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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與理論分析

第一節 歷史沿革與社區發展脈絡

從牡丹鄉公所沿革來看,民國 35 年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頒訂「台灣省鄉鎮組織規 程」成立公所並隸屬於高雄縣起,歷經民國 37 年未辦理兵役,增設國民兵隊附一人、

民國 39 年,全台重新調整行政區裁撤區署,本鄉改隸屬屏東縣並由縣長直接指揮鄉鎮 市。遲至民國 77 年 08 月 15 日鄉公所修訂組織規程,設置民政、財經、兵役、人事管 理員、主計員等,針對 77 年度當時公所組織編制及業務職掌來看有關一般社政業務與 社區發展業務即歸置於民政課,故有關社會救濟如受理核發低收入戶生活補助、三節慰 問金,或者健全各社團組織、在各社團舉辦生活改進協進會議等社會福利業務皆已由該 課室辦理(陳梅卿,2000:165-166,170)。

惟與台灣推行總體營造的時間點相對照(王本壯,2016;張峻豪,2012),牡丹鄉公 所對於社區業務僅從民國 83 年起總預算書始得以分析出公所在當年度(83 年)預算仍維 持社會福利諸如:辦理全鄉老人縣外國家建設參觀活動、老人健康檢查照顧服務費、辦理 婦女假日廣場、山胞宗教活動業務補助費或一些建築及設備費等基礎業務。自隔年(民 國84 年)起社政業務雖依舊由民政課掌理下,預算編列項目中開始配合上級政策漸漸出 現了「社區組織發展經費」及「補助社區參加縣級全民運動會」等兩項編列經費的項目;

單就「社區組織發展經費」來看,補助費用從民國84 年起的 1 萬元逐年增至民國的 89 年的6 萬元,期間在民國 87 年預算中新增一筆係由屏東縣政府對下級機關之補助計 20 萬元整的「補助加強發展社區經費」,也凸顯開始對於社造的關注。故就牡丹鄉公所對 於社區發展的概念在牡丹鄉鄉誌描述如下:

「社區發展是區域性與綜合性的的社會福利事業,透過社會運動方式與教育過程以培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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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意識,透過社區居民的參與,發掘並運用社區內之社會資源,並配合政府各項行政 措施,改善社區居民之生活環境,提高生活水準,使其在經濟、社會、文化各方面獲得 改善,期能促進社區發展,增進居民福利,建設安和融洽;團結互助之現代社會,……」

(陳梅卿,2000:201)21

時至民國 91 年社政業務及社區總體營造業務,因配合牡丹鄉公所組織編制已將該 業務調整至社會課辦理,其中的執掌業務已漸漸落實由社區自主提出相關計畫而編列補 助經費。再以牡丹鄉社區實際發展序列來看,如(表 3-1)所示除中茄及中興兩社區立案時 間較其他社區非屬於社區發展推行期間外,其餘社區立案時間約莫同時於 1994 年以後 相繼成立。另外,由於石門村為牡丹鄉行政區域及人口數多,故較他村設置多出3 倍。

表3-1:屏東縣牡丹鄉境內社區發展協會資料

協會名稱 立案時間 設址處

石門社區發展協會 1996 年 12 月 12 日 石門村* 東源社區發展協會 1994 年 12 月 29 日 東源村 高士社區發展協會 1995 年 06 月 20 日 高士村 四林社區發展協會 1995 年 07 月 29 日 四林村 大梅社區發展協會 1996 年 10 月 02 日 石門村* 旭海社區發展協會 1997 年 01 月 25 日 旭海村 牡丹社區發展協會 1997 年 12 月 11 日 牡丹村 中茄社區發展協會 2004 年 11 月 15 日 石門村* 中興社區發展協會 2012 年 10 月 20 日 石門村*

資料來源: (https://www.pthg.gov.tw/planjdp/cp.aspx?n=FDA6E2183C8B7E4E)

後觀察牡丹鄉公所初期業務,與西方國家以「濟貧改革制度」演變成「社區組織」

工作無太多的差異。然而,不像西方國家如美國制度「社區組織」與「社區發展」兩名 詞雖然在服務對象一樣、改善社區的工作目標一樣、執行由下而上一樣,但是起源確有 明顯區隔。因為「社區組織」係由改善濟貧制度而起,因此與社會福利相結合;反觀「社 區發展」則係由協助經濟復興而起,所以多半可以地方建設相結合(徐震,2004)。牡丹

21 社區發展工作綱要第2 條:「本綱要所稱社區,係指經鄉(鎮、市、區)社區發展主管機關劃定,供為依 法設立社區發展協會,推動社區發展工作之組織與活動區域。社區發展係社區居民基於共同需求,循自 動與互助精神,配合政府行政支援、技術指導,有效運用各種資源,從事綜合建設,以改進社區居民生 活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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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公所社區業務則如台灣社政體制一樣,將兩者混淆執行。

故上述關於屏東縣牡丹鄉公所社政業務發展,若簡單配合時間序列區分:1965-1980 期間 為社區發展創建初期;1981-1995 期間,社區發展的轉向;1996-2004 期間,社區工作的 多元發展。若與表(3-2)對照台灣社區發展初期的內容不難發現,由於當時的社區業務開 是有申請過一兩次,之後就沒有了,很可惜(受訪者 A7,2019.06.03)。

表3-2:文化部社區營造發展歷程及其影響

41 2008 年新故鄉社區營造第二期計畫 社 區 藝 文 多 元 操 作 及

創意進入社區

公私協力共同解決社區問題

資料來源: 王本壯等作(2016),頁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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