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四節 活化課程實驗方案之相關研究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訪問,欲了解政策利害關係人對棒球振興計畫中防賭機制的看法,整理歸納相關 政策利害關係人之間所存在之共識與歧見,進行政策論證分析,最後根據政策論 證分析結果評估政府防賭機制之優劣,研究目的是希望能藉此提升民間參與台灣 棒運發展之廣度與深度,達成台灣棒球重返世界列強之願望。該論文論證分析方 式是先詳述職棒防堵機制的政策主張,接著針對各個政策主張目標一一討論該主 張相關資訊、立論理由與反證理由最後描繪出該主張的政策論證架構,論證過程 清晰論證結果也具有說服力與解釋力,本研究將其視為重要參考。

第四節 活化課程實驗方案之相關研究

本文蒐集相關文獻,有關「活化課程」的相關文獻不多,共有碩士論文 7 篇、

期刊 3 篇,上述文獻分別以法律角度,政策目標角度、解決政策爭議角度,政策 實施現況及影響角度分述如下:

一、九年一貫課程綱要之法律性質

林大森(2010),〈活化課程實驗方案探討與建議〉發現「校園鐵三角」校長、

教師與家長在法律規章層面上,贊成與反對各述其法缺乏共識,建議法律條文的 引用應有一致標準。周志宏(2010),〈臺北縣3活化課程的法律爭議〉,是從法律 的角度探討新北市活化課程涉及之法律爭議,以活化課程是否為教育實驗、九年 一貫課程綱要之法律性質、家長教育選擇權與教育參與權三方面分別評析之,認 為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推活化課程的良善動機無庸置疑,但有關程式上的周妥性、

課程內容的合法性、以及教育實驗的法制問題外,強制學校實施活化課程是否會 影響學校的課程自主與教師的專業自主,有待進一步的觀察和討論。的確,未來

「活化課程」正式上路,應該不是問題的結束,而是突顯更多的法律問題有待未 來加以解決。

       

3  臺北縣於 99 年 12 月 25 日升格改制為直轄市,升格後之名稱為「新北市」,本文所稱「臺北縣」

即為改制前之新北市,以下同。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二、政策工具對政策目標達成程度

吳清山(2010)〈活化課程與活化學習〉,從「活化課程」政策目標來看,認 為增加學習節數,而教師未能改變教學方法和態度,則活化課程將無法發揮其功 能,且一旦增加學習時數,便立即聯想到增加孩子學習壓力,剝奪孩子課外活動 和自主學習機會,減弱了推動活化課程的正當性。林大森(2010),〈活化課程實 驗方案探討與建議〉,對於活化課程家長會與校長協會傾向贊成,教師會則多為 反對,此「校園鐵三角」校長教師與家長,在議題中都扮演積極角色,所以建立 共識非常重要。

陳桂蓮(2009),《臺北縣國小試辦「活化課程」實驗方案之研究-以英語教學 為例》該研究主要針對新北市國小試辦「活化課程」實驗方案英語教學之現況,

採用問卷調查法,對象為新北市公立國小擔任「活化課程」英語教師,研究發現 及結論如下:(1)英語教師對於「活化課程」增加英語教學節數,有 8 成 7 同意 此課程規劃來增加學童學習英文及補救教學的時間。對於「活化課程」的實施,

是否可減低家長的經濟及學習指導的負擔,有近 7 成英語教師是同意的,尤其在 偏遠地區社經地位較弱勢的學生,「活化課程」的確增加了許多學習英語的機會,

減低了家長的負擔。(2) 有 9 成以上「一半以上的學生」樂於學習「活化課程」

英語課,可見「活化課程」的英語課,雖然每週英語學習節數增加,但學童仍然 對英語保有高度的學習興趣,師生彼此的互動是良好的。陳桂蓮利用量化研究方 法,對活化課程實驗方案,英語教學的現況做出研究分析,該論文的研究發現可 以做為本文研究之重要參考,避免僅參考新北市教育局委託學術單位到試辦學校 進行的專案研究,及北縣府主計處調查民眾之政策支持度等官方資料,補足相關 統計資料之不足,但仍缺乏有關教師團體針對本政策看法,本文擬採深度訪談 法,及相關文獻如報章雜誌、報紙投書、網路意見等,瞭解教師團體對本政策之 論述意見。

吳雪綺(2010)在《教育資料與研究雙月刊》發表〈國內教育輿情〉一文,表 達英語活化課程應掌握教育本質的想法,認為英語能力好壞與競爭力上課時數都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沒有絕對關係。要提升學生英語能力,不是用「每週加 3 節課」的方式,即可達 成目標。但是,對偏遠地區的孩子來說,活化課程也是替代補習教育的好方法,

因為偏遠地區沒有安親班或補習班,很多學生繳不起學費,學校的英語活化課 程,有助於減輕學生家長的經濟負擔。

黃瓊慧(2011),《新北市國小全面辦理「活化課程」實驗方案之研究》,該研 究調查新北市活化課程實驗方案實施時,國小英語教師之教學現況,研究方法為 問卷調查法及訪談法,問卷之有效回收率為 81.11% (189 份),訪談採半結構性 訪談,訪談 8 位英語老師,獲致以下研究發現:(1) 超過半數的活化課程英語教 師畢業於英語相關科系。(2)超過八成的英語教師表示其授課班級仍維持原班級 形式。(3) 英語教師在活化課程的英語教學中,最常使用英語繪本、歌謠韻文以 及遊戲活動。(4) 實施活化課程時,學校行政單位最常遭遇的問題為缺乏相關教 學媒體(電腦軟體、CD 或 VCD/DVD)的配合、缺乏適當的課程與教材、缺乏相關 單位(如:教育局)的協助,且未能與其他學科統整。(5) 實施活化課程時, 英 語教師常遭遇的問題有:學生程度不一、授課節數或班級數太多及班級人數過 多。該研究最後針對教育單位、學校行政,及後續研究者提出研究建議。

三、解決政策爭議的角度

吳清山(2010),〈活化課程與活化學習〉認為現行課程綱要缺乏彈性,導致 各縣市經常遊走在綱要邊緣,一旦增加課程節數就會產生爭議,為避免中央與地 方相互對抗,教育部道德勸說新北市緩辦或繼續試辦,多聽聽教師們的聲音,並 且顧及所有學生需求。他提出要落實活化課程需有以下配套措施:強化溝通與宣 導、投入相關資源、有效安排師資、精進教師研習、做好親師協作、建立評估機 制,才能達成該方案欲達成的政策目標。然而筆者認為吳清山提出之落實政策的 配套措施,屬於原則性的問題,實際解決爭議應該是在此原則下的細節上做出努 力,才能夠真正解決政策爭議。

林大森(2010),〈活化課程實驗方案探討與建議〉,對於活化課程家長會與校 長協會傾向贊成,教師會則多為反對,此「校園鐵三角」校長教師與家長,在議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題中都扮演積極角色,且目標完全一致,所以建立共識非常重要,然而三方在實 施理念層面贊成與反對各有堅持;在法律規章層面贊成與反對各述其法;在師資 員額層面贊成與反對針鋒相對,似乎沒有任何共識,作者認為此一方案涉及太多 層面,為因應北縣全面實施後之衝擊,認為減緩衝擊才能確保學生最大權益,提 出幾點後續建議:法律條文的引用應有一致標準、多方行動者應進一步凝聚共 識、落實評鑑機制、確立改進方向、堅守自願參與消弭雙峰現象。筆者發現該文 僅就政策爭議的解決提出大方向的建議。

梁均紘(2011),《新北市國小行政人員對爭議性教育政策之認知與執行策略 研究以「活化課程為例」》,該研究以新北市公立國民小學之現職行政人員為研究 對象,發放正式問卷施測,分析不同背景變項之國小行政人員對「活化課程實驗 方案」政策的認知與執行策略,以及行政人員爭議性教育政策的認知與執行策略 之關聯性。以「新北市國民小學行政人員對『活化課程實驗方案』之認知與執行 策略問卷」研究工具,針對新北市之公立國民小學行政人員 316 人進行問卷調 查,該研究結論為,新北市國民小學行政人員對「活化課程實驗方案」的認知屬 中等程度,以「師資安排」的認知最高,以「研習規劃」的認知最低;行政人員 因服務年資、職務、學校規模及學校類別不同,對「活化課程實驗方案」認知有 顯著差異;行政人員執行「活化課程實驗方案」之運用策略的程度屬中等程度,

以「自我調適」策略最高「威權要求」策略最低;行政人員因教育程度、服務年 資、擔任職務之不同,對「活化課程實驗方案」之執行策略有顯著差異;行政人 員對「活化課程實驗方案」之認知與「威權要求」、「因勢利導」與「自我調適」

等執行策略之運用有低度至中度正相關;行政人員對「活化課程實驗方案」不同 層面之認知對執行策略有不同預測力。該研究並根據研究結論,對教育行政機 關、國民小學及後續研究者提出建議。

賴彥全(2011),《地方政府教育課責系統之研究─以臺北縣活化課程實驗方 案為例》, 該研究主要探討活化課程之政策課責運作方式,各種課責運作時其影 響因素為何,並且探討不同的課責機制之互動情形,該研究結果發現活化課程之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政策課責機制有五種包含:層級課責、法律課責、政治課責、專業課責以及社會 課責,並討論五種課責機制的途徑與效果、影響效果的因素。該研究結論為層級 課責缺乏強制力效果不彰、法律課責以經費掌控為主政治性強、政治課責具影響 力但與選舉連結有限、專業課責受文化因素影響並不顯著以及社會課責力道強但 淪為利益團體把持。研究發現各課責機制彼此互相連結的情況,以立法課責、政

政策課責機制有五種包含:層級課責、法律課責、政治課責、專業課責以及社會 課責,並討論五種課責機制的途徑與效果、影響效果的因素。該研究結論為層級 課責缺乏強制力效果不彰、法律課責以經費掌控為主政治性強、政治課責具影響 力但與選舉連結有限、專業課責受文化因素影響並不顯著以及社會課責力道強但 淪為利益團體把持。研究發現各課責機制彼此互相連結的情況,以立法課責、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