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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法華經》的成立與思想特色

第一節 《法華經》的成立與翻譯

一、《法華經》的成立

現存經典並非佛陀一代說法的筆錄,而是佛弟子於釋尊滅後,次第結集所 成。大乘佛教經典也以原始教典為基礎,與各時代的文化、思想結合,次第發展 而成。《法華經》是釋迦牟尼佛晚年在王舍城靈鷲山上所說,是初期大乘經典中 具有代表性的經典之一。此經非一時成立的,這是眾所皆知,《法華經》是如何 成立的?現在擷取學者研究成果,簡要說明《法華經》的成立。

諸多學者對於《法華經》的原型研究,有兩種不同的說法,一種是將〈序品 第一〉至〈如來神力品第二十〉視為原型,另一種是將前十品定為原形。日本布 施浩岳博士於 1934 年所著《法華經成立史》時,前所述二十品,推定分為二類,

即第一品〈序品〉至第九品〈授學無學人記品〉的九品,再加上〈隨喜功德品〉

為第一類,就是原形;而將第十品〈法師品〉至第二十品〈如來神力品〉的十品 為第二類;將〈囑累品〉至〈普賢菩薩勸發品〉的七品,列為第三類。

日本田村芳朗博士近年來對法華原典的研究、解明,作出種種的分類,即第 一類:〈方便品〉第二至〈授學無學人記品〉第九,視為西元 1950 年左右成立。

第二類:〈法師品〉第十至〈囑累品〉第二十七和〈序品〉第一,視為西元 100 年左右成立。第三類:〈藥王菩薩本事品〉第二十二至〈普賢菩薩勸發品〉第二 十六,視為西元 150 年左右成立。

岩本裕博士對於《法華經》的成立,從語言學的立場,將構成原典的韻文、

散文的內容,作一詳細的檢討,大體上可分為四個時期:

第一期:第二品至第九品的韻文,但除去第二品詩頌七一以下,為東印度的作品,

成立於紀元前一世紀左右。

第二期:第二品至第九品的散文、第二品詩頌七一以下,及第十品的韻文,為北 印度的,成立於紀元一世紀左右。

第三期:第一品的散文、第十品至第十三品和第十四品至第十九品韻文、散文,

為西北印度的,成立於西元一OO年左右。

第四期:第二十品至第二十三品、第二十五品至二十七品韻文、散文,為西北 印度的,成立於西元二世紀後半。(其中第二十四品〈觀音菩薩普門 品〉,原是別係經典,於第四期編入。其偈頌一至二十六為第三期成立,

二十七至三十一為第四期成立)。23

岩本裕之論,與其他文化史實不相抵觸,可認為是最妥當的年代分法。前述 法華經的三種分類,在內容、形式上,各有其特點。形式上,第一類與第二類諸 品藉各品的開端與結尾所記述的相互聯絡之文,闡明其聯絡關係。內容上,藉各 品的思想內容,來確定出相互的連繫結果,但彼此之間因成立年代、背景不同,

所記述的內容也隨之轉變。筆者在本文的探討中,綜合了田村芳朗博士與岩本裕 博士的區分方法作為研究的方向。

二、《法華經》的原典和翻譯本

《法華經》作為一部流傳近兩千年的佛教經典,與其他大乘經典一樣,其內 容是隨著時間漸次的成立、編輯而成,導致文本在不同階段有不同譯本的出現。

本節擬在現在學者的研究成果的基礎上,概略介紹《法華經》的原典翻譯與流傳 情況。

23平川彰等著,林保堯譯:《法華思想》(高雄:佛光出版社,2011 年),頁 66-72。

《法華經》的梵文原典共有三種傳本:

(一)尼泊爾本,十九世紀初,由英國駐尼伯爾大使何吉桑(B.H. Hodgson)收 集梵本寫本而來。

(二)娑夷水本,1932 年於克什米爾的娑夷水北方一處塔址所發現。印度政府 將此寫本的複照贈予平川彰博士,並由渡邊照宏博士校訂後出版。

(三)中亞本,十九世紀末至二十世紀初,在中亞各地調查中所獲得。其中,獲 得最多斷片數的是俄國帝政時期的克什米爾總領事佩特羅夫斯基。24

由梵文翻譯成漢文的《法華經》共有六種,但流傳至今只有三種:

(一)《正法華經》十卷 西晉.竺法護於西晉武帝太康七年(西元 286)譯(後 譯)。

(二)《妙法蓮華經》七卷(後世改八卷)姚秦.鳩摩羅什於弘始八年(西元 406)

譯。

(三)《添品妙法蓮華經》七卷 隋.闍那崛多、達摩笈多於仁壽元年(西元 601)

譯。

這三個譯本中,《正法華經》,又名《方等正法華經》,有十卷、二十七品,

是現存三個譯本中最早譯出的。其次譯出的是鳩摩羅什所譯的《妙法蓮華經》(簡 稱《妙法華經》),有八卷、二十七品;繼之再譯出的是《添品妙法蓮華經》。 《法華經》之所以有上述譯本品卷的差別,主要是各自依據的底本不同。《正 法華經》可能是根據梵文貝葉經翻譯的,而《妙法蓮華經》則是根據西域的龜茲 文本翻譯的。隋仁壽元年(西元 601),闍那崛多、達摩笈多二人根據從印度傳 來的梵文貝葉經,對羅什所譯的《妙法華經》重新作了校訂,即是後來的《添品 妙法蓮華經》。這三種譯名之所以不同,是因為《法華經》的梵名為「薩達摩芬 陀利迦蘇多覽」,其中「薩」有種種意義,竺法護取「正」的意思,鳩摩羅什及 闍那崛多取「妙」的意思,而所謂「添品」只是增補的意思。依據「添品」的序 所敘述:羅什的譯本中,缺了最初的〈藥草喻品〉前半、〈法師品〉最初部份,

24平川彰等著,林保堯譯:《法華思想》,頁 75。

及〈提婆達多品〉、〈普門品〉的偈頌,因此闍那崛多依據請來的貝葉本,加以增 補,故稱為《添品妙法蓮華經》。25

本經的地位相當崇高,許多人都曾加以註解,不論是中觀派或是唯識派等的 佛學大師都很重視《妙法蓮華經》。《法華經》就像蓮花那麼清淨,它宣說著非常 微妙正確的佛法,因此叫做《妙法蓮華經》。「妙法」,指微妙、究竟、圓滿、正 確的法,即佛所說法微妙無上,是佛所自證不可思議難得的真理。蓮華喻眾生能 從煩惱出離,猶如出汙泥而不染的蓮花般譬喻。「經」是「契經」,表本經上契諸 佛之心,下契眾生的根機。此部經以蓮華為名,象徵《法華經》含具深遠的妙理,

在五濁惡世之中,不為世俗所染。所以也被古代修行大德譽稱諸經之王,在日本 則立為護國三經之首,故其影響於中日兩文化發達之大。

天台宗將釋迦牟尼佛說法四十九年分為五個時段。五時,依照順序為華嚴、

阿含、方等、般若、法華及涅槃。世尊針對對象程度的深淺而分別說出不同的經 典,有以人天善法為基礎的佛法,有聲聞緣覺的二乘法,也有人聽的是三乘法;

其中最初的三七日說《華嚴經》,以及最後的八年說《法華經》都很重要,末了 一日一夜說《涅槃經》也為法華第五時所收,名為「唯一乘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