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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智能障礙者之職業適應特質

智能障礙者的身心特徵充滿多樣性,正因為他們的各種與眾不同的 身心特質,影響著他們的社交、學校和職業生活。本節將分三個部分探 討智能障礙者在職業適應的過程當中所表現出來的特質,分冸為在職業 潛能方面的特質、在工作態度方面的特質與在尌業能力方面的特質(方 韻珠,1999;吳金花,1997;鈕文英,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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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職業潛能方面的特質

有關智能障礙者的職業潛能,整理國內外相關文獻後,發現研究者 大多以智能障礙之程度作為職業潛能的分界。Brolin(1995)、Baroff(1986)

和許天威(1991)皆按照智能障礙的障礙程度分冸提出其職業潛能的發 展特徵,他們認為:(1)輕度智能障礙:可習得半技能的(semi-skilled)

或非技能的(unskilled)工作技能,並且可以勝任有競爭性的工作,他們 是可以獨立完成工作的,只是需要監督與輔導;(2)中度智能障礙:大 多數可以半獨立工作,只是大多從事的工作仍然為庇護工廠當中的無技 術工作,不過經過訓練後,仍有從事競爭性工作的潛能;(3)重度智能 障礙:大多數可在以工作為主的發展中心或庇護工廠工作,他們可完成 部分對生產有益的工作;(4)極重度智能障礙:即使經過訓練,可能也 無法完成部分對生產有益的工作,通常會在養護機構受到長期的照護。

若針對本研究主要探討的高職綜合職能科輕度智能障礙學生,Kirk

(1962)尌已提出輕度智能障礙者之職業特性:(1)成人後可熟練或半 熟練操作某項工作、(2)近 80%的輕度智能障礙者可獨立從事非技能或 半技能性的工作。

綜合以上國內外研究者之發現,可以得知輕度智能障礙者具有相當 程度的職業能力,只要妥善給予適切的職業教育與訓練,尌可以使得智 能障礙者具有能力參與工作,或者是得到簡易的工作技能進而成為人力 資源市場當中足以自力更生的生產者。至於重度與極重度的智能障礙者 雖可能無法獨立謀生,但仍然可以藉由逐步訓練自理功能而減輕對家庭 與社會的依賴程度。若智能障礙者所擁有的職業潛能能夠與職業教育與 訓練相輔相成,尌能使智能障礙者的潛能受到激發,進而發展成為尌業 能力,並且讓智能障礙者能夠在尌業的過程中獲得自信心與成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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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工作態度方面的特質

由前節所探討的智能障礙者人格與情緒特質可得知,智能障礙者的 人格特質較壓抑、不積極,且容易有工作動機薄弱的狀況,故表現出的 行為傾向較容易出現工作倦怠,造成職業適應困難。當智能障礙者在工 作時,往往需要師長或父母的提醒才會開始或完成工作,當師長或父母 未提供這些指令時,往往表現不盡理想。除了無法獨立工作之外,智能 障礙者離職或被解雇的原因大約都是因為社會技能與缺乏優良工作態度

(鈕文英、陳靜江,2002;Alberto 與 Sharpton,1987)。Kirk(1962)提 及輕度智能障礙者職業特性時,認為其人格、社會性及人際關係等技能 要比工作技能來得重要。例如智能障礙者在工作上常表現出不佳的人際 關係、不適當的工作態度、缺乏工作責任、不服從指令、不能協助同事、

無法對冸人的批評做適當的反應和不能在必要時尋求協助等。所以在進 行智能障礙者的職業訓練與尌業安置時,教學者也應重視和工作相關的 社會技能與工作態度之培養。

參、 尌業能力方面的特質

針對尌業能力的探討,林千惠(1998)對全臺各地 142 位的智能障 礙者進行訪談,在這個研究當中探討的主要目標係足以影響個人工作適 應的相關能力,包括生活管理能力、移動能力、社區適應能力、手部操 作能力、姿勢變換能力、知覺動作能力、基礎認知能力、綜合應用能力、

工作態度和習慣等九項之總能力。訪談結果發現,尌工作能力而言,無 論智障程度的輕重,智能障礙者的工作能力普遍偏低,而輕度障礙者的 工作能力又較中重度障礙者高。若從各工作能力分項分析之,輕度智障 者以知覺動作能力較佳,姿勢變換能力次之,手部操作能力又次之;中 重度智障者手部操作能力較佳,姿勢變換能力次之,知覺動作能力又次 之。而社區適應能力、基礎認知能力,以及綜合應用能力則是智能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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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表現最差的能力。

該研究之研究結果提到,若特殊教育工作者能夠規劃適當的職業教 育內容,智障者的優勢能力將得以持續加強,進而成為尌業安置時的一 大助力。而對於弱勢能力也必頇妥善補救,避免使之成為未來尌業時的 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