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四章 個案研究

第一節 案例篩選

本研究在此將針對台北縣都市計畫工業區進行群落分析,意欲將台北縣都市計 畫工業區劃分為「群內同質、群間異質」的不同類型。本研究並依據群落分析的結 果選取個案研究地區,並進行瞭解個案地區的發展背景與現況,以進行更深入的探 討。

一、投入變數資料

本研究利用都市計畫工業區土地使用現況表以及都市計畫工業區土地使用類 別比例表兩套資料系統(林建元,1999)進行分析。都市計畫工業區土地使用現況 表所載資料為台北縣都市計畫工業區面積資料;都市計畫工業區土地使用類別比例 表所載資料為 23(加上非製造業工業)中分類產業所佔面積比例、工業使用面積比 例、空地面積比例、住宅面積比例、商業面積比例。

二、最適群數之決定

最適群數之決定涉及兩個準則,一是以 CCC 值準則找出較適當的群數,另是 以研究的目的進行選擇。

(一)、CCC 值準則

在決定群數的時候,立方集群準則(Cubic Clustering Criterion)認為最大 CCC 值之群數是相對最適群數。然而本研究群落分析所採的集群法為非層次式集群法,

故套裝軟體並無法一次求得,必須嘗試不同的群數的方式來比較 CCC 值,而不同的 群數所對應的 CCC 值如表 4-1。

(二)、最適群數實證結果

利用實證結果發現,在群數的測試以分為三群之 CCC 值為最高,達 0.934,分 三群次之,為 0.502,分四群為 0,分五群無意義(如表 4 所示)。故採 CCC 值最佳 的三群分法。

表 4、CCC 值實證表

群數 CCC 值

2 0.502

3 0.934*

4 0

5 -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三、群落分析結果

本研究將利用非層次式集群法之 K 均值法進行實證,結果顯示台北縣都市計畫 工業區最適群數為三群,第一群包括:板橋、蘆洲、五股、泰山、八里、三峽、深 坑、石碇、淡水、瑞芳、三芝、平溪、澳底、金山、萬里;第二群包括:中和、三 重、林口、鶯歌、新店;第三群包括:新莊、土城、樹林、汐止(如表 5 所示)。

表 5、群落分析結果表

群落 組成

第一群 板橋、蘆洲、五股、泰山、八里、三峽、深坑、石碇、淡水、瑞芳、

三芝、平溪、澳底、金山、萬里

第二群 中和、三重、林口、鶯歌、新店

第三群 新莊、土城、樹林、汐止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四、群間差異分析與群落命名

利用 MANOVA 來進行各群之間變數差異性的比較,實證結果發現利用上述分 群結果,有八個變數在各群間有顯著差異,分別為:分區面積、金屬製品製造業、

精密機械製造業、紙漿紙製品業、印刷及相關事業、橡膠製品業、化學製品製造業、

金屬基本製造業。在分區面積方面,以第三群為最高;在金屬製品製造業面積比例

部分,以第三群為最高;在精密機械製造業面積比例部分,亦是第三群最高;在紙 漿及其製品製造業面積比例部分,以第二群為最高;在印刷及其製品製造業面積比 例部分,亦是第二群為最高;在橡膠製品製造業面積比例部分,第二群與第三群相 當接近,但以第三群最高;在化學製品製造業面積比例部分,是以第三群最高;在 金屬基本製造業面積比例部分,第二群與第三群相當接近,但以第三群略高;(如 表 6 所示)。

綜合以上分群以及檢定結果,可以發現在第一群,其分區面積相當小,僅僅 23.1593 公頃,而在區內的產業分佈也相當弱勢;在第二群,其分區面積達 164.3560 公頃,在產業分佈以紙漿及紙製品製造業及印刷及其相關事業較其他群落高;在第 三群,其分區面積達 316.9450 公頃,在產業分佈以金屬製品製造業以及精密機械製 造業、橡膠製品製造業、紙漿紙製品製造業、化學製品製造業以及金屬基本工業較 高,但是橡膠製品製造業與金屬基本製造業與第二群相近。

綜觀以上,可以歸納出第三群的產業結構主要為都市技術型產業,即「高科技 業」;第二群的產業結構主要為都市勞力型產業;而第一群的工業分區相當小,而 產業分佈也無法與第二群、第三群作比較。

表 6、群間差異一覽表

均值 顯著變數 P 值

第一群 第二群 第三群

分區面積 0.0001 23.1593 164.3560 316.9450*

金屬製品製造業 0.0109 3.8967 7.8880 16.9975*

精密機械製造業 0.0572 0.1320 0.4620 1.3900*

紙漿及紙製品 0.0056 0.1660 1.7020* 0.6525

印刷及有關事業 0.0265 0.0300 3.3640* 0.3025

橡膠製品製造業 0.0601 0.0733 0.6240 0.6700*

化學製品 0.0055 0.2147 0.3980 1.4350*

金屬基本製造業 0.0649 0.5900 1.9800 2.0900*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五、個案選取原則

蔡宏進(1995)認為社區是指一定地理區域內的人及其社會性活動及現象的總 稱,然而社區培力為基礎的自發性環境管理必須以一定地理區域為限,上述以群落 分析區分各類型都市計畫工業區是以鄉鎮市作為單位,都市計畫工業區除了如群落 分析的結果所示,在分區大小有明顯的差異之外,其各個縣市都市計畫工業區空間 分佈的情形也是呈現零散或集中不一的情形,故本研究在個案選取的第一個原則上 是以分區面積較大者為優先,初步選定第二群與第三群;而本研究的第二個原則是 以都市計畫工業區分佈較集中者為優先,考量各個傳統型工業區與科技型工業區的 分佈,最後選定三重市—頂坎工業區;汐止市—社后工業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