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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次順位債券的研究

有關次順位債券與金融規範功能的相關研究大部分以實證研究為主,驗證銀 行風險與次順位債券孳息的關係,而較少有相關的理論模型研究,說明次順位債 券與金融規範功能的運行情形。

1..有關次順位債券的實證研究

關於次順位債券報酬以及銀行風險程度的關聯,國外已經做了許多實證,例 如:Flannery and Sorescu(1996)、Deyoung, et al.(1998)的實證顯示,在沒有 政府的承擔損失保證下,債券的收益率與銀行的風險衡量值有顯著的關係。

Jagtiani et al. (1999)的實證指出,不論是獨立銀行或是金控公司下的子銀行,

市場的確能對於風險水準進行評價。Morgan and Stiroh(2000)針對 1993-1998 銀行所發行的新債進行研究。他們發現市場的確針對不同風險水準進行評價,當

銀行採取較冒險的行為時,其債券必須付出較高的報償。Jagtiani and Lemieux

(2001)針對銀行破產前 12 季之內的債券定價進行實證研究,發現的確存在強 烈的市場規範。但是 Bliss and Flannery(2000)的研究顯示,債券持有者並不會 影響銀行的經營,所以認為銀行的監督應該還是由政府管制著手。Blum(2002)

指出只有在銀行事先允諾風險程度界於一定程度之內,次順位債券相對於存款保 險更能減少銀行的風險。Gropp et al.(2002)的研究顯示,銀行債券的孳息及利 用選擇權方式對銀行股票報酬設算的指標,都是預測銀行倒閉風險的有用指標。

不過兩者預測的期間特性不同。Fan et al. (2002)比較不同類型的次順位債券 其報報酬與銀行風險的關係,結果顯示不論是固定利率或是浮動利率的次順位債 券的殖利率,都是能有效顯示銀行風險的訊號。

Goyal(2005)觀察銀行的風險程度以及銀行發行次順位債券時所簽訂的限 制條款的關係。發現當銀行風險程度越高時,銀行發行的次順位債券,越容易附 帶限制條款,則也提供另一種次順位債券的金融規範功能。Caldwell(2005)則以 加拿大銀行發行次順位債券的資料進行實證研究。發現當銀行的規模較小時,則 會產生體質越好的銀行,越會發行次順位債券的現象。Pop(2006)以跨國銀行 為對象,實證研究顯示次順位債券對跨國銀行具有市場規範的效果。Ascraft

(2006)以次順位債券占銀行自有資本比例對於銀行發生問題之機率進行實證研 究,發現次順位債券的確有市場規範的效果。大抵來說在 90 年代之後所做的實 證研究,都支持債券的報酬會反映銀行本身的風險程度。當銀行的風險程度越高 時,其債券的報酬也就越高。

謝明祥(2004)則針對目前可以選擇發行次順位債券的債券市場,進行介紹。

並說明各式次順位債券條件上的不同。不過在台灣由於無法取得完善交易資料,

所以仍缺乏相關的實證研究。

2. 有關次順位債券在金融規範上的理論性研究

相對於實證研究上,有關次順位債券的金融規範功能的理論推導研究,便顯 得相當匱乏。就公司債的角色來說,Ross(1977)提出當企業的管理者其本身的

報酬,若與公司的成功與失敗做適當的連結,讓公司倒閉可以令管理者得到可觀 的負報酬時,此時公司的資本結構將成為代表公司體質的一種訊號。體質較好的 公司會發行較多的債券。但該研究不適用於分析銀行的次順位債券情形,在於並 沒有辦法分辨到銀行中次順位債券與一般存款的不同。銀行以一般存款代替資 本,或是次順位債券代替資本,對於銀行會有不同的影響。而以該模型分析,銀 行發行次順位債券與提高一般存款,對於銀行會有相同影響。但本分析將建立適 用於銀行次順位債的模型,以次順位債券投資人帶來的資訊為出發點,分析銀行 發行次順位債券後所帶來的金融規範效果。

呂桔誠、廖四郎與黃星華(2004)以實質選擇權的方式指出,當公司裡只要 債務契約不能重訂,則次順位債券的發行會降低優先債務的價值。但在銀行體系 中,一般存款戶可以隨時提出存款。所以此分析模型也不適用於銀行的次順位債 券所帶來的影響。

在銀行次順位債券的理論探討上,Dewatripont and Tirole(1995)指出銀行次 順位債券可以分擔金融管制機關的監督任務,但是在銀行績效過差時,次順位債 券也無監督作用。Nivorozhkin(2001)以或有權益(contingent-claim)評價的架構,

分析次順位債券可以提供金融主管機構有關銀行信用風險的訊號,進而降低銀行 道德風險。就相關理論文獻部分,除了 Blum(2002)針對次順位債券的利率水 準與銀行的承擔風險程度進行研究外,其他都是針對次順位債券的直接規範功能 進行理論探討。Blum(2002)討論銀行發行次順位債券後,次順位債券只受到市 場評價時,銀行會設法降低本身信用風險,以降低其債券利率水準。John et al.

(2005)提出由於銀行發行次順位債券後會帶來外在監督效果,所以會影響到銀 行高階經理人報酬的設計。Tanaka and Hoggarth(2006)則指出若是政府必須以現 金挹注問題銀行,則以購買銀行股票的方式會比不購買銀行次順位債券的方式來 得好。

而本研究則是以銀行是否發行次順位債券的決策問題出發,並認為每期次順 位債券的評價都會受到前期的訊息影響,依此探討次順位債券的金融規範效果。

由於大部分有關次順位債券的研究,都是針對次順位債券的孳息與銀行風險程度 關連的實證研究。而相關的理論研究也多著重於次順位債券的直接規範效果。而 本研究與以往研究不同之處,在於建立一系列的理論模型,除了探討次順位債券 的直接規範功能外,也說明次順位債券的間接規範效果運作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