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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研究分析

第二節  深度訪談資料分析

在深度訪談與後續焦點座談資料資料分析上,本研究依序針對(一)地 方政府內各機關間的資料交換、流通和共享的現況;(二)五都與周邊城市 間進行區域內跨域資料交換和共享的意願和困難;(三)五都與周邊城市參 與地方雲的意願和挑戰等三大面向加以探討。茲將與會者之觀點和看法分述 如下:

一、 地方政府內各機關間的資料交換、流通和共享之現況

受訪五都在資料交換與共享的進展並不相同。光譜之一端,地方政府 當局(如臺北市、新北市)業已著手進行open data 的研究與規劃,試圖整合 相關局處的資料,以提供使用者(如民眾、企業)有意義的資訊與加值應用 服務,由此可見一斑。撇開這個不談,臺北市早些年推動的免書證免謄本服 務,也是著眼於便民服務的需要—強調屬於臺北市市政資料庫(戶役政、地 政、建管、都市發展、消防安檢等五類)或其他查詢管道可取得業務所需資 料者(如內政部戶役政電子門系統),應主動執行免書證免謄本簡化作業,

從而民眾得免檢附相關申請文件。儘管有這項建置,但其效益未必明顯,蓋 市政資料庫僅能查詢臺北市市民資料,降低公務同仁的使用意願。換言之,

這背後涉及到單一政府的資料庫建置縱使非常多元,但查詢結果的正確性或 有效性仍會受限於既有管轄區域的限制,這部分有待中央介入或以修法方式 處理權限開放問題。

那現在就是臺北市政府有做市政資料庫,那確實這個資料庫只是我 們臺北市政府的一個資料、一個範疇而已,……但現在有一個問題 是說,因為市政資料庫我們是滿早就建立了,因為我們可能那個時 候在推電子化的時候,我們就會覺得說我這樣的需求,民眾有這樣 的需求,那我們也願意開發這樣的市政資料庫,讓同仁來去抓這個

資料,那後來就是有衍伸的一些問題,譬如說這個資料好像不太 夠,因為這個可能要牽涉到一些外縣市的資源,那這個就要透過中 央到中央的系統上去抓,所以有可能就是如果在這個使用上來講的 話,中央有沒有那套系統會比較周全一點。(IO-02)

新北市也有類似免書證免謄本的服務—只要建置了資料庫可供查詢,

大體上行政人員不會額外要求民眾提供紙本資料,基層人員則端視其業務需 求而被授權使用這類資料庫(IO-03、IO-04)。高雄市政府的跨機關便民服 務 系 統 情 況 亦 大 致 如 此 , 提 供 了 通 報 、 查 詢 和 傳 遞 三 大 功 能 ( 受 訪 者 IO-12)。儘管如此,上述兩者府內跨機關(如戶政、地政、財稅)的資料分 享與交換仍有努力空間,其核心問題大體上與行政機關的法令(如業務法 令、個資法)限制、資料財產權觀念,及試圖規避資料出錯風險和責任歸屬 最具相關(IO-04、IO-12)。

至於臺中市政府刻正從事這類免書證免謄本的建設,期能早日提供單 一窗口的建置使用(IO-05)。光譜之另一端是臺南市政府,也許因為地域特 性(如數位落差嚴重),受訪官員明確表示目前沒有從事這類建置的必要,

亦即當民眾沒有這方面需求,政府當局也就不會積極推動這類平臺建置。

其實我覺得最主要的還是說是需求的問題,有沒有那個急迫性的問 題。…只要讓民眾說到窗口就可以辦理好的話,一定要縮短流程時 間我想能夠要求的,他不會去介意說你後臺有沒有去…。(IO-07)

綜合上述,以免書證免謄本服務為例,五都在跨機關資料交換的表現 顯然是有相當差異的。當進一步追問縣市合併後,地方政府內各機關間(如 合併前鄉鎮市公所與直轄市政府之間、合併前的縣、市政府相關局處之間)

的相關系統(如社政資料庫)整合,其效率取決於能否由相關長官儘速確立 整合版本(如使用合併前高雄市的或高雄縣的)(IO-12、IO-07)。至於這 段過渡期有多長,若以條件較好的新北市升格而言,受訪者表示除了少數例

外(如公文系統),這類問題的處理可能要長達一至兩年,才能轉化為一致 化的標準格式。(IO-03)

過去聽到那種資料不互通的情況也會在新北市現在第一年喔展露 無遺,那大概過去的情況跟我們現在前半年的情況都一模一樣,

這個除了戶政以外,大概是沒有任何資料交換的這件事情。

(IO-04)

業務資料的有效度是整合過程難以迴避的問題,情況更糟的臺南市政 府,特定資料本身可能迄今尚未完成電子化,顯然這是非常嚴肅的問題。換 言之,備齊資料變成是當前首要努力的工作(IO-08)。此外,機關間業務流 程的整合也是一大考驗—業務機關間原先作業程序不同,因而影響資料介接 的進行,這部分需要一點時間來溝通磨合。

在整併前我不曉得它們怎麼運作的,但是在整併後我們以這樣的方 法解決這樣的問題,所以我才說全面性的E化或者是甚至談到要做 資訊的交換恐怕會是下一步,因為現在第一階段第一個動作是先確 認資料的有效度跟確實有被整合進來,因為很多地方它甚至資料的 本身就還沒有E化。(IO-08)

譬如說像社福,我們上個月才發現社福這些資料居然沒有電子化,

居然是以人工手工操作謄本的方式進行,所以我們當場傻眼想說這 麼大的量,這麼多事務的工作效率一直沒有辦法做有效的提升,因 為你們光人去抄出這個名單就可能要抄一個月才抄得完,所以就很 震驚啊,局長也很震驚想都沒想過這件事情是沒有被電子化的,我 們遇到的問題是這麼基礎的。(IO-08)

等首長就定位之後他們又會有一段時間是在磨合,就是討論到底哪 個縣市的業務要去做一些取捨,也許是二擇一,那也許就是說找一 個再來修一修變成兩個可以共通使用的一個新的作業流程,那等到 這個都出來的時候才能夠去談說後面後續他們原先兩邊資料庫如 何去做整合。(IO-07)

二、 五都與周邊城市間進行區域內跨域資料交換和共享之意願和困難 目前受訪的五都政府當局大致表示,其樂意與周邊城市進行區域內跨 域資料的交換與共享,其中稍有進展的大概是臺北市與新北市之間,在所謂 的「黃金雙子城」概念下,針對雙方資料交換與電子化服務(如1999、無線網 路)進行一些初步磋商(IO-03);高雄市政府也從過去高屏跨域整合系統經 驗中,相對樂觀表達這樣的意圖(IO-12),儘管如此,五都也共同指出區域 內跨域資料交換和共享的困難如下:

(一) 資訊基礎建設落差

「資訊落差」可能是合作的主要困難所在。縱使地方政府當局在資訊基 礎建設方面達於某種水準,但若要進一步觸及資料交換與共享,則涉及到資 訊落差的問題。撇開中央一條鞭建置的資料庫(如戶政、地政、財稅)不談,

某些地方政府獨立建置的資料庫(如地理資訊系統、市場菜價、停車資訊、

治安熱點等)往往與民眾生活息息相關,基於生活圈與資訊規模經濟的理 由,這些資訊其實非常值得開放共享;然而,一個銅板拍不響,除非鄰近城 市也同步投入資源從事相關資料庫的建置工作,否則區域內跨域資料交換和 共享也無從達成。以縣市合併後的臺中市、臺南市為例,不僅區域內跨域

(如臺中市與彰化縣)資料交換和共享有此困難,縱使是合併前的縣、市資 料庫整合也有類似困難,亦即,系統整合並不是主要問題,然而,雙方已建 置的資料庫與資訊落差毋寧是主要挑戰,而這卻是要經連累月的努力才能看 得出成果。從這個線索可以論證,縱使五都與周邊城市之間資料交換和共享 意願的確存在,遺憾的是,各地方政府可以實際互惠的內容(資料與資料庫)

卻可能寥寥可數。

臺北有data base 他有一個很完整的臺北市的 data base,包括所有的 像紅線能不能停車;能不能上班上課;像什麼我要去故宮博物院我 要怎麼走,之類的,有一萬多個data base,那這些 data base 別的縣 市是不見得能用的。所以別的縣市就必須要去慢慢的累積。(IO-01)

很早就在談這個資訊整合的問題,不過落差大也不是說在談的過程 中就能解決,譬如剛剛講說資料,臺中八區本來資料就做的很完 整,那臺中縣 21 區有些完整有些不完整,但是在談的過程中,雖 然知道這種現象,可是你沒有時間去要求他們把這一塊補上來。

(IO-05)

我們也還沒到授權跨機關的資訊交流,可是我就是說其實我們最大 的問題恐怕還是在這,因為除了你可以想到的稅政、地政、戶政是 你較完整的建置,因為從以前到現在一直是這樣之外,其它的資料 庫可能都並不完整,因為連資料庫本身的建置都還不完整,所以根 本沒有...(IO-08)

(二) 缺乏在地需求

地方需求決定政府當局資源配置的多寡,某些受訪者明確表示,當這 樣的需求並不是自然產生,抑或尚有其他更重要的實體問題(如產業發展、

觀光發展)有待解決,地方政府當局自然不傾向投注資源從事這類建設。

你在一個合作的環境跟平臺沒有被建立的情況下這一類的資料的 開放對你來說你會懷疑這很大的不安全感,就是說現在好,如果我 們假設嘉義可以隨時知道我們這邊國土規劃的資料、知道我們的戶 政資料、知道我們的市民稅收資料?那所以他要幹嘛,比如說需求