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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面因素之敘述性統計分析

第五章 資料分析與實證結果

第一節 構面因素之敘述性統計分析

為瞭解國內證券承銷業務人員對於承銷商為獲致比競爭者高的經營績效 所需要擁有的重要企業資源之看法,以及對於價值鏈中構成證券承銷商高經營 績效重要基礎之各項支援活動與主要活動之認同度。本研究針對 23 項企業資 源構面因素,透過問卷,由證券承銷業務人員從中選擇其認為最重要的五項企 業資源,並依其重要性程度予以排序,按排序後各衡量變項之重要性高低,分 別給予 5 至 1 分,再進行統計分析;另針對 29 項價值活動構面因素之重要程 度,由證券承銷業務人員透過問卷予以量化,各衡量變項分別給予 1 至 5 分再 進行統計分析。

一、企業資源構面

如表 5-1 所示,國內證券承銷業務人員對於各項承銷商獲致高經營績效 之資源(資產與技能)所認知的重要程度高低分析如下:

●重要性較高的前五項企業資源為:承銷實績(4.12)、開發客戶能力(3.54)、 金控的奧援(3.39)、配售通路(3.25)、承銷主管的魅力與領導能力(3.23)。

●重要性較低的五項企業資源為:自行認購能力(0.00)、股務代理服務能 力(1.50)、標準化作業程序及智庫(1.80)、研調能力(2.13)、風險控管 能力(2.28)。

由上述結果可知,承銷實績、開發客戶能力、金控的奧援、配售通路及 承銷主管的魅力與領導能力等變項,是國內證券承銷業務人員認為構成承銷 商高經營績效之最重要的五項企業資源。

從承銷業實務面分析,對證券承銷商而言,爭取承銷業務(尤其是主辦 承銷商)時,「承銷實績」是非常重要的競爭資源,大部分的發行公司都非 常重視證券承銷商的承銷實績,因為無論是初次上市櫃案(IPO)或是籌資 案(SPO),能否順利通過主管機關的審查,與主辦承銷商的送件經驗息息 相關。證券金融機構整併方興未艾,金融控股公司積極推動跨售業務之際,

證券承銷商已深刻體認到單打獨鬥難以持續取得競爭優勢;在證券金融產業 大者恆大的趨勢下,「金控的奧援」日形重要。94 年 1 月,我國承銷市場開 始實施新版承銷制度,取消股票初次上市櫃證券承銷商自行認購的規定,要

另從競爭優勢理論面分析,上述重要企業資源具有一些共同特色,其中

「承銷實績」、「金控的奧援」等資源都具有耐久性、不可移動性、不可複製 性及高度鑲嵌等;另外,「開發客戶能力」、「配售通路」則具有耐久性與部 分的不可移動性及資源鑲嵌;這些都是資源基礎論認為可形成企業持續性競 爭優勢的資源特質。

證券承銷業務人員認為重要性較低的五項企業資源包括:自行認購能 力、股務代理服務能力、標準化作業程序及智庫、研調能力及風險控管能力。

從實務面來看,自 94 年 1 月開始實施新版承銷制度,取消股票初次上 市櫃證券承銷商自行認購的規定後,「自行認購能力」的重要性已大幅降低。

一般證券承銷業務人員都將股務代理業務視為對客戶附加之服務,「股務代 理服務」具有規律性、標準化的特性,不容易形成差異化,因此,對承銷商 之經營績效較不會有太大助益。國內具規模之證券承銷商多已建立本身之

「標準化作業程序及智庫」,加上證券主管機關訂定完整的法令規章,因此,

本項資源較難形成承銷商高經營績效的優勢來源。「研調能力」未獲重視的 原因,可能是因為承銷業務人員一般所認知的研調部門,僅在承銷價格訂定 時,提出研調報告作為訂價參考,並未真正發揮價格發現的功能。另外,證 券承銷業務人員認為承銷案件的爭取及送件,對於經營績效有較大的助益,

較不重視「風險控管能力」的影響,可見國內承銷業務人員對案件品質及包 銷部位的風險意識仍低。

從理論面來看,「股務代理服務」、「標準化作業程序及智庫」不具有稀 少性,欠缺競爭價值。好的研調人員或團隊具有可移動性,無法真正為承銷 商帶來持續性的高經營績效。

表 5-1 企業資源構面均值分析

分析敘述性統計資料發現,分別有 94.2%及 99.2%的證券承銷業務人 員認為此兩項價值活動之影響性重要或極重要。

這兩項價值活動皆為對人的經營,「有效的激勵制度」為對內部員工 的經營,其有助於提升承銷人員的士氣,因此受到重視;「經營良好、完 整的人際網路」為對外部人脈的經營,其有助於爭取業務。

(二)平均值在 3.79~4.28 之間者

平均值在 3.79~4.28 之間者共有二十二項,顯示證券承銷業務人員普 遍認為其影響重要。

其中「完整、持續的教育訓練」(4.23)、「提升及維護公司聲譽」(4.27)、

「積極扮演投資銀行角色,強化與創投業者之策略合作」(4.28)、「發展 並落實標準化作業程序」(4.21)、「良好的送件品質管制活動」(4.25)等 五項平均值均大於 4.20;分析敘述性統計資料發現,90%以上的證券承銷 業務人員認為此五項價值活動之影響性重要或極重要。

「完整、持續的教育訓練」、「發展並落實標準化作業程序」、「良好的 送件品質管制活動」等對於提升承銷輔導人員的輔導能力及送件品質相當 重要;而「提升及維護公司聲譽」、「積極扮演投資銀行角色,強化與創投 業者之策略合作」則對於爭取承銷業務,尤其是主辦案件相當重要。

(三)平均值在 3.79 以下者

至於平均值在 3.79 以下者共有五項,相對而言,國內證券承銷業務 人員認為其影響較不重要。

「於全國各企業集中地區設置承銷服務據點」(3.69)已非證券承銷 商價值活動差異化的主要來源。承銷業務人員認為「落實承銷商內部控制 暨內部稽核制度」(3.76)為承銷商基本的要求,對於構成高經營績效助 益不大。「因應證券市場景氣變化,迅速調整專業承銷輔導人力配置」

(3.64)與「採行穩定的人力資源政策,配置充足的專業承銷輔導人力」

(4.13),這兩項人力資源政策之平均值呈現強烈對比,可見證券承銷業 務人員較支持穩定的人力資源政策,因為其有助於提升承銷人員士氣。承 銷業務人員較感受不到「積極從事新金融商品之開發」(3.66)對於承銷 商經營績效的影響。而「經營優質的股務代理業務」(3.50)則被認為是 附加的服務,較難進行差異化,亦對經營績效助益不大。

綜上所述,本研究歸納出的二十九項價值活動,其中平均值在 3.79 以 上者共有二十四項;分析敘述性統計資料發現,70%以上的證券承銷業務人 員認為此二十四項價值活動之影響性重要或極重要,顯示國內證券承銷業務 人員對於價值鏈中的支援活動與主要活動構成我國證券承銷商高經營績效 基礎之重要性,具有高度的認同。

表 5-2 價值活動構面均值分析 4.積極為客戶籌辦海外 road show、出具英文研

調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