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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山文創園區的文化治理策略

第五章 松山文創園區的文化治理與空間生產

第二節 松山文創園區的文化治理策略

承接上一節,在松菸空間治理的過程中,上位者皆以經濟、政治思維來考慮 空間的使用方式,且當中央、地方因政黨意識不同時,松菸空間的規劃便成為權 力競逐的戰場,「拆除重建(巨蛋)」或「文化保存」的論述之戰於焉而生。雖然 松菸的文化歷史價值在剛開始並不是上位者規畫空間最原始且主要的考量,然而 在權力的競逐與第三部門(樂山基金會)、專家學者等論述互動之下,松菸主要的 古蹟主體終究保存下來,並生產新的空間-「文化園區」,成為台北市文化治理 的重要空間。

48 資料來源:誠品網頁 http://www.eslitecorp.com/TW/content。讀取時間:2014 年 05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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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文化認同的塑造?

在前一節的分析中,可以得知有關松菸「古蹟保存」的論述在台北市都市空 間規劃中,原先是不存在的,而是在中央、地方政府的權力角力下,被作為論述 的一種策略工具。雖然在松菸這塊空間中,「文化」成為權力競逐的場域,其論 述的提出是出於政治性目的,然而,這樣的分割終究為這塊空間開闢出另一種使 用的可能-即「文化園區」的出現。

「文化園區」的空間是站在松菸文化價值上保存下來的,因此松菸在台北市 的發展過程中究竟有何文化價值? 治理者是否藉由這樣的文化價值來形塑民眾 的文化認同,令人好奇。

康至欽(2007)曾歸納松菸在台北市發展過程中展現的三種價值:產業遺址價 值、歷史價值、空間價值。以產業遺址價值來說,日本政府為鞏固殖民政治權力 以及奠基殖民經濟事業,專賣與公營事業成為日本政府達成資本積累的重要經濟 策略。台北是日本殖民統治的中心,成為專賣事業的指揮和控制中心,日本政府 沿鐵道布設這些商品壟斷的空間裝置。1930 年代,日治政府戰事擴大與都市空 間蔓延,松山煙草工場、鐵道工場在松山地區出現,透過鐵路於空間上的貫穿重 新結構都市秩序,工業區於邊緣拓展都市範圍,大都會隨之興起。

從歷史價值來看,日治時期為什麼會興設松山菸廠?主要與當時調整都市結 構、解決市中心土地不足及市場需求增加有關。台灣脫離日本殖民統治,國內大 型菸場只有台北菸廠及松山菸廠,其中松山菸廠在 1980 年代產量更達到高峰,

產值年收 210 億元以上,佔了當時台灣省公賣局總收入三分之一強。然而後來台 灣為加入 WTO,面臨專賣改制及菸草業全面開放的衝擊,再加上大巨蛋計畫的 提出,松山菸廠最後於 1998 年與台北菸廠整併,其生產功能正式走入歷史。2001 年松山菸廠於興建大巨蛋的爭議中,正式被指定為台北市第 99 處古蹟。松山菸 廠見證了台灣不同政權時期的歷史過程,也為自己增添不少的歷史韻味。

從空間價值來看,松山菸廠的空間配置主要是西方社會中的「工業村」概念,

強調的是生活與生產共處的空間。日治時期,松菸工業村的規劃是為了安置由日 本內地赴台灣上任的單身職員或家眷,廠區除了廠房及辦公廳舍外,還有庭園、

運動設施、兼具消防與景觀用途的蓮花池、附設員工子女托兒所及育嬰室、小型 醫院、男女浴室、更衣室及餐廳等設施,廠區外則有員工宿舍,其建築為當時松 山地區(今已劃入信義區)最壯觀之建築。國民政府時期,松菸宿舍才有較低等 職員與台灣人混住情形發生,在台灣特殊的時空環境下,松菸工業村亦發展出獨 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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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上所述,松菸成立於日治末期,其設立不僅見證日本政府對於台灣殖民地 經濟壟斷、都市擴張的歷史,也輸入工業生產空間新的設計概念-「工業村」, 將生產與生活融合在同一個空間,對比現今台灣工業廠房的規劃,早期松菸的規 畫似乎更富含「人性價值」在其中。由此可知,松菸的產業、歷史、空間價值標 誌著台北市某個時期都市發展的里程碑,有其重要的文化價值,然而在松菸結束 工業生產功能時,該空間的文化價值並沒有馬上受到重視,而是在經歷一番爭議 之後,才有「文化園區」的設立。

但園區在北市府交由文化局管理後,剛開始只是希望將古蹟保留下來,並利 用園區中B區的BOT案得到的財源,對古蹟進行修復,對於空間的使用規畫,

文化局並不是一開始就「全盤規劃好」,而是帶有「且戰且走」的味道,現在看 來,松菸文化價值的保存只著重於古蹟形式的保留,卻沒有注重其歷史空間的完 整性與故事性,文化價值的保存恐怕只流於形式上的建築物保留而已,其歷史脈 絡與市民的集體記憶恐怕早已隨著松菸空間的切割而遭受破壞。

自台北市改制為直轄市(1967 年)以來,文化治理成為都市治理重要的策 略工具,這種態勢在直轄市長民選(1994 年)之後更為明顯,因為民選市長希望藉 由選民對於文化的認同,進一步認同其統治權,於是民選市長在文化治理的主軸 與模式上無不強調歷史記憶的重塑、地方意象的塑造、文化產業與象徵經濟的提 倡等方式。在這樣的時代背景、政治氛圍下,松菸身為台北市面積最大的一塊工 業遺址,按照常理來看,應該是執政者文化治理策略實行的絕佳空間,然而執政 者在規畫使用這塊空間時,三番兩次地想把這個產業遺址除掉,除了前面所述的 經濟思維之外,急著達成政績應是另一個重要目的,似乎也再次驗證了這個「文 化園區」的設立,「文化」成為合理化空間規劃最正當的理由。

古蹟文物扮演的角色,是一種符號,在特定時間下展現特殊的意義,其必須 經過詮釋、解釋,才能決定古蹟被呈現的面貌,由此可知,古蹟生產是被決定的,

而不是因為資源本身的存在(Ashworth & Larkham,1994。引自康至欽,2007),而 對古蹟產生認同也是被塑造出來的,誰擁有「詮釋權」,就能擁有塑造文化認同 的權力並決定古蹟(或空間)呈現的面貌。在「文化園區」的例子,可以見得擁有

「詮釋權」的文化局並沒有將重心放在松菸產業遺址價值的詮釋上,以及塑造市 民的文化認同,而是轉為提倡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並將「文化園區」轉變為「松 山文創園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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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文化治理的「創意」轉向

如上一段所提到的,王志弘(2003)曾經將台北市的文化治理分為幾個階段,

其起始點自 1967 年台北市改制為直轄市開始,台北市因為不同的政權性質以及 不同的民間社會形構,在不同階段便有相異的文化治理主軸與模式,所運用的文 化治理要項不同,呈現出的空間文化形式也有階段性的差異。既然文化治理早已 行之有年,那麼對於如何透過「文化」來治理與發展都市,直至今日依舊是難以 具體落實為施政計畫的抽象概念。

早期都市規劃者經常將「文化治理」視為是透過文化思維,影響民眾日常生 活的價值與理念,或政府官僚藉由行政作業來分配與管理文化藝術資源和利益,

或在不同利益團體、利害關係人間,就文化資源做政治折衝或妥協。(劉俊裕,

2013:6)進入當代,早期文化治理的思維不再適用,都市規劃者須思考如何以藝 術、文化思維為核心,以柔性化、彈性化的治理策略和感動常民心境的治理心態 來實行都市文化治理,其強調政治、經濟、社會與藝文等多面向活動,在開放的 網絡結構中相互滲透,經由不同層次意義、價值、情感的對話,整合為平等多元 的治理連結機制與交織的日常生活世界。(劉俊裕,2013:17)

「依據中華經濟研究院所做的估算,2002 年台灣文化創意產業共計有 48344 家企業,尌業人口總數為 325546 人(帄均每家企業少於 7 人),總產值約 新台幣 3055 議員,占 GDP 的 2.09%。這樣的 GDP 表現,雖意味著明顯低 於 1998 到 2003 年間,英國創意產業所占 GDP 的 6%,加拿大的 3.5%,美 國的 3.2%,澳洲的 3.1%與法國的 2.8%,但也相對顯示,如果好好的加以 發展,台灣在文化創意產業上,則擁有一定的進步空間」

(夏學理,2010:33)

回到台北市的文化治理來看,2002 年似乎是文化治理的另一個轉折。這個 轉折的出現與中央推行的產業政策有關,當時由於西方許多國家的創意產業發展 在 GDP 的比重有明顯提升的趨勢,使得台灣中央逐漸重視創意產業影響經濟發 展的未來性,因此行政院於 2002 年 5 月提出「挑戰 2008:六年國家發展重點計 畫」,並將「文化創意產業」納入重點計畫之中,希望透過經濟部、文建會、教 育部、內政部、新聞局等各部門的合作,來啟動台灣創意產業之心。(夏學理,

2010:33)自此之後,「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在台灣各地逐漸發酵,甚至出現在 地方政府的施政報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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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文城市……積極於藝文環境與空間的保存與創造,從活化古蹟、保存 城市的歷史記憶、藝文活動的國際化與社區化、藝文人口的開拓,乃至 文化創意與觀光產業的規劃與推動,其目的都在於創造更好的人文生活 環境與品質。」49

中央在推動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時,除了產業政策的運用外,還結合空間的 活化再利用。所謂的「空間」,主要來自台灣省菸酒公賣局公司化階段50,將原經 營的土地交還給財政部國有財產局處理,舊有的工業遺址經過文建會規劃,成為 台灣五大創意文化園區:「華山文創園區」、「台中文創園區」、「嘉義文創園區」、

「台南文創園區」及「花蓮文創園區」。這些文創園區多半保存原有產業遺址的 樣貌,運用文化創意產業活化再利用之後,除了使原本較封閉或破舊的產業空間 有了新氣象之外,也成為各地方重要的觀光地景。根據文化創意發展計畫第二期

「台南文創園區」及「花蓮文創園區」。這些文創園區多半保存原有產業遺址的 樣貌,運用文化創意產業活化再利用之後,除了使原本較封閉或破舊的產業空間 有了新氣象之外,也成為各地方重要的觀光地景。根據文化創意發展計畫第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