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導論
1.3 本論文核心文獻
本文旨在重構亞里斯多德《尼科馬哥倫理學》所闡述的幸福實質觀點,文 中提及之《尼科馬哥倫理學》相關文段,為我個人的譯文。在研究與翻譯過程中,
主要使用的文本為 Reeve(2014)之英譯本,另亦有參考 Crisp(2014)、Rowe
(2011)、Bartlett & Collins(2011)、Irwin(1999)之英譯本。為盡可能地貼合 亞里斯多德原意、重構其確切所論,本文亦有參考 Loeb Classical Library 叢書系列 中 The Nicomachean Ethics 之古希臘文、英文對照本,在引文翻譯中或提及重要單 字之處,以括號備註古希臘原文;在引文翻譯中將保留原文論述所使用的文法
(例如保留名詞或形容詞之原本格位、數量、性別,或動詞之原本人稱、數量、
時態、語氣),而在行文提及重要單字之處則將以原形表示。
第二章
《尼科馬哥倫理學》中關於幸福實質內涵的問題段落
本論文的最終論述目標在於,釐清亞里斯多德在《尼科馬哥倫理學》中所呈現的 幸福觀(尤其是幸福的實質內涵)究竟為何。本文相信,「幸福就是根據理論智 慧的沉思活動」即為亞里斯多德在《尼科馬哥倫理學》中得出的結論,然而《尼 科馬哥倫理學》中確實有一些引人疑慮的「問題段落」,圍繞著這些困惑而展開 了所謂關乎於幸福實質內涵的「獨占性觀點」與「包容性觀點」的爭論。為了能 夠確切掌握亞里斯多德所論之幸福實質內涵究竟為何,這些「問題段落」造成的 爭議是絕對無法忽視的;本文相信,透過對於這些「問題段落」的釐清與回應,
將有助於確立《尼科馬哥倫理學》所闡述的幸福觀。於此,本章將整理出四個
《尼科馬哥倫理學》中的「問題段落」,並說明這些段落究竟如何造成關於幸福 實質內涵的爭論。
2.1 亞里斯多德所論的屬人的「幸福」
亞里斯多德所要談論的「幸福」(εὐδαιμονία),並非我們日常意義下理 解的幸福感、小確幸諸如此類的「愉悅情緒」。他所要談論的「幸福」,就
「εὐδαιμονία」的字義而言,除了幸福之外還有繁榮、成功、好運的意思3;從字 源來看,是由「好」(εὖ)和「神、神靈」(δαίμων)所組成;因此,除了單就 將 「εὐδαιμονία 」 理 解 為 「 幸 福 」 , 亞 里 斯 多 德 亦 經 常 將 其 與 「 被 祝 福 」
(μακάριος)並列使用(cf. NE I 7 1098a19, IX 9 1169b4-5, X 8 1178b9, 22-24),
所謂幸福之人即為被神靈或命運祝福之人。在那個時代,普羅大眾、甚至有教養 的人所稱之為「被祝福的幸福之人」,是那些活得好(τὸ εὖ ζῆν)、行為得好/做 得好的人(τὸ εὖ πράττειν)(NE I 4 1095a18-21)。從這裡,就已經能看出古希臘 所謂的「εὐδαιμονία」,其實與現今人們常掛在嘴邊的「幸福快樂」是不一樣的。
古希臘人們去說某個人擁有 εὐδαιμονία、是生活得好、在生活中的實踐行為妥當
3 參考自 Liddell and Scott (1997)。
時,絕不是在說他於生命中某個時間上(例如度過一個悠閒美好的下午茶時光、
碰上一件幸運的事情等)是感到「幸福快樂」的;換言之,εὐδαιμονία 絕不會是 一種稍縱即逝的愉悅情感,而是一種「對一個人的整體人生的至高評價」。就如 亞里斯多德自己所言:幸福是要在一個完整生命中(ἐν βίῳ τελείῳ)而言的,因為 就如同一隻燕子的出現不能代表春天的來臨,個人短暫的一段生命時光不能斷定 他的整體生命的好壞、是否幸福(NE I 7 1098a18-20)4。
就本文所理解,被賦予 εὐδαιμονία 之描述的人生,可說是古希臘人們所設 想 的 最 好 的 、 最 可 欲 的 、 最 理 想 的 人 生 , 亞 里 斯 多 德 確 實 也 是 如 此 理 解 εὐδαιμονία 的。然而值得進一步強調的是,對於亞里斯多德而言,擁有 εὐδαιμονία 的人生,更是與「好事物」(「那個」好事物)(τὸ ἀγαθόν)以及「目的」
(τέλος ) 的 追 求 , 有 著 極 為 密 切 的 關 係 。 簡 單 來 說 , 亞 里 斯 多 德 所 論 之 εὐδαιμονία,或說所謂最好的、最理想的人生,就是那個尋獲了最好的事物、達 致了最極致目的的人生。由此可見,為進一步理解亞里斯多德的幸福觀,「好事 物」以及「目的」將會是我們所應探討的關鍵。
對亞里斯多德而言,幸福人生是關乎於「好事物」、或可說「屬人的好事 物」的追求5。亞里斯多德指出,所有技藝(τέχνη)、探究(μέθοδος)以及所有 行為(πρᾶξις)、理性選擇(προαίρεσις),或說所有的理論性的學習(γνῶσις)
以 及 實 踐 性 的 選 擇 (προαίρεσις ) , 都 被 認 為 是 在 追 尋 ( ἐφίεται ) 或 渴 望
(ὀρέγεται)某些好事物(NE I 1 1094a1-2, 亦可見於 I 4 1095a14-15)。值得注意 的是,上述種種對於好事物的追求,都是屬人的靈魂典型功能(理性能力相關部 分)所展示出來的「活動」(ἐνέργεια)6;意即,亞里斯多德所談論的「追尋」
實際上是一種「夾帶理性意義的活動」,或可稱之為「理性實踐活動」。換言之,
人類的理性活動會「追尋」好事物,而人生的幸福需要在這之中來討論。於此本
4 本文認為亞里斯多德確實主張,所謂「幸福」是一種關於整體人生的整體評價,然而這樣的觀 點似乎會導致,我們必須只能在一個人的生命結束之後,才可能將「幸福」之判定賦予他,因為 生命一天仍未結束就都有變化、影響整體人生的可能。但這確實是經常被學界討論與批評的主張;
Irwin(1999)p. 185 即不認同 NE I 7 1098a18-20 是在宣稱「幸福」只能應用在整體人生的整體評 價,Irwin 認為這段文字只是在強調德性需長時間的培養以完整展現。
5 本節開始所討論的「好事物」皆指「屬人的好事物」而言,行文中若在表達上有強調需要則會 直接切換使用。關於「屬人的好事物」,指的是人類靈魂功能的達成、以及能夠讓人類靈魂功能 達成的事物;亦可參考本文 4.1、4.2。
6 可參考本文 4.1、4.2。
文認為,那些與理性能力無關的生命活動(如進食、長身體、呼吸等),實際上 在亞里斯多德對於幸福的探尋過程中,皆被排除在外了7——亞里斯多德並非主張 甚至連呼吸這種生命活動都是在「追尋」某些好事物、關乎於幸福人生的8。
至此,我們可說「人們在生命中皆在(理性地)追尋好事物」,然而對亞 里斯多德而言,這句話的意義幾乎也能等同於「好事物即為人們所追求的(理性 的)『目的』」;實際上,亞里斯多德經常將「好事物」與「目的」關聯起來,
甚至可說將這二者視為一體兩面的概念,目的就是好的、好的就是目的9。於此,
亞里斯多德提出了一更為關鍵的主張:人們對各種好事物的追求、或說各種目的,
實際上可以被安置在一「目的階級架構」中。
「因為有很多不同的行為、技藝以及理論知識,因此它們各自相應的 目的(τὰ τέλη)也會有很多:醫學的目的是健康,造船術的目的是船 隻,軍事學的目的是勝利,家庭經濟的目的是財富。但是當這些行為、
技藝、理論知識來到了某個單一的能力(τινὰ δύναμιν)之下時,如同 馬轡製造術和其他關於馬具(的知識)是從屬於騎馬術,而這又與其 他所有軍事中的行為從屬於將軍術,並且以同樣的方式,其他的也會 從 屬 於 不 同 的 。 但 是 在 這 所 有 情 況 中 , 領 頭 / 統 攝 者 ( τῶν ἀρχιτεκτονικῶν)的目的,比起那些從屬於它的目的,是更加值得選擇,
因為這些(從屬者的目的)也是為了前者(領頭/統攝者)而被追求的
(τούτων γὰρ χάριν κἀκεῖνα διώκεται)。」(NE I 1 1094a7-16)
人們有許多不同種類的理性實踐活動,而不同的活動所追求的好事物、目的 也就相應地不同(cf. NE I 7 1097a15-16)。但亞里斯多德指出,這些「不同的活 動」之間有「從屬關係」——就如同馬轡製造術和其他馬具製造術,共同作為
「從屬者」,從屬於作為「統攝者」的騎馬術之下,因而也能說馬轡製造術和其 他馬具製造術都是「為了」騎馬術而被追求的;而騎馬術又會與其他的軍事活動,
共同作為「從屬者」,從屬於作為「統攝者」的將軍術之下,因而也能說騎馬術
7 可參考本文 4.2。
8 亦可參考 Lear (2009), p.389: “Thus Aristotle is not suggesting that all of our behaviour, including a person’s thoughtless munching of potato chips while he reads, is performed with the conscious intention of securing some good.”
9 可參考本文 3.1。
與這些軍事活動都是「為了」將軍術而被追求的。且,不同的活動也因為這樣的 從屬關係,而有了相應的價值排序關係——將軍術,基於作為騎馬術和其他軍事 活動的統攝者,將軍術的目的相較於騎馬術和這些軍事活動的目的(不論是具體 的產物或是呈現為某種活動,cf. NE I 1 1094a4-6)而言,是「更有價值/更好」的,
因為騎馬術和這些軍事活動的目的都是「為了」將軍術的目的而被追求的。
在這樣的「目的階級架構」中,所有的活動和目的都可以繼續追溯——A 活動從屬於 B 活動,B 活動又從屬於 C 活動……;而 A 活動的目的因而是為了 B 活動的,B 活動的目的又是為了 C 活動的……。這樣的追溯,會一直追溯到某個
「極點」為止——作為「極點」的活動,不再從屬於其他活動,而該活動會統攝 所有從屬於它之下活動、它之下的活動的目的都是為了此作為「極點」的活動的 目的。亞里斯多德認為這樣作為追求之「極點」的活動是必須存在的,否則我們 的追求將會落入無止境的空洞——永遠有追求不完的事物,如此的人生必然成為 空洞虛無的(NE I 2 1094a20-22)。於此,亞里斯多德進一步主張10:存在著「一 個」統攝所有實踐活動與目的、位於目的階級架構中的最高點/最極點/最極致
(ἀκρότατον)的活動,而這個活動的目的/所追求的好事物,即為「最好的事物」
(τἀγαθὸν καὶ τὸ ἄριστον),亦即「最極致的目的」,人們亦有共識地稱此活動為
「幸福」(cf. NE I 3 1094a23, I 4 1095a14-21)。
2.2 問題核心:「幸福實質內涵」的兩種詮釋,包容性與獨占性觀點
亞里斯多德在《尼科馬哥倫理學》中所尋找的「幸福」,具體來說究竟是 什麼?幸福的人,究竟是怎麼樣的人、過著怎麼樣的生活?從前一節的概述可知,
對亞里斯多德來說「幸福究竟為何」的問題可被轉譯為「人生的最極致目的、最 好的事物究竟是什麼」。然而,亞里斯多德也明確表示了,人們對於幸福、最極 致目的、最好的事物所抱持的觀點(或簡稱「幸福觀」),有著不具爭議的部分,
10 這樣的主張可能會面臨如此質疑:就算說所有的活動和目的處在階級架構中、所有活動和目的 都必須追溯到某極點(terminate point)才能確保這些活動與目的之價值,但不表示我們就必須預 設此架構只能有「一個」極點(目的架構中存在多個「極點」仍然能發揮其作為價值終點的作 用);可參考 Lear (2004), pp.19-23。本文認為,亞里斯多德確實主張目的階級架構中的極點只有
10 這樣的主張可能會面臨如此質疑:就算說所有的活動和目的處在階級架構中、所有活動和目的 都必須追溯到某極點(terminate point)才能確保這些活動與目的之價值,但不表示我們就必須預 設此架構只能有「一個」極點(目的架構中存在多個「極點」仍然能發揮其作為價值終點的作 用);可參考 Lear (2004), pp.19-23。本文認為,亞里斯多德確實主張目的階級架構中的極點只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