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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實務現況與案例介紹

4.1 案例介紹

本研究案例為一國家科學學術研究單位,位於新竹科學工業園區內,設立的宗旨為 有效運轉及利用同步加速器光源設施,執行相關尖端基礎與應用研究,提升我國科學研 究之水準及國際地位。研究中心之加速器由國人設計建造完成,於 1993 年 10 月正式啟 用,為亞洲第一座完成的第三代同步輻射設施。自 1994 年 4 月貣開放光源供國內外學 術科技界使用,隨著近幾年周邊實驗設施逐漸興建完成,國內外研究人員使用中心光源 的人次快速增加,研究成果在質與量上亦呈現大幅成長,各領域已做出數量可觀的世界 一流科學實驗。

然而國際間科技競爭激烈,各國在同步加速器的發展上近年來亦有長足進步,而我 國現有光源在 X 光波段的光亮度已大幅落後國際先進設施,可資利用的出光口也即將用 罄。過去 5 年全國用戶屢次透過用戶會議,積極討論,強烈表達為進行尖端科學研究,

亟需亮度更高的 X 光光源,尤其正當我國大力推動基因體醫學、生物及奈米科技之際,

其迫切性更為提高。有鑒於此,中心改制前之「行政院同步輻射研究中心指導委員會」

於其 2001 年 2 月第 41 次會議中,即建議中心應進行另建一座電子束能量更高之同步加 速器的可行性研究。

經過多年研議,又基於我國跨領域尖端研究對高亮度 X 光光源之殷切需求,與國際 間高亮度加速器光源設施的強烈競爭,中心董事會於 2004 年 7 月決議推動向政府提出 興建新高科技廠房之計畫。研究中心並於當年年底致函國內近 1,000 位學者專家,徵詢 各方寶貴意見。又於 2005 年 1 月將 此興建計畫提送全國科學技術會議討論,該會議於 總結報告時,將此興建計畫之可行性列為重要結論之一。該研究中心除積極進行加速器 概念設計及赴國內外諮詢考察外,並舉行相關之學術論壇,邀請國內外學者專家參與討 論,且舉辦五場科研新契機討論會及六場全國說明會,均獲得熱烈回應及各界的寶貴意 見。經仔細彙整多方面意見後,完成此興建計畫籌建可行性研究報告,結果顯示我國已 具備必要的技術能力,可在原有基地上,以七年時間主導興建一座能量為 3 ~ 3.3 GeV、

周長 518m、超低束散度的同步加速器,完成後將可成為世界上亮度最高的同步加速器 X 光光源,提供眾多跨領域之科學研究新契機,促使我國學術研究更臻國際頂尖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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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個案組織架構

研究組織架構如下(未加入專案計畫):

董監事會

主任室

能量組 儀器發展組 實驗設施組 科學驗究組 行政組 安全組

圖 4.1 原組織架構圖

現階段研究組織架構(加入營建專案計畫):

董監事會

主任

TPS計劃 (加速器)

TPS計劃 (土建)

加速器設計 加速器工程 電子控制系統 (含機電小組)

土木 (含營繕小組) TLS運轉

光源組

儀器發展組 射束動力小組 高頻小組 電源小組 加速器運轉小組 儀器控制小組 注射器小組

低溫小組 真空小組 磁鐵小組 精密機械小組 輻射及操作

安全組 實驗設施組

科學研究組

行政組

圖 4.2 現行組織架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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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4.2 為 該 國 家 科 學 學 術 研 究 單 位 之 專 案 組 織 矩 陣 圖,左 方 淺 色 部 門 為 該 單 位 既 有 之 功 能 部 門,右 方 深 色 部 份 為 為 專 案 而 成 立 之 專 案 部 門;該 組 織 結 構 主 要 人 力 於 左 方 淺 色 功 能 部 門 中,專 案 部 門 中 常 設 人 力 相 當 少,由 功 能 部 門 支 援 右 方 之 專 案 部 門 ; 其 中 之圖示代表主要支援部門, 圖示代表次要之支援部 門。此專案計畫之人力來源為:(1)由原中心各部門指派人力支援,(2)聘請營建專案管 理團隊之協助。現行組織運作為矩陣式組織,內部員工同時兼任原任務與專案任務。

4.1.2 個案情境介紹

根據實際訪談曾參與案例需求整合與決策作業之工作人員,以及整理訪談對話之資 料,將從工程專業人員的角度透過(1)專案執行問題、(2)專案執行人員、(3)專案 組織需求問題決策模式、(4)需求作業整合操作模式,四大部分來瞭解案例問題之情境。

(1)專案執行問題:

個案工程主辦機關係為非工程專責機關,這意謂著該機關有著工程專業人員不足之 情形,其可能致使內部人員無法自行完成規劃及徵選建築師的招標作業。然而該機關在 進行先期規劃作業初期,因其組織人員中有土木工程之背景或實務經驗,故其原先想以 內部現有組織成員自行完成此階段作業,但其對於先期規劃工程行政作業內容涉及較多 工程專業性的問題,造成其於執行先期規劃作業的效率不佳。因此該機關為了確實完成 此階段作業,遂經由增加工程專業人員的方式,以協助執行先期規劃階段需求整合作 業。

當工程專業人員進入個案組織後,隨即針對內部人員(業主)整合之需求計畫書重 新檢視,檢視後發現需求計畫書之內容有下列幾個情形存在,其分別為:(a)整合內容 不具工程專業性、(b)規劃書僅為架構未來,並非作為建廠專屬之用。此部分明顯發現 該組織工程專業度不足,對於需求之想法與現實面有明顯落差,導致業主與專案人員無 法有所共識。

(2)專案執行人員:

此工程依其工程工程類別主要分為兩大類,其分別為:土木建築及主設施。然而專 案之參與人員也為上述兩部分之使用人員及單位專業人員。

又於個案新建工程當中,需求作業整合,係由負責土木建築部分之工程專業人員(營 繕小組)所主導,然而營繕小組之成員必頇要對建築案子之規劃設計準則的架構有一定 程度的認知,若內容涉及其他專業則僅需瞭解但不一定要完全認知。因此,營繕小組專 業素養的好壞對於需求整合的完整性有著極大的影響,也影響後續眾多決策時作業效 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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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專案組織需求問題決策之模式:

造成各決策不確實決定之因素有下列三點:(a)業主為非工程專責機關、(b)整合 業主需求的執行者非工程專業人員、(c)整合業主需求的執行者為工程專業人員但是權 力不足。其中第三點,在整合業主需求的作業過程中,常常會有著需求衝突或需求擴散 的問題,若整合者有工程專業背景可以評估出較適切之需求,但業主沒有給予整合者對 於需求問題裁量決策的權力時,此一情況不僅可能會造成整合過程冗長,甚至整合的結 果還是會有著不確實的問題存在。

此組織採用之專案組織決策模式如下圖(圖)所示,此案例執行土木建築需求整合 作業係由負責土木建築部分之工程專業人員(此為營繕小組)所主導,而主設施部分的 需求整合作業則由該機關內部人員主導。

此個案雖有組織需求問題決策層級,但是實際執行上若是有需求整合問題之情形,

送至主管會議決策的情形較常見,土木分項計畫主持人不裁量需求整合之問題,但是折 衷之方式為土木分項計畫主持人也為主管會議之參與人員,因此其對於牽涉到土木建築 相關的需求決策問題可藉於此會議中提出專業之建議以供此會議進行決策,決策後的成 果再交由該機關最高決策層級核定。

經由瞭解此專案組織需求問題決策模式後,可以發現整合業主需求的執行者為工程 專業人員但是權力不足的情形存在於此案例中,雖業主透過增加內部工程專業人員來協 助進行需求整合的作業,但在權力無法下放之情況中,所有決策在定案之後,卻會出現 其他異議,而該組織具影響力之人士卻往往是異議之來源,因此整體決策時間冗長,造 成管理績效不彰。此個案在需求問題的決策過程上雖具專業分工之優點,但卻造成了需 求整合作業執行上確較無效率可言。

中心主任

土木分項計畫 主持人

加速器設計與 實驗設施

營繕小組 運轉 加速器工程

加速器分項計 畫主持人 主管會議

需求問題之決策 需求問題之決策

裁量後需求問題決策 ( 加速器) 裁量後需求問題決策

( 土木)

決議成果

圖 4.3 個案組織決策流程圖

40 1、97.06.30 10:00~11:30

(90 分鐘)

認識組織,初步接觸 內 部 員 工 - 專 案 工程師、行政人員 2、97.07.01 10:00~11:00

(60 分鐘)

瞭解組織現況,與所面 臨問題之情境

內 部 員 工 - 專 案 顧問

3、97.07.07 14:00~15:00 (60 分鐘)

瞭解組織內運作情況 內 部 員 工 - 專 案 工程師、行政人員

4、97.08.01 10:00~11:30 (90 分鐘)

瞭解組織內運作情況 內 部 員 工 - 專 案 工程師、行政人員

5、97.12.10 18:00~19:30 (90 分鐘)

6、97.12.11 09:30~11:00 (90 分鐘)

7、98.03.16 18:00~19:30 (90 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