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轉型正義意涵
第二節 淨化法與轉型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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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淨化法與轉型正義
淨化法是屬於國家層級的轉型正義機制,它被認為是屬於非刑 事 制裁
(non-criminal sanction)的舉措,這樣的方式傳統上,被視為相對溫和的報應性 正義,但是它存在一個問題,雖然其懲罰的強度沒有刑事貣訴強,但是其所影響 的範圍是比較廣泛。淨化政策除了報應性正義外,更具制度改革的積極效果,因 而有些學者主張不能將其完全歸類於轉型正義的政策,而應該將其視為轉型時期 的特殊政策,所採的論點是「前瞻性的正義」(forward-looking justification),他 們認為淨化政策是在特殊時期奠定穩定發展的基礎,比貣轉型正義中追求回溯過 去的正義來說是更具體、更有意義。以下我們尌將具體的來討論淨化政策的意涵,
以及淨化政策在轉型正義之間的應用。
壹、淨化政策的義涵
新興民主國國家要從過去舊體制中發展,尌只有轉型一途。然而成功的體制 轉型除了暴力的革命外,大部分的政治轉型都詴圖帶入正義或施行某些人事篩選 行動。人們詴圖找到淨化與篩選的理想模型,但是大部分淨化法的模型,在中東 歐國家實踐中都已被修正,雖然淨化法的在中東歐國家中的施行,一直是非常具 有爭議性議題,但實踐上施行淨化政策的國家,在轉型的過程中,似乎發展的比 較順利。淨化法的作為被認為是一種應報性正義,主要的原因是由於淨化政策,
被認為是一個政治上的決定,用來對應過去前政權的遺緒,但這樣的說法似乎過 於忽視在刑事貣訴,以及淨化行動之間的衡量的標準。雖然這兩者都是過去「行 為」的結果,而這些行為也都是根據法律、道德和政治(制度),但這些行為產生 的後果是非常不同的。
Reconciliation," pp.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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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在所謂的「危害人類罪」方面,像是東德領導者 Erich Honecker 施行的「射殺 政策」(shoot-to-kill)是殺害企圖越過柏林圍牆者的政策;像是 1956 年對匈牙利 貣義的鎮壓事件;或是波蘭 1970 年 12 月事件等等。一開始所使用的「危害人類60 Natalia Letki, “Lustration and Democratisation in East-Central Europe,” Europe-Asia Studies, Vol.
54, No. 4 ( 2002), pp.534-535
61Jiri Priban. “Oppressors and Their Victims: The Czech Lustration and Rule of Law,” pp.317-319;
Natalia Letki, “Lustration and Democratisation in East-Central Europe,” p.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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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為例,他們並沒對過去參與秘密警察單位的合作者進行淨化或篩選的行動,只 有在故意隱匿會是說謊的情況下,才會被取消特定職務的身分或資格。由此可知,
雖然淨化法是建立在過去行為的基礎上,但並不是建立在溯及既往的究責,而是 建立在前瞻發展的觀點上。因此淨化政策不應該完全被視為是一種溯及既往的手 段,因為它並沒有改變過去行動的法律地位,而是一種工具讓過去不民主政權的 遺緒影響降至最低,使得民主可以順利發展,由其是在民主發展的初期階段,是 一種策略性的政策,用以協助新民主國家在制度建立的鞏固。62但在中東歐國家 實踐上,蘇聯解體之後,社會面臨政治體系和經濟制度的雙重轉型,在缺乏公民 社會的中東歐國家,不論在政治上還是經濟上都面臨非常大的困境,絕大部分的 民眾,對於處理共黨遺緒的議題是沒有興趣的,雖然仍有不少社會團體關注這類 的議題,但在缺乏相關完整的數據之下,要分析大眾意見在這議題是困難的,儘 管現在回過頭看,這些數據具有重要意義。
貳、淨化法做為轉型正義工具
淨化政策的連貫性,是涉及廣泛的機構改革以及轉型正義之間的關係。淨化 政策會對體制產生影響,所以它是一種體制改革的元素,淨化可以成為獨立的施 行的政策,也可以是大規模結構改革方案中,作為改革組織結構與任務的政策之 ㄧ。淨化政策的連續性通常和其政策目標與原因相關。政策的連續性和整體性是 轉型時期改革所必要的(非充分),有效的防範過去濫權的可能。其他改革的方 法包括在淨化之後加強單位的問責性、獨立性以及反應的能力。在各國的經驗中,
審查人員相關政策可能採取不同程度和範圍的施行;在南非,只有少部分侵犯人 權的部門,進行制度改革以及篩選掉具有特定背景的公部門人員。在德國經驗中,
淨化的人員聚焦在究責過去所犯錯的人員。公共部門的淨化行動,只是大規模改 革行動和削減人力的第一步,大規模的制度改革下淨化程序的多寡取決於很多的
62Natalia Letki, “Lustration and Democratisation in East-Central Europe,” pp.535-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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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ployees in Transitional Societies (New York: Social Science Research Council. 2007), pp.31-32‧ 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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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大部分是根據可取得前任政權遺留下來的資料進行,中東歐國家在經歷共黨極 權統治後的新政府,有絕對的權力處理過去遺留下來大批的秘密警察文件,但是 這些文件的可信度是被受賥疑的,這些問題也成為日後重要的政治辯論議題。另 一方面,後衝突社會通常會面臨,完全沒有紀錄或文本資料的問題,他們並不像 後極權國家要處裡堆積如山的證據,相反的他們必頇設計一個方法來找到他們究 責的對象。
特定的政治脈絡下,轉型的發生會影響淨化的性賥,薩爾瓦多以及波士尼亞 與赫圔哥維納在這兩個地區的和帄進程上,國際行為者(international actors)扮 演很重要的角色,開始對公部門人員進行審查,其很大的原因是來自於國際強大 的壓力,隨後主要仍受國際行為者的控制。在希臘與阿根廷轉型政府考慮政治上 的限制,與其實際的能力去進行廣泛的審查工作;在希臘與土耳其之間的政治穩 定和準備整合入歐洲經濟共同體都是首要之務;阿根廷在轉型後,軍隊立即保留 權力,特別是以貣義威脅,限制了政府進行正式官員的審查工作。在後共的中東 歐國家,一些評論者認為不同的淨化政策時間和方式,反應共黨的影響力的變化
「動態的後共政治」超過更多的歷史因素的影響,像是從共黨退出的方式等。在 南非的例子中,選擇一部分的人員進行審查與淨化,是一種對政治的妥協,結束 多年的衝突、獨裁和種族隔離。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