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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研究結果分析

第一節 樣本結構分析

壹、問卷回收情形

海巡署機動查緝隊編制476人,實際員額419人(2007年12月之統計數據),

本研究以全員普測為目標,惟海巡署機動查緝隊人員因辦案需跟監、埋伏、守候,

人員上班時間及工作地點分散調查不易,本研究共發送問卷419份,回收問卷334 份,回收比例為80%,有效問卷為311份,無效問卷23份,本研究以全體查緝人員 普測,回收80%其樣本應具相當之代表性,相關資料經彙整如表4-1:

表 4- 1 問卷調查回收情形統計表 工作地點 人數 發送問卷

回收問卷 數

回收率 無效問卷 數

有效問卷 數 北部地區 117 117 95 81% 7 88 中部地區 103 103 84 82% 4 80 南部地區 113 113 88 78% 10 78 東部地區 33 33 24 73% 0 24

貳、樣本個人基本資料特性分析

本研究樣本之個人屬性包括性別、職別、年齡、婚姻狀況、服務年資、工作 地點、學歷、教育背景等八項,茲將上述各項個人屬性在樣本中之分配情形統計 分析如表4-2:

一、性別:

依有效樣本的性別進行統計,海巡署機動查緝隊「男性」人員計有 263 員,佔總人數比例 84.6%;「女性」人員則有 48 員,佔總人數比例 15.4%,

「女性」人員比例明顯偏低,原因係為海巡署機動查緝隊主要工作為查緝 不法槍械、毒品及走私偷渡,在工作上有其相對之危險性存在,女性基於 體能限制,為考量其工作之安全,多以擔任行政業務或協助查緝之職務,

故在海巡署機動查緝隊女性所佔的比例明顯偏低。

二、職別

依有效樣本的職別進行統計,海巡署機動查緝隊「軍職」人員計有 195 員,佔人數總比例 62.7%;「文職」人員則有 116 員,佔人數總比例 37.3%,海巡署機動查緝隊於成立之初係以軍職人員為主,基於海巡署未 來將以文職人員為主之政策考量,分別於 2002 年、2004 年、2006 年分別 招考海岸巡防特考之文職人員加入機動查緝隊,另以公開徵才的方式招募 其他行政機關的文職人員加入機動查緝隊,致使海巡署機動查緝隊軍、文 職人員的比例由原來軍職為主,文職人員佔不到一成的情形,增加至目前 軍文比例大約 6 比 4 之比例。

三、年齡

依有效樣本的年齡進行統計,以「30 歲至 39 歲」為最多,計有 193 員,佔總人數比例 62.1%;其次「40 歲至 49 歲」計有 69 員,佔總人數比 例 22.2%;再次之為「29 歲以下」計有 33 員,佔總人數比例 10.6%;「50 歲至 59 歲」再次之計有 11 員,佔總人數比例 3.5%;最少的為「60 歲以 上」計有 5 員,佔總人數比例 1.6%。因軍職人員有少校任官 20 年、中校 任官 24 年、上校任官 28 年,屆年退伍之任職限制,故軍職人員絕大部都 在 50 歲前退伍離職,僅少部份上校軍官得以檢覈資格轉任文職,故 50 歲 以上人員絕大部分為文職人員,且比例明顯偏低。

四、婚姻狀況

依有效樣本的婚姻狀況進行統計,以「已婚」為最多,計有 210 員,

佔總人數比例 67.5%;其次「未婚」計有 92 員,佔總人數比例 29.6%;最 少的為「離婚」計有 9 員,佔總人數比例 2.9%。

五、服務年資

依有效樣本的服務年資進行統計,以「6 年至 10 年」為最多,計有 99 員,佔總人數比例 31.8%;其次「5 年以下」計有 79 員,佔總人數比例

年至 20 年」再次之計有 37 員,佔總人數比例 11.9%;「21 年至 25 年」又 次之計有 27 員,佔總人數比例 8.7%;最少的為「26 年以上」計有 11 員,

佔總人數比例 3.5%。海巡署機動查緝隊基於工作的需求對於個人體能的 要求較多,故執行基層查緝任務的人員,以服務 20 年以下的人為主力占 總人數比例 87.8%,另就升遷序列而言,服務年資超過 20 年絕大部分均已 晉升至專員以上職務,因幹部職缺較少故相對所佔比例偏低。

六、工作地點

依有效樣本的工作地點狀況進行統計,以「北部地區」為最多,計有 88 員,佔總人數比例 28.3%;其次「中部地區」計有 80 員,佔總人數比 例 25.7%;再次之為「南部地區」計有 78 員,佔總人數比例 25.1%;「外、

離島」又次之計有 41 員,佔總人數比例 13.2%;最少的為「東部地區」計 有 24 員,佔總人數比例 7.7%。

七、學歷

依有效樣本的學歷進行統計,以「專科(二技)」為最多,計有 156 員,佔總人數比例 50.2%;其次「大學」計有 113 員,佔總人數比例 36.3%;

再次之為「研究所(含碩士或博士)」計有 31 員,佔總人數比例 10%;

最少的為「高中(職)」計有 11 員,佔總人數比例 3.5%。

八、教育背景

依有效樣本的教育背景進行統計,以「一般高中及大專院校」為最多,

計有 177 員,佔總人數比例 56.9%;其次「軍校」計有 119 員,佔總人數 比例 38.3%;最少的為「警校」計有 15 員,佔總人數比例 4.8%。因海巡 署機動查緝隊屬軍職及文職並用的單位,警職人員如要轉到機動查緝隊任 職,必須放棄警職身分改敘文職始得擔任查緝人員,故警校教育背景的人 員比例明顯偏低。

表 4- 2 本研究有效問卷樣本資料統計表

人員統計變項 選項別 樣本數 百分比(%)

男性 263 84.6

性別 女性 48 15.4

軍職 195 62.7

職別 文職 116 37.3

29 歲以下 33 10.6

30 歲至 39 歲 193 62.1 40 歲至 49 歲 69 22.2

50 歲至 59 歲 11 3.5

年齡

表 4-2 本研究有效問卷樣本資料統計表(續)

人員統計變項 選項別 樣本數 百分比(%)

已婚 210 67.5

未婚 92 29.6

婚姻狀況

離婚 9 2.9

5年以下 79 25.4

6年至10年 99 31.8

11年至15年 58 18.6

16年至20年 37 11.9

21年至25年 27 8.7

服務年資

26年以上 11 3.5

北部地區 88 28.3

中部地區 80 25.7

南部地區 78 25.1

東部地區 24 7.7

工作地點

外、離島 41 13.2

高中(職) 11 3.5

專科(二技) 156 50.2

大學 113 36.3

學歷

研究所(含碩士或

博士) 31 10.0

軍校 119 38.3

警校 15 4.8

教育背景

一般高中及大專

院校 177 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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