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三節、 自由化與競爭力之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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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自由化與競爭力之關係
一、 服務貿易自由化與競爭力之關係
許多學者認為服務貿易自由化不僅是消除或減少服務貿易壁壘或者貿易限 制措施,更為關鍵的是強調服務貿易自由化對經濟效率提高作用,從另一個角度 理解就是提高服務貿易的競爭力問題。貿易能夠提高勞動生產率,這是在古典貿 易理論早已被證實的。最著名的即是 David Ricardo 在其代表作 The Principles of
PoliticalEconomy and Taxation 中提出比較優勢貿易理論,認為國際貿易的基礎是
生產技術的相對差別,以及由此產生的相對成本的差別,他指出一個國家應出口 勞動生產力相對較高具有比較優勢的財貨,進口勞動生產力相對較低的財貨,因 為買進具有比較劣勢的商品,比自己生產這種商品更有效率,可以使全體國民獲 得更多消費效用,因此透過專業分工與貿易,正是創造貿易利得的方式。
Jagdish N. Bhagwati(1985)分析了發展中國家和發達國家對烏拉圭回合服 務貿易自由化態度,指出發展中國家對此持消極態度的原因有幾點,首先,服務 貿易自由化的好處大部分由發達國家獲得;其次,影響對貨物貿易談判;最後,
服務貿易自由化談判涉及國家安全和國家利益。雖然多數發展中國家對於解除貿 易壁壘存在消極態度,但有更多學者指出貿易自由化有助於國家競爭力提升。
André Sapir(1985)進一步利用比較優勢理論來闡述服務貿易的比較優勢是 動態、具變動性的,發展中國家具有成為服務出口國的潛力,服務貿易自由化能 夠帶給發展中國家的利大於弊,因為在基礎設施的服務部門和教育服務部門的
「服務」,在經濟發展中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而發展中國家在這方面又非常短 缺,故他認為發展中國家應該推進服務貿易自由化,擴大服務的進口,而非過度 排斥服務貿易自由化。Sanjaya Lall(1986)對發展中國家進行實證研究,其結果 亦符合André Sapir 之論述,各國可以透過國際服務貿易來發揮國際分工作用,
利用各國自身比較優勢換取貿易利得來發展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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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1989)報告更明確指出國際服務貿易對於國 家經濟發展的優點,將發展中國家實現服務貿易自由化的好處歸結為三個方面:
(1)增加出口機會;(2)促進經濟發展;(3)促進享有多邊貿易行動的好處。
且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2006)分析服務市場開放在已發展國家與開發 中國家之間的技術轉移與擴散中的角色的報告,也指出國際服務貿易是國際間技 術擴散的主要管道,並說明服務貿易自由化有助於技術轉移成本下降。
中國學者陳憲(2003)在研究中國服務貿易自由化對於其國家競爭力之影響 中,指出服務貿易自由化能夠帶動服務部門專業化的發展,而服務部門專業化除 產生規模經濟效應,也導致服務部門技術標準化和服務綜合化,進而構成一國服 務部門競爭力的基礎。此外,貿易自由化過程中,會降低服務貿易進口的限制,
短期內依國家會大量增加服務進口而造成國際收支惡化,但長期而言,由於優質 服務的進口可使該國技術質量提升、降低成本,再加上適度開放的金融服務市場 有利於外資的流入,進而增強出口的國際競爭力。陳憲也指出服務貿易影響較特 別的面向,可能影響到一國的文化傳播,嚴重的甚至會威脅到一國文化的傳統性 和創造性,從而使國家慢慢落入某些居心叵測的「服務帝國主義」設下的文化陷 阱中,間接地削弱了該國的國際競爭力。
總而言之,從比較優勢應用在服務貿易自由化背景中,說明新服務提供者進 入,能夠促進一國國內服務市場競爭。具有優勢的生產企業能在市場上佔據有利 的地位,相反那些成本高,競爭力低的企業將被擠出市場,從而使生產要素流向 競爭力高的企業,使資源配置更有效率。從理論上說,提高經濟效率和競爭力能 夠激發市場中各個企業的發展潛力。但只要存在競爭,就會有成功者和失敗者。
自由化理論探討貿易活動對一國人民生活福利的影響,如何能實現一國人民短期 和長期福利的增長和最大化。他們認為在貿易過程中成功者帶來的福利增加的正 效應足以彌補失敗者退出所產生的福利損失,總體上能增加一國的經濟福利,提 高其國際競爭力。因此,服務貿易自由化可以理解為國與國之間服務和服務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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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無限制地流動,而且是雙向的、互利的流動,在國際服務貿易過程中雙方都 可以做到雙贏。
二、 服務貿易開放程度之測量方法
經濟全球下,各國經濟相互依賴的加強,區域內服務貿易的自由化將與多邊 貿易體系下的服務貿易自由化並行發展。目前服務業已是全球經濟體中成長最快 的部門,它貢獻 60%的全球產出,30%的全球就業,以及近 20%的全球貿易。服 務業的範圍廣泛,舉凡建築、語音郵件乃至航太運輸都涵蓋其中。根據世界貿易 組織統計,目前全球已生效的 PTA 達 300 個左右,涉及服務貿易的協定將近三 分之一。當服務貿易協定開放程度越高時,代表著服務貿易越是自由化。因此,
在服務業與服務貿易日益蓬勃發展的背景下,有必要對於服務貿易的開放程度進 行測量,與貿易壁壘限制相關的領域逐漸成為研究熱點。
由於服務的基本特性,服務貿易涉及服務提供者和消費者之間無形的交換,
其壁壘通常以政府規制的形式出現,難以進行直觀的測度,導致該領域的壁壘測 量較為困難。目前國際上度量服務貿易壁壘的方法大致可分成頻度工具、數量工 具和價格工具三類。一般而言,對貿易壁壘的測量可分為兩種,一是直接法從法 律法規等條文出發的頻度方法,測量物件明確且易於操作,但容易受限於主觀認 知。第二種則是以間接方式,將理論上不存在限制時的經濟表現與實際表現對比,
透過計量模型和計量方法算出價格或數量差異,以此推測出較貼近實際的壁壘的 規模,即價差方法與量差方法(郭渾儀,2002)。
第一個採用頻度方法測量服務貿易者即為 Hoekman(1995),他採用該方法 研究服務貿易壁壘。他採用了 GATS 成員國的承諾表作為分析資料,將承諾等級 劃分為三類(沒有限制、部分限制及不作承諾),並給予評分。再根據分數計算 出了三個提供了各國服務貿易政策領域的相對性限制資訊之頻度指標:(1)承諾 數與向 GATS 遞交的減讓表中最大可能承諾數的比值;(2)經權重處理後的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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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提供模式承諾占最大可能數的比例;(3)一國無限制承諾占其所有承諾的比重。
越高覆蓋率代表著越多的承諾與越大的開放程度,也就是該國在該領域有較高的 自由化程度。
不同於貨品貿易,服務本身的特性限制了直接比較價格或數量的方法,使得 其對服務貿易壁壘程度的解釋力下降。因為服務價格通常在不同地區有較大差異,
即便不存在壁壘的限制,也會因為各地成本的不同導致價格不同,導致間接的價 格差異法難以適用於服務貿易壁壘測量,而服務數量也由於服務本身的無形性,
導致難以測量出數量差異。
因此,學者進一步將體現服務限制性的頻度指標與價差或量差的資料兩者加 以結合,用以解釋服務貿易開放程度。例如,在獲得了一組國家的限制指數及相 關服務的價格或數量基礎上,透過影響價格或數量的經濟變數相關理論,將壁壘 指標作為解釋變數之一來構建計量模型用以解釋價格或數量表現,即將服務貿易 之障礙轉換為「約當關稅」( Tariff equivalent)之指標,藉以比較協議前之「約 當關稅」及協議生效後的「約當關稅」,以評估開放程度。Dihel 和 Shepherd(2007)
按照貿易提供方式細化了頻度指標,分別採用二階段回歸方法,探討了各類限制 對價格的影響,並就此得出「約當關稅」。
此外,價格及數量工具是針對具體單一服務部門的測量手段,無法用於服務 貿易整體的跨國比較。因此,有學者更進一步利用一般均衡分析的引力模型
(Gravity Model)進行跨部門的分析。在引力模型中,雙邊貿易量與貿易雙方的 GDP 正相關,與兩國距離負相關,沈敬華(2009)針對 1999-2003 年內,東協及 其主要貿易伙伴等 22 國三者間之雙邊貿易流量資料,以引力模型進行實證探討 東協內部整合所形成的「貿易創造效果」與「貿易轉向效果」。研究指出「中國
-東協自由貿易區」成立後,將使兩岸間的貿易往來更為密切,並提高台灣的淨 出口額,使台灣間接因該自由貿易區成立而受惠。因此,若台灣可維持生產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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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的開放效益,其計算方法與 Francois(1999)相近。先利用方程式1
ln( )
2ln( )
3l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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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觀性評分的限制。因此,在目前許多相關研究中,仍須努力改善其缺點,如資 訊收集方面,引入了專家問卷調查並更廣泛地參考了各類貿易協定及相關國家的 法規、行業規則;而在權重體系方面,則從主觀判斷走向相對客觀,考慮到各類 限制的不同經濟影響程度,給予相應的權重。價格工具與數量工具,從壁壘對貿 易造成的價格、數量的影響結果入手,以絕對數值量化衡量了壁壘程度,有利於 單一服務業部門相關政策的決策,但仍需基於頻度指標,並需要更多的資料登錄,
使其應用範圍有所局限,且價格和數量工具使用的經驗模型若與現實不符,會產
使其應用範圍有所局限,且價格和數量工具使用的經驗模型若與現實不符,會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