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柒、呂不韋與《呂氏春秋》

壹、學習目標

一、了解呂不韋的生平與性格。

二、了解呂不韋與秦國發展的關係。

三、了解《呂氏春秋》的內容。

四、了解《呂氏春秋》的影響。

貳、講授綱要

一、呂不韋生平與性格

呂不韋的生平事跡,主要見諸《戰國策》與《史記》。其中的一些細節已不可考。

例如:故里、生年等。

呂不韋的故里,《戰國策》與《史記》的記載不同。《戰國策》說:「呂不韋者,濮陽

(今河南濮陽)人。賈於邯鄲,見秦質子異人,歸而謂父曰:……」,《史記》則云:

呂不韋者,陽翟(今河南禹縣)大賈人也。往來販賤貴,家累千金。」兩種記載不同,

究竟孰是孰非?沒有定論。有人認為並不矛盾,因為作為商人,遷居是常有的事。

《史記》所說的可能是原籍,《戰國策》所說可能是新居。濮陽離陶(今山東定陶)較 近,而陶是當時的交通樞紐,也是各國間的貿易中心,後來更名為陶朱弟的范蠡就 是「以陶為天下之中,諸侯交通,貨物所交易」之地,在那裡發展事業,而「三致千 金」的。呂不韋為進一步發展自己的事業,將家遷移到陶附近,是極有可能的。所以 不必在這個問題上大事考證,非定出一個結論不可。

呂不韋的生年,史籍亦闕如。不過,有兩個線索可供推測。第一,呂不韋死於 秦王政十二年(西元前 235 年),這是確定無疑的。第二,嬴政於昭王四十八年

(西元前 259 年)生於邯鄲,這也是確定無疑的。假設嬴政出生時,呂不韋 25 歲,

那麼,呂不韋的生年在西元前 284 年左右,去世時 50 歲左右,這個推測可供參考。

呂不韋的家庭狀況如何?呂不韋的少年時代是作樣度過的?也都是個謎。但可 以確定的是生於商人世家,且活躍在戰國晚期的大商人。這也決定的他的性格。呂 氏雖然因經商致「家累千金」,但在那強調耕戰為尚的時代裡,商人的地位不僅無 法和農人相比擬,甚至還被當成一個不懂禮儀、毫無廉恥、慣使狡詐之徒,是卑劣 到幾近於罪犯、家奴的人。

身處這種環境,呂不韋並不氣餒,他隨時注意從各方面充實和磨礪自己。且暗 下決心,不僅要做傑出的商人,更要在政治方面做出一番事業。所以他後來曾向人 如此說道:「嘗得學黃帝之所以誨顓頊矣,爰有大圜在上,大矩在下,汝能法之,

為民父母。」這段話的大意為:我曾經有機會學習黃帝用以教誨顓頊的話。黃帝說:

有皇天在上,大地在下,你如果能效法天地,那就可以擔當起治理天下的重任,成 為庶民的父母。

由於有這種認知,再加上商人的敏銳觀察特性,呂不韋洞察當時天下大勢,深 知能夠讓他達成目的,成就帝王之業的只有秦國。但是如何和秦國搭上線,卻一直 苦無機會,等到遇見被秦國送往趙國當人質,淪落在邯鄲街頭的落魄王孫異人,呂 不韋不禁意有所指的直呼「此奇貨可居」。進而與他的父親進行了一段寓意深遠的對 話。《戰國策》,卷七,秦五,〈濮陽人呂不韋賈於邯鄲〉條云:

濮陽人呂不韋賈於邯鄲,見秦質子異人,歸而謂父曰:「耕田之利幾 倍?」曰:「十倍。」「珠玉之贏幾倍?」曰:「百倍。」「立國家之主贏幾倍?」曰:

「無數。」曰:「今力田疾作,不得煖衣食;今建國立君,澤可以遺世。願往事 之。」

這一段話中,因呂不韋提到耕田及販賣珠玉所得利潤,僅有十倍、百倍,遠不如擁 立國君所得的好處大,故常被人視為是呂不韋商人投機牟利心態的表現。但我們仔 細考慮他最後所說的「今建國立君,澤可以遺世」這句話時,發現呂不韋的看法應 是立國君可以名留後世,並非全然是著眼於可獲得比耕田與販售珠玉更多利益這點 上,顯然呂不韋具有比商人投機冒險更遠大的眼光。

另外還有一件事,和他的商人性格有關,即「一字千金」的故事。

呂不韋飛黃騰達後,仿當時的四大公子─齊的孟嘗君、楚的春申君、魏的信陵君 趙的平原君的作風,進行養士。唯一不同者是呂不韋所養的士,應非雞鳴狗盜之徒,

故能集這些門下客的力量,使其貢獻各人心智,編纂成《呂氏春秋》一書。

《呂氏春秋》是反映呂不韋政治主張的一部著作。書編纂完成之後,呂不韋命人 將之公「布咸陽市門上,懸千金其上,延諸侯游士賓客有能增損一字者予千金。」這 是著名的「一字千金」典故的由來。

呂不韋為什麼宣稱只要有人能夠增損《呂氏春秋》內容一字,就會給予千金的 獎賞呢?《呂氏春秋》真的是一部在內容和文字上都很完美,不能再作更改的一部 著作嗎?

《呂氏春秋》一書公布後,當時確實無人前往加以改動更易,故東漢高誘在《呂 氏春秋.序》中指出:「時人非不能也,蓋憚相國畏其勢也。」也就是害怕呂不韋的 權勢致無人敢更動《呂氏春秋》一筆一畫。換言之,呂不韋將《呂氏春秋》公布在咸陽 市門上,也有試探一般人對他是否有微詞的功用。是時,秦莊襄王已去世,其子秦 王政繼立雖已八年,但僅及弱冠之齡,年紀尚輕,呂不韋為相國,號仲父,儼然是 太上皇,因而兩人之間的關係亦日趨緊張,這種情形下,相互疑忌之心不能說沒有。

不過從商業行銷手法的角度來看這件事,會有不同的結果。

按:在紙未普遍成為書寫工具時,書籍主要書之於竹帛,帛價昂,因此簡牘是 最常見的書寫材料,一部書往往要花費甚多的簡牘方能寫就,故東方朔在漢武帝時 至公車上書,「凡用三千奏牘」,公車令兩人才能勉強抬得動。可見用簡牘寫就的書 籍過於笨重流傳不易,再加上沒有印刷術的配合,要使書籍大量公諸於世,可謂難 上加難。那麼呂不韋花費了不少心力,糾集門下客編成的這一部著作,當然希望能 夠廣為流傳。所以他出千金高價,企盼有人來增損一字,除前述的政治用心不得不 考慮外,呂不韋企圖引發人們強烈好奇心,激發人們前往細讀全文,深揣文意的強 烈興趣的用心不能說沒有。

現代商場上,廠商推出新產品能否暢銷,除產品本身的品質外,端賴其行銷手 法,而商品的行銷手段,即是設法吸引消費者的注意力。從這個方向來考察,呂不 韋不愧是一位靠經商致富的成功商人,同時能活用商場的各種策略於日常行事上。

二、呂不韋與秦國的發展

(一)奇貨可居

戰國時期秦燕楚齊韓趙魏七雄之間時戰時和,因此,出現了「質子」這種現象。

秦國發展到秦昭王時期,雖已取得優勢,還是有派遣質子至鄰國的情形。秦王政的 父親異人就是在這種情勢下被派到趙國的。

異人是當時秦國太子安國君二十幾個兒子中不被重視的一人,因為秦強趙弱,

所以被秦國送到趙國當人質。

送去質子後,秦國仍然對趙國發動幾次戰爭。按照慣例,送去質子之後又去攻 打對方,對方是可能殺掉質子的。從秦國來說,送去質子又攻打趙國,意味著犧牲 異人。但是,秦強趙弱,趙雖然被攻,卻不敢殺掉質子。當然,沒有殺掉他也不會 優待他。因此,異人在趙國,政治上不禮遇,經濟上也很窘迫。在這種情形下,到 趙國做生意的呂韋,看到異人後,卻認為「奇貨可居」,進行了政治投資。

呂不韋見了異人後,和他的父親進行了討論,因此才有上引《戰國策》中的那 一段對話,而得出「立國家之主贏幾倍?」「今建國立君,澤可以遺世。願往事之。」

的結論。

呂不韋何以將異人看成「奇貨可居」?主要是以敏銳的商人投資眼光,盱衡當 時國際情勢所得。秦已是七雄中最強大的家之一,有統一天下的實力。而秦國國君 秦昭王已老,太子安國君雖有二十幾個兒子,但他最寵愛的華陽夫人卻沒有兒子。

因此他遊說異人和他合作,先資助異人結交賓客,建立良好聲譽,再前往秦國,經 過華陽夫人的弟弟陽泉君、姊姊陳說利害,強調「以色事人,色衰愛弛」之理,促成 異人被安國君立為嫡子。

(二)從商人到相國

由上述事實可以看出,呂不韋不僅是個有眼光、有魄力的商人,而且相當了解 各國情況,很有政治頭腦,也有知識、有辯才。他遊說華陽夫人的說詞,和當時一

批以遊說以取卿相的士人相比,一點也不遜色。所不同的 呂不韋還有經濟力量,

用經濟作政治活動的後盾。所以,不應將他看做一個投機商,而應把他看成雖在經 商,卻時刻不忘遊說以取卿相的士人。

不少人認為呂不韋的這些活動是政治投機,這重看法也對。但是應該看到,戰 國時期的遊說之士,大都是這樣的人。成功的如蘇秦、張儀、范雎、蔡澤等,都是事 先了解一國的國情或內情,然後向當權者陳說利害,取得信任,達到獵取功名利祿 的目的 。在這樣的過程中,他們甚至朝秦暮楚,毫無原則。呂不韋比之這些人,能 力上不差,道德上不低,他實際上是位具有遠大眼光的政治家。

事情完全如呂不韋的預期,子楚(異人返秦後所改之名)返秦後不久,秦昭王 去世,安國君繼位,是為秦孝文王,子楚成為秦國的太子。秦孝文王在位僅一年即 崩,子楚繼立為秦王,是為秦始皇的父親莊襄王。莊襄王元年,即西元前 249 年,

呂不韋被任命為秦王的丞相,封文信侯。又過了三年,莊襄王駕崩,秦王政即位,

年僅十歲,尊呂不韋為相國,「仲父」。

呂不韋獲得完全的成功。在十年之間,他由一位商人一變而為當時秦國最有權 勢的政治人物。

(三)執政中的大事

從莊襄王元年(西元前 249 年)至秦王政九年(西元前 239 年)的十一年中,

呂不韋是秦國的實際統治者。《史記‧呂不韋列傳》對他執政時的事跡寫得不多。但

呂不韋是秦國的實際統治者。《史記‧呂不韋列傳》對他執政時的事跡寫得不多。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