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民眾對體適能列入十二年國教超額比序認知情形之分析

本節以敘述統計之整理探討民眾在體適能列入十二年國教超額比序認知情形。體適 能列入十二年國教超額比序認知方面分為「實施方法」、「測驗方式」和「政策內容」三 個構面, 由表 4-4-1 「體適能列入十二年國教超額比序之認知」各構面瞭解程度摘要 表清楚發現:「測驗方式」(M =2.56)之平均數最高,「政策內容」(M =2.16)次之,「實 施方法」(M =1.71)最低。

表 4-4-1

「體適能列入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超額比序之認知」各構面摘要表

構面名稱 題數 平均數 標準差 構面排序

實施方法 7 1.71 .59 3

測驗方式 4 2.56 .68 1

政策內容 3 2.16 .68 2

總量表 14 2.05 .52

本部分問卷使用李克特(Likert-type scale)三等量表衡量,填寫者依據對題目 之認知程度選答,從不瞭解、部分瞭解、瞭解等三個等級分別給予 1 分、2 分、3 分的 評分,分數高代表填答者越瞭解題目陳述。從表 4-4-2 整理可知,「實施方法」構面各題 目平均數介於 1.48 至 2.06 之間;「測驗方式」構面各題目平均數介於 2.52 至 2.59 之間;

「政策內容」構面各題目平均數介於 2.07 至 2.30 之間。就單題得分來看,平均數最高 三題均在測驗方式構面,分別是第 9 題「體適能檢測柔軟度的項目是坐姿體前彎」和第 11 題「體適能檢測心肺耐力的項目是女生 800/男生 1600 公尺跑走」(M =2.59)、第 10 題「體適能檢測瞬發力的項目是立定跳遠」(M =2.57)及第 8 題「體適能檢測肌耐 力的項目是一分鐘屈膝仰臥起坐」(M =2.52)。接著是第 3 題「體適能列入免試入學 超額比序的目的是要促使學校及學生重視身體健康的培養,提升學生體能,以利五育均 衡發展」(M =2.30)、第 2 題「健康與體育領域的成績以及格與否作為門檻,列入免 試入學超額比序的目的是為確保國中學生學習品質,更重要的是要了解學生的學習狀況」

(M =2.10)、第 1 題「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中和體育課程有相關的部分包含均衡學 習和多元學習表現」(M =2.07)、第 12 題「體適能檢測成績證明由各學區自行決定採 計體適能檢測站或學校自行檢測之成績證明」(M =2.06)、第 13 題「持有各級主管機 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為身心障礙學生之證明,或領有身心障礙手冊 (證明)者,或持有公立醫院證明為重大傷病、體弱學生,體適能測驗比照門檻標準,予 以計分」(M =1.86)、第 5 題「全臺灣各免試就學區體適能列入超額比序之積分計算 方式都不盡相同」(M =1.77)及第 14 題「由學生說明原因,經學校組成專責小組認定 確屬不宜檢測之學生,體適能檢測比照門檻標準,予以計分」(M =1.76),平均數最 低三題都在實施方法的部分,分別是第 4 題「全臺灣 15 個免試就學區中有基北區、竹 苗區、中投區和臺東區四區並未採計體適能測驗成績」(M =1.48)、第 7 題「各免試 就學區超額比序中體適能檢測成績的門檻標準為 PR 值≧25 的中等標準」(M =1.50)

及第 6 題「教育部在民國 101 年 7 月發布 101 年新版體適能常模」(M =1.55)。

表 4-4-2

經上述整理發現,民眾在測驗方式構面中第 9 題「體適能檢測柔軟度的項目是坐姿 體前彎」、第 11 題「體適能檢測心肺耐力的項目是女生 800/男生 1600 公尺跑走」、第 10 題「體適能檢測瞬發力的項目是立定跳遠」及第 8 題「體適能檢測肌耐力的項目是一 分鐘屈膝仰臥起坐」是此部分問卷中平均數最高的題項,十二年國教體適能列入超額比 序的檢測項目均和現在教育部推廣的校園體適能檢測相同,教育部自民國 88 年起將體 適能視為重要政策,目前學生自小學四年級起每年必須接受一次體適能檢測,多年執行 下來,民眾對於體適能的測驗方式都已熟悉。

在政策內容構面中第 3 題「體適能列入免試入學超額比序的目的是要促使學校及學 生重視身體健康的培養,提升學生體能,以利五育均衡發展」平均數明顯高於第 2 題「健 康與體育領域的成績以及格與否作為門檻,列入免試入學超額比序的目的是為確保國中 學生學習品質,更重要的是要了解學生的學習狀況」和第 1 題「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 中和體育課程有相關的部分包含均衡學習和多元學習表現」,顯示填答民眾對於體適能 列入免試入學超額比序的目的瞭解程度很高,但對於健康與體育領域列入免試入學超額 比序的目的、基本計分方式與超額比序項目中和體育課程有關的內容卻不是那麼清楚,

因此未來體育教師在上課時可多加提醒學生跟升學計分相關的部分,使其瞭解體育課程 的重要性,同時宣導並加強學生的體適能。

而實施方法構面中第 12 題「體適能檢測成績證明由各免試就學區自行決定採計體 適能檢測站或學校自行檢測之成績證明」、第 13 題「持有各級主管機關特殊教育學生 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為身心障礙學生之證明,或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者,或持有 公立醫院證明為重大傷病、體弱學生,體適能測驗比照門檻標準,予以計分」、第 5 題

「全臺灣各免試就學區體適能列入超額比序之積分計算方式都不盡相同」及第 14 題「由 學生說明原因,經學校組成專責小組認定確屬不宜檢測之學生,體適能檢測比照門檻標 準,予以計分」構面平均數較高,顯示填答民眾對於體適能列入超額比序實施方法的內 容有一定的認識,對特殊學生的計分方式也多所瞭解,但從第 4 題「全臺灣 15 個免試 就學區中有基北區、竹苗區、中投區和臺東區四區並未採計體適能測驗成績」、第 7 題

「各免試就學區超額比序中體適能檢測成績的門檻標準為 PR 值≧25 的中等標準」(M

=1.50)及第 6 題「教育部在民國 101 年 7 月發布 101 年新版體適能常模」平均數偏低 的情況來看,雖然教育部自民國 101 年 3 月訂定「高中高職免試入學作業要點訂定及報 備查原則」起各免試就學區即開始討論超額比序的內容,但從政府單位到家長團體都一 直提出不同意見,導致比序內容不斷修正,直到民國 102 年 4 月才正式確定有 4 個免試 就學區確定不採計體適能檢測成績,研擬時間較長、內容爭議較多可能是實施方法瞭解 程度偏低的原因。

第五節 不同背景變項民眾對體適能列入十二年國教超額比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