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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校長評鑑之相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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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校長評鑑之相關研究

從第一節校長評鑑之相關概念分析可知,校長辦學績效評鑑為校長評鑑的一 部分,故亦將校長辦學績效評鑑指標納入本研究之參考。本研究於臺灣碩博士論 文知識加值系統,以「校長評鑑」或「校長辦學績效評鑑」為名稱與關鍵字搜尋,

所得學位論文共 32 筆,篩選其中與本研究相關之學位論文共有 27 筆。本節就相 關之學位論文分析如下:

羅英豪(2000)以「國民中學校長辦學績效評鑑指標之研究」為題,採問卷 調查與半結構式訪談法,以臺北縣、臺北市、基隆市、桃園縣與宜蘭縣之公立國 民中學校長、主任組長、教師、教師會幹部、家長會代表為研究對象,獲得以下 結論:(1)評鑑項目重要性之優先順序為行政管理績效、教學領導績效、訓導工 作績效、專業成長績效、公共關係績效。(2)相關人員對於國中校長辦學績效評 鑑指標之建構已漸獲認同。(3)校長與教師會均強調教學領導績效是校長評鑑的 重要項目。(4)院省轄市學校之教育人員較重視校長在教學領導、訓輔工作、專 業成長、公共關係方面的表現。(5)一般鄉鎮地區以及較大型的學校人員較重視 校長「公共關係績效」、「專業成長績效」的工作表現。(6)評鑑實施方式受到相 關人員身分和立場偏見的影響。(7)對於評鑑委員成員的適當性,第一為教師代 表、其次為家長會代表、再次為主管教育行政人員。(8)相關人員對於「校長評 鑑結果之用途」的看法採取較為積極和正面的做法,主張作為校長與教職員改進 校務的依據、作為遴選委員會考量校長辦學績效之依據和作為校長增進辦學專業 成長之參考。

吳德業(2001)以「苗栗縣國民小學校長評鑑制度實施現況之調查研究」為 題,針對苗栗縣政府「任期屆滿國民中小學校長辦學績效評鑑實施計畫」進行分 析,其評鑑項目包含教學領導、行政管理、公共關係、專業責任、專業條件、政 策執行、學校氣氛與學生活動。透過問卷調查瞭解苗栗縣不同背景校長與教師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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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長評鑑之看法,並輔以訪談法瞭解受評當事人之看法,獲得以下結論:(1)苗 栗縣國民小學校長評鑑制度之實施現況大致良好,但仍有部分細節尚可加強。(2) 依評鑑議題之不同,受試者對於校長評鑑的看法有顯著不同。(3)依背景性質之 不同,受試者對於校長評鑑的看法有顯著不同。(4)苗栗縣所辦理的校長評鑑目 的之實際達成程度不如其期望值。(5)由學者專家與教育審議委員來擔任評鑑委 員的成效,較由教育局督學及相關業務課長、人事行政人員、主計行政人員擔任 為佳。

吳錦森(2001)以「國民小學校長評鑑制度之研究」為題,以臺中縣教育行 政人員、學校行政人員、國民小學教師等作為研究對象,採自編之問卷進行調查,

再輔以抽樣訪談,獲得以下結論:(1)小學校長辦學績效之評定應由目前之考核 制度演進至評鑑制度。(2)小學校長評鑑項目宜包含多層面。(3)小學校長評鑑制 度在實施時,應網羅各方評鑑人員,且應具代表性。在方式上可兼重內外在之評 鑑,並兼顧形成性與總結性之評鑑。(4)小學校長評鑑結果之資料應妥為運用。

郭工賓(2001)以「國民小學校長辦學績效評鑑指標建構之研究」為題,透 過德菲法,對國民小學教育學者、教育行政專家、教育實務專家、社會公正人士 進行三輪問卷調查,建構出一套國民小學校長辦學績效評鑑指標,共分為行政領 導與管理效能、學校願景與校園文化的展現、課程與教學領導成果、社區互動關 係、學生的發展與成就、相關利害關係人滿意程度等六個向度,共有三十三項指 標。

吳株榕(2002)以「國民小學校長評鑑指標之研究─以南部地區為例」為題,

採用問卷調查與訪談之研究方法,針對臺南縣、臺南市、高雄縣、高雄市及屏東 縣的相關人員,包含國小校長、家長會長、主任或組長、教師、教育局官員以及 各教育學院校的專家學者,進行調查,獲得以下結論:(1)校長評鑑缺乏明確的 法律規範。(2)校長評鑑與校務評鑑界定模糊。(3)校長評鑑目的以形成性評鑑為 主。(4)參與校長評鑑人員強調多元化。(5)參與校長評鑑人員缺少評鑑的專業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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識。(6)校長評鑑指標共有教學領導、學校管理、政策執行、人際關係、專業責 任五個向度三十七個指標。(7)受試者對於評鑑指標及反應,有極高的共識。

胡英楗(2002)以「基隆市國民小學校長評鑑指標建構之研究」為題,對學 者專家、校長、教育行政人員、教師與家長代表進行兩輪德菲法問卷調查,再針 對基隆市全市國民小學校長實施普查,獲得以下結論:(1)經德菲法問卷調查後,

獲致基隆市國民小學校長評鑑指標,分別為發展學校願景與實踐計畫、課程與教 學領導、行政管理、專業成長、人際關係共五向度四十二個指標。(2)四十二項 指標獲得三十五位國民小學校長整體上判斷,具有很高的重要性以上程度,可提 供基隆市政府實施國民小學校長評鑑之參考。

鄭新輝(2002)以「國民中小學校長評鑑系統之研究」為題,採用問卷調查 與訪談法之研究方法,以各縣市教育行政人員、國中小校長、主任、教師、家長 與教育學者為研究對象,就規劃之歷程要素、後設評鑑標準與可能存在的問題等 進行調查與訪談,獲得以下結論:(1)國中小校長評鑑系統的建構有其重要性,

落實校長評鑑可協助校長提升辦學校能。(2)校長評鑑系統的後設評鑑的妥當應 用可確保校長評鑑系統符合正當性、效益性、可行性與正確性標準。(3)完整的 國中小校長評鑑系統可分成規劃設計階段、資料蒐集階段、評鑑結果與處理階段。

黃維詩(2002)以「臺北市國民小學學校本位校長評鑑之實施方式與標準建 構」為題,採用問卷調查與訪談之研究方法,以臺北市國民小學之校長、學校行 政人員、教師、教育行政人員以及教育行政專家學者為研究對象,獲得以下結論:

(1)學校本位校長評鑑可避免以往評鑑制度之缺失。(2)國小教育人員皆同意學校 本位校長評鑑之實施方式,不同背景變項之教育人員對其實施方式有看法上差 異,實施方式包括實施四階段與評鑑團隊

,分別是校長評鑑醞釀階段、校長評鑑

規劃階段、校長評鑑執行階段、校長評鑑回饋階段與常設機制的建立四階段,並 以組成評鑑團隊的方式進行學校本位校長評鑑。(3)國小教育人員認為學校本位 校長評鑑標準皆達重要程度,不同背景變項之教育人員對其評鑑標準有看法上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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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學校本位校長評鑑標準建構結果為校園管理、課程與教學領導、公共關係經 營、專業責任與學校特色經營、教育政策執行與領導實際五個面向三十一項評鑑 標準。(4)學校本位校長評鑑標準應具備學校特色與需求,且應包括核心標準與 自訂標準。

林上渝(2003)以「我國高中校長辦學績效評鑑指標建構之研究」為題,以 高中校長、學者專家、高中教育主管人員、教師、家長代表為對象進行三輪德菲 法問卷調查,獲得以下結論:(1)校長評鑑、校務評鑑、校長辦學績效評鑑三者 有異有同。(2)我國高中校長辦學績效評鑑指標之建構有其必要性。(3)我國高中 校長辦學績效評鑑指標包含教育領導、課程領導、教學領導、行政領導、學生學 習、公共關係六大向度四十九項指標。(4)我國高中校長辦學績效評鑑向度中,「教 育領導」、「行政領導」重要性程度,經諮詢委員多數評定為「非常高」。(5)面臨 多元變革時代,高中校長需具備良好的領導能力。

陳梅娥(2003)以「模糊德菲術在國小校長評鑑指標系統建構之研究」為題,

透過模糊德菲術,並輔以訪談法,針對臺北市公立國民小學校長建構評鑑指標,

獲得以下結論:(1)校長評鑑制度有其時代意義與社會價值,可提升校長的辦學 績效與專業發展。(2)校長評鑑制度應結合校長評鑑理論與實務的必要性。(3) 校長評鑑指標應參酌教育評鑑規準的專業性,兼顧評鑑整體環境的差異性。(4) 校長評鑑制度應落實評鑑發展過程的循環性。(5)校長評鑑制度應加強後設評鑑 的發展性。(6)國小校長評鑑指標系統與權重分別為學校經營與管理、公共關係、

教學領導、增進學生學習表現、執行法令與政策、專業發展六層面。

詹怡娟(2003)以「歷程檔案做為國民小學校長評鑑工具之研究」為題,採 用德菲法與訪談法,獲得以下結論:(1)適合做為校長評鑑的歷程檔案內容項目 包含行政經營、公共關係與溝通、專業素養、課程與教學領導、其他等五個向度,

共計十六個內容項目。(2)歷程檔案做為校長評鑑參考依據的可行性,主要受到 歷程檔案內容項目的重要性與可行性問題、校長面對歷程檔案評量的態度、評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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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評鑑的目的等三個因素影響。

吳淑妤(2003)以「國民小學校長評鑑標準、歷程與方法之研究」為題,採 用問卷調查法、半結構式訪談法為研究方法,以臺北縣和臺北市的教育行政主管 機關人員、學校行政人員、學校教師和家長會委員為研究對象,獲得以下結論:

(1)臺北縣市政府教育局的校長績效考評側重成效面,因此在校長評鑑標準部分 有必要納入校長的專業成長、領導風格、人格特質與專業倫理等內涵。(2)研究 對象大致同意校長評鑑的目的在於瞭解校長的領導專業知能、改進校長辦學之參 考和促進校長專業發展。(3)教育行政主管機關人員普遍認為校長評鑑可提供教 育行政主管機關做為實施校長遴選時的參考,但只有八成三的受試校長同意。(4) 教師普遍同意校長評鑑可做為校長辦學改進之參考,並可促進校長專業發展。(5)

(1)臺北縣市政府教育局的校長績效考評側重成效面,因此在校長評鑑標準部分 有必要納入校長的專業成長、領導風格、人格特質與專業倫理等內涵。(2)研究 對象大致同意校長評鑑的目的在於瞭解校長的領導專業知能、改進校長辦學之參 考和促進校長專業發展。(3)教育行政主管機關人員普遍認為校長評鑑可提供教 育行政主管機關做為實施校長遴選時的參考,但只有八成三的受試校長同意。(4) 教師普遍同意校長評鑑可做為校長辦學改進之參考,並可促進校長專業發展。(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