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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核心能力之意涵

在探討核心能力之前,實有必要先瞭解能力之概念,因此,本研究將先說明 國內外學者對有關能力所下之定義,再接著探討中外學者對核心能力之定義,以 便說明核心能力之意涵。

壹、 能力之定義

對於能力的研究,最早起源於1973年美國哈佛大學商學院管理心理學者 McClelland 針對高等教育普遍使用智力測驗來篩選學生的現象提出質疑,他發表 一篇名為「測試能力而非智力」(Testing for Competence Rather Than Intelligence)

的文章,率先對智力測驗和智商提出質疑,他對卓越的工作者做了一連串的研究,

發現智力並非決定工作績效好壞的唯一因素,並研究歸納出一些卓越績效行為者 所具有之「能力」(包含態度、認知及個人特質等),並強調能力比智商更能測 出工作績效。此篇文章發表之後被譽為心理學領域中「能力運動」之濫觴(Spencer

& Spencer ,1993)。而後McClelland與另一位同事David Berlew創立顧問公司 McBer,推廣能力模式的應用,使得此一概念逐漸廣為流傳。

多數學者目前對於「能力」(competency)一詞的定義不一,如知能、職能、

才能、能力等等,其中Spencer & Spencer(1993)較完整地定義「職能是指個人所 具有的潛在特質,而這些潛在特質是與其工作或職位上的績效表現有相關的,同 時也可以依此預期、反應其行為即績效表現的好壞。」(林文政、龐寶璽,2003)

而潛在特質可區分為以下5種基本特性(鄭晉昌、劉曉雯,2003):

(一)動機:是指潛在的需求或思考模式,驅使個人選擇或指引個人的行為。例 如:成就感。

(二)特質:個人的某種傾向而導致某些行為表現。例如:自信、壓力忍受度。

(三)自我概念:從測驗中了解個人對事件或事務抱持的態度或價值觀為何。

(四)知識:處理的程序或專業的技能或人際處理方式,但大部分研究顯示,知 識較無法從中區分出較優秀的工作表現者。

(五)認知與行為技巧:包括隱藏的或可觀察到的,例如:演繹或歸納能力、傾 聽能力等。組織可藉由職能從表現具有平均標準水準的員工中,篩選出工作 表現較傑出者。

另外能力的內涵可包括與生俱來的性向與個人特質,加上後天學習的技能與 知識,而行為則是先天與後天各種能力的綜合產物(黃一峰,2001),期間關係可 以圖2-1-1 表示。

圖2-1-1 能力金字塔 資料來源:黃一峰(2001)

行為

技能 知識

性向 個人特質

就能力模式而言,能力必須以行為語言的方式顯示,才能提供行為範例,解

Spencer &

Spencer

Nordhaug &

Gronhaug

1994

能力係指與工作有關的知識、技巧和能力。

Raelin &

Cooledge

1995

將能力視為一種有機能力,一方面與工作有關(屬於功能性層面),

另一方面與個人有關(屬於隱藏在工作績效之後的行為層面)。

表2-1-1 能力定義彙整表(續)

Lysaght &

Altschuld

夠具體表現於個人工作績效上。基本上,外顯的能力(知識、技術)是顯而易見 的,且可自我充實、易於改變,可經由學習與訓練來增長與發展,而內隱的能力

(態度、動機、自我概念等),係屬於人格的部份,是較難發覺且須透過較長時 間的訓練才會改變。

本研究綜合Parry (1998)及吳信如(2002)所提的能力定義,認為能力係指 個人為達成卓越的工作績效,所具備的知識、技術、能力、特質和態度,不只包 含了個人目前所具備的知識、技術、能力與特質,同時還包括未來可能發展的潛 在能力與可透過學習而獲得的能力,涵蓋了由外顯的動作技能到內隱的價值觀、

情感或態度,這些職能項目與個人工作績效息息相關,且大多能透過學習與訓練 來增加與改變。

貳、核心能力(Core Competence)之定義

核心能力(Core Competence)為組織建構優勢的競爭力,我國許多文獻均認 為「核心能力」與組織績效兩者之間,有相關顯著的關連性。學者們對於「核心 能力」的定義相當分岐,最早提出「核心能力」一詞的Prahalad & Hamel(1990)

兩位學者,認為核心能力是一組特殊的技能或科技,使公司能為客戶創造利益、

產生創新的產品、延伸市場占有率、創造競爭優勢,同時塑造企業文化及價值觀;

特別在企業轉型時,核心能力能夠培育學習的環境,影響工作流程及行為,甚至 調整經營策略,引導企業邁向成功之途。後續十年間,有眾多學者接踵探討核心 能力,對於核心能力的意涵也有不同的見解,且有許多相關的論述,研究者將其 歸納如表 2-1-2。

表 2-1-2 核心能力定義彙整表

研究學者 年代 核心能力之定義

Prahalad & Hamel

1990

Leonard Barton

1992

核心能力是單一、獨特、不易模仿、且優於競爭者的資源運用和 技能。並且依知識基礎分為:(一)員工的知識與技能。(二)

技術系統。(三)管理系統。(四)價值體系等四個構面。

Spencer &

Spencer

&Dorothy 1998

構成企業競爭優勢的核心能力,是日積月累的結果,他人無法輕 易加以模仿。核心能力和補助能力及次要能力的最大差異在於後 兩者並不足以構成可持續領先競爭者的優勢,公司必須要擁有獨 一無二,且優於其他競爭者的優勢,才能稱得上是核心能力。

Hitt, Ireland, &

Moskisson 1999

對核心能力提出策略競爭的觀點,他認為所為核心能力即為組織 競爭優勢的來源,而此來源可使組織在提供客戶價值上具有獨特 性,據此定義,核心能力應該符合以下特性:價值性、稀少性、

不易模仿、不易取代等。

Lucia & Lepsinger

1999

核心能力是一組可透過眾所接受的標準去評量、是影響主要工作 (角色及責任)表現的相關知識、技能及態度的總合,而且可以經 由訓練及發展而得到改善。

表2-1-2 核心能力定義彙整表(續)

表2-1-2 核心能力定義彙整表(續)

競爭優勢,創造組織在競爭環境中存在的不可取代性。

(二)完整性:核心能力不是片段、零散的知識或能力,而是一套整合知識、方 法、步驟而成的生產或作業程序,能夠製造、產生特定價值者,否則即和單 純的智慧財產權沒有兩樣。

(三)非磨損性:核心能力非有形的物理上物質,而是無形的知識、能力,因此 沒有耗盡、用壞、耗損的疑慮,只要尚未被取代,即可持續供組織所用,在 競爭環境中取得競爭優勢。

(四)稀少性:核心能力不是隨手可得、人人皆有的,若非屬少數或單一組織才 具有者,則根據核心能力的定義,根本不成為核心能力。

(五)不能模仿性:與稀少性密切相關的另一個特性,即為不能模仿性,意即核 心能力必須是可以排除其他組織任意模仿、抄襲,或雖非絕對不可模仿、抄 襲,但其他組織欲模仿、抄襲者,須耗費相當大的時間與努力,方可加以模 仿、抄襲。

(六)替代性:和稀少性、不能模仿性相對立的特性,則是替代性,意即組織所 擁有的核心能力,並非完全不可由其他知識、能力所取代,或是經過長期的 學習、模仿,其他組織亦能發展、養成者。

(七)累積性:核心能力是組織累積長期的經驗,在日復一日的實踐過程裡,漸 次累積而成的,其形成多半非短期所能成功,也因此核心能力是不能模仿。

綜上,核心能力是影響主要工作表現相關的知識、技能及態度的總和,而且 可以經由訓練及發展而得到改善,此種能力具有獨特的競爭優勢,可增加組織價 值並且提昇組織的競爭優勢。就企業而言,組織內成員能否具備核心能力,是企 業競爭優勢的關鍵;相同的,學校組織內成員是否具備核心能力,亦是學校得否 提昇行政效能的關鍵所在。過去;學校人事人員常給人傳統、保守、消極的印象,

但隨著人力資源管理的興起,學校的人事人員已不能再抱持以不變應萬變的消極 心態,而必須積極提昇自身的核心能力,以協助學校達成組織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