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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市政府(2014-):大巨蛋「弊案」

第二章 都市與大型運動場館

第二節 臺北大巨蛋的發展歷程

四、 柯文哲市政府(2014-):大巨蛋「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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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回回,因此遲遲無法動工,工程嚴重延宕。2009 年 9 月監察院糾正公共工程 委員會和臺北市政府,認為大巨蛋觀眾席設計規劃不符先進國家建築標準,工程 會三次撤銷臺北市政府甄審會決議,有濫權嫌疑,爾後臺北市政府組「大巨蛋談 判小組」,要求遠雄針對糾正部分進行改善,若不改善則可能解約(陳亮諭,2009 年 9 月 12 日;楊正海,2009 年 9 月 25 日)。

2010 年臺北市都審專案委員會第七次會議原則通過大巨蛋案,2011 年臺北 市環評委員會有條件通過此案,條件包含大巨蛋附屬事業體積縮減等事項,在歷 經十一任行政院長、四任臺北市長、經歷十五次都審與二十五次次交通審查後,

只要遠雄在六月底前提供修正資料核備並申請建照,就能在該年十月動工,103 年完工啟用(陳志豪、莊琇閔,2010 年 10 月 19 日;高詩琴、陳瑄喻,2011 年 5 月 27 日)。爾後因變更部分設計後,會牽動到消防等問題,因此遠雄要求延 展計畫,預計要在 104 年完工、105 年營運(陳瑄喻,2013 年 3 月 19 日)。

四、 柯文哲市政府(2014-):大巨蛋「弊案」

2014 年 11 月臺北市市長選舉,柯文哲打破過去連四任國民黨執政,以無黨 籍的素人之姿踏入政壇,掀起一股白色力量,國民黨市府時代也宣布終止。上任 後,柯文哲主打公平公正公開的施政手段,開始清查「五大案」,包含美河市、

雙子星聯合開發、松菸文創、三創以及大巨蛋等開發案。至此,大巨蛋變成媒體 口中的「弊案」,變成了人人喊打的「爛蛋」。

大巨蛋首先面臨的考驗是與國父紀念館間地下連通設置問題及移樹問題,由 於地下連通道工程需移植老樹,三十七棵樹木將受到影響,因此環團堅持要「以 路就樹」,持續對大巨蛋提出質疑。但遠雄則提出若無地下道安全防遭逃生會受 到影響,且樹木僅有少部分有爭議,也經過五年、共二十四次的專案審查,因此 雙方僵持不下(吳思萍,2015 年 1 月 9 日;游智文,2015 年 1 月 13 日)。

臺北市政府組成「大巨蛋體檢專案小組」對大巨蛋進行全盤安檢,直到 4 月,報告中指出大巨蛋存在的五大風險,包含量體過大、商場與巨蛋共構的安全 危險、地下停車場、戶外空間不足以避難等公安問題。但這報告與遠雄過去對於 大巨蛋的逃生避難模擬標準不同,因此才會有這「缺失」,遠雄期待有公正第三 方能夠做出評斷(王聖藜,2015 年 4 月 16 日;江碩涵,2015 年 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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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臺北市政府成立的廉政委員會更質疑馬英九市長跟遠雄之間簽約過程 疑點重重,有圖利遠雄之嫌疑,包含零權利金、附屬設施增加、修改九成契約條 文等,也讓公共工程加上更多政治與司法色彩(邱瓊玉,2015 年 5 月 8 日)。

2015 年 5 月臺北市政府依建築法規勒令大巨蛋停工,並要求遠雄針對公安、

不按圖施作等問題提出改善計畫。但臺北市政府同意大巨蛋可「報備施工」,針 對古蹟、接近捷運系統等部分進行施作,避免時間造成侵蝕與危險(林志函,2015 年 5 月 21 日;江碩涵,2015 年 5 月 23 日)。

臺北市政府與遠雄的糾結,直到雙方能坐下來針對七項安檢標準進行討論,

三項按臺北市政府標準、四項則由雙方討論決定,臺北市政府稱這樣的結果是「贏 了!」(劉宛琳、江碩涵,2016 年 8 月 1 日)。但真的贏了嗎?8 月 25 日最高 行政法院裁定「遠雄可在維護安全、防範危險發生範圍內,對大巨蛋部分復工」,

推翻勒令停工的處分(楊文琪,2016 年 8 月 26 日)。

爾後臺北市政府要求遠雄在 9 月 8 日前完成大巨蛋公安改善計畫,否則及解 約,因此遠雄則在最後一刻遞交同意書,願配合臺北市政府法規規定標準完成大 巨蛋,臺北市長柯文哲則宣布「暫時保留終止契約的權利,請市民在給大巨蛋一 次重生的機會。(邱瓊玉、張世杰,2016 年 9 月 8 日)」

這個「重生機會」得來不易,大巨蛋再次經歷一番風雨才得以喘口氣,翻山 越嶺後,大巨蛋的發展如何至今不得而知,但可以預期的是,2017 年世大運如 期舉行,不受大巨蛋影響。

根據以上對大巨蛋歷史至今的大致梳理,研究者整理大巨蛋的歷史脈絡以

《民生報》、《聯合報》、《經濟日報》等報導資料,自 1990 年 4 月至 2017 年 2 月的發展,如表五:

表五:大巨蛋相關大事記 時間

事件 市長

年 月

1990 4 大巨蛋議題出現。如爭取 2008 年亞運會主辦權、職棒球 吳伯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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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包含量體過大、商場與大巨蛋共構的安全為想、地下 停車場、戶外空間不足以避難等公安問題。遠雄回應,安 全無虞,絕不拆除,否則請臺北市政府實價買回。

5

臺北市政府勒令大巨蛋立即停工,提改善計畫,但可針對 有安全考量處部分復工。

6

世大運確定以安全因素為由,以臺北田徑場取代大巨蛋場 館,並向世大運組委會提出提報更變。

7 大巨蛋大底工程筏式基礎底版部份已完工。

10 大巨蛋廠商成立自救會,要求給予停工真相。

2016

4 停工後北市議會工務委員會第一次進入大巨蛋會勘。

6 停工後北市議員第二次進入大巨蛋會勘。

8

臺北市政府稱與遠雄討論七項安檢標準「贏了!」,其中 三項標準案臺北市政府標準改善,其餘四項雙方共同決 定。最高行政法院駁回臺北市政府抗告,裁定遠雄可在維 護安全、防範危險範圍內部分復工。

9

遠雄願意配合遵守臺北市政府法規規定的標準完成大巨 蛋,將同意書繳交給臺北市政府。臺北市政府稱給大巨蛋 重生機會。遠雄又指臺北市政府七項公安基準於法無據且 違反採購法,故不同意審議標準。

10

柯文哲表示「社會應該給遠雄壓力」,解約與否要看社會 氛圍。

12 年底復工無望。

2017 2 外傳年底將復工。

資料來源:陳挹芬,2011;本研究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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