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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理論基礎與文獻回顧

第二節 社區培力

一、培力的定義

培力(Empowerment)一詞出現在 1980 年代初期,它根植於 1960 年代社會行 動的意識型態和 1970 年代的自助觀(self-help)。此理念近年來常用於社區策略上。

有關「培力」的定義,Rappaport(1987)指出定義培力的情況是很困難的,因為培 力在不同的人和背景下提供不同的形式,在層級分析亦相異。一般來說,在個體層 級,培力包括參與定位、參與行為和推動制訂決策;組織層級,培力包括分配領導、

發展知識技術、擴大對社區有利影響。而培力一詞常用於種族歧視、愛滋病患…等 弱勢團體上;相較之下,定義「非培力」(Disempowerment)是容易的。他認為,非 培力的定義為民眾或社區對於其相關事務失去應有之控制

,而非培力是疏離、無助、無力的狀態。(Rich etc,1995,P658)

雖然定義培力是困難的,但是 Rappaport(1987)指出培力是一種使得個人、組 織以及社區在相關事物上獲得控制的一種機制,這隱含了培力的發生必須具備個 人、群體以及社區層級。Maton(1988)指出培力最顯著是發生在個人層級及團體層 級,然而,社區層級的培力則是最具備效果的。而 Mechanic 把培力定義為民眾對其 目標、努力和結果,發展為緊密的關連。Gibson 詮釋培力為「協助個體知覺問題根 源且付諸行動的過程」。Simmons 和 Person 則將它定義為「是一種使人們有能力主宰 環境和做決策的過程」。Maton 和 Salem 將之定義為「人們獲得資源或能力以便提升 對生活的掌控及達成重要的人生目標之主動、參與的過程」,故從中得知,培力是 個 人 為 基 本 單 位 , 利 用 組 織 加 以 結 合 , 並 以 社 區 為 發 展 主 體 的 概 念

(Zimmerman,1990,P.169-170)。

二、培力的種類

Rappaport(1987)指出培力是一種使得個人、組織以及社區在相關事物上獲得 控制的一種機制,這隱含了培力的發生必須具備個人、群體以及社區層級。Maton

(1988)指出培力最顯著是發生在個人層級及團體層級,然而,社區層級的培力則 是最具備效果的。以下對於三種培力進行描述:

(一)、個人培力(心理培力)

個人培力亦稱之為心理培力,而所謂個體培力,係指個人能察覺本身影響外在 環境的能力,並利用其知識和技術去實際參與(Zimmerman,in press)。

(二)、組織培力

組織培力是基於個體培力而形成,而所謂組織培力,係指組織內的運作是由組 織成員共同控制,並廣泛的參與決策制訂。在組織內的成員是有價值、被尊敬、有 力量的(Kroeker,1995)。

(三)、社區培力

社區培力是基於個體培力與組織培力而達成的,而所謂社區培力,係指社區是 致力於改進的,讓社區居民對切身的生活品質的問題進行改善(Zimmerman,Dunst,

Trivette 和 Lapointe,1992)。

三、培力的層級

Richard 、 Michael 、 William 以 及 Abraham 將 培 力 分 為 形 式 培 力 ( Formal empowerment )、 個 人 培 力 ( Intrapersonal empowerment )、 有 效 培 力 ( Instrumental empowerment)以及實質培力(Substaintive Empowerment)四種層級,社區培力的這四 個層級具有順序性,例如:要達到有效培力,必須先經過形式培力和個體培力這兩 個層級。總而言之,社區培力則是這四種培力層級的最終目標。以下分別對此四培 力層級說明之:

(一)、形式培力

所謂形式培力,係指公部門對於民眾相關的決策制訂,提供民眾參與的制度,

然而這樣的制度也必須適當的輔導民間組織進行參與。就僅僅形式培力而言,它並 無法對某種議題,提供民眾針控制局勢的力量。

(二)、個人培力

個人培力是在某種既定局勢下,個人能力勝任的感覺(Zimmerman,in press)。

個人培力在決策過程中,對於行動參與是不可或缺的。假使個人有感覺能維護本身 利益並影響決策,參與行動便產生;或者說假使決策制訂增加對個人的信任,參與

行動便產生,達到個人培力(Florin&Wandersman,1984;Stone&Levine,1985;

Zimmerman,Israel,Schulz,&Checkoway,1992)。

(三)、有效培力

有效培力的關鍵因素是參與決策制訂之實際力量。而其判定準則依據相關因素 的互相影響,相關因素包括:專業知識、物質資源、談判技巧和相關法令。當上述 的相關因素對於參與決策產生正面的影響力量時,即達成所謂的有效培力。

(四)、實質培力

實質培力的精髓主要是對問題提出了有效對策。而實質培力根本上需要民眾和 公、私部門為制訂決策解決問題而努力,假設公、私部門單獨或忽略民眾而制訂決 策解決了問題,公、私部門顯示了它們的力量,但是在過程中民眾並未被培力,並 不能稱之實質培力。

四、培力的流程

社區是由民眾和公、私部門所組成的,當個人和制度都被賦予權利去完成有效 且令人滿意的結果,我們稱之為社區培力達成。Richard、Michael、William 以及 Abraham 除了將培力分為四層級外,也提出社區培力流程,為社區培力做一完整說明(參照 圖 3)。假使提供參與的機制設計中,民眾參與決策制訂對社區發展有正面的效益,

形式培力即形成。當形式培力有高程度的民眾動員,民眾對於社區利益相關的議題 產生行動參與,即達到個人培力。而民眾在參與與決策制訂影響是有效的,此時的 培力稱之為有效培力(實際力量的衡量因素為專業知識、物質資源、談判技巧和相 關法令等等)。最後,有效培力假使對於決策相關議題提出有效對策,實質培力即 圓滿達成,實質培力則導致社區培力的成功。圖中顯示有很多可能形成社區非培 力,舉例來說,即使形式培力提供民眾參與一個提升社區利益的參與機制,假使民 眾無法在這樣的機制環境中動員起來,也會因此產生社區非培力。即使在個體培力 民眾廣泛參與且政府有適當回應的情況下,民眾假使沒有重要的相關因素(如:專 業知識、物質資源、談判技巧和相關法令等等)可以配合,不僅問題無法有效解決,

社區的實質培力亦因此失敗。總而言之,要在所有的因素都正確無誤的情況下,社 區培力才有可能成功。

圖 3、社區培力程序圖

資料來源:Rich 等人(1996),第 667 頁

個體特性 (知識、技術、規範)

社會制度 (民眾、組織)

參與決策的 容許度

形式上的制度 (政府、組織)

決策中的民眾參與 容許度

低容許度 高容許度

形式培力

民眾參與動員程度高

民眾參與決策 民眾參與動員程度低

個人培力

有影響力 沒有影響

有效培力

成功(解決問題)

實質培力

社區培力 失敗(未解決問題)

社區未形成培力

程序結果背景

五、社區培力的運作

(一)、民眾參與的制度

Coleman(1994)認為健全的社會應該將地方自治權力下放,以使環境與社會 更多元化。社區自治可確保社區對於其所熟悉的環境狀況有政治決策權與管理權,

使社區得到適當的發展。社區自治的原則是賦予基層民主政治與經濟力量,讓環境 組織與政治活動適得其所,而使社區成員與公共事務得到較佳的控制。而在 Coleman 這樣的理念下,該如何讓社區產生力量呢?Rich、Edelstein、Hallman 以及 Wandersman

(1995)應用社區培力於環境威脅方面,將培力分為形式培力、個體培力、有效培 力以及實質培力四種層級,社區培力的這四個層級具有順序性。Rich 等人認為培力 的達成必須建立在民眾進行決策制訂的基礎上,然而制訂民眾參與的制度是最重要 的前提。

(二)、關切的議題

社區擁有提供參與管道的制度後,首要面臨的問題就是民眾參與的情形,

McMillan(1995)利用問卷調查分析培力的影響因素,探討什麼變數和心理培力相 關?以相關分析結果顯示,參與利益的相關程度最高。而盧應慶(1997)也認為假 使社區議題和居民生活上的切身利益無太大關係,將致使居民難以號召,若問題針 對社區居民有切身利害關係的公共議題,居民的參與意願會大大的提高。葉燕燕

(1995)認為,適當的社區環境議題可以引起居民的注意與參與,但常因社區居民 的環境敏感度不高而誤以為沒有議題存在,因此,社區工作者可以協助社區共同找 出適合的環境議題。王順美、沈珊珊(1999)亦認為,社區工作者要以社區關切的 公共議題吸引人們的注意、設法認識社區居民與他們打成一片、藉著活動及計畫把 居民動員起來、並留下參與者的資料來開發社區的人力資源。所以社區要能自發性 的動員起來,除了大家關切的公共議題之外,領導者的能力與組織的資源整合運作 是相當重要的。

Wilson(1996)以社區經濟發展為主題,認為社區經濟發展事務的推動,如果 沒有社區培力(community empowerment)與個人培力(individual empowerment)是無 法竟其功效,而社區培力又必須以個人培力為基礎;社區經濟發展在地方來說是外 顯的,而培力則是內涵的,猶如圖 4 所示,社區經濟發展是位於水平面以上,而社

區培力和個人培力則在水平面以下。

圖 4、個人培力、社區培力與社區經濟發展 資料來源:Wilson(1996),P.619。

(三)、社區組織的成立與運作

在社區的公共議題普遍受到民眾的關切之後,Hanson 以及 Mcnamara(1998)

認為社區組織必須制度化,因為作為一個明確的組織,藉由強化和外部機構的合作 能力,制度化對於社區組織會產生很大的助益。而 Fawcett 等人(1995)認為團體的 規劃、短期長期目標界定、組織制度的不同都對社區自主性產生影響。

制度化後的社區組織面臨的第一個問題就是組織的運作,而成功的社區組織運 作是需要人力、資金與技術的配合。Fawcett 並提出相關個案,由個案研究得知,國 外經常以指導委員會或管理委員會結合共同意識的人們執行計畫,關於委員會之技 術支援和交流,常常透過志工舉辦公聽會或在鄉鎮大會等形式獲取。然而組織成立 後遇到的第一個問題就是新血的加入,招募志工可以開放諮詢、發佈消息、提供訓 練課程及資訊傳達等方式獲得新成員,而最新的方式是進行問卷找出潛在的新血,

制度化後的社區組織面臨的第一個問題就是組織的運作,而成功的社區組織運 作是需要人力、資金與技術的配合。Fawcett 並提出相關個案,由個案研究得知,國 外經常以指導委員會或管理委員會結合共同意識的人們執行計畫,關於委員會之技 術支援和交流,常常透過志工舉辦公聽會或在鄉鎮大會等形式獲取。然而組織成立 後遇到的第一個問題就是新血的加入,招募志工可以開放諮詢、發佈消息、提供訓 練課程及資訊傳達等方式獲得新成員,而最新的方式是進行問卷找出潛在的新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