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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學習的理論與實務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服務學習的理論與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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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1- 2 綜合活動領域課程目標與體驗學習課程目標之關係 綜合活動領域課程目標與體驗學習課程目標之關係

綜合領域主題軸 綜合領域核心素養 體驗學習課程目標

自我發展

自我探索 潛能開發

自我管理 衝突管理、情緒掌握

生活經營 資源運用與開發 領導、自我覺察

社會參與

人際互動 同理心

社會關懷與服務 建立個人願景與使命 尊重多元文化 破除人際藩籬

保護自我與環境

危機辨識與處理 解決問題的技巧

戶外生活 尊重大自然

綜合活動的學習不拘泥於內容,而是強調透過體驗學習,從生活中體驗現在 社會課題,培養學生健全的人格,敏知自己周遭切實的問題,活用知識、思考判 斷、付諸於自我實踐行動,且對行動後的結果負責任。綜合活動是根據學生興趣、

需要及身心發展情形,並兼顧學校發展與社區資源,透過體驗、省思與實踐,以 建構自我價值與意義、增強解決問題能力、強化團隊合作服務以及促進全人發展 的活動。學生體會到學習後成長的喜悅,成為生活自發性學習的原動力,學習所 得能內化成自己的一部分(蘇俊宏等,2013)。簡言之,綜合活動領域即是體驗 學習在學校教育中的實踐課程,學生在參與多元、多樣化的活動當中,透過體驗 和省思的過程,建構自我的生活態度、價值觀與團隊精神,並朝向全人教育發展。

第二節 服務學習的理論與實務

最早在美國蓬勃發展的服務學習課程,有別於志工服務,更重視學習的過程。

本研究蒐集服務學習的定義、發展過程、特質與功能、實施的歷程階段、關鍵以 及各國實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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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服務學習的定義

一、服務學習的定義

「服務」是做某些事去幫助他人,而「學習」乃是透過取得新知識、技能或 態度而變成具有該能力去做原本沒有能力做的事(林文展,2009)。李瑞娥(2013)

整理中外學者對於服務學習的定義,認為服務學習的中心因素是「反思」與「互 惠」,真正的服務學習是「服務」與「學習」並重,設計出具有服務意涵的目標,

並注重學生的熱情和參與興趣的服務活動方案。服務學習的概念成為一種新教學 法,許多學校在接受概念後便採行相關的實驗措施,在反思、質疑、檢視的過程 中逐步摸索前進,對服務學習採「結合專業」、「做中學的觀點」進行教學實踐。

學生可以將服務活動與專業或任何知識的學習做整合,透過自我的反思,不斷地 檢視與修正、學習與成長。由學校和社區結合,共同協助學生應用所學知能去服 務他人,並且在任務過程中不斷的學習成長。因此,服務學習乃是學校教育的一 環(林勝義,2001)。透過「服務」和「學習」的結合,學生不僅學到知識、技 能,並在服務過程中,和服務對象緊密聯繫,乃至參與了整個社區的改變。青年 學生在服務過程中滿足社區與被服務者的需求,透過服務學習過程中的反思與互 惠,獲得學習效果與成長(教育部青年發展署,2015)。這是一種既能服務社區 與弱勢族群,又能讓學生付出關懷的行動,亦可讓學生實際體驗到自己的價值與 幸福(教育部,2011)。

「服務學習」一詞在 1967 年由美國南方教育委員會 (Southern Regional Education Board) 提出後,隨後即有許多不同定義與討論。最常被引用的是 1990 美國「國家與社區服務法案 (National and Community Service Act)」的定義,包 括下列四個要點(教育部,2011):

(一) 由學校與社區一起協調出一種具有服務經驗的活動,學生的學習與發展藉 助於服務活動的參與,能夠符合社區真正的需求。

(二) 服務學習融入學校課程,且提供學生固定的時間,讓學生針對服務活動中 的所見所為,進行思考、討論與寫作。

(三) 服務學習提供一個機會,讓學生應用所學的新技能與知識在自己社區真實 的生活情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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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服務學習將學生學習的教室擴展至社區,且有助於學生發展對他人關心的 情感,落實「做中學」的經驗教育。

二、服務學習關係之間的類型

根據學者定義,服務學習方案因為「服務」、「學習」這兩個變數,而交織出 四種服務學習的類型,從表 2-2-1 看出四種服務方案類型的偏重目標皆不相同。

表 2-2- 1 「服務-學習」關係之間的類型

「服務-學習」關係之間的類型

(轉引自黃玉等,2009)

由表 2-2-1 延伸出「服務」、「學習」比重不同的四種服務學習方案類型圖,

詳見圖 2-2-1。【類型一】是「高服務高學習」的方案,此方案考量服務對象真正 的需求,也與課程知識、技能相結合,提供符合學生知能程度的「高峰學習經驗」;

【類型二】是「高學習低服務」的方案,學生學會與服務主題相關的知識,但方 案本身不符合服務對象的需求,學生參與計畫較低,實踐力較弱;【類型三】是

「低學習高服務」的方案,學生遵照指示熱心提供服務,但方案本身未必與課程 相結合,學生對於為何而服務,及如何服務,欠缺省思和學習成長。【類型四】

是「低學習低服務」的方案,學生是服務的工具,方案本身未與課程知識、技能 結合,學生被動地出席服務活動,缺乏主動學習的熱情和服務他人的熱忱(陳麗 華,2013)。

Service- LEARNING 以學習目的為主,服務的成果次之。

SERVICE-learning

以服務的成果為主,學習的目的次之。

Service- learning 服務與學習的彼此目的沒有相關聯,為獨立的二個目標。

SERVICE- LEARNING

服務的成果與學習的目標同等重要,對所有服務與被服務 的人都期望能達到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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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 軸:服務

【類型三:低學習高服務】 【類型一:高學習高服務】

→ 教育希望學生達成的目標

X 軸:學習

【類型四:低學習低服務】 【類型二:高學習低服務】

→ 教育現場學生實際作為

圖 2-2- 1 服務學習之類型圖 服務學習類型圖(陳麗華,2013)

教育工作者希望學生能達到【類型一】的方案學習,但是,目前在推動服務 學習方案的實務現場,往往缺乏教師引導,方案並非課程中的一部分,學生在服 務過程中並未思考服務的真諦,無法和所學連結,當然也難以從中獲得技能或是 情意的改變,如此循環下,從原本的【類型三】帶有服務的熱忱,因為沒有回饋 的學習歷程,漸漸走向【類型四】,成為不知為何而服務、應付式執行服務的偽 志工。之所以產生這麼一大群偽志工,最主要是因為實施十二年國教後,

學校和家長無不卯盡全力安排學生完成服務學習時數,但卻忽略了學生是 否真有從中收穫。

貳、服務學習的緣起

一、服務學習的源起

綜合美國服務學習的發展,大致分為三個時期(黃玉等,2009;許小薇,2008;

胡憶蓓,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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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服務他人的傳統時期

農業社會基於人力需求所形成的互助合作生活型態,及共同照顧貧苦、殘疾 等弱勢家庭之基督教宗教慈善精神。許多校園教會等相關活動,已有服務的傳統 與歷史,以大學中的 YMCA、童軍團、四健會、兄弟會或姐妹會…等。

(二) 青年服務的理想時期

杜威 (Deway) 的進步主義與民權運動的時空背景下,1960 年呈現服務學習 發展的一大躍進。美國在 1964 年力行「反貧窮」政策,設置「美國服務志工團」

Vulunteers In Service To America (VISTA),促使眾多青年投身志工活動的行列,

產生參與社會服務的風氣。美國南方教育委員會 (Southern Regional Educational Board) 在 1967 年提出,「服務-學習」一詞,這是一種經驗教育的教學方式,並 倡導將服務融入課程當中,學生將能更有效學習。

(三) 「服務學習」融入學校課程

1971 年推動「全國學生志工方案」(National Student Volunteer Program),對 服務學習增進學生學習成效獲得一致認同;1972 年為「大學行動年」 (University Year for Action),提議並鼓勵全國大學院校參與服務社區方案。1979 年依據「全 國學生志工方案」,成立「國家服務學習中心」 (National Center Service-Learning),

以激勵學校興辦服務學習方案,提供學生參與優質服務學習的機會。1989 年美 國教育部發起「學生識字團」 (Student Literacy Corps, SLC),補助並鼓勵學院和 大學參與並增進社區人士識字的工程,學校的識字方案必須與學術性課程緊密結 合,並且將授予學分。1990 後,服務學習開始納入法案,並被視為是一種改善 教育的方式,融入中小學課程,進一步將學生的經驗直接引進學習活動當中。

二、美國制訂的相關法案與內容

從 1990 後,美國將服務學習入法案,並有專門機構負責規劃與技術協助,

將服務學習視為教育的一環(黃玉等,2009)。

林慧貞(2006)研究提到,1990 年老布希 (G. Bush) 總統簽署「國家和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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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委員會 (Commission on National and Community)。Kendall (1990) 研究指出,

此法案將服務學習定義為經驗教育:學生參與有組織且真正符合社會需求的服務 經驗,此服務提供學生機會在他們所處社區的真實生活情境中,應用最新獲得的 技能與知識;並經由擴展學生超越在教室的學習應用在社區中,促進在校所學,

並發展對於他人的關懷。服務學習整合學生學業課程,並且提供結構化時間,讓 學生反思、討論和書寫他們在真實服務活動中所做的和所看到的。

1993 年柯林頓 (B. Clinton) 總統任內通過「國家和社區服務信託法案」 (the National and Community Service Trust Art of 1993) 分別透過「服務美國」 (Service America) 、「學習與服務美國」 (Learn and Serve America) ,支持中小學推動服 務學習的活動(政治大學,2014)。並將「全國與社區服務委員會」改組為「全 國服務團」 (the Corporation for National Service) ,在「服務美國」專案下,專 款補助高等教育與中小學推動服務學習方案,之後聯邦政府在「美國團」

(AmeriCorps) 計畫下提供高中畢業生、大學生以及剛畢業的大學生,透過服務 社區一至二年來換取津貼,用來償付教育貸款或支付未來教育的費用(黃玉等,

2009)。

1997 年各州教育協會訂定「學習暨公民公約」,將服務學習統整納入中小學 教育(黃宇仲,2013);隨後小布希 (Bush) 總統在 2002 年簽署「不讓任何一個 孩子落後法案 (No Child Left Behind Act) 」,在法案中對服務學習有具體規定,

1997 年各州教育協會訂定「學習暨公民公約」,將服務學習統整納入中小學 教育(黃宇仲,2013);隨後小布希 (Bush) 總統在 2002 年簽署「不讓任何一個 孩子落後法案 (No Child Left Behind Act) 」,在法案中對服務學習有具體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