽。287

憲宗在盛怒之餘將章懋等三人杖之闕下,並予降調,此後的憲宗更加奢靡無度,

從憲宗前後行為看來,顯然其縱耳目之娛大過於盡孝道之心,也缺乏寬大的胸襟 接納臣屬的諫言。孝宗在位時,戶科給事中叢蘭(1456-1523)亦在弘治十一年 奏請遏止元宵狂歡的惡俗:

京師風俗之美惡,四方所視效也,近年以來正月上元日,軍民婦女出遊街 巷,自夜達旦,男女混淆……乞痛加禁約,以正風俗。288

從叢蘭的上奏中,可以看到他對男女分際的混淆感到痛恨,期待孝宗採取手段以 正風俗,最後孝宗聽取諫言,「通行兩京并天下一體嚴禁」。同時代的老臣馬文升

(1426-1510)在為官之時亦曾上奏疏,諫請孝宗要教導皇太子「元宵之節,鼇 山之戲,不使之見」,289以養其禮智之心,避免役於耳目之樂。

明神宗即位之初,於文華殿講讀時,曾與張居正等人一同討論關於元宵節慶 的議題。神宗問曰:「元夕鰲山烟火,祖制乎?」居正回答:「非也,始成化間以 奉母后,然當時諫者不獨言官,即如翰林亦有三、四人上疏。嘉靖中嘗間舉,亦 以奉神,非為遊觀。隆慶以來,乃歲供元夕之娛,糜費無益,是在新政所當節省。」

神宗又曰:「然夫鰲山者,聚燈為棚,耳第懸燈,殿上亦自足觀,安用此?」太 監馮保從旁插話說:「他日治平久,或可間一舉以彰盛事。」神宗曰:「朕觀一度

287 明.董倫等修、解縉等重修、胡廣等復奉敕修,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校刊,《明憲宗實 錄》,卷 50,〈成化四年正月〉,頁 1016。

288 明.董倫等修、解縉等重修、胡廣等復奉敕修,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校刊,《明孝宗實 錄》,卷 143,〈弘治 11 年 11 月〉,頁 6,總頁 2479。

289 明.陳子龍等選編,《明經世文編》,第 1 冊,卷 62,〈馬端肅公奏疏一〉,頁 505-1,〈題為豫 教皇儲以隆國本事疏〉

100 ■ 明清節慶中的女性節俗與性別文化——以元宵節為中心

即與千百觀同。」張居正回:「明歲雖禫繼此,皇上大婚、潞王出閣、諸公主釐 降,大事尚多,每事率費數千萬金,天下民力殫詘,有司計無所出。及今無事時,

加意撙節,稍蓄以待用,不然臣恐浚民脂膏不給也。」經過一番討論後,神宗決 定停罷來年元宵宮廷的鰲山烟火。290

可見明代朝廷大臣中不乏體恤蒼生的直諫之士,而其所持理由,多從執政者 的角度,強調元宵慶典浪費民脂民膏,或以為婦女出遊街巷風俗不美、男女混雜 無別,需嚴加導正。不過,以明清兩代共約五百多個元宵佳節來看,此類諫言在 史書上被記錄下來的實屬少數。因此想要以少數的章疏、奏摺來分析士大夫對元 宵狂歡的議論與想法,實不夠周延,必須綜合文人的筆記、文集,以及地方志的 記載,或可一窺端倪。

萬曆年間文人王象春(1578-1632)寫有〈元宵〉一詩,詩文中抨擊山東婦 女「闊髻高裙京樣盡,今宵又著白松綾」的衣著現象,並有以下註解:

郡城舊俗樸,近乃漸靡。元宵婦女必著松綾。此服最為不吉,白,兵象也,

綾,凌也。婦女著之,又陰屬也。上元初春,盛德在木,色尚青……微君 子胡不致謹於斯耶。291

從詩文與註解來看,「闊髻高裙」的京樣服飾在山東已經退燒,白綾衫成為新的 流行時尚,山東婦女趨之若鶩、東施效顰,只恐跟不上流行。這樣的流行以五行 的觀點來看,是十分不吉利的象徵,也令他深深無法理解,故強調君子之人應該 謹慎待之。

290 明.董倫等修、解縉等重修、胡廣等復奉敕修,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校刊,《明神宗實 錄》,卷 33,〈萬曆 2 年〉,頁 5-6,總頁 778-779。

291 明.王象春,《問山亭遺詩補集》,收入《叢書集成續編》(台北:新文豐出版公司,1971),

第 170 冊,頁 7-8,總頁 710。

分寸之間——明清時人對元宵狂歡與女性文化的議論 ■ 101

102 ■ 明清節慶中的女性節俗與性別文化——以元宵節為中心

不過也有部分士人對元宵節假與慶典的舉行提出不同看法。例如浙江士人沈 德符(1578-1642)在《萬曆野獲編》〈節假〉一文中,就為上元燈夕假期之長提 出辯解,他認為上元節假之長是祖宗既定的體制,抨擊諫言禁絕者,實「不知體 制甚矣」:

蓋以上元遊樂,為太平盛事,故假期反優于元旦,至今循以為例。惟遇外 吏考察之年,則吏部都察院及吏科當事者,不得休暇。蓋外僚過堂,正值 放燈之時,不可妨公務耳。近年建白,遂有為燈事嬉娛,為臣子墮職業、

士民溺聲酒張本,議禁絕之,其不知體制甚矣。299

另外其〈元夕放燈〉一篇更是讚揚元夕燈市之盛乃「太平佳話」,兒時所見的京 城繁華仍頻頻入夢,甚至有感而發地說出「士生斯世,抑何多幸」。300

同時代的士人張大復(1554-1630)亦曾與友人談論到元宵慶典的相關議題,

當有人「自號清節」,主張「傷財費事無過於此」,張大復立即反駁「清素可以持 身,不可以御俗,俗尚清素,終是衰颯氣象。」301他認為金鼓喧闐、歡慶徹夜的 慶典才能展現雍雍博大的盛世景象,當時與會的人士聽之莫不愕然。從他們的觀 點來看,兩者皆認同上元的慶典實是彰顯國家的富強形象的有力表徵。

除了士大夫,從文人的文章中也可分析出當代百姓的看法。嘉靖士人張瀚

(1510-1593)在〈百工記〉中提及他在廣東所度過的元夕,正當張瀚因收到餽 贈的華燈而大加讚嘆之際,門隸卻在燈夕之後請示銷毀,張瀚不捨而禁止之,並 寫到「浙之俗,燈市綺靡,甲於天下,人情習為固然。當官者不聞禁止,且有悅

299 明.沈德符,《萬曆野獲編》,第 1 冊,卷 1,〈節假〉,頁 48。

300 同上,第 5 冊,補遺卷,〈畿輔.元夕放燈〉,頁 2393。

301 明.張大復,《聞雁齋筆談》,收入《北京圖書館古籍珍本叢刊》(北京:書目文獻出版社,1998) 第 67 冊,卷 1,頁 10-11,總頁 908-909。

分寸之間——明清時人對元宵狂歡與女性文化的議論 ■ 103

其侈麗,以炫耳目之觀,縱宴遊之樂者。」302由此轉述可以得知,當時江浙一帶 上至官員下至門隸,對於燈夕的鋪張與奢華,已是習以為常,為官者甚至「與民 同樂」,角色錯位。

張岱(1597-1679)在《陶庵夢憶》〈閏元宵〉一文中則提及崇禎時期閏元宵 的熱鬧景況,他與當時鄉親父老們相約重張五夜燈,並主張「閏正月者,三生奇 遇」、「百歲難逢,須效古人而秉燭」,此乃「人不可蹉跎胜事」,勸大家「莫輕此 五夜之樂」、「勿負良宵」。303另一篇文章〈紹興燈景〉中則描述紹興人家戶戶為 燈,甚至「以不能為燈為恥」,城中婦女不是「相率步行,往鬧處看燈」,就是「大 家小戶雜坐門前,吃瓜子、糖豆」;鄉村婦女則是於白日進城「鑽燈棚」、「走燈 橋」來渡過元宵夜,最後張岱總評紹興的燈景「亦是不惡」。304可見這位明朝遺 民對於元宵節慶的熱鬧與奢靡場景頗為懷念,也享樂其中。從上述兩篇文章中所 出現的鄉野無名氏,從其行為與對話來看,真實地說明明朝中後期,江南地區的 男男女女們對元宵節慶多是抱持著及時行樂的歡慶心態。

地方志裡也有許多書寫是呼應「太平盛世」觀點,例如,弘治時期湖北《黃 州府志》的編者寫到「居民往來遊觀不絕,亦見太平盛世之樂事也。」305嘉靖《蕭 山志》的編者則是提到,若元宵不能看燈「行遊五日而罷」,則以為「不豐之兆」。

306由於以往社會多在承平之時才行逸樂之事,故才會有「不遊五日」等於「不豐 之兆」的反推思考,和張大復的「清素御俗將消蝕民氣」之說的思路頗為相似。

302 明.張瀚,《松窗夢語》(北京:中華書局,1985),卷 4,〈百工記〉,頁 79-80。

303 明.張岱,《陶庵夢憶》,卷 6,〈紹興燈景〉,頁 73。

304 同上,卷 8,〈閏元宵〉,頁 100-101。

305 明.盧希哲纂修,《黃州府志》,據明弘治 13 年刻本影印。收入《寧波天一閣藏明代方志選刊》 第 16 冊,卷 1,頁 18,總頁 20。

306 明.林策修,張燭纂,魏堂續增,《蕭山縣志》,據明萬曆 3 年增刻本影印。收入《天一閣藏

306 明.林策修,張燭纂,魏堂續增,《蕭山縣志》,據明萬曆 3 年增刻本影印。收入《天一閣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