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清前期的書寫:順治到乾隆時期(1644-1795)
第一節 株連與國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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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株連與國滅
首先出現的便是傅維麟(1608-1667)的《明書》。傅維麟本為明朝遺民,
面臨明清易代之際,雖也有歸隱山林之志,但由於看到明末的政治腐敗,相 對於清政府的善意招撫,最終選擇出仕清朝。傅維麟於順治3年(西元1647年) 中進士,後於順治4年(西元1648年)授內秘書院編修之職,負責分修《明史》。
不過由於不滿政府的分修制度,因此退出,私修了此《明書》。203據武玉梅 的考證,《明書》約始於順治4年,成書於順治10年(西元1654年)204,可謂成 書最早的私修明史著作。
傅維麟《明書‧姦回傳》:
胡惟庸,江南人。性憸惡,小有才,以曲意奉上、當上心……自楊憲 誅而惟庸總中書之政,專肆威福,生殺黜陟有不奏而行者。內外諸司 封事入奏,惟庸先取視之,有病己者輒匿不聞……一日,其定遠舊宅 井中忽生竹笋,出水高數尺。諛者爭言爲丞相瑞應,又言其祖父三世 塚上皆夜有火光燭天。於是惟庸益自負,有邪謀矣……時惟庸居第近 西華門先謠云其所居井湧醴泉,以徹上聞。洪武庚申春正月,邀上幸 其第觀之……時守西華門內使雲奇知所為,倉卒告變……罪人一一就 縛,并黨御史大夫陳寧、都督李玉等皆伏誅。205
史官曰:「……明太祖神武剛毅,而胡惟庸恣生殺、擅黜陟至壅蔽上 聞、阻隔章奏,卒以反誅,宜矣!獨是株連無辜,戮至數萬,惟庸之 惡通於天矣……書云:『旁作穆穆迓衡』又曰『斷斷猗,無他技』使
203 清 傅維麟,〈敘傳二〉,《明書》卷171,(臺北:華正出版,1974),頁7791-7796。
204 武玉梅,〈傅維鱗與《明書》的編纂與流傳〉,《史學史研究》,2(北京,2006.05),
頁58-64。
205 清 傅維麟,《明書》卷157,頁7052-7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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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臣能繹乎此,余未見其殄邦而隕首也。」206
上文中「旁作穆穆迓衡」和「斷斷猗,無他技」出自《尚書》的〈洛誥〉和
〈秦誓〉,前者為周成王贊美周公「普為穆穆之美化,遇橫亂而不迷」207; 後者期許人臣「誠篤專一無其他技能,其心寬廣,乃能有容」208雖然傅維麟 在書寫胡惟庸案時,不但認為其罪有應得,甚至太祖的株連無辜也一併被視 為胡惟庸之罪惡,但後文卻提出了對人臣的理想與期許,而有「未見其殄邦 而隕首」之嘆。換句話說,傅維麟比起抨擊胡惟庸等人的奸惡,更希望胡惟 庸等人臣能盡到自己的本分,如此便可免於刑戮之災。傅維麟的評論並非無 病呻吟,耿建欣研究傅維麟早年生涯時,便指出傅維麟親見明末政治的失 望,以及其父希望整頓吏治卻被迫辭官的情況209,因此會有這種感嘆也實屬 正常。
再來是張岱(1597-1689)的《石匱書》。《石匱書》始於崇禎2年(西元1629 年),期間面臨明清易代,不願降清的張岱遂隱居山林,期望完成《石匱書》
以保存有明一代歷史,並總結明朝的歷史教訓。張岱的《石匱書》也同樣有 提及胡惟庸案,不過比起傅維麟,張岱表達的更多是哀痛。
張岱《石匱書》:
胡惟庸亦定遠人。為人雄爽有大略,而陰刻險鷙,衆多畏之……惟庸 因詭言第中井出醴泉,邀帝臨幸,帝許之。駕出西華門,内史雲奇走 告變,帝乃登城望其第,蔵兵複壁間,刀槊林立。即發羽林掩捕,考 掠具狀,磔於市、夷三族而盡誅其僚屬黨與者……
(石匱書)又曰:「藍胡之逆,誅之可,即族之亦無不可。獨以其株連蔓 引累及三萬五千餘人……太祖生平稍有疑忌,輒以其黨黨之,後且澌
206 清 傅維麟,《明書》卷157,頁7063-7064。
207 周秉鈞,《尚書易解》(上海: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10),頁205。
208 周秉鈞,《尚書易解》,頁297。
209 耿建民,《傅維麟詩歌研究》(河北師範大學碩士學位論文,河北:2013),頁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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滅殆盡……而靖難兵起,卒無一人為攔門之犬,嗟乎!使燕王出自外 難則奈之何哉?」210
張岱在上文的評論對象雖然是以包含藍玉案在內的胡藍之獄,但點出了對兩 案株連蔓引功臣的不滿,並認為株連為靖難兵變中朝廷失敗的最主要原因,
由此將胡惟庸案與靖難之役相聯結起來。
事 實 上 將 此 兩 事 相 連 結 的 不 只 張 岱 。 同 樣 早 年 為 明 遺 民 的 彭 而 述 (1605-1665)在《明史斷略》中就已經點出:
外史曰:「……獨是因胡惟庸一人誅,黨數萬,連及功臣五十餘人。
善長伸救,卒不免于死,抑所謂殺運未除者歟?踵而繼之靖難之戈興 矣……帝既剪之于前,成祖復伐于後,忠義之魂上訴于天。觀崇禎甲 申三月之事,抗節死難者亦復寥寥,噫!亦其驗也!」
靖難之戈踵於胡獄,人主一念猜心未除,而殺運遂應之,可不懼 哉!211
雖然《明史斷略》作者為誰尚存疑義,或曰錢謙益,或曰彭而述。根據楊連 民的考證,推斷本為錢謙益所作,彭而述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幫其評點並增 補。212但不論如何,作者不但將胡惟庸案與靖難之役連結,甚至下推到崇禎 甲申之變,將這三件大事以胡惟庸案為首串連起來。何幸真研究明代建文朝 史的歷史記憶時,認為明清易代之際的明遺民將靖難之役視為明朝覆滅之 源,並加以大肆批判,213但需要補充的是,其實不只靖難之役,此時明清士 人同樣也將胡惟庸案視為明朝滅亡的前兆,讓胡惟庸案同樣承擔起了明朝滅
210 清 張岱,《石匱書》卷68,收錄於《續修四庫全書》史部別史類卷319,頁12-13。
211 清 彭而述,〈封賞功臣洪武〉,《明史斷略》,收錄於《四庫未收書輯刊》壹輯貳拾 壹冊(北京:北京出版社,2000),頁593。
212 楊連民,〈《明史斷略》作者考辨〉,《聊城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4(山東,2009.08),
頁19-25。
213 何幸真,《明代的建文朝歷史記憶》,國立師範大學歷史研究所碩士班學位論文(臺北:
2013),頁24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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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的罪責。
如果在清初野史家眼中胡惟庸案尚存慨歎,那麼在參與官修《明史》的 史 學 家 眼 中 便 是 毫 不 留 情 的 批 評 了 。 康 熙 時 任 《 明 史 》 總 裁 的 徐 乾 學 (1631-1694)曾上〈修史條義〉,其中便如此評價胡惟庸案:「胡惟庸之獄,人 盡疑之。然太祖刑戮大臣,幾無虚月,鋌而走險,遂萌異圗亦情之所有。豈 謂盡無非干天命以救死也?」214;而同樣參修《明史》的尤侗(1618-1704)也 自作樂府詩〈胡藍獄〉諷刺明太祖的殺戮:
去年殺韓信,今年醢彭越,徐常幸前死,諸公寧望活?丞相戮、將軍 誅,醴泉岀井固有跡,駝馬入闕豈無辜?坐以謀反疑有無,罪止及身 或收孥,殺胡黨、殺藍黨,數十萬人保無枉,文武軍民打一網、一斗 粟、一座城、一條龍、一連鷹,革左塌徊何紛紛?得非此軰之冤魂。
215
在詩文的旁邊,註釋者還留下了「若有果報輪迴,此語非妄」這樣的評論。
所謂「果報輪迴」者何?若考量到上面彭而述的論點來看,或可同樣認為這 些註釋者同樣將崇禎甲申之變視為胡藍之獄的果報應驗。由此可知胡惟庸案 在清代士人眼中已然成為了明朝滅亡的重要原因。
趙翼(1727-1841)在《廿二史札記》中甚至不只批評胡藍之獄的株連,直 接指責明太祖的本性殘忍好殺:
明祖藉諸功臣以取天下,及天下旣定,卽盡舉取天下之人而盡殺之。
其殘忍實千古所未有,蓋雄猜好殺本其天性……是以兩興大獄,一網 打盡。此可以推見其心迹也。胡惟庸之死在洪武十三年,同誅者不過 陳寜、涂節數人,至胡黨之獄則在二十三年……不過借惟庸為題,使
214 清 徐乾學,〈修史條義六十一條〉,《憺園文集》卷14,收錄於《四庫全書存目叢書》
集部別集類卷243,頁36。
215 清 尤侗,〈擬明史樂府〉,《西堂詩集》,收錄於《清代詩文集彙編》卷65(上海:上 海世紀出版公司、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頁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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獄詞牽連諸人,爲草薙禽獮之計耳……於是文臣亦多寃死,帝亦太忍 矣哉……皆以見明祖之猜忌好殺,可知立傳之用意也。216
近來學者多指出趙翼的《廿二史劄記》並非單純的考史著作,而帶有考察「治 亂興衰之故」的意義,表達了其「經世」思想,217若結合引文中「立傳之用 意」,確實可以看出趙翼頗有以古鑑今的想法。我們可以發現從清初到乾隆 時期,儘管同樣針對株連,但批評胡惟庸的力道減輕,讓胡惟庸「除罪化」,
同時也加重了批判明太祖的力道,讓明太祖承擔些罪責。這些史評的變化究 竟反映甚麼?闞紅柳研究明清之際擁護明朝與擁護清朝的兩群史家群體,認 為前者修史目的主要在於「總結明亡教訓」、「抒發史家所遭遇到的慘痛經歷」
等等;而後者的目的主要在「揭露明朝的腐朽以作當代統治者的借鑑」。218那 麼究竟是甚麼原因造成這兩群士人對胡惟庸案中的「株連」如此敏感且態度 不同?
這從清初最大的文字獄─莊廷鑨案當中或許可以窺知一二。莊廷鑨,字 子相,又作子襄,浙江湖州南潯人。由於早年目盲,因此效法「左氏目盲,
而成《國語》」的精神,欲著史以成一家之言。莊廷鑨以重金收購已故明朝 首輔朱國徵的《明史概》,加以補充成書《明史輯略》。然而由於《明史輯略》
中多有指斥清朝之語,被人揭發大逆,成為了血洗中國東南知識份子的大 獄,史稱「莊廷鑨案」或「莊氏史案」。賀楊認為整場文字獄牽連者眾,不 只包含文人名士,更株連諸多平民百姓,著實為一場大獄。賀楊更指出在莊 廷鑨案後,江浙文風遭受大規模摧殘,導致江浙一帶的文化世家衰敗不振。
216 清 趙翼,《廿二史劄記》卷32,收錄於《叢書集成新編》卷105(臺北:新文豐出版,
1985),頁825。
217杜維運,《趙翼傳》(臺北:時報文化,1985),頁216-227;瞿林東,《中國史學史綱》(臺 北:五南出版,2002),頁689-692。
218 闞紅柳,《清初私家修史研究―以史家群體為研究對象》(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
頁7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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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除了直接對莊廷鑨案表達悲憤或哀戚,220也有許多士人轉而以較為隱晦的 方式表達對莊廷鑨案的不滿。在莊廷鑨案中被處決的潘檉章之弟─潘耒,便 曾作〈方氏義井記〉,細數了明初空印、胡藍獄乃至永樂時期對建文遺臣的 迫害,乍看之下雖然批評明朝「得國之初已釀亡國之釁」,但後面卻又說「人 主若之何可以妄殺人也?并書之以為戒」221,究竟是為「誰」之戒?另外同 樣出身浙江,在康熙朝參與編修《明史》的萬斯同也在讀完《洪武實錄》之 後而有所感:「高皇帝以神聖開基……天下既定之後,其殺戮之慘一何甚
219除了直接對莊廷鑨案表達悲憤或哀戚,220也有許多士人轉而以較為隱晦的 方式表達對莊廷鑨案的不滿。在莊廷鑨案中被處決的潘檉章之弟─潘耒,便 曾作〈方氏義井記〉,細數了明初空印、胡藍獄乃至永樂時期對建文遺臣的 迫害,乍看之下雖然批評明朝「得國之初已釀亡國之釁」,但後面卻又說「人 主若之何可以妄殺人也?并書之以為戒」221,究竟是為「誰」之戒?另外同 樣出身浙江,在康熙朝參與編修《明史》的萬斯同也在讀完《洪武實錄》之 後而有所感:「高皇帝以神聖開基……天下既定之後,其殺戮之慘一何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