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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持有模式之校估與分析 .1機車持有模式

有關機車動態持有模式之參數估計步驟與汽車動態持有模式相同,即先以多項 羅吉特模式進行校估,進一步採用落後內生變數以檢驗方案間是否具有狀態相依 性。唯設計方案個數不同,而經過問卷調查家戶機車持有數之各種組合,最終利用 以進行分析之機車持有數選擇方案為下列所示:

方案1:98年持有0輛車之選擇;

方案2:98年持有1輛車之選擇;

方案3:98年持有2輛車之選擇;

方案4:98年持有3輛車之選擇;

方案5:98年持有4輛車以上之選擇;

機車持有模式部分亦以方案1為基準方案進行模式校估,並利用多項羅吉特模式 建構機車持有數量之選擇行為模式,並分析其選擇行為,而亦將尋求一最佳多項羅 吉特模式,本研究將逐步將持有數替選方案之效用函數置入不同變數組合,反覆校 估模式,在所得各組校估結果,根據估計參數之符號、顯著性、對數概似函數值與 概似比指標,選定最佳多項羅吉特模式,再以最佳多項羅吉特的結果為基礎來建構 巢式羅吉特模式,用以提高模式的解釋能力。圖5.2為機車持有之多項羅吉特模式架 構圖。

5

4

3

2

1

圖5.2 機車持有之多項羅吉特架構圖

在校估程序方面,首先以多項羅吉特模式進行機車持有模式估計,其中以持有 0、1、2、3、4 輛以上為選擇集合,納入家戶總人口數、家戶汽、機車駕照數與年 保險費、年牌照稅與年燃料費共生變數。經篩選出不顯著之解釋變數,且刪除其估 計符號不符預期之方案變數,如通勤時間、主要駕駛人每週旅遊天數。重新校估得 最佳多項羅吉特模式。且依有無納入前期機車持有虛擬變數分別進行兩模式之校 估,其中模式1 為未納入該變數,而模式 2 為納入該變數,經由反覆校估模式後,

並依據估計參數之符號、顯著程度與整體解釋能力,得兩模式之最佳估計結果,各 變數係數均於顯著水準為0.05 及 0.1 下呈顯著性並符合預期符號,且各變數係數於 兩模式比較下,其大小差異不大。

其校估結果如表5.4所示,校估結果顯示各共生變數與方案特定變數參數校估結 果顯著且符號與一般先驗知識相符,

LL ( )

β 與

ˆ

ρ2值表現均優於模式 1 並更具有相 當程度之解釋能力,表示納入方案特定變數後,模式解釋能力提高,故設定為最佳 多項羅吉特模式。

表5.4 機車持有之多項羅吉特模式校估結果

在各項共生變數方面校估結果方面,車價的校估結果並無顯著影響,推論是因 機車購買成本較低,一般家庭均可負擔,故車價對於機車持有狀況並無顯著影響。

而其他共生變數估計係數均為負,符合先驗知識,意即當年保險費、牌照稅與燃料 費越高,會減少家戶持有多部機車的意願。

在各項方案特定變數的校估結果方面,家戶總人口數校估結果為正,且特定至 方案3、方案 4 與方案 5,表示總人口數比例較高之家戶,因人口數較多,有較多旅 次需求,故家戶較傾向持有3 輛或 4 輛以上機車。前期持有車輛數方面均達 α=0.01 之顯著水準,顯示前期車輛持有數對當其車輛持有數有很大的解釋能力。而無持有 機車駕照人口數與家戶汽車持有數校估結果均為負號,且均達顯著水準,表示當家 戶無機車駕照人口數或汽車持有數越高時,家戶越不傾向持有多輛機車。每人享有 大眾運輸延車公里校估結果亦為負號,特定至方案3、方案 4 及方案 5 且達顯著水 準,表示當大眾運輸越普及,家戶越不傾向持有多輛機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