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東協五國服務貿易自由化程度
第一節、 東協五國服務貿易協定自由化程度的總體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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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東協五國服務貿易協定自由化程度的總體比較
本文針對東協五國(印、馬、非、新、泰)之服務貿易協定開放程度進行分 析來了解各國在對外開放上的自由化程度,在總體比較上,東協五國在 GATS 基 礎上對服務業都做出市場開放承諾,為了計算各國的平均開放程度,本文採用 Marchetti and Roy(2008)之量化方法,如第一章所述為計算方式。東協五國對 於 GATS 承諾之服務業平均開放程度,依據各國所遞交之 GATS 承諾減讓表進行 計算,並與 WTO 服務貿易計算之結果進行交叉比較,7更加深本文方法之可信度。
接著再以 Marchetti and Roy(2008)改良 Hoekman(1995)用以計算雙邊服務貿 易協定之量化方法來計算東協五國各自對中、韓、日服務貿易開放承諾表,探討 東協五國各自的整體開放程度。
在東協五國對於 GATS 承諾之服務貿易平均開放程度上,五國介於 16%至 38%左右,分別是印尼為 16.84%、馬來西亞為 26.02%、菲律賓為 15.82%、泰國 為 19.39%、而新加坡則為 37.59%,是東協五國中對 GATS 承諾開放最高。各國 對於 GATS 遞交的服務貿易承諾,僅討論「不作承諾」(0 分)、「有限制的開放」
(0.5 分)、「完全開放」(1 分),並無質性評分之討論空間,故本文對於東協五 國向 GATS 遞交之服務貿易開放承諾的計算結果與世界貿易組織(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 WTO)所計算結果大體一致,但印、馬、菲在 WTO 服務貿易計算 之結果分別為 17.26%、27.47%、16.41%,差異原因在於是否涵蓋杜哈回合新承 諾,由於許多修正的新承諾尚未生效,故本文僅針對現有生效之承諾進行計算。
總體來看,東協五國對於 GATS 承諾之開放程度差距略大且皆不高,五國平均開 放程度僅 23%左右,Marchetti 和 Roy(2008)的研究指出發展中國家在多邊服 務貿易中的平均開放程度約 17%~18%之間,已發展國家的平均開放程度約為
7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 WTO, “Index scores for GATS commitments and PTA commitments, by PTA “<http://www.wto.org/english/tratop_e/serv_e/dataset_e/index_per_agreement_e.xls>,
2014/7/18 Downlo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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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例如日本為 52.89%,因此,可以發現對於 GATS 承諾除新加坡、馬來西 亞略高於發展中國家水平外,其餘三國的開放程度相近於發展中國家。以下針對 東協五國各自對中、韓、日服務貿易開放承諾進行分析。
首先,整體觀察東協五國對 GATS、中、韓、日的服務貿易開放程度以新加 坡最高,其餘四國差距則不大,開放程度大小依序為馬來西亞、泰國、菲律賓、
印尼。從圖 5-1 可以觀察到東協五國整體服務貿易開放程度,印尼整體服務貿易 開放程度相當低,對於中國開放程度僅從對 GATS 的 17.18%微幅擴大至 18.45%,
對於南韓則擴大至 26.06%,印尼對日本開放程度為中、韓、日三國最高,為 28.7%,
因此,可以發現印尼擴大開放程度不高,在服務貿易自由化過程仍然相當緩慢;
馬來西亞的整體開放程度在東協五國中位居第二,僅次於新加坡,對於中、韓、
日三國服務貿易開放程度從 GATS 的 25.85%分別擴大為 29.25%、34.35%、33.67%,
以對南韓開放程度最高;菲律賓在中、韓、日三國服務貿易開放程度從 GATS 的 15.82 分別擴大為 19.34%、22.24%、29.17%,對日本開放最高;新加坡則為東協 五國中服務貿易開放程度最高者,雖然該國對 GATS 遞交的承諾為 37.59%,低 於已發展國家的平均開放水平,但新加坡對中國開放程度擴大至為 56.89%、對 南韓為 72.96%、對日本為 65.82%,這可說明新加坡在自由化策略上,先透過嚴 格的多邊開放水平來換取雙邊談判中的利基,此外,特別值得注意的是在南韓部 分,新加坡採取負面表列方式,即除保留措施外,幾乎完全無條件給予締約對方 服務提供者之待遇不得低於給予非締約方之待遇及國民待遇,故新加坡對於南韓 之開放程度遠高於其對於中國與日本;至於泰國,從 GATS 的 19.39%擴大至對 中國為 23.98%之開放程度、對南韓為 30.95%、對日本則為 26.91%。整體來看,
東協五國對於中國在 GATS 上進一步自由化基礎上的開放程度,皆相較於對經濟 發展程度較高之南韓與日本的開放程度更低,除新加坡外的其他四國在擴大幅度 上都不超過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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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5-1 東協五國對 GATS、中、韓、日的服務貿易開放程度 資料來源:筆者自行計算。
GATS 中國 南韓 日本
百分比 37.59% 56.89% 72.96% 65.82%
0.00%
10.00%
20.00%
30.00%
40.00%
50.00%
60.00%
70.00%
80.00%
新加坡服務貿易開放程度
GATS 中國 南韓 日本
百分比 19.39% 23.98% 30.95% 26.91%
0.00%
5.00%
10.00%
15.00%
20.00%
25.00%
30.00%
35.00%
泰國服務貿易開放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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