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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協五國服務貿易競爭力與自由化之研究 - 政大學術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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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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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立政治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 碩士學位論文. 立. 政 治 大. ‧ 國. 學. 東協五國服務貿易競爭力與 ‧. 自由化之研究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指導教授:童振源 博士 研究生:易婉容 中華民國 一零三 年 八 月.

(2) 謝辭 兩千多個日子,終是離別政大之時。大學與研究所的六年時光匆匆過去,對 於這記載青春歲月的指南山腳,也許有遺憾之事但獲得的更多,不同於以往論文 寫作,謝辭被滿滿的離愁覆蓋反而舉步艱難。 回想起這兩年,最初開始論文寫作時的無措與茫然,一路走來,能夠完成這 篇論文與得到豐收的研究所生活,最必須感謝的是我的指導教授─童振源老師。 除修習老師開的每堂課程外,在老師的臉書上也總有老師的最新研究與見解,老 師積極且毫無保留地與學生們分享知識與生活體驗,因此,對於老師研究領域深 深地感到興趣,但我卻不知從何著手,此時,老師如同一盞明燈給予我在無邊無 界的學海中許多指引。當我在遇到研究瓶頸時,老師提點我解決方法,並且鼓勵 我繼續努力,尤其當我因為畢業門檻焦頭爛額的時候,老師也想盡辦法來幫助我 完成目標;當我偏離研究主題時,老師總會適時告訴我方向,並且給予我許多建 議。特別是老師每隔兩周總會與學生們的進度討論會議,使我不斷地督促自己努 力完成論文,不要辜負老師的期許。對於人生道路選擇上,童老師也給了我許多 支持與鼓勵。在課堂、生活、以及論文寫作過程中,無處不見老師的關懷與教誨。 在此,謹向老師表達最誠摯的謝意。.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sit. y. Nat. 這篇論文的完成也要感謝黃兆仁老師與郭國興老師的各項建議與肯定。黃兆 仁老師除了在論文大綱審核中對於本文研究問題給予許多詳細建議外,在學位論. n. al. er. io. 文口試審查中,提出諸多值得思考的問題與不同觀點,對學生啟發甚大;郭國興 老師對於學生的鼓勵與各種論文建議,也使得這篇文章更加條理分明,特別感謝 郭老師在每一次回覆我的信件時,總會在最後補上一句「加油!」,著實讓學生 信心大增。. Ch. engchi. i n U. v. 兩年的國發所生活,充滿感恩與喜悅。感謝國發所每位老師的敦敦教誨,特 別是我們這一班的魏玫娟導師,老師除了不時地關懷班上每位同學的生活大小事 外,適時舉辦導生聚會使班上同學更加融洽並且給予我們許多人生道路上的建議, 尤其是臉書上總是分享女兒涼麵的可愛照片,為苦悶的寫作過程帶來歡樂;感謝 所辦佩琦學姐與馬姐的強力後援對於國發所任何活動與業務的不遺於力,沒有您 們,任何活動都將失色不少;感謝研究領域相似的佑龍學長、富翔學長對於我的 論文給予許多幫助與建議;感謝小群組的貴琳、穎容,無論是生活、寫作總是不 斷激勵我,相信終將有天我們的群組名稱會改為人生勝利組;感謝梓峰、曜禎、 凱源、辰州在我擔任班代時,協助我籌備謝師宴與團拍等大小事宜;感謝君旭、 郁蓁、思凌、宗岳、家俊、偉辰、修武、明強、修民、瑀儂、禹錚、任翔、騰亞、 燕琪、仁舜、聲浩,大家一起學習與參與各種活動,讓我有一個非常快樂的國發 所時光,希望各位皆能朝自己的夢想前進並且實現它。也要感謝這一路上,所有 I.

(3) 支持我與鼓勵我的學長姐、學弟妹,願你們心想事成。 此外,感謝政大外交系伴我將近四年青春歲月,每位老師與同學皆讓我學習 良多,尤其是高美胖胖瘦神中的雨璇、珮婷、思樺、巧畦、懷清的鼓勵與相伴, 以及三年室友睿涵;感謝我的室友珮瑜,寫作這一年來,聽我訴說煩惱、一起通 宵寫報告、還用超強的英文能力幫我潤飾英文摘要,真的很幸運有你幫助;以及 幾位高中好友羽秀、馥萱、如翊、佩芬、孟慧、勝泓、雅甯、思宇、伊庭等,認 識這麼多年,感謝你們各種鼓勵,未來在不同人生道路上也可以一起加油;也要 感謝我的男友詠任,和你相處近 1500 個日子,你的包容與互相加油總是讓我能 更安心於課業、寫作、考試等,希望未來能夠一起實現我們的夢想!更要感謝我 每一位家人的鼓勵,尤其是易爸爸與易媽媽,每日從早到晚辛苦地經營一間小釣 具店,努力讓我從小到大都能無後顧之憂地學習,也許我不是一個脾氣好的孩子, 常常令你們煩惱與傷心,但謝謝您們總是把孩子的教育放在第一順位並且無時無 刻的支持我,未來邁入職場之後,一定會努力讓您們享福。. 政 治 大 最後,要感謝我自己在面對任何挫折時從來沒有想要放棄,兩年前畢業於政 立 大外交系的我,選擇國家發展研究所繼續進修,歷經一次國考失利,我告訴自己 ‧. ‧ 國. 學. 如何把握這兩年讓自己跌倒之後再站起來,並且更加強壯!國發所兩年,雖然辛 苦,但果實也相當甜美,除了拿到四學期的獎學金、成功兩年完成碩士學位外, 利用所學考取國家考試,得到一份工作並且能將自己所學知識加以貢獻國家。寫 論文的這一年來,各種酸甜苦辣只為了想盡辦法畢業,對於學生身分充滿無奈。 如今,即將踏入職場的這一刻,卻充滿緊張與不捨,期盼自己能夠莫忘初衷,在 任何考驗中能夠跌倒後再努力站起來,並且積極享受人生旅途中的所見所聞。.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婉容. 謹致於. 國立政治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 民國 103 年. II. 畢業前夕.

(4) 東協五國服務貿易競爭力與自由化之研究 摘要 由於服務貿易重要性日益攀升,分析服務貿易競爭力與自由化成為我國當前 重要經貿課題之一,本文透過探討東協五國服務貿易戰略、比較優勢及開放程度, 來了解東協五國提升服務貿易競爭力與自由化的過程,對未來台灣在亞太經貿整 合研究能加以補強。. 政 治 大 並以 BelaBalassa(1965)提出的顯示性比較優勢指數為評價競爭力的指標,對 立. 本文採用文獻分析法探討東協五國對於服務貿易發展戰略與相關具體政策。. ‧ 國. 學. 近五年來的東協五國服務貿易競爭力進行實證分析,了解東協五國服務貿易的比 較優勢集中在何種服務業部門。再透過 Juan Marchetti 與 Martin Roy(2008)的. ‧. 評價方式予以量化,進而分析東協五國服務貿易自由化程度。. y. Nat. sit. 本文研究發現東協五國除新加坡比較優勢集中於知識含量高的新型服務業. n. al. er. io. 如金融、保險、教育、研發等部門,其餘四國服務貿易競爭力有逐漸提升趨勢,. i n U. v. 但比較優勢集中在傳統的服務貿易如旅遊、建築部門;而東協五國總體開放程度. Ch. engchi. 水平偏低,此外,除新加坡部門開放項目最全面外,其他四國服務部門開放皆集 中在特定傳統產業。綜合分析後得知,服務貿易比較優勢影響東協五國服務貿易 部門之開放,但相關性不大,反而東協五國政府在服務貿易發展與開放上扮演著 主導的角色,特別是優良的戰略與政策有助於一國貿易競爭力提升。 關鍵字:東協五國、服務貿易、競爭力、自由化. III.

(5) Study of Competitiveness and Liberalization on Trade in Services for ASEAN-5 Abstract Because of the growing importance of trade in services, analyzing competitiveness and liberalization of trade in services has become one of the major economic issues for Taiwan’s government. Through discussing the strategies of trade. 政 治 大 in 立 services ASEAN-5 (Indonesia,. in services, revealed comparative advantages, the degree of openness in all agreements on trade. Malaysia, Philippines,. ‧ 國. 學. Singapore, Thailand) have signed, we will understand ASEAN-5’s competitiveness and liberalization on Trade in Services. It could be references for Taiwan to accede to. ‧. economic integration in Asia-Pacific.. y. Nat. io. sit. This thesis used literature analysis method to explore ASEAN-5’s strategies of. n. al. er. trade in services and policies in its service industry. Moreover, This thesis applied two. i n U. v. quantitative methods based on the Bela Balassa (1965) to estimate revealed. Ch. engchi. comparative advantages of trade in services of ASEAN-5 to explain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competitiveness and the Marchetti and Roy (2008) to calculate the degrees of openness in all agreements on trade in services ASEAN-5 have signed. There are three principal findings. First of all, ASEAN-5’s revealed comparative advantages of trade in services (excepting Singapore) are gradually in good conditions and focus on sectors such as tourism and construction. Singapore’s revealed comparative advantages are knowledge-intensive service industries such as finance, insurance, education, R & D and so on. Second, excepting Singapore, ASEAN-5’s real degrees of openness are not high and center on traditional sectors of trade in IV.

(6) services. Third, after the analysis of competitiveness and liberalization, we find that revealed comparative advantages have some effect on degrees of openness. However, the correlation between the two variables is not significant. More important, the governments of ASEAN-5 play leading roles on the development and openness of service industry. Key words: ASEAN-5, Trade in services, Competitiveness, Liberalization..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V. i n U. v.

(7) 目錄. 謝辭 ............................................................................................................................................ I 中文摘要 .................................................................................................................................. III 英文摘要 .................................................................................................................................. IV 目錄 .......................................................................................................................................... VI 表目錄 .................................................................................................................................... VIII 圖目錄 ....................................................................................................................................... X. 政 治 大. 縮寫表 ...................................................................................................................................... XI. 立. ‧ 國. 學. 第一章、. 緒論 ............................................................................................................ 1 研究動機與研究問題 ..................................................................................... 1. 第二節、. 研究方法 ......................................................................................................... 7. 第三節、. 研究架構 ....................................................................................................... 21. ‧. 第一節、. al. er. io. sit. y. Nat. v. 文獻回顧 ................................................................................................... 23. n. 第二章、. Ch. engchi. i n U. 第一節、. 服務、服務業、服務貿易的關係 ............................................................... 23. 第二節、. 服務貿易競爭力理論與實證 ....................................................................... 26. 第三節、. 自由化與競爭力之關係 ............................................................................... 33. 第三章、. 東協與東協五國服務貿易戰略 .................................................................. 41. 第一節、. 東協五國服務貿易發展現況 ....................................................................... 41. 第二節、. 東協服務貿易發展戰略及相關政策 ........................................................... 45. 第三節、. 東協五國服務貿易發展戰略及相關政策 ................................................... 50. 第四節、. 小結 ............................................................................................................... 64. VI.

(8) 第四章、. 東協五國服務貿易競爭力 ......................................................................... 66. 第一節、. 東協五國服務貿易競爭力總體比較 ........................................................... 67. 第二節、. 東協五國服務貿易競爭力部門比較 ........................................................... 70. 第三節、. 小結 ............................................................................................................... 84. 第五章、. 東協五國服務貿易自由化程度 .................................................................. 87. 第一節、. 東協五國服務貿易協定自由化程度的總體比較 ....................................... 88. 第二節、. 東協五國服務貿易協定自由化程度的部門比較 ....................................... 92. 第三節、. 東協五國服務貿易競爭力與自由化之關係 ............................................. 102. 第六章、. 學. 檢討與結論 ............................................................................................. 113. ‧ 國. 第四節、. 政 治 大 小結 ............................................................................................................. 111 立 研究發現 ..................................................................................................... 113. 第二節、. 政策建議 ..................................................................................................... 118. 第三節、. 研究貢獻 ..................................................................................................... 120. 第四節、. 研究限制 ..................................................................................................... 121. 第五節、. 未來研究建議 ............................................................................................. 123. ‧. 第一節、.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參考文獻 ..................................................................................................................... 124. VII.

(9) 表目錄 表 1-1. 世界貿易總值與服務貿易總值比較……………………………..…………2. 表 1-2. 與東亞經貿投資研究季刊(2009)試算比較…………………….….….…11. 表 1-3. 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2007)試算比較…………………….….……12. 表 1-4. 本文對服務貿易協定承諾之評分標準……………………………………15. 表 1-5. 皮爾森相關係數之涵義……………………………………………………20. 表 2-1. 服務貿易開放程度測量方法之比較………………………………….…...40. 表 3-1 表 4-1. 政 治 大 2009-2013 年東協五國的服務貿易運輸部門的進出口額………………..71 立 印尼獎勵投資之服務業項目與內容………………………………….…...51. 2009-2013 年東協五國的服務貿易運輸部門顯示性比較優勢指數…….72. 表 4-3. 2009-2013 年東協五國的服務貿易旅遊部門的進出口額………………..74. 表 4-4. 2009-2013 年東協五國的服務貿易旅遊部門顯示性比較優勢指數……..75. 表 4-5. 2009-2013 年東協五國的服務貿易建築部門的進出口額………………..77. ‧. ‧ 國. 學. 表 4-2. sit. y. Nat. al. v. 2009-2013 年東協五國的服務貿易保險部門顯示性比較優勢指數…….79. n. 表 4-7. er. io. 表 4-6 2009-2013 年東協五國的服務貿易建築部門顯示性比較優勢指數…….78. Ch. engchi. i n U. 表 4-8 2009-2013 年東協五國的服務貿易金融部門顯示性比較優勢指數……..80 表 4-9. 2009-2013 年東協五國的服務貿易之個人、文化與娛樂部門的進出口. 額………………………………………………………………………………..82 表 4-10. 2009-2013 年東協五國的服務貿易個人、文化與娛樂部門顯示性比較優. 勢指數………………………………………………………………………......83 表 5-1 東協五國服務貿易 RCA 與開放程度之相關性檢定…………….………103 表 5-2 印尼服務貿易 RCA 與開放程度之相關性檢定………………….………104 表 5-3 馬來西亞服務貿易 RCA 與開放程度之相關性檢定……………….……106 表 5-4 菲律賓服務貿易 RCA 與開放程度之相關性檢定………………………107. VIII.

(10) 表 5-5 新加坡服務貿易 RCA 與開放程度之相關性檢定………………………109 表 5-6 泰國服務貿易 RCA 與開放程度之相關性檢定………………………….110.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X. i n U. v.

(11) 圖目錄 圖 1-1. 顯示性比較優勢指數取值的涵義…………………………………………10. 圖 1-2. 中國對於各服務貿易協定之開放程度……………………………………17. 圖 1-3. 中國對於各服務貿易協定在商業部門之開放程度………………………18. 圖 2-1. 服務貿易競爭指數取值的涵義……………………………………………31. 圖 3-1. 2010 年至 2011 年世界服務貿易部門年增長率…………………………..43. 圖 4-1. 東協五國總出口額的成長與總進口額……………………………………66. 圖 4-2. 東協五國服務貿易顯示性比較優勢指數…………………………………68. 圖 4-3. 政 治 大 2009-2013 年東協五國的服務貿易運輸部門顯示性比較優勢指數.……71 立 2009-2013 年東協五國的服務貿易旅遊部門顯示性比較優勢指數.……74. 圖 4-5. 2009-2013 年東協五國的服務貿易建築部門顯示性比較優勢指.………77. 圖 4-6. 2009-2013 年東協五國的服務貿易保險部門顯示性比較優勢指數…..…79. 圖 4-7. 2009-2013 年東協五國的服務貿易金融部門顯示性比較優勢指數..……80. 圖 4-8. 2009-2013 年東協五國的服務貿易個人、文化與娛樂部門顯示性比較優. ‧. ‧ 國. 學. 圖 4-4. er. io. sit. y. Nat. al. v. n. 勢指數…………………………………………………………………………..82. Ch. engchi. i n U. 圖 5-1. 東協五國對 GATS、中、韓、日的服務貿易開放程度………………….91. 圖 5-2. 印尼服務部門開放程度……………………………………………………93. 圖 5-3. 馬來西亞服務部門開放程度………………………………………………95. 圖 5-4. 菲律賓服務部門開放程度…………………………………………………97. 圖 5-5. 新加坡服務部門開放程度…………………………………………………99. 圖 5-6. 泰國服務部門開放程度…………………………………………………..101. X.

(12) 縮寫表 AFAS. 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 Framework Agreement on Services. AFTA. 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 Free Trade Area. APEC. Asia 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 ASEAN. 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 EPA. Economic Partnership Agreement. FTA. Free trade agreement. Operational Headquarter. y. sit. Preferential trade agreement. io. PTA. 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 Nat. OHQ. ‧. IMF. International Institute for Management Development. n. al. er. IMD. General Agreement on Tariffs and Trade. 學. GATT. ‧ 國. GATS. 政 治 大 General 立Agreement on Trade in Services. i n U. v. RCA. Revealed Comparative Advantage Index. RCEP. 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 RGF. Real Good Friends of Services. TC. Trade Competition Index. TISA. Trade in Services Agreement. TPP. Trans-Pacific Partnership. WB. World bank. WEF. World Economic Forum. WTO.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Ch. engchi. XI.

(13) 第一章、 第一節、. 緒論. 研究動機與研究問題. 自 20 世紀 50 年代以來,全球經濟經歷著一場結構性的變革,訊息革命與資 訊科技發展帶動經濟全球化的快速發展,亦伴隨著全球服務業增長,世界經濟結 構的重心開始由製造業轉向服務業為主。對於這一重大變革,經濟學家 Victor R. Fuchs 早在 1968 年預言「服務經濟」的來臨。服務經濟的發生最明顯的展現在 二個面向: (1)服務業產值在世界經濟結構中的比重不斷攀升; (2)服務貿易日 益興盛。. 政 治 大. 立. 訊息革命與資訊科技蓬勃發展的時代,由於訊息技術的發達使電子商務的貿. ‧ 國. 學. 易方式崛起,其最大特點在於不受地域和時間的限制,節省了大量貿易成本,不. ‧. 僅能加快訊息的反饋速度,也提高服務貿易運作效率,使得訊息、金融、技術和. y. Nat. 專業等知識性服務業快速擴張,引領知識經濟時代來臨,而知識經濟的發展使服. er. io. sit. 務貿易的發展如虎添翼,各種服務透過電子商務的技術進行貿易,服務貿易因而 在國際貿易中的比重逐漸攀升。. n. al. Ch. engchi. i n U. v. 世界銀行(World bank, WB)發行的 2014 World Development Indicators 指出, 2012 年世界各國服務業總產值占全球總生產毛額比重達到 70%,已開發國家占 其總生產毛額高達 75%,開發中國家為 54%,連低度開發國家都達到 48%。1顯 示服務業已成為大多數國家經濟成長的動力,逐漸在世界經濟結構中扮演重要角 色。當代經濟全球化下,國際間的服務貿易亦隨著各國服務業成長而快速蓬勃發 展,據世界貿易組織(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 WTO)統計,1980 年,世界服 務貿易總值只有 7707 億美元,到 2012 年,服務貿易總值已高達 8 兆 5022 億美 元,在世界貿易總額比重幾近五分之一(見表 1-1) 。此外,國際服務貿易項目的. 1. World bank(2014), World Development Indicators 2014, Table4.2. 1.

(14) 範圍不斷擴展與多元化,如國際運輸、國際維修、國際金融服務、國際旅遊業提 供的服務、全球訊息網路的服務、視聽產品與知識產權服務等。 表 1-1. 世界貿易總值與服務貿易總值比較 單位:億美元. 年分. 世界貿易總值. 1980. 服務貿易總值. 48797. 7707. 15.79. 16117 治 政 大29548 161424. 18.71. 86107. 立. 48964. 18.64. 382190. 74330. 19.44. 428042. 85022. 19.86. sit. Nat. 2012. 262744. ‧. 2010. 18.32. 學. 2005. ‧ 國. 2000. y. 1990. 服務貿易比重 (%). n. al. er. io. 資料來源:筆者整理自 WTO international trade statistics database(2014/1/14 資 料下載). Ch. engchi. i n U. v. 服務業佔各國國內生產總值比重攀升與服務貿易的全球崛起,越來越多機構 組織與學者投入國際服務貿易之研究,尤其是國際服務貿易與一國經濟成長的關 係,多數研究指出服務貿易開放程度與一國的經濟成長呈現正相關。隨著世界產 業結構的調整,服務業得到了飛速發展,而國際服務貿易對各國經濟發展亦具有 推動作用。馮宗憲、郭根龍(2008)認為國際服務貿易已成為國家經濟發展的重 要調節手段,服務貿易發展至今,不再只是傳統意義上的服務交換,已經成為國 際生產要素如資本和勞動力流動的主要途徑,以國家發展角度來看,要取得經濟 成長,除了透過國內自身條件為基礎外,更要積極參與世界經濟流動。跨國際的 服務交換能夠調節國內供需不足或過剩,各國也可以充分發揮國際分工的比較優 2.

(15) 勢作用,使國際資源有效配置,進和取得貿易利得發展經濟。服務貿易也成為國 際生產要素如資本和勞動力流動的渠道,且具有訊息、技術的再分配功能,可以 吸收、反饋訊息等成為技術擴散的管道,各國可以利用國際技術轉移、擴散的好 處,吸引先進技術,提高國內勞動生產率,使國內產業結構和經濟結構的完善和 升級,進而擴大生產規模,取得規模經濟效益。各國亦可以藉由國際服務貿易實 現本國生產商品和服務的價值和增值,進而積累和增加外匯收入,且國家對進出 口貿易徵收關稅和其他各種有關費用,也是財政收入的一個重要來源。 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2006)報告分析服務市場開放在已發展國家. 政 治 大 術擴散的主要管道,並說明服務貿易自由化有助於技術轉移成本下降,且有助於 立. 與開發中國家之間的技術轉移與擴散中的角色,也指出國際服務貿易是國際間技. ‧ 國. 學. 商業性服務、通訊服務、金融服務、物流服務、高等教育與培訓等服務部門的技 術吸收能力提升;而接收技術的經濟體內部未開放的部門也隨著服務市場開放下. ‧. 的技術外溢效果一起成長。上述種種原因,使得發展服務貿易已成為世界各國實. sit. y. Nat. 現經濟增長的一條重要途徑。因此,研究國際服務貿易對服務貿易比較優勢的提. n. al. er. io. 升、增強服務貿易的競爭力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i n U. v. 全球性和區域性服務貿易自由化在經濟全球化和區域整合的背景下迅速興. Ch. engchi. 起。作為亞洲重要的區域性組織,東南亞國家協會(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 ASEAN)隨之在 1995 年於泰國召開之第五屆東協高峰會議啟動區域的 服務貿易自由化進程來深化東協區域經濟整合,該會議期間會員國完成了《東協 服務業架構協定》 (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 Framework Agreement on Services, AFAS) ,標誌著東協區域服務貿易自由化的正式啟動,希望在《服務貿 易總協定》 (General Agreement on Trade in Services, GATS)規範之外,尋求東協 成員國彼此間服務業之合作、服務業貿易限制之消除,以及擴大服務業自由化之 深度與廣度。依照 AFAS 的規定,1996 年東協成立服務貿易協調委員會專門負 責推進區域服務貿易自由化談判。原則上按照三年一輪的速度目前已經展開了五 3.

(16) 輪服務貿易自由化談判,完成了八個階段的服務貿易承諾減讓的實施草案。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2004)指出新加坡、馬來西亞、菲律賓、泰國及汶萊等 五國服務業占該等國家之比重已逐年增加,且都已在 50%以上,顯示該等國家 對服務業已日趨開放與重視,而服務業較落後之國家如印尼、越南及緬甸等國服 務業占 GDP 比重亦有逐漸提高之趨勢。因此,本文研究對象希望針對 1967 年 在曼谷簽署《東南亞國協宣言》正式宣告東協成立的印尼、馬來西亞、菲律賓、 新加坡、泰國等「東協舊五國」(本文簡稱「東協五國」),因為這些國家在其服 務業的發展與服務貿易的開放有更大的重視,至於 1984 年至 1999 年東協內部. 政 治 大. 擴張所加入的「東協新五國」因經濟規模與競爭力較小,因此未加以討論。2. 立. 對於東南亞國家之經貿研究,黃兆仁、朱浩(2012)以探討台灣與東協六國. ‧ 國. 學. (印尼、馬來西亞、菲律賓、新加坡、泰國、越南)的投資與經貿關係,並從進 出口貿易數據、投資數據、人民互訪等統計數據,說明台灣與東協六國的經貿關. ‧. 係。自政府政策的發展及其重點、台灣與東協六國的貿易與投資關係、企業及國. y. Nat. er. io. sit. 家經貿戰略角度等說明政府與企業如何參與東南亞的經濟活動及可行之作法。 此外,多數研究也認為東協國家普遍仍存在服務貿易壁壘,王勤(2005)亦. al. n. v i n 認為東協五國在對外資於服務領域上設有過高的准入條件,且長期以來,通訊、 Ch engchi U. 運輸、保險、金融等重要的服務生產部門常受到政府高度壟斷、嚴格保護或限制 外資股權比例,使得服務供給效率低下。經濟部國際貿易局(2004)指出東協國 家因內陸交通不便、通訊設備不善、行政程序繁複(如申辦工作證、臨時居留證 等流程繁雜及申請延期困難) 、資訊傳遞不對稱等問題,阻礙其服務貿易的進展。 而在服務貿易自由化的趨勢下,東協五國服務貿易競爭力的強弱,不但直接 關係到各個服務貿易部門如何進行開放和發展,而且還會對我國經濟發展產生一 定的影響。另外,服務貿易競爭力與服務貿易自由化是一個相互作用的過程,但 2. 依照孫英智與黃登興(2008) ,東協舊五國係指新加坡、馬來西亞、印尼、泰國、菲律賓;新 五國則是汶萊、越南、緬甸、寮國及柬埔寨。 4.

(17) 在探查諸多文獻之後,對發現少有針對服務貿易進行競爭力與自由化連結之研究, 且大多對於東協五國服務貿易之研究等都僅針對競爭力或自由化個別研究,如中 華經濟研究院(2009)、靖心慈(2011)、鄒春萌(2008)、馬承文(2007)等, 未能將兩者加以連結。 因此,本文從理論和實證兩個方面與當前經濟能緊密聯繫起來。希望能以 BelaBalassa(1965)提出的顯示性比較優勢指數為評價指標,對近五年來的東協 五國服務貿易競爭力進行實證分析,了解東協五國服務貿易的比較利益優勢集中 在何種服務業。並依據服務貿易承諾性質,以對 GATS 與自由貿易協定(Free Trade. 政 治 大 的評價方式予以量化,進而分析東協五國服務貿易自由化程度。對東協五國服務 立 Agreement, FTA)中開放程度的差異,透過 Juan Marchetti 與 Martin Roy(2008). ‧ 國. 學. 貿易理論研究,選用貿易專業化指數指標,並具體到 WTO 服務貿易 12 大分類 部門,透過兩種評價方式的對照,全面展現東協五國服務貿易競爭力與自由化的. ‧. 現狀和特點,探討資料中所蘊含的深層經濟意義,分析東協五國服務貿易開放程. sit. y. Nat. 度是否依循其服務業的比較利益優勢作為開放標準。. n. al. er. io. 且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資料,台灣在 2012 年服務業產值占 GDP 將近 69.1%,. i n U. v. 就業人口近 58.8%,雖然服務業發展遠較東協五國更加活躍,但東協許多成員國. Ch. engchi. 被涵蓋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rans-Pacific Partnership, TPP)與區域全面經濟夥伴 架構(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 RCEP)兩個亞太經濟整合 主要機制中,因此,本文以探討東協五國未來服務貿易的可能趨勢,以作為台灣 加入區域整合的政策參考,將有利於台灣借鏡於世界經濟整合下服務貿易持續發 展,並且更加強化台灣服務貿易競爭力。. 5.

(18) 本文以東協五國服務貿易競爭力與自由化兩者關係作為研究主題,所欲探討 的問題主要有下列三個: 1.. 透過 BelaBalassa(1965)顯示性比較優勢指數來分析服務貿易競爭力,探 討東協五國服務貿易的比較優勢為何?. 2.. 在東亞服務貿易自由化上,從服務貿易的總體、產業、不同國家相互比較, 分析東協五國服務貿易開放程度為何? 東協五國服務貿易開放程度是否依循其服務貿易的比較優勢作為開放標 準?. 立. 政 治 大. 學 ‧. ‧ 國 io. sit. y. Nat. n. al. er. 3.. Ch. engchi. 6. i n U. v.

(19) 第二節、. 研究方法. 本文依據東協五國的服務貿易發展現況,分成競爭力與自由化兩部分討論, 欲藉由文獻分析法與兩種量化研究法來分析本文之研究問題。競爭力是透過 Bela Balassa(1965)貿易顯示比較優勢指數來衡量東協五國在服務貿易上的比較優勢; 自由化則是以 Juan Marchetti 與 Martin Roy(2008)貿易壁壘的模型測量當前東 協在與其他經濟體各項服務貿易協定中的開放程度,最後再透過 Pearson 相關性 檢定方法分析東協五國服務貿易競爭力與自由化之關係。. 政 治 大 本文將以文獻分析法探討東協五國對於服務貿易競爭力戰略與服務貿易開 立. 一、. 文獻分析法. ‧ 國. 學. 放的具體政策。透過既有文獻、專書、期刊論文、報章雜誌、研究報告等分析東 協與其各國提升競爭力的主要策略,並以東協五國彼此間以及與各經濟體間的各. ‧. 種服務貿易協定來分析其服務貿易開放的具體策略。. y. Nat. sit. 另外,從國際組織如 IMF、WTO、WB 等相關網站資料庫的數據來檢視東. n. al. er. io. 協五國服務貿易競爭力與自由化的發展狀況。並利用 ASEAN 中對於東協五國現. i n U. v. 有的服務貿易協定的貿易制度與東協各國針對服務業的各種競爭力政策進行內. Ch. engchi. 容分析,系統化整理東協五國目前服務業競爭力情況與對外開放程度。 最後,本文將依據量化研究法的結果,討論東協五國在服務貿易比較優勢的 形成,並以東協五國的服務貿易政策來分析這些國家在服務貿易自由化過程中, 如何不斷提高這些部門的比較優勢,以及進一步培育劣勢部門的比較優勢。 二、. 量化研究法. (一) 東協五國服務貿易競爭力衡量方法 服務貿易競爭力方面,以 Bela Balassa(1965)的顯示性比較優勢指數. 7.

(20) (Revealed Comparative Advantage Index, RCA)作為分析依據,其可衡量一國總 體服務貿易或某項服務貿易的比較利益(中華經濟研究院,2009)。因為出口為 一個國家服務貿易比較優勢的直接體現,當出口的數量越多,越表示該國在此項 服務中出口競爭力越強,也說明著在該項服務是該國進行國際服務貿易時的比較 優勢之所在,透過 RCA 指數可以判定一國的何種產業更具出口競爭力,從而揭 示一國在國際貿易中的比較優勢(見下圖)。. RCA指 數. 出口競 爭力. 比較優 勢. 政 治 大 另一方面,選擇比較優勢理論作為分析基礎在於幾點原因。首先,各國學者 立. ‧ 國. 學. 對服務貿易的研究主要始於傳統比較優勢理論對服務貿易適用性分析。其次,目 前國際上對此有基本一致的看法,即認為比較優勢理論適用於服務貿易或者通過. ‧. 簡單的修正後適用於服務貿易,以下探諸過去研究文獻即可得知此結論。. y. Nat. sit. Sapir 和 Lutz(1981)根據國家間要素稟賦和技術差異,對貨運、客運等其. n. al. er. io. 他民間服務作了一系列的實證研究,結論是支持了比較優勢理論適用於服務貿易. i n U. v. 領域的觀點。Falvey 和 Gemmell(1991)進行經驗分析,指出已發展國家在資本. Ch. engchi. 與技術密集型的服務上相對價格較低,具有比較優勢,而發展中國家在勞動密集 型的服務上相對價格較低,具有比較優勢。其分析結果成為說明各國由於不同要 素稟賦導致的服務價格差異是服務貿易產生的堅實基礎。從過去研究可以了解到 比較優勢理論和標準的國際貿易理論適用於服務貿易,此外,在過去學者的理論 模型和實證分析中,經濟學家們普遍認同服務貿易發展是基於比較優勢理論,認 為服務貿易發生的基礎在於價格差異,即服務本身價格差異和服務要素價格差異, 且技術和要素是一國服務貿易比較優勢的決定因素。總而言之,比較優勢能夠充 分解釋一個國家的服務出口能力,也就是服務貿易競爭力。最後,學術界關於貿 易競爭力理論最早也是緣於比較優勢理論,故以比較優勢理論探討服務貿易競爭 8.

(21) 力有其適用性。 顯示性比較優勢指數又稱為相對出口績效指數,為 Bela Balassa(1965)依 據比較優勢理論所創建,指一個經濟體某種商品或服務出口的比率對於該經濟體 總出口占世界總出口的比率之比。其公式為: RCAij = (Xij/ Xi) / (Wj/ W) 式中,RCAij 為「i 國(地區)對於 j 產業的顯示性比較優勢指數」 ,Xij 為 i 國(地 區)的 j 產業對世界市場的出口額,Xi 代表 i 國(地區)對世界市場的總出口額,. 政 治 大 於 1 表明一國服務貿易具有相對出口優勢,小於 1 表明服務貿易相對出口弱勢, 立. Wj 代表世界市場 j 產業的出口額,W 代表世界市場產業的總出口額。該指數大. 等於 1 表示處於國際平均水平。一般而言,一個國家(或地區)某一產業的比較. ‧ 國. 學. 優勢可以說明該國在這產業的國際競爭力,一般而言,如果一國 RCA 指數大於. ‧. 2.5,則表明該國該產業具有極強的國際競爭力;若 1.25≦RCA≦2.5,則表明該. y. Nat. 國服務具有較強的國際競爭力;0.8≦RCA≦1.25,則表明該國服務具有中度的國. n. al. er. io. 1-1)。. sit. 際競爭力;當 RCA 指數小於 0.8,則表明該國該產業國際競爭力相對較弱(見圖. Ch. engchi. 9. i n U. v.

(22) 弱國際競爭力. 中度國際競爭力. 非比較優勢地位. 圖 1-1. 較強國際競爭力. 強國際競爭力. 顯示性比較優勢. 顯示性比較優勢指數取值的涵義. 政 治 大. 過去對於顯示性比較優勢指數的實證研究,以 Hockman 和 Karsenty(1992). 立. 在比較優勢基礎上,運用顯示性比較優勢指數的實證分析以最為著名,他們透過. ‧ 國. 學. 顯示性比較優勢指數作為方法,分析不同收入水平國家在訊息服務貿易部門上的 比較優勢。其分析結論是,人均收入在 6000 美元以上的國家在訊息服務貿易上. ‧. 擁有較大優勢,即收入水平越高,訊息服務貿易部門的比較優勢越大。但是,他. y. Nat. er. io. sit. 們也認為收入水平低的國家在某些服務貿易部門仍有擁有比較優勢。 本文先依據 WTO international trade statistics database 的貿易數據,對菲律賓. al. n. v i n 服務貿易進行顯示性比較優勢量化分析,並與東亞經貿投資研究季刊(2009)的 Ch engchi U. 專載論文〈東協與中國大陸(東協加一)的貿易關係變化分析〉進行試算比較; 另一方面,在服務部門的試算上,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2007)一份對於紐. 西蘭國際競爭力之分析報告進行試算比較,說明服務貿易運輸部門的比較優勢差 異。試算結果的些微差異主要是由於數據涵蓋項目與數據來源的不同,東亞經貿 投資研究季刊(2009)其數據包含的項目較為廣泛,如其他服務等亦納入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2007)則因其數據來源自紐西蘭國家統計局(2005), 因此略有差異。上述試算過程作為此後關於貿易比較優勢之範例,並與服務貿易 開放程度進行比較,作為研究成果。. 10.

(23) 表 1-2 與東亞經貿投資研究季刊(2009)試算比較 東亞經貿投資研究季刊(2009) 出口 全球 菲律 (百 占比 賓(%) 萬) (%) N/A N/A. RCA. N/A. 本文. 出口 全球占比 (百 菲律賓(%) (%) 萬). RCA. 0.261308 3072 0.087218216 0.362046812. 0.240903146. 資料來源:東亞經貿投資研究季刊(2009)、WTO international trade statistics database(2001).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11. i n U. v.

(24) 表 1-3 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2007)試算比較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2007) 出口 (百 萬). 全球 紐西蘭 占比 RCA (%) (%). 本文 出口 (百 萬). 紐西蘭 全球占比 (%) (%). RCA. 運輸. 1495. 18.91. 22.6. 0.84. 1693 19.5001. 22.1584 0.880032. 旅遊. 4631.25. 58.59. 29.4. 1.99. 5203 59.9286. 29.3814 2.039678. 303.55. 3.84. 2.4. 政 1.6治 273大3.1444. 2.3627 1.33085. 建築. 57.85. 0.73. 2.4. 0.3. 37. 0.4262. 保險. 25.35. 0.32. 2.9. 0.11. 27. 0.311. 金融. 83.2. 1.05. 5.3. 0.2. 87. 1.0021. 3.8. 0.64. 193. 2.223. 99.45. 其他商業 服務. 754. 個人、文化 與娛樂. 171.6. 2.9234 0.106383. ‧. al. 1.26. sit. y. 5.3296 0.188025. 3.8422 0.578575. er. 2.43. n. 特許與許 可. 2.3823 0.178903. 學. 191.75. io. 息服務. Nat. 電腦與訊. 立. ‧ 國. 通信服務. C6.2 h. 0.2 eng chi. iv n 92U 1.0597. 6.2174 0.170441. 9.54 23.50. 0.41. 802. 9.2375. 23.7255 0.389349. 2.17. 1.55. 173. 1.9926. 0.9064 2.198367. 1.4. 資料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2007) 、紐西蘭國家統計局(2005) 、WTO international trade statistics database(2003)、WTO international trade statistics database(2005). 12.

(25) (二) 東協五國服務貿易自由化衡量方法 在東協五國服務貿易自由化程度上,由於服務貿易種類涵蓋眾多,範圍廣泛, 若純粹透過質性分析,可能無法清楚界定開放程度,並且有導致研究失焦的可能。 因此本文將採用 Juan Marchetti 與 Martin Roy(2008)的貿易壁壘模型,量化分 析東協五國在多邊、區域與雙邊的服務貿易開放程度。本文採用此方法的原因之 一在於 WTO 採用此方法來分析世界各國雙邊服務貿易協定的開放程度,證明此 方法具備公信力之外,且林佑龍(2012)在〈中國服務業對外開放的戰略與開放 程度分析〉中,亦採用此量化研究法分析中國服務貿易開放程度。因此,本文研. 政 治 大 國開放程度與國際水準之差異,強化本文內容的效度與信度。 立. 究成果可與 WTO 研究成果進行比較,並與前人研究進行交互檢定,判別東協五. ‧ 國. 學. Juan Marchetti 與 Martin Roy(2008)服務貿易自由化評價方式是延續是由 Hoekman(1995),Hoekman 是最早建立服務貿易壁壘頻度測量方法的學者,對. ‧. 96 個 WTO 會員國(18 個已開發國家,78 個開發中國家)自行決定對外開放. y. Nat. sit. 的部門和承諾內容,向 GATS 所遞交之服務貿易具體承諾表進行分析,並根據服. n. al. er. io. 務貿易相關定義分類進行量化評分,分別是 GATT 頒布服務業部門分類標準. i n U. v. MTN.GNS/W/120(簡稱 W/120)內,將服務業分為 12 大類的服務部門與其底下. Ch. engchi. 細分的 155 個分部門。以及 1994 年 GATS 架構下,國際服務貿易依提供模式分 為「跨境交付」 、 「境外消費」 、 「商業據點」和「自然人流動」四類。將 155 個服 務分部門乘上每一分部門中的 4 種服務提供方式,因此每一個國家皆有 620 個 「最大可能開放值」 (即全部開放的情況) 。其次,依限制程度的不同,分為給予 分值 1 分的「沒有限制」 (None) ,即該部門在服務提供的方式完全無施加限制; 給予分值 0.5 分的「部分限制」 (Partial restriction) ,即該部門在服務提供的方式 有所限制;以及給予分值 0 分的「不作承諾」 (Unbound) ,即該部門在服務提供 尚不做任何開放承諾。最後再將這些分值全部加總起來,假如 A 國總分為 310 分, 則 310 分除以 620 分為 50%,Hoekman 就認定 A 國整體服務貿易開放程度為 13.

(26) 50%(林佑龍,2012)。 而本文所採用之量化研究法為 Juan Marchetti 與 Martin Roy(2008)之貿易 壁壘模型,主要是將 Hoekman 的研究方法加以改良,用以測量雙邊與區域服務 貿易協定(以下簡稱 FTA)的開放程度,進行多國、多部門的自由化程度分析, 其方法如後述。 首先,依據服務貿易承諾之性質,WTO 下各國對 GATS 所承諾的開放程度 與各國的 FTA 中開放程度之差異可能表現在兩種優惠承諾類型。第一類為「新 部門別之納入開放」,即締約國在 GATS 沒有承諾而在 FTA 新開放的部門;第. 政 治 大. 二類是「原有承諾修正與改進」,即締約國在 GATS 已有承諾,而在 FTA 做出. 立. 進一步的優惠承諾。在這個範圍內,FTA 之進一步自由化程度再依限制程度的. ‧ 國. 學. 不同,進一步細分為「新部門別之納入且無限制」 、 「新部門別之納入但有限制」、 「現有部門別待遇之改善」以及「維持原狀」(包含現有部門別限制未解除,以. ‧. 及未承諾開放)等四種可能的情形。. y. Nat. er. io. sit. Juan Marchetti 與 Martin Roy(2008)將以上之情境,透過一種評價方法予 以量化。對於「沒有限制」之部門別將給予 1 分,反之「不作承諾」之部門別則. al. n. v i n 給予 0 分,對於在 GATS 給予部分限制,以及在 FTA 中新增加但有所限制之承 Ch engchi U 諾,依 Hoekman 之評分標準給予 0.5 分。為反映出各國對於「原有承諾改善」. 部門別在 FTA 中的改善程度,同時考量各國在不同的 FTA 中改善程度可能有所 差異,將各國在 FTA 中的「原有部門承諾改善」部分,依照改善程度多寡分為 0.75 分、0.875 分、0.937 和 1 分四類。2008 年 Juan Marchetti 與 Martin Roy 針 對前開 1996 年版指數加以調整,針對前開部分承諾項目予以細分,如優惠貿易 協定(Preferential trade agreements, PTA)將外資比例從 49%放寬至 51%,給予 0.75 分;若放寬至 60%,給予 0.875 分。另外,本文延續林佑龍(2012)之方式, 由於東協五國對不同的 FTA 在新開放部門有不同的優惠承諾,因此,為使研究. 14.

(27) 成果更貼近真實,因此本文在 FTA 新開放部門,也依承諾優惠程度之高低,分 別給予 0.5、0.75、0.875、0.937 和 1 分等分數。如表 1-4 所整理: 表 1-4 0分. 本文對服務貿易協定承諾之評分標準 0.5 分. 「不作承諾」 1.在 GATS (Unbound) 給予部分 限制 2.FTA 中 新開放但 有限制之 承諾. 0.75 分. 0.875 分. 0.973 分. 1分. 1. FTA 現 有部門別 待遇之改. 1. FTA 現 有部門別 待遇之改. 1. FTA 現 有部門別 待遇之改. 「沒有限 制」 (None). 善程度最 低者. 善程度較 0.75 高者. 善程度較 0.875 高者. 治 政 2. FTA 中 2. FTA 中 大 2. FTA 中. 立 新開放但. ‧. ‧ 國. 學. 限制較 0.5 更低者. 新開放但 新開放但 限制較 0.75 限制較 更低者 0.875 更低 者. 資料來源:Juan Marchetti 與 Martin Roy(2008)、林佑龍(2012). sit. y. Nat. n. al. er. io. 此外,Juan Marchetti 與 Martin Roy(2008)在服務提供方式僅探討於「跨. v. 境交付」與「商業據點」兩類,因為大部分國家於 GATS 與 FTA 中,對於「境. Ch. engchi. i n U. 外消費」皆不吝於給予完全開放承諾;但反之,大部分國家對於「自然人流動」 多只在「水平承諾」中,明列一個共同的開放標準,即使有做出改善,程度也非 常微小。若將這兩個服務提供方式也納入計算,恐將影響評斷自由化的結果。其 中,由於某些部門在跨境交付上缺乏技術可能性,故不予計入,因此,在「跨境 交付」只採計 142 個分部門, 「商業據點」採計 152 個分部門,因此各協定中的 「開放/限制因子」 (最大開放值)總計 294 個。另外,由於本文研究主要是針 對服務業市場開放程度,故將針對於各個 FTA 服務貿易具體承諾減讓表中所的 「市場准入」進行評分,暫不討論「國民待遇」的減讓程度。 本文對中國向 GATS 遞交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服務貿易具體承諾減讓表〉, 15.

(28) 以及中國與東協、智利簽署的雙邊服務貿易協定具體承諾減讓表進行上述之量化 研究法,並製成圖表後與林佑龍(2012)進行交互檢定加以比較,做為此後研究 成果的範例。 從圖 1-2 量化實作檢定中,可看出中華人民共和國服務貿易具體承諾減讓之 開放程度計算與林佑龍(2012)一致,因為對 GATS 遞交的減讓表僅有「不作承 諾」、「在 GATS 給予部分限制」、「沒有限制」三種可能,因此不涉及主觀認知 的改善程度。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對東南亞國家國協服務貿易具體承諾減讓與中 華人民共和國對智利服務貿易具體承諾減讓的開放程度計算與林佑龍(2012)略. 政 治 大 認定標準不一,俞靈燕(2005)針對頻度工具的主觀性評分缺陷提出改善方式, 立. 有差異,這主要是因為於頻度工具的主觀性評分的限制,對於 FTA 改善程度的. ‧ 國. 學. 即盡量考慮到各類限制的不同經濟影響程度,給予相應的權重,使研究結果能從 主觀評分標準走向相對客觀。例如林佑龍(2012)對於減讓表中全外資企業、獨. ‧. 資企業、外資可在中國設立子公司、外資可持股多數等不同開放方式,皆僅視為. sit. y. Nat. 「FTA 中新開放但有限制之承諾」,給予 0.5 的評分,雖然能避免主觀性的評分. al. er. io. 方式,但也忽略不同開放方式對經濟影響的差異。因此,為了克服指數本質上限. v. n. 制,需依個案式質化分析(case-by-case qualitative analysis)判斷各會員於 PTA. Ch. engchi. i n U. 之最佳市場開放程度與得分,故本文在評分 FTA 改善程度時,原則上將以林佑 龍(2012)評分方式為基礎,但也將廣泛地參考各貿易協定及相關國家的法規、 行業規則加強對壁壘的訊息來評分,進而減少忽略不同開放方式對經濟影響差異 的可能。. 16.

(29) 41%. 41%. 40%. 40%. 40%. 40%. 39%. 39%. 39%. 39%. 38%. 38%. 38%. 38%. 37%. 37%. 37%. 37%. 36%. 36%. 36% 百分比. GATS. 東協. 智利. 37.1%. 40.0%. 39.8%. 立. 36% 百分比. 政 治 大. 圖 1-2. 東協. 智利. 37.1%. 40.2%. 39.9%. 本文之量化檢定. 學. ‧ 國. 林佑龍(2012)之量化檢定. GATS. 中國對於各服務貿易協定之開放程度. ‧. 資料來源: 〈中華人民共和國服務貿易具體承諾減讓表〉 、 〈中華人民共和國與東 南亞國家國協服務貿易具體承諾減讓表〉、〈中華人民共和國與智利服務貿易具 體承諾減讓表〉. er. io. sit. y. Nat. 除了測量東協服務貿易對外整體的開放程度外,也計算當前東協五國對. al. n. v i n GATS 與對中、韓、日三國之雙邊服務貿易的承諾進行分析,了解各服務部門自 Ch engchi U 由化程度,從目前承諾減讓表來看,東協五國的承諾涵蓋了 11 大服務貿易部門, 即商務、通訊、建築、分銷、教育、環境、金融、健康、旅遊、娛樂、運輸等服 務貿易部門。因此,本文比較東協對於前述 11 大部門在各個雙邊 FTA 中給予的 開放差異,依循林佑龍(2012)之方式,計算方法依據 W/120 的部門分類方式, 商業部門共計 46 個部門,呈上「跨境交付」、「商業據點」兩種提供方式,最大 開放值為 92,再根據中國對東協與智利的承諾計算分值,除以 92,以百分比方 式呈現開放程度,作為往後服務貿易各部門開放程度之範例。. 17.

(30) 中國商業服務部門開放程度 52.00% 51.00% 50.00% 百分比. 49.00% 48.00% 47.00% 46.00% 45.00% 44.00%. 中國-東協. 智利. GATS. 46.70%. 46.70%. 雙邊. 51.60%. 立. 51%. 中國對於各服務貿易協定在商業部門之開放程度. ‧ 國. 學. 圖 1-3. 政 治 大. ‧. 資料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服務貿易具體承諾減讓表〉、〈中華人民共和國與 東南亞國家國協服務貿易具體承諾減讓表〉 、 〈中華人民共和國與智利服務貿易 具體承諾減讓表〉. sit. y. Nat. n. al. er. io. (三) 東協五國服務貿易競爭力與自由化相關性之衡量方法. i n U. v. 為回答本文最後一個研究問題:「東協五國服務貿易開放程度是否依循其服. Ch. engchi. 務貿易的比較優勢作為開放標準?」,本文透過皮爾森相關性檢定(Pearson correlation coefficient),試著從東協五國總體服務貿易比較優勢與開放程度之相 關性加以分析,再分別討論東協五國中服務貿易各部門比較優勢與開放程度之關 係。 統計學中,用來表示兩個變項間是否共同產生變化的關聯程度(degree of association)的指標,常以「相關係數」(correlation coefficient)來表示,並以英文 字母 R 來做為其符號。相關係數有兩個重要的概念需要說明,首先,數值的大 小代表相關程度,是指係數值本身的絕對值而言,絕對值愈大者,即表示這兩個. 18.

(31) 變項間的相關性愈強,絕對值愈小者,即表示這兩個變項間的相關性愈弱。另一 則為該數值的方向符號,是指該係數值本身是正值或負值而言,正值即表示兩個 變項間具有順向變化的關聯性,例如當某個變項值變大,另一個變項值也隨著變 大,這種關聯性便稱作「正相關」(positive correlation);負值即表示兩個變項間 具有逆向變化的關聯性,例如某個變項值變大,另一個變項值就隨著變小,這種 關聯性便稱作「負相關」(negative correlation)。而係數值為零者,即表示兩個變 項間具有不規則變化的關聯性,例如某個變項值變大時,另一個變項值可能會變 大,也可能會變小,甚至是不變,無法被預估出來,這種關聯性便稱作「零相關」. 政 治 大 對於衡量東協五國服務貿易競爭力與自由化相關性,本文採用皮爾森相關係 立. (zero correlation)。. R XY . s XY s X sY. ‧. ‧ 國. 學. 數檢定加以分析其相關程度,最後歸納出結論。其公式如下:. Nat. n. al. Ch. engchi. 19. er. io. 樣本標準差。而皮爾森相關係數之涵義如表 1-5。. sit. y. 其中, R XY =樣本相關係數, s XY =樣本共變異數, s X = X 的樣本標準差, sY = Y 的. i n U. v.

(32) 表 1-5 皮爾森相關係數之涵義 相關係數絕對值(Pearson’s R). 相關程度. 約=1. 完全相關(Perfect correlated). 0.7~0.99. 高度相關(Highly correlated). 0.4~0.69. 中度相關(Moderately correlated). 0.1~0.39. 低度相關(Modestly correlated). 0.01~0.09. 立. 無相關. 學. ‧ 國. 約=0. correlated) 治 政 接近無相關(Weakly 大. 資料來源:Agresti, Alan, and Barbara Finlay(2009)。. ‧. 透過前述 BelaBalassa(1965)貿易顯示比較優勢指數與 Juan Marchetti 與. sit. y. Nat. Martin Roy(2008)貿易壁壘模型的量化方式,以及 Pearson 相關性檢定方法,. n. al. er. io. 本文應可以對於東協五國在服務貿易競爭力與自由化之關聯有更深一層的了解,. i n U. v. 這即為本文相當重要的研究貢獻之所在。而未來服務貿易的重要性更是日益攀升,. Ch. engchi. 因此,希望本文的研究成果能對此議題提供助益。. 20.

(33) 第三節、. 研究架構. 本文研究所欲探討為東協五國目前服務貿易的競爭力與自由化發展現況及 兩者關係為何。首先在第一章將說明本研究動機、研究問題、研究方法與研究架 構,並且在第二章進行相關文獻回顧,分別說明服務、服務業、服務貿易的關係, 服務貿易競爭力的理論與實證來討論比較優勢理論是否適用於服務貿易,最後再 以開放程度說明自由化過程,並詳細列出各種開放程度之測量方式,最後加以說 明自由化與競爭力之關係。而本文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將分別回應本文三個 研究問題。. 立. 政 治 大. 在第三章,本研究以文獻分析法探討東協與東協五國對於服務貿易相關談判. ‧ 國. 學. 過程與具體政策,試圖從中歸納分析出東協與東協五國在服務貿易競爭力與自由 化上的戰略。第四章節則以 Bela Balassa(1965)顯示性比較優勢指數來分析服. ‧. 務貿易競爭力,探討東協五國服務貿易的比較優勢為何,說明各國在服務貿易比. y. Nat. sit. 較優勢部門發展現況。在第五章節上,以 Marchetti & Roy(2008)量化分析法來. n. al. er. io. 討論在東亞服務貿易自由化上,從服務貿易的總體、產業、不同國家相互比較,. i n U. v. 分析東協五國服務貿易開放程度情形,再透過比較優勢與開放程度兩變項試圖說. Ch. engchi. 明東協五國服務貿易競爭力與自由化之關係,回應本文第三研究問題,東協五國 服務貿易開放程度是否依循其服務貿易的比較優勢作為開放標準。 綜合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之實證分析之後,本文在第六章節將研究發現 加以歸納結論,並從結論中說明本文研究貢獻,並試圖給予台灣在區域經濟整合 上的政策建議,以及對於後進研究者未來可能研究方向加以建議。詳見本文研究 架構圖。. 21.

(34) 研究架構圖 東協五國服務貿易競爭力與自由化之分析. 研究動機 1. 服務業和服務貿易在世界經濟結構扮演日趨重要地位 2. 東協五國服務業競爭力與其服務貿易開放程度之關係 3. 東協區域服務貿易合作下我國的角色. 研究問題. 政 治 大. 1. 透過 Bela Balassa(1965)顯示性比較優勢指數來分析服務貿易競爭力,探討東 協五國服務貿易的比較優勢為何?. 立. ‧ 國. 學. 2. 在東亞服務貿易自由化上,從服務貿易的總體、產業、不同國家相互比較,分析 東協五國服務貿易開放程度為何? 3. 東協五國服務貿易開放程度是否依循其服務貿易的比較優勢作為開放標準?. n. al. Ch. engchi. y. sit. er. io. 二、服務貿易競爭力理論與實證 三、自由化與競爭力之關係. ‧. Nat. 文獻回顧 一、服務、服務業、服務貿易的關係. i n U. v. 研究方法 1. 文獻分析法 2. Bela Balassa(1965)量化研究法 3. Marchetti & Roy(2008)量化研究法. 東協五國區域服務貿易戰略. 東協五國服務貿易競爭力. 結論與建議 22. 東協五國服務貿易開放程度.

(35) 第二章、 第一節、. 文獻回顧. 服務、服務業、服務貿易的關係. 最早提及「服務」的概念可追溯至法國古典經濟學家 Jean Baptiste Say,在 其 Traitéd'économiePolitique《政治經濟學概論》一書中指出,無形產品(服務) 同樣是人類勞動的果實,是資本的產物。芬蘭服務營銷學家 Gronroos(1990)指 出服務的最根本特徵在於無形性,使其對於服務的定義廣被認同,他認為服務通 常是以無形的方式,發生於顧客與服務提供者、有形資源、商品或服務系統之間,. 政 治 大 「用以直接銷售或配合貨品銷售所提供的各種活動、利益與滿足」 ;國際標準化 立. 用以解決顧客問題的一種或一系列行為流程。而美國市場營銷協會將服務定義為. ‧ 國. 學. 組織設立的國際標準 ISO 9000 系列中,對於服務進行定義「供應者在與顧客之 介面上的活動,以及供應者內部活動所產生的結果,以滿足顧客的需求均屬之。」. ‧. (中華民國品質管制學會,1993). y. Nat. sit. 從上述服務的各種解釋,可得知服務的本質在於滿足他人的需要,因此,提. n. al. er. io. 供服務如同商品製造,都必須先投入資源,經勞動過程的加工,在加工過程結束. i n U. v. 後,服務將產生一種具有滿足他人的需要為使用價值的無形產品。進行生產各種. Ch. 服務的行業即稱之為服務業。. engchi. 根據 Dickens(1996) 、Rodie 和 Martin(2001)及洪順慶(2001)等諸位學 者對於服務的定義,列出服務業與製造業區別的主要特性: (1)無形性(Intangible)。 儘管人們能夠感受到服務的存在與服務帶來的效用,但它卻不占空間、無實體型 態,導致服務無法像實體產品可以事先衡量品質,且定價較有形產品困難;(2) 不可分割性(Inseparability) 。服務的生產與消費一般是同時發生的,服務的生產 和出口過程也就是服務的進口和消費過程,因此,顧客、服務人員與現場實體環 境之間的互動關係都會影響到服務的品質,且服務很難進行再生產和套利活動;. 23.

(36) (3)易逝性(Perishability) 。服務是滿足一種特定時間內他人的需要,由於服務 提供是具有不可分割性,因此,我們不可能把服務儲存起來等待消費; (4)異質 性(heterogeneity) 。不同於商品貿易的消費效果和品質均質性,由於服務主體與 客體皆是人,而每個人都具有獨特個性,使得服務的構成成分及質量經常變化, 造成服務品質的認定難以有統一標準。上述特性是服務與實體商品之差異所在, 也是國際服務貿易理論眾說分歧之根本原因。 服務貿易早在地理大發現就開始發展,但多僅作為貨品貿易的輔助作用,自 19 世紀初隨著貨品貿易自由化出現了服務貿易自由化趨勢,而自一次大戰至. 政 治 大 化等使得許多國家對服務業管制的放鬆或解除,至今除了服務業佔各國國內生產 立 1970 年代,隨著運輸和通訊技術迅速進步、資訊技術革命、生產組織方式的變. ‧ 國. 學. 總值比重上攀升外,服務貿易也在全球的崛起。1972 年 OECD 首次將「服務貿 易」作為一個獨立的經濟學概念在《高級專家對貿易和有關問題的報告》中正式. ‧. 提出(張磊,2008)。但相較於貨品貿易,服務貿易所牽涉範圍更加多元廣泛,. sit. y. Nat. 因此,服務貿易的明確定義至今仍未有一個完整的表述,目前常用的操作性定義. n. al. er. io. 有兩個,分別是 IMF 對 BOP 的定義以及 GATS 架構下的四項分類。. i n U. v. IMF 對 BOP 的定義是按照屬地原則或國境原則,以交易者的經濟利益中心. Ch. engchi. 所在地為依據,將出口服務定義為將服務出售給其他國家的居民,進口服務則是 本國居民從其他國家購買服務。本文研究則採用 GATS 架構下的四項分類作為服 務貿易自由化量度的操作性定義,自 1986 年 9 月開始的關稅貿易總協定烏拉圭 回合談判,服務貿易首度列入談判議題,此次談判的重要結果是世界貿易組織中 的各會員國在 1994 年 4 月 15 日簽署 GATS,顯示世界各國對於服務貿易的積極 開展。 在 GATS 架構下,將國際服務貿易依供給方式加以定義為如下四類: (1)跨 境交付(Cross-border Supply) :自一會員國境內向其他會員國境內提供服務,如. 24.

(37) 利用電信科技技術的跨國訂單查詢、衛星影視服務等。 (2)境外消費(Consumption Abroad):在一會員國的服務消費者在其他會員國境內接受服務,透過服務消費 者的跨境移動來實現,最典型的是旅遊服務。 (3)商業據點(Commercial Presence): 由一會員國之服務提供者透過設立經濟實體的商業據點方式在其他會員國境內 提供服務,主要涉及到市場准入(Market Access)和直接投資,常見的形式包含 在境外設立金融服務分支機構、會計事務所、維修服務站等。(4)自然人流動 (Movement of Natural Persons):由一會員國之服務提供者以自然人呈現的個人 移動方式在其他會員國境內提供服務,例如建築工程承包帶動服務人員輸出。. 政 治 大 談判自 2001 年迄今仍無法達成共識,因此由部分 WTO 成員國所組成的非正式 立. 蔡靜宜(2013)指出國際服務貿易發展朝向新的紀元,由於 WTO 杜哈回合. ‧ 國. 學. 談判團體「服務業真正之友集團」 (Real Good Friends of Services, RGF)展開《國 際服務貿易協定》 (Trade in Services Agreement, TISA)談判,希望在 GATS 基礎. ‧. 上,致力於獲得自由化的實質進展。.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25. i n U. v.

(38) 第二節、. 服務貿易競爭力理論與實證. 當我們對不同地區、不同國家或不同經濟類型的產業競爭力進行對比研究時, 通常是以產業層面和國家層面進行競爭力研究。從產業角度而言,至今尚未有完 整專門對服務貿易競爭力的系統研究,也沒有明確的服務貿易競爭力之定義。王 小平(2003)指出目前相關服務貿易在產業競爭力研究主要有傳遞系統、設施設 計、地點、能力規劃、服務接觸、質量、能力與需求的管理、信息等八要素理論, 以及分別為提供服務、學徒期、獲得出眾能力、提供世界服務等四階段理論。至 於本文則以國家角度來對服務貿易競爭力高低的進行分析,即探討服務貿易國際. 政 治 大. 競爭力的強弱。一般而言,國際競爭力是指一個國家生產者在開放經濟下,參與. 立. 國際分工,以本國資源優勢對世界資源利用與配置,與各國相比較下,其創造增. ‧ 國. 學. 加值和國民財富持續增長的能力(任若恩,1996)。瑞士洛桑國際管理學院將國 際競爭力作明確的綜合性定義為一國能夠透過資產與過程、引進吸收能力與輸出. ‧. 擴張能力、全球經濟活動與國內家園式經濟活動、經濟發展與社會發展等關係來. y. Nat. sit. 創造與維持一有效環境,提供企業持續產出更多價值和人民擁有更多財富的能力,. n. al. er. io. 因此 IMD 的國際競爭力研究著重一個國家提供環境與財富創造間的相互關係。. i n U. v. 而國際競爭力由經濟表現、政府效能、企業效能和基礎建設四大要素間的交互作. Ch. engchi. 用所構成。(中華經濟研究院,2009;李芳,2012)。. 最早以比較優勢來對一國國際競爭力進行研究,可追溯 David Ricardo 的《政 治經濟學及賦稅原理》中,認為一個國家只要有一個財貨部門的勞動生產力相對 另一國較高,該財貨就是具有比較優勢。也就是說,一個國家對於另外國家在某 財貨的生產成本上具有相對優勢,就可以透過生產機會成本較低的商品去和另外 一國交換對方機會成本較低的商品,即出口勞動生產力相對較高的財貨,進口勞 動生產力相對較低的財貨,買進具有比較劣勢的商品,比自己生產這種商品更有 效率,可以使全體國民獲得更多消費效用,因此透過兩國專業分工與交換,正是. 26.

(39) 貿易利得的來源,進而使國家財富累積。因此,土地、資本、自然資源及勞動力 要素的成為降低生產機會成本並加以出口的關鍵,成為比較優勢理論體系的基礎。 因為出口是一個國家服務貿易比較優勢的直接體現,出口的數量越多,越說明該 國在此項服務中出口競爭力越強,也說明著在該項服務是該國進行國際服務貿易 時的比較優勢之所在(Paul R. Krugman 和 Maurice Obstfeld,2009)。 綜觀前述,本文將服務貿易競爭力定義為「在服務貿易自由化進程中,一個 國家服務貿易進出口所反映出該國服務業對外進行國際競爭的能力,而該項能力 反映一個國家的比較優勢,能以相對資源優勢對世界資源利用與配置,進而使國. 政 治 大 示性比較優勢指數作為衡量服務貿易競爭力的指標。另外,值得補充的是在貿易 立 民財富增長。」由於比較優勢代表著一國在該產業潛在的競爭力,故本文選用顯. ‧ 國. 學. 自由化背景下,各國在貿易壁壘上的開放對服務貿易進出口影響,反映出一個國 家在服務貿易中所處的競爭地位,開放程度越高,該國競爭力將可能越強。 比較優勢理論在服務貿易的實證研究. Nat. y. ‧. 一、. er. io. sit. 對於一國的競爭力的實證研究約始於 1970 年代,由於當時美國貿易赤字上 升,其他國家對美國出口形成重大挑戰,因此產品競爭力的高低成為美國學術界. al. n. v i n 關心的問題;且自 1990 年代開始 C, h全球經濟整合使得國際競爭力研究更受關注, engchi U 特別是服務業部門(趙春明,2003)。. 服務貿易實證研究最早可追溯至 R.Dick 和 H.Dick(1979) ,利用 BelaBalassa (1965)提出的「貿易顯示性比較優勢」 ,對 18 個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國家的資 料進行了跨部門回歸分析,驗證知識密集型服務貿易是否遵循比較優勢進行,其 結果為沒有直接證據說明比較優勢在服務貿易模式的決定中發揮作用,但該結論 可部分歸因於非關稅壁壘的存在。 André Sapir 和 Ernst Lutz(1981)根據國家間要素稟賦和技術差異,對貨運、 客運等其他民間服務作了一系列的實證研究,結論是物質資本豐裕的國家在運輸 27.

(40) 服務部門具有比較優勢(因為運輸是一個物質資本密集型的部門),而人力資本 豐裕的國家在保險、專利等服務部門擁有比較優勢(因為保險、專利、諮詢等服 務是人力資本密集型的部門),而按照比較優勢法則進行國際貿易,能使各國的 服務優勢互補,加以創造雙方服務貿易利得。因此,得知比較優勢理論除了適用 於貨品貿易外,亦適用於服務貿易領域。Jagdish N. Bhagwati(1984)透過兩要 素一般均衡模型解釋服務價格的國際差異說明服務貿易發生原因,認為各國要素 稟賦不同導致的服務價格差異是促進服務貿易產生的主要原因。D.F.Burgess (1990)建立一個服務業視為最終產品的中間投入模型,將服務和技術差異因素. 政 治 大 修正,得到詮釋服務貿易的一般模型,該模型推導結果說明服務貿易自由化和服 立. 引入傳統國際貿易模型來分析服務貿易,以 H-O-S 模型為基礎,進行了簡單的. 務技術出口一般會改變出口國的貿易條件,實現該國的「柏拉圖效率」,提高出. ‧ 國. 學. 口國的經濟福利水平。. ‧. A.Deardorf(1985)從比較優勢在服務貿易的適用侷限性進行研究,率先成. sit. y. Nat. 功利用傳統貿易 H-O 模型來探討服務貿易的比較優勢。他認為國家間的貿易與. al. er. io. 地區、個人之間的任何貿易形式相同,主要都是源於價格差異和產品差異來促進. v. n. 貿易的發生,一國若發現某種產品在其他國家生產能夠更節約成本,便會選擇進. Ch. engchi. i n U. 口該產品。因此,建立一個「一種商品、一種服務」的模型,並假設服務貿易存 在三種情形,分別是同貨物貿易互補的服務貿、要素服務貿易、沒有物理運動的 要素服務貿易。在其所建立的模型推導後,可得出封閉情形下的價格上,出口貨 品和服務不如進口貨品和服務,說明貨品和服務貿易與傳統的比較優勢理論相符。 對服務貿易比較優勢作了系統性闡述後,A.Deardorf 指出服務貿易不存在貿易前 價格和許多服務貿易涉及要素流動的特點不會影響到比較優勢的解釋力,而某些 服務要素可以由國外提供的特性則會使比較優勢原則不成立。如此對服務貿易比 較優勢作了系統性闡述後,比較優勢理論對服務貿易的適用性取得突破性進展, 此後的學者們開始以不同角度探討服務貿易的來源,得出的結果與 A.Deardorf 28.

(41) 大致相同(王粵,2000)。 其他學者如 R.W.Jones、C.Ryan 等對比較優勢理論在服務貿易領域的應用進 行檢驗,肯定國際貿易理論的基本原理對於服務貿易有其適用性,但也承認具體 理論在解釋服務貿易上的缺陷,主要是由於「服務」的本質如無形性、不可分割 性、易逝性、異質性等特徵,使得服務產品的標準會因時、因地而發生變化,造 成比較成本難以計量。此外,服務貿易中有著許多限制,如各國政府對服務業施 加的特別管制和市場干預、對服務業引資的限制、拒絕開放某些服務領域等,使 服務產品的比較優勢更加難以計算,影響到比較優勢的發揮,從而影響服務貿易. 政 治 大. 的現實流向。因此,比較優勢理論應用到服務貿易中,有著令人困擾的度量問題. 學. 二、. 立. ‧ 國. (韶澤、婧赟,1996)。. 服務貿易競爭力之量度. ‧. 在國際競爭力研究方法上,目前學界已有許多評估世界各國或地區競爭力的. y. Nat. 多種方法,但以 1980 年代以來,世界經濟論壇(World Economic Forum, WEF). er. io. sit. 和瑞士洛桑國際管理學院(International Institute for Management Development, IMD)所創立的國際競爭力評價體系較為完整而受到認同,基本上,兩家機構的. al. n. v i n 基本方法是一致的,但是差異各自選擇的評價指標其權數有所不同。且兩家機構 Ch engchi U. 每年發表的國際競爭力報告,已經成為世界各國政府、經濟和企業界作為分析經 濟形勢、調整競爭戰略和制定經濟政策的重要參考。 WEF 全球競爭力報告評價國際競爭力的基本方法是以未來 5 至 10 年的中長 期人均 GDP 的增長為基礎,建立與經濟中、長期增長密切相關的多因素決定的 系統評價體系,其理論基礎是新古典學派經濟增長理論、技術進步內生化經濟增 長模型和大量經驗性研究文獻的綜合。其建構指標評價體系的資料,分別為來自 有關國際和區域性機構、各國統計機構及私人機構的正式統計結果,能夠反映一 國經濟表現、技術能力和基礎設施等總體狀況的數量資料;另一個則是來自參評 29.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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