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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資料分析

第二節 權威者的再現與國族情緒

壹、父權主義下的我族

以性別社會學的角度來看,兩性本就已經存在著明顯的不平等關係,男性屬 於宰制的父權體系,相較於女性是處於優勢的地位,在本節將以這個理論基礎再 來檢視楊淑君事件與曾敬翔事件的媒體再現差異,更進一步的探討有關當權者/

在上位者的論述模式:當發言者同時具有客觀認定的階級賦權,面對我國運動員 在國際賽事上受到不平等的對待,所發表的論述及其媒體的再現,可以看出兩性 運動員在當權者宰制下的權力關係。

一、中華隊跆拳道總教練劉慶文

2009 年的香港東亞運及 2010 年的廣州亞運皆是由知名跆拳道教練劉慶文11 擔任中華跆拳道代表隊的總教練,面對媒體的報導也屢屢代表兩位選手出面發 言,在此將劉慶文的角色定位為事發當下的最高層級領導人物,是爭議發展過程 中握有最大發言權的人,也是涉入最深的「上位者」,他對比賽的規則與程序十 分了解,具有相當豐富的國際征戰經驗,比賽過程中皆是由他來下達指令,兩起 爭議發生時,他自然也成為媒體爭相採訪的對象。

楊淑君失格事件前後,劉慶文皆以中華隊總教練的身份伴隨著楊淑君為爭議 向各界表達訴求,每天的報導中也可以見到劉慶文向媒體表達不滿的情緒,在媒 體的論述中對他的形容皆是以負面、激烈的情緒用詞來呈現他的狀態,例如「痛 批」、「大罵」、「氣憤難平」等,甚至在提到世跆盟質疑楊淑君有作弊嫌疑時,對 劉慶文反應的形容是「不屑」一詞。以 2010 年 11 月 19 日世界跆拳道總會祕書 長梁振錫召開兩次記者會後的報導為例,記者會針對楊淑君的電子襪材質及感應 貼片位置提出違規的判決,劉慶文的回應都相當激動,強烈的反駁梁振錫的說 詞,用字遣詞都可以感受到他對於判決的不認同。

11 劉慶文從 1989 年起擔任跆拳道國家隊教練,2004 年以總教練身分帶領中華跆拳道代表隊參加

雅典奧運,拿下 2 金 1 銀的佳績,是我國 72 年來第一位,也是目前唯一的一位奧運奪金總教練。

他的教練生涯中共計為我國奪下 10 面獎牌,並於 2011 年正式卸任。

中華隊跆拳道總教練劉慶文也憤怒地說:「我問心無愧,甚至願意和檢錄 裁判當面對質。連開個記者會都說得不清不楚,卻判我們失格,荒唐至 極!」

(蘋果日報,2010.11.19)

台灣跆拳道代表隊總教練劉慶文聽完記者會內容後大罵:「鬼話連篇。」

劉慶文激動地表示,一代電子襪後跟有魔鬼氈,就是為了能貼感應晶片,

「否則那裡做個魔鬼氈是幹什麼用,我們也特別翻過說明書,書上就是 這樣寫,怎麼會說她貼錯位置。」

(自由時報,2010.11.19)

兩篇內容是同一天針對同一事件所做的報導,所選擇露出的是兩段完全不同 的發言,但都可以感受劉慶文當時的高度不滿,身為一個在該領域享有專業、權 威的男性上位者,面對爭議須保持冷靜遵循規定來尋求協助,過程中劉慶文確實 也按照規定辦理申訴,但媒體所採取的論述策略卻是省略他的處理過程及以相關 專業知識所做出的回應,反而選擇將劉慶文塑造成一個愛將心切、為受到委屈的 選手挺身而出不惜失去理智的形象,並不認為有任何不妥適的地方。內容當中特 別強調他個人的情緒性言論,截取了他對記者會內容的批評是「荒唐至極」、「鬼 話連篇」,讓讀者可以強烈感受到他的憤怒,也因為他的身分,他的發言有相當 程度的代表性及影響力,更能因此帶起閱聽眾的同仇敵愾;而他身為一個在運動 領域居於宰制者的男性,奮力保護女性運動員是正當且必要的,把整件事情當作 是他去面對主辦單位,由他來發言,楊淑君此時變成噤聲者,由他以相對粗暴、

不理智的情緒性發言來帶動全國民眾一同譴責判決的不公平性,也帶起了男性運 動迷同樣用不理智的方式宣洩不滿,以此來表現對楊淑君這樣一個受到欺負的柔 弱女性的支持。

而在曾敬翔的判決爭議事件中,總教練劉慶文在兩家平面媒體的再現中,則 顯得理智、中性,著重在劉慶文處理這件事情是完全按照大會規定,儘管對手以 如此猛烈的違規攻擊對待我國的選手,仍然沉著冷靜地照著程序提出申訴,維持 運動員該有的風度,沒有過度激烈的言辭,也並未刻意強調曾敬翔所受到的不公 平對待,整體對於劉慶文在這次事件中的定位是權威的、規矩的、理智並且客觀 的,對他個人的情緒並沒有太多的著墨:

現場中國籍女主審不僅未判決宋智勳犯規,還直接裁定宋智勳得分,隨 後在醫務人員上場後,又直接判定南韓選手獲勝,引發台灣教練團極度 不滿,總教練劉慶文立即跳進場內與裁判理論,隨後同意繳交 200 美元 (約 6500 元台幣)保證金,進行書面抗議。

(中略)

賽後劉慶文反覆觀看錄影帶,確認宋智勳的出拳是犯規動作,若依照規 定,曾敬翔雖然倒地不起,金牌仍應該屬於曾敬翔。

(蘋果日報,2009.12.08)

台灣隊不服大會判決,總教練劉慶文當下遞交書面抗議,並繳交 200 美 元保證金,歷經 2 個小時拉鋸,大會仍決定維持原判,曾敬翔只拿下銀 牌。「這是錯誤判決,但抗議只能適度,仲裁委員已開完討論會議,結 局不可能改變,我們沒法接受,也要接受。」劉慶文說。

(自由時報,2009.12.08)

《蘋果日報》在事情發生隔天的頭版報導中提及劉慶文時,並未引用任何一 句他所說的話,而是以第三人稱的角度描繪他所採取的行動,讓劉慶文的立場力 求客觀冷靜,刻意隱藏他的情緒起伏,此外,報導內容已是經過媒體編輯室所轉 化過的描述,文末以劉慶文反覆觀看比賽現場的錄影帶後的回應作為佐證,藉由 他專業的評論來斷定對方是違規攻擊,在最後下了一個「金牌仍應該屬於曾敬翔」

的結論,型塑出韓國選手的惡意攻擊是個明顯的事實,讓整篇報導看起來理智但 仍然對爭議事件做了一個嚴厲的指控。可以看出面對一個男性運動員,不論發生 多麼大爭議事件,或受到的傷害多嚴重,理性處理依舊是社會所期待的模式,也 是媒體積極要營造的氛圍。

《自由時報》同樣寫到了劉慶文當下立刻遞交書面抗議及保證金的事情,先 強調出他遵照大會規定提出抗議,並未過度涉入個人情緒;而報導後段則直接引 述劉慶文對判決的回應,他依舊堅持這是一個錯誤判決,但尊重仲裁委員的決 定,不做過度的抗議,選擇展現運動場上一個總教練應有的態度,如同《蘋果日 報》也在曾敬翔返台隔天的報導轉述了他的說法:「身為選手,我不能說裁判誤 判,但南韓對手確實做了犯規動作。」也是體現了運動家的精神,在媒體上都可 以看到男性運動員面對爭議判決時的自我規範與理性態度。而相對於女性運動員 的柔弱無助,媒體選擇再現他們的這一面,是因為需要表現出不卑不亢的氣度才

能贏得運動迷的欽佩,符合社會對於男性堅強、大器的期待,也藉此凸顯出對手 的不正當性,尤其強調對手是韓國籍選手,讓民眾產生一種以我國選手為傲的國 族情感,也更加仇視經常發生爭議的韓國。

以劉慶文作為主軸將楊淑君與曾敬翔的兩起爭議事件做一個比較,可以看出 對於兩個不同性別的運動員所採取的應對模式及媒體策略是不相同的,相較於曾 敬翔受到了十分嚴重的生理傷害,楊淑君的電子襪不符規定是相對模糊、具爭議 性的,而在媒體論述中,總教練劉慶文面對這樣的情況,顯得相當不理性,媒體 頻頻使用情緒性的負面字眼來形容他的憤怒,與他的專業形象造成相當大的反 差,也因為他的「失控」,更顯得對電子襪的質疑是相當不合理的,使得民眾的 激昂情緒被帶起,劉慶文在這裡有一種領導的作用,也是一個挺身保護女性、為 女性發聲的父系霸權,女性並不需要為自己辯駁,皆交由身為男性且具有權威性 的總教練來與龐大的體制對抗,並且是以一種粗暴的方式表達不滿。而處理曾敬 翔的判決不公,媒體將劉慶文塑造成威嚴且理智的運動家,男性是不被允許示弱 的,因此面對不正當的攻擊及不合理的評判,劉慶文帶領著曾敬翔一起表現出不 認同但尊重大會決定的堅毅態度,以運動家風範做為媒體論述的策略,贏得民眾 的認同,藉此喚起我族的主體意識,成功達到為我族感到驕傲並仇視他族的感情 渲染力。

二、奧運會跆拳道銀牌國手兼立法委員黃志雄

另外一個值得探討的特殊人物是立法委員黃志雄,他是前跆拳道國手,連續 在雪梨奧運及雅典奧運的跆拳道項目中獲得獎牌,成績斐然,2004 年起連續擔 任了三屆立法委員,不論是在運動領域或是政治領域都佔有相當高的地位,《自 由電子報》在楊淑君事件發生當天就以〈楊淑君遭判失格 黃志雄:很荒謬〉為 題報導黃志雄對該事件的看法,從標題即可看出黃志雄相當激烈的語氣,特別強 調出他嚴厲的批判。

而曾在雅典奧運得到銀牌的前跆拳道選手、立法委員黃志雄也表示,過 去比賽頂多是警告或是扣分,而這次的判定失格的判決「很荒謬 !」

黃志雄認為,既然當初審核通過,為何會突然判楊淑君失格,顯見大會 自打嘴巴,整個流程有瑕疵,「代表團絕對要據理力爭到底,態度要強

黃志雄認為,既然當初審核通過,為何會突然判楊淑君失格,顯見大會 自打嘴巴,整個流程有瑕疵,「代表團絕對要據理力爭到底,態度要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